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初,竦數諫恪,恪不從,常憂懼禍。
及亡,臨淮臧均表,乞收葬恪曰〔1〕:
臣聞震雷電激,不崇一朝〔2〕;大風沖發,希有極日〔3〕;然猶繼以雲雨,因以潤物。是則天地之威,不可經日浹辰〔4〕;帝王之怒,不宜訖情盡意。臣以狂愚,不知忌諱;敢冒破滅之罪,以邀風雨之會。
伏念故太傅諸葛恪,得承祖考風流之烈〔5〕;伯叔諸父遭漢祚盡,九州鼎立〔6〕,分托三方:並履忠勤,熙隆世業〔7〕。爰及於恪,生長王國,陶育聖化;致名英偉,服事累紀〔8〕。禍心未萌,先帝委以伊、周之任,屬以萬機之事。恪素性剛愎,矜己陵人;不能敬守神器,穆靜邦內;興功暴師〔9〕,未期三出〔10〕;虛耗士民,空竭府藏;專擅國憲〔11〕,廢易由意;假刑劫衆〔12〕,大小屏息。侍中、武衛將軍、都鄉侯俱受先帝囑寄之詔〔13〕,見其奸虐,日月滋甚;將恐盪搖宇宙,傾危社稷。奮其威怒,精貫昊天;計慮先於神明,智勇百於荊、聶〔14〕;躬持白刃,梟恪殿堂;勛超朱虛〔15〕,功越東牟〔16〕。國之元害,一朝大除;馳首徇示〔17〕,六軍喜踴;日月增光,風塵不動。斯實宗廟之神靈,天人之同驗也。
今恪父子三首,懸市積日;觀者數萬,詈聲成風〔18〕。國之大刑,無所不震;長老孩幼,無不畢見。人情之於品物〔19〕,樂極則哀生。見恪貴盛,世莫與二;身處台輔〔20〕,中間歷年;今之誅夷,無異禽獸。觀訖情反〔21〕,能不慘然!且已死之人,與土壤同域;鑿掘斫刺,無所復加。願聖朝稽則乾坤〔22〕,怒不極旬。使其鄉邑若故吏民〔23〕,收以士伍之服〔24〕,惠以三寸之棺〔25〕。昔項籍受殯葬之施〔26〕,韓信獲收殮之恩〔27〕:斯則漢高發神明之譽也。惟陛下敦三皇之仁〔28〕,垂哀矜之心;使國澤加於辜戮之骸,復受不已之恩。於以揚聲遐方,沮勸天下〔29〕,豈不弘哉!
昔欒布矯命彭越〔30〕,臣竊恨之不先請主上〔31〕,而專名以肆情〔32〕;其得不誅,實爲幸耳。今臣不敢彰宣愚情,以露天恩〔33〕;謹伏手書,冒昧陳聞。乞聖朝哀察!
於是亮、峻聽恪故吏殮葬,遂求之於石子岡。〔一〕
【注釋】
〔1〕臨淮:郡名。治所在今江蘇邳州市西南。
〔2〕不崇一朝(zhāo):不會持續一個早晨。
〔3〕極日:滿一整天。
〔4〕浹(jiá)辰:古代用干支記日,地支周遍一次爲十二天,稱爲浹辰。
〔5〕烈:事業。
〔6〕九州:《尚書·禹貢》分全國爲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九州。這裡指全國。
〔7〕熙隆:興隆。
〔8〕紀:十二年爲一紀。
〔9〕暴(pù )師:讓軍隊暴露在野外。指出兵作戰。
〔10〕期(jī):滿一年。
〔11〕國憲:國法。
〔12〕假刑劫衆:藉助刑罰逼迫衆人。
〔13〕侍中、武衛將軍、都鄉侯:指孫峻。當時他任侍中、武衛將軍,封都鄉侯。侍中是皇帝的侍從長官,武衛將軍統領禁衛軍,保衛皇帝。
〔14〕荊:即荊軻(?—前 227)。衛國人。戰國末年,被燕國太子丹尊爲上卿,受命刺殺秦王政,即後來的秦始皇。前 227 年,借獻地圖入秦見秦王,行刺未成功,被殺死。聶:即聶政(?—前 397)。戰國時韓國軹(今河南濟源市東南)人。韓烈侯時,嚴遂與擔任相國的俠累爭權而產生仇怨,他爲嚴遂刺殺俠累,然後自殺。以上二人傳均見《史記》卷八十六《刺客列傳》。
〔15〕朱虛:指朱虛侯劉章(?—前175)。劉邦的孫子。呂后死,他參與消滅呂氏勢力,曾親手殺死呂產,迎立文帝。後封城陽王。
〔16〕東牟:指東牟侯劉興居(?—前 175)。劉章的弟弟,隨劉章消滅呂氏勢力,後封濟北王。以上二人傳均附《史記》卷五十二《齊悼惠王世家》。
〔17〕馳首:派人拿著諸葛恪的人頭騎馬奔馳。
〔18〕詈(lì):罵。
〔19〕品物:衆物。
〔20〕台輔:指三公之類的輔政大臣。
〔21〕情反:感情轉向反面。
〔22〕稽則:效法。乾坤:指天地。
〔23〕鄉邑:本鄉本縣的人。若:或者。
〔24〕收:收斂。士伍:士兵。古代軍隊的最小編制單位是伍,每伍有五人,故士兵又稱士伍或卒伍。
〔25〕三寸之棺:板厚三寸的棺材。古代棺材的板厚隨死者身份高低而不同,三寸棺是簡陋的棺材。
〔26〕項籍:即項羽。名籍,字羽。受殯葬之施:項籍死後,劉邦禮葬其遺體於谷城(今山東平陰縣西南),親臨哭祭,見《史記》卷七《項羽本紀》。
〔27〕韓信獲收殮之恩:韓信死後被劉邦下令收殮事,史無明確記載。《史記》卷九十二《淮陰侯列傳》只說劉邦:「見信死,且喜且憐之。」胡三省認爲既然「憐之」,必然會收殮其遺體。
〔28〕三皇:傳說中遠古的三位帝王。說法很多,但東漢、三國時人多認爲是燧人氏、伏羲氏、神農氏。據說遠古時人死後只用柴草遮蓋,放在荒野上,後世的聖人才改用棺槨,見《周易·繫辭》下。這裡的「三皇之仁」當指此。
〔29〕沮勸:阻止和勉勵。有罪必誅,對作惡者可以起阻止作用;對處死的罪犯給予收殮,對向善者則是一種勉勵,因爲他們得到的恩惠將比這更優厚。
〔30〕欒布(?—前 145):梁國(治所在今河南商丘市南)人。西漢初年爲梁王彭越的大夫。彭越以謀反罪被殺,劉邦下令禁止收殮其遺體,違者逮捕。他不顧危險,祭祀彭越的頭顱,被捕,經申辯,受到寬恕。後官至太常。傳見《史記》卷一百、《漢書》卷三十七。矯命:違犯(劉邦的)命令。彭越(?—前 196):字仲。山陽郡昌邑(今山東金鄉縣西北)人。秦末聚衆起兵,率兵三萬投奔劉邦,幫助擊破項羽,被封爲梁王。後以謀反罪名被劉邦殺死。傳見《史記》卷九十、《漢書》卷三十四。
〔31〕請:請示。
〔32〕專名:獨自享有美名。意指不讓君主得到仁慈的好名聲。
〔33〕以露天恩:以便顯露陛下的恩德。
【裴注】
〔一〕《江表傳》曰:「朝臣有乞爲恪立碑以銘其勳績者,博士盛沖以爲不應。孫休曰:『盛夏出軍,士卒傷損,無尺寸之功,不可謂能;受託孤之任,死於豎子之手,不可謂智。沖議爲是。』遂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