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後中書呂壹典校文書,多所糾舉。騭上疏曰:「伏聞諸典校擿抉細微〔1〕,吹毛求瑕;重案深誣,輒欲陷人以成威福。無罪無辜,橫受大刑;是以使民跼天蹐地〔2〕,誰不戰慄?昔之獄官,惟賢是任;故皋陶作士〔3〕,呂侯贖刑〔4〕,張、於廷尉〔5〕:民無冤枉。休泰之祚,實由此興。今之小臣,動與古異〔6〕;獄以賄成,輕忽人命;歸咎於上,爲國速怨〔7〕。夫一人吁嗟〔8〕,王道爲虧,甚可仇疾;明德慎罰〔9〕,哲人惟刑〔10〕,書傳所美。自今蔽獄〔11〕,都下則宜咨顧雍〔12〕;武昌則陸遜、潘濬。平心專意,務在得情。騭黨神明〔13〕,受罪何恨!」
又曰:「天子父天母地〔14〕,故宮室百官,動法列宿〔15〕;若施政令,欽順時節〔16〕。官得其人,則陰陽和平,七曜循度〔17〕。至於今日,官僚多闕;雖有大臣,復不信任。如此,天地焉得無變?故頻年枯旱,亢陽之應也〔18〕。又嘉禾六年五月十四日,赤烏二年正月一日及二十七日,地皆震動。地,陰類〔19〕,臣之象;陰氣盛故動,臣下專政之故也。夫天地現異,所以警悟人主:可不深思其意哉!」
又曰:「丞相顧雍、上大將軍陸遜、太常潘濬,憂深責重,志在竭誠;夙夜兢兢,寢食不寧;念欲安國利民,建久長之計:可謂心膂股肱,社稷之臣矣!宜各委任;不使他官監其所司,責其成效,課其負殿〔20〕。此三臣者,思慮不到則已;豈敢專擅威福,期負所天乎?」
又曰:「懸賞以顯善,設刑以威奸〔21〕;任賢而使能,審明於法術:則何功而不成,何事而不辨,何聽而不聞,何視而不睹哉!若今郡守、百里〔22〕,皆各得其人,共相經緯〔23〕。如是,庶政豈不康哉!竊聞諸縣並有備吏〔24〕,吏多民煩,俗以之弊。但小人因緣銜命〔25〕,不務奉公而作威福;無益視聽,更爲民害:愚以爲可一切罷省。」
權亦覺悟,遂誅呂壹。騭前後薦達屈滯〔26〕,救解患難,書數十上。權雖不能悉納,然時采其言,多蒙濟賴。〔一〕
【注釋】
〔1〕典校:官名。即中書典校郎。負責審核官府文書,糾舉不法。簡稱爲中書、典校、典校郎。擿抉(tì jué):挑剔。
〔2〕跼(jú)天蹐(jí)地:形容恐懼小心。跼是彎著腰,蹐是雙足挨著小步走。《詩經·正月》有「謂天蓋高,不敢不跼;謂地蓋厚,不敢不蹐」的句子。
〔3〕皋陶:傳說中東夷族的首領。被舜任命爲掌管刑法的官。士:官名。主管刑法。
〔4〕呂侯:西周穆王時的官員。又作甫侯。贖刑:犯人出錢贖罪。呂侯曾向穆王建議恢復贖刑,以減輕刑罰。見《尚書·呂刑》。
〔5〕張:指張釋之。字季。南陽郡堵陽(今河南方城縣東)人。西漢文帝時任廷尉,以執法公正聞名。傳見《史記》卷一百二、《漢書》卷五十。於:指於定國(?—前 40)。字曼倩。東海郡郯縣(今山東郯城縣西北)人。最初任地方法官。西漢宣帝時任廷尉,斷案審慎,凡有疑問者都從輕判決。後任丞相,封西平侯。傳見《漢書》卷七十一。
〔6〕動:一舉一動。
〔7〕速:招致。
〔8〕吁嗟(xū jiē):嘆息聲。
〔9〕明德慎刑:具有美德的君主慎用刑罰。《尚書·康誥》有「明德慎罰」的話。
〔10〕哲人惟刑:有智慧的人重視用刑。這是《尚書·呂刑》中的話。
〔11〕蔽獄:斷案。
〔12〕都下:京都地區。
〔13〕黨:親附。
〔14〕父天母地:以天爲父,以地爲母。
〔15〕法:效法。列宿:諸星宿。古代把天空說成是天帝統治區,認爲有的星區是天帝的宮殿,有的星宿是天帝的官員,詳見《史記》卷二十七《天官書》。
〔16〕欽:恭敬。
〔17〕七曜:古人以日、月和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爲七曜。循度:遵循正常的度數(運行)。
〔18〕亢陽:陽氣亢盛。
〔19〕地,陰類:地屬於陰性類別。
〔20〕課:(按一定的標準)考核。負殿:過失和落後。
〔21〕威奸:威懾奸惡。
〔22〕百里:縣的轄境大致見方一百里,所以當時以百里代指縣令或縣長。
〔23〕經緯:治理。
〔24〕備吏:後備官吏。
〔25〕因緣:憑藉(機會)。
〔26〕屈滯:指被埋沒和不受重用的人才。
【裴注】
〔一〕《吳錄》云:「騭表言曰:『北降人王潛等說:「北相部伍,圖以東向;多作布囊,欲以盛沙塞江,以大向荊州。」夫備不預設,難以應猝,宜爲之防。』權曰:『此曹衰弱,何能有圖?必不敢來!若不如孤言,當以牛千頭,爲君作主人!』後有呂范、諸葛恪爲說騭所言,云:『每讀步騭表,輒失笑。此江與開闢俱生,寧有可以沙囊塞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