【原文】
秋八月,孫權遣使奉章,並遣于禁等還〔1〕。丁巳〔2〕,使太常邢貞,持節拜權爲大將軍,封吳王,加九錫。
冬十月,授楊彪光祿大夫〔3〕。〔一〕以谷貴,罷五銖錢。〔二〕己卯〔4〕,以大將軍曹仁爲大司馬〔5〕。
十二月,行東巡。
是歲,築陵雲台〔6〕。
【注釋】
〔1〕遣于禁等:于禁被關羽擒獲。孫權派呂蒙取荊州襲殺關羽,于禁又被俘虜到江東。
〔2〕丁巳:舊曆十九日。
〔3〕楊彪(公元 142—225):字文先,弘農郡華陰(今陝西華陰市)人。出自東漢著名的世家大族,官至太尉。傳附《後漢書》卷五十四《楊震列傳》。
〔4〕己卯:十月戊戌朔,無己卯。己卯是舊曆十一月十三日。此處史文疑有誤。
〔5〕大司馬:官名。領兵將軍中特別尊崇的名號,地位在大將軍之上,但不常置。負責領兵征伐。
〔6〕陵雲台:樓台名。在當時洛陽魏宮明光殿的西面。另一種流傳的說法,是在今河南漯河市郾城區西北新店鄉,現今尚有遺蹟留存。
【裴注】
〔一〕《魏書》曰:「己亥,公卿朝朔旦;並引故漢太尉楊彪,待以客禮。詔曰:『夫先王制几杖之賜,所以賓禮黃耇,褒崇元老也。昔孔光、卓茂,皆以淑德高年,受茲嘉錫。公故漢宰臣,乃祖以來,世著名節;年過七十,行不逾矩。可謂老成人矣,所宜寵異以章舊德。其賜公延年杖及憑几;謁請之日,便使杖入;又可使著鹿皮冠。』彪辭讓,不聽;竟著布單衣、皮弁以見。」
《續漢書》曰:「彪見漢祚將終,自以累世爲三公,恥爲魏臣。遂稱足攣,不復行,積十餘年。帝即王位,欲以爲太尉,令近臣宣旨。彪辭曰:『嘗以漢朝爲三公,值世衰亂,不能立尺寸之益;若復爲魏臣,於國之選,亦不爲榮也。』帝不奪其意。黃初四年,詔拜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朝見位次三公,如孔光故事。彪上章固讓,帝不聽。又爲門施行馬,致吏卒,以優崇之。年八十四,以六年薨。」
子修,事見《陳思王傳》。
〔二〕《魏書》曰:「十一月辛未,鎮西將軍曹真命衆將及州郡兵,討破叛胡治元多、盧水封賞等。斬首五萬餘級,獲生口十萬,羊一百一十一萬口,牛八萬,河西遂平。帝初聞胡決水灌顯美,謂左右諸將曰:『昔隗囂灌略陽,而光武因其疲弊,進兵滅之。今胡決水灌顯美,其事正相似。破胡事,今至不久。』旬日,破胡告檄到,上大笑曰:『吾策之於帷幕之內,諸將奮擊於萬里之外,其相應若合符節。前後戰克獲虜,未有如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