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紹自軍破後,發病嘔血;夏五月死,小子尚代〔1〕。譚自號車騎將軍,屯黎陽。
秋九月,公征之,連戰;譚、尚數敗退,固守。
八年春三月〔2〕,攻其郭〔3〕;乃出戰。擊,大破之,譚、尚夜遁。
夏四月,進軍鄴。五月,還許,留賈信屯黎陽。己酉〔4〕,令曰:「《司馬法》,『將軍死綏』〔5〕。〔一〕故趙括之母〔6〕,乞不坐括〔7〕:是古之將者,軍破於外,而家受罪於內也。自命將征行,但賞功而不罰罪,非國典也。其令諸將出征,敗軍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二〕
【注釋】
〔1〕袁尚(?—公元 207):傳附本書卷六《袁紹傳》。
〔2〕八年:建安八年(公元 203)。
〔3〕郭:外城。
〔4〕己酉:舊曆五月二十五日。
〔5〕司馬法:書名。《漢書》卷三十《藝文志》著錄有《軍禮司馬法》一書,共一百五十五篇,是戰國時齊威王的臣僚輯錄古代兵法而成。今只殘存五篇。綏:敗退。「將軍死綏」的意思是說,凡軍隊敗退,領兵將軍要受到軍法的嚴厲處置,判以死刑。
〔6〕趙括(?—前260):戰國時趙國名將趙奢的兒子。從小喜歡閱讀兵書,議論兵法。前260 年,趙軍與秦軍在長平(今山西高平市西北)大戰。趙孝成王中了秦國的反間計,以趙括代替老將廉頗爲趙軍主帥,結果招致慘敗,四十多萬趙軍全部被殲滅。事前趙括的母親一再勸阻趙王不要任命趙括,但趙王不聽。趙母就要求,萬一趙括失敗,自己將不受連累。事見《史記》卷八十一。
〔7〕坐括:由於趙括犯法而被連帶治罪。
【裴注】
〔一〕《魏書》曰:「綏,卻也。有前一尺,無卻一寸。」
〔二〕《魏書》載庚申令曰:「議者或以軍吏雖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國之選;所謂『可與適道,未可與權』。管仲曰:『使賢者食於能,則上尊;鬥士食於功,則卒輕於死;二者設於國,天下治。』未聞無能之人,不鬥之士,並受祿賞,而可以立功興國者也。故明君不官無功之臣,不賞不戰之士。治平尚德行,有事賞功能。論者之言,一似管窺虎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