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顧雍字元嘆,吳郡吳人也。〔一〕蔡伯喈從朔方還〔1〕,嘗避怨於吳;雍從學琴書。〔二〕州郡表薦,弱冠爲合肥長。後轉在婁、曲阿、上虞〔2〕,皆有治跡。
孫權領會稽太守,不之郡;以雍爲丞,行太守事。討除寇賊,郡界寧靜,吏民歸服。數年,入爲左司馬〔3〕。
權爲吳王。累遷大理、奉常〔4〕,領尚書令。封陽遂鄉侯,拜侯還(寺)〔家〕;而家人不知,後聞乃驚。
黃武四年,迎母於吳。既至,權臨賀之,親拜其母於庭;公卿大臣畢會。後太子又往慶焉。
雍爲人不飲酒,寡言語,舉動時當〔5〕。權嘗嘆曰:「顧君不言,言必有中〔6〕。」至飲宴歡樂之際,左右恐有酒失而雍必見之,是以不敢肆情〔7〕。權亦曰:「顧公在坐,使人不樂。」其見憚如此。
【注釋】
〔1〕蔡伯喈(jiē):即蔡邕(公元 132—192)。又作蔡雍。字伯喈。陳留郡圉(今河南杞縣西南)人。東漢文學家、書法家。靈帝時任議郎,因上書議論時政,被流放到朔方。後受赦免,流亡南方十二年,以避宦官的迫害。董卓執政,被重新起用,任左中郎將。卓死,被王允逮捕誅殺。精通經學、史學、文學、天文、音樂、書法,是東漢全能型文化人物。熹平四年(公元 175),受靈帝命書寫儒經刻石,立在太學門外,世稱「熹平石經」。1922 年洛陽出土了石經中《論語·堯曰》的殘篇。此後十多年間又出土殘石一百餘塊。傳見《後漢書》卷六十下。朔方:郡名。治所在今內蒙古磴口縣北。
〔2〕婁:縣名。縣治在今江蘇崑山市東北。上虞:縣名。縣治在今浙江上虞市。
〔3〕左司馬:官名。孫權討虜將軍府下屬。主管軍事。
〔4〕大理:官名。主管司法。後改爲廷尉。奉常:官名。主管國家禮儀制度和祭祀活動。後改爲太常。
〔5〕時當:隨時都很恰當。
〔6〕中(zhòng):中肯。
〔7〕肆情:放縱感情。
【裴注】
〔一〕《吳錄》曰:「雍曾祖父奉,字季鴻。潁川太守。」
〔二〕《江表傳》曰:「雍從伯喈學,專一清靜,敏而易教。伯喈貴異之,謂曰:『卿必成致,今以吾名與卿。』故雍與伯喈同名,由此也。」
《吳錄曰》:「雍字元嘆。言爲蔡雍之所嘆,因以爲字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