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文帝踐阼,復爲衛尉,進封安鄉侯;增邑三百戶,並前八百戶。分封少子延及孫曉,列侯。方欲以爲公,會薨。帝爲流涕,追贈車騎將軍,諡曰肅侯。〔一〕
子武嗣。武薨,子克嗣。克薨,子良嗣。
曉,嘉平中爲黃門侍郎。〔二〕時校事放橫〔1〕,曉上疏曰:「《周禮》云:『設官分職,以爲民極〔2〕。』《春秋傳》曰〔3〕:『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愚不得臨賢〔4〕,賤不得臨貴。於是並建聖哲,樹之風聲〔5〕。明試以功,九載考績〔6〕;各修厥業〔7〕,思不出位〔8〕。故欒書欲拯晉侯〔9〕,其子不聽;死人橫於街路,邴吉不問〔10〕。上不責非職之功〔11〕,下不務分外之賞;吏無兼統之勢,民無二事之役:斯誠爲國要道,治亂所由也!遠覽典志,近觀秦、漢,雖官名改易,職司不同;至於崇上抑下,顯分明例〔12〕,其致一也〔13〕:初無校事之官,干與庶政者也。昔武皇帝大業草創,衆官未備;而軍旅勤苦,民心不安;乃有小罪不可不察,故置校事,取其一切耳〔14〕。然檢御有方〔15〕,不至縱恣也。此霸世之權宜〔16〕,非帝王之正典。其後漸蒙見任,復爲疾病〔17〕;轉相因仍,莫正其本。遂令上察宮廟,下攝衆司;官無局業〔18〕,職無分限;隨意任情,唯心所適。法造於筆端,不依科詔〔19〕;獄成於門下〔20〕,不顧復訊〔21〕。其選官屬,以謹慎爲粗疏,以謥詷爲賢能〔22〕;其治事,以刻暴爲公嚴〔23〕,以循理爲怯弱。外,則托天威以爲聲勢〔24〕;內,則聚羣奸以爲腹心。大臣恥與分勢,含忍而不言;小人畏其鋒芒,鬱結而無告:至使尹模公於目下肆其奸慝〔25〕。罪惡之著,行路皆知;纖惡之過〔26〕,積年不聞〔27〕。既非《周禮》設官之意,又非《春秋》十等之義也。今外有公卿、將校,總統諸署;內有侍中、尚書,綜理萬機;司隸校尉督察京輦〔28〕;御史中丞董攝宮殿〔29〕:皆高選賢才以充其職,申明科詔以督其違。若此諸賢猶不足任,校事小吏,益不可信;若此諸賢各思盡忠,校事區區,亦復無益;若更高選國士以爲校事,則是中丞、司隸,重增一官耳;若如舊選〔30〕,尹模之奸今復發矣〔31〕:進退推算,無所用之。昔桑弘羊爲漢求利〔32〕,卜式以爲獨烹弘羊〔33〕,天乃可雨。若使政治得失必感天地,臣恐水旱之災,未必非校事之由也。曹恭公遠君子,近小人,《國風》托以爲刺;衛獻公舍大臣〔34〕,與小臣謀,定姜謂之有罪〔35〕。縱令校事有益於國,以禮義言之,尚傷大臣之心;況奸回暴露〔36〕,而復不罷,是袞闕不補〔37〕,迷而不返也。」於是遂罷校事官。
曉遷汝南太守。年四十餘,薨。〔三〕
【注釋】
〔1〕校事:官名。受君主的直接委派,刺探、舉報並處置官員的不忠誠言行。與後世的特務類似。放橫:放肆橫蠻。
〔2〕民極:人民能夠遵循的一種適中的原則。這兩句話出自《周禮·天官·冢宰》。
〔3〕春秋傳:指《左傳》。下面兩句話出自《左傳》昭公七年。
〔4〕臨:治理。
〔5〕風聲:好的風尚。
〔6〕考績:考核官員的工作成績。
〔7〕厥業:他們自己的本職工作。
〔8〕出位:超出自己職位的範圍。
〔9〕欒書:春秋時晉國大臣。前 575 年,晉國與楚國交戰,欒書任中軍指揮官。交戰中,晉厲公的車陷入泥潭,欒書要去援救。爲晉厲公駕車的是欒書的兒子欒> ,他阻止父親擅離指揮崗位,自己救晉厲公出險境。事見《左傳》成公十六年。
〔10〕邴吉(?—前 55):字少卿,魯國魯縣(今山東曲阜市)人。西漢宣帝時任丞相,封博陽侯。一次他外出,在路上碰到有人打架,造成傷亡,他毫不過問。有人問他爲什麼,他說治安問題該地方官管,不是宰相的職責範圍。傳見《漢書》卷七十四。
〔11〕責:要求。非職:非本職範圍。
〔12〕顯分(fèn):標明本分。
〔13〕其致一:其目的是一樣的。
〔14〕一切:一刀切下。指臨時性的斷然處置。這是當時習語。
〔15〕檢御:約束駕御。
〔16〕霸世:指君主初創業時必須使用威勢、權術、刑法來平定動盪局面的時代。
〔17〕復爲疾病:又成爲政治中的毛病。
〔18〕局業:限定的本職工作。
〔19〕科詔:條例規章和皇帝詔命。
〔20〕獄:指案件的審理。
〔21〕復訊:覆審。
〔22〕謥詷(còng tóng):辦事匆忙急躁。
〔23〕刻暴:刻毒暴虐。公嚴:公正嚴厲。
〔24〕天威:天子的威勢。
〔25〕尹模:當時一個校事的姓名。目下:皇帝眼皮底下。
〔26〕纖:細小。
〔27〕不聞:皇帝聽不到。
〔28〕京輦:京城地區。
〔29〕董攝:統管。
〔30〕如舊選:像過去那樣選人充當校事。
〔31〕尹模之奸:類似尹模那樣的違法事例。
〔32〕桑弘羊(前 152—前80):洛陽人。西漢武帝時任治粟都尉,兼任大司農。制定並推行鹽、鐵、酒類商品的官營專賣政策,增加國家收入,打擊富商勢力。還組織六十萬人屯墾,以抗禦匈奴入侵。昭帝時任御史大夫輔政,繼續堅持專賣政策,不久以謀反罪被殺。
〔33〕卜式:河南郡人。大畜牧主。多次以家財捐助政府,被漢武帝任命爲中郎。後升任御史大夫,封關內侯。是鹽鐵專賣政策的反對者。傳見《漢書》卷五十八。
〔34〕衛獻公(?—前 559):名衎(kàn)。春秋時衛國國君。前 576 至前 559 年在位。事見《史記》卷三十七《衛康叔世家》。
〔35〕定姜:衛獻公的嫡母。
〔36〕奸回:奸邪。
〔37〕袞闕:指君主的過失。《詩經·燕民》有「袞職有闕,維仲山甫補之」的句子。
【裴注】
〔一〕《魏書》曰:「昱,時年八十。」
《世語》曰:「初,太祖乏食;昱略其本縣,供三日糧,頗雜以人脯。由是失朝望,故位不至公。」
〔二〕《世語》曰:「曉,字季明。有通識。」
〔三〕《曉別傳》曰:「曉大著文章,多亡失;今之存者,不能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