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黃武元年春正月〔1〕,陸遜部將軍宋謙等〔2〕,攻蜀五屯;皆破之,斬其將。三月,鄱陽言黃龍現〔3〕。
蜀軍分據險地,前後五十餘營;遜隨輕重,以兵應拒。自正月至閏月〔4〕,大破之,臨陣所斬及投兵降首數萬人〔5〕;劉備奔走,僅以身免。〔一〕
初,權外託事魏,而誠心不款〔6〕。魏欲遣侍中辛毗、尚書桓階往與盟誓〔7〕,並征任子〔8〕;權辭讓不受。
秋九月,魏乃命曹休、張遼、臧霸出洞口〔9〕;曹仁出濡須;曹真、夏侯尚、張郃、徐晃圍南郡〔10〕。權遣呂范等督五軍,以舟軍拒休等;諸葛瑾、潘璋、楊粲救南郡;朱桓以濡須督拒仁〔11〕。
時揚、越蠻夷多未平集〔12〕,內難未弭;故權卑辭上書,求自改厲〔13〕:「若罪在難除,必不見置〔14〕;當奉還土地民人,乞寄命交州〔15〕,以終餘年。」
文帝報曰:「君生於擾攘之際,本有從橫之志〔16〕;降身奉國,以享茲祚〔17〕。自君策名以來〔18〕,貢獻盈路;討備之功,國朝仰成〔19〕。埋而掘之,古人之所恥;〔二〕朕之與君,大義已定。豈樂勞師,遠臨江漢?廊廟之議〔20〕,王者所不得專〔21〕。三公上君過失,皆有本末。朕以不明,雖有曾母投杼之疑〔22〕;猶冀言者不信〔23〕,以爲國福。故先遣使者犒勞,又遣尚書、侍中踐修前言,以定任子。君遂設辭,不欲使進:議者怪之。〔三〕又前都尉浩周勸君遣子,乃實朝臣交謀,以此卜君〔24〕;君果有辭,外引隗囂遣子不終〔25〕,內喻竇融守忠而已〔26〕。世殊時異,人各有心。浩周之還,口陳指麾〔27〕;益令議者發明衆嫌〔28〕,終始之本,無所據仗:故遂俯仰從羣臣議〔29〕。今省上事〔30〕,款誠深至;心用慨然,悽愴動容。即日下詔,敕諸軍:『但深溝高壘,不得妄進!』若君必效忠節,以解疑議;登身朝到,夕召兵還:此言之誠,有如大江〔31〕!」〔四〕
權遂改年,臨江拒守。
冬十一月,大風,范等兵溺死者數千,余軍還江南。曹休使臧霸以輕船五百、敢死萬人襲攻徐陵〔32〕,燒攻城車〔33〕,殺略數千人。將軍全琮、徐盛追斬魏將尹盧〔34〕,殺獲數百。
十二月,權使太中大夫鄭泉,聘劉備於白帝〔35〕,始復通也。〔五〕然猶與魏文帝相往來,至後年乃絕。是歲,改夷陵爲西陵。
【注釋】
〔1〕黃武:孫權確定的年號。自此以下,孫權不再用曹魏的年號,以示自立。同時,陳壽也遵照帝王編年史的慣例,在孫吳每年的記事中,標出春、夏、秋、冬四時的名稱。
〔2〕部:部署。
〔3〕龍:古代傳說中的神奇動物。有須、鱗、爪,能興雲作雨,並且是帝王的象徵。這裡說黃龍出現,是投機者爲了取悅孫權而製造的「祥瑞」。
〔4〕閏月:據陳垣《二十史朔閏表》,當年閏六月。
〔5〕投兵:放下兵器。降首:投降自首。
〔6〕款:真實。
〔7〕侍中:官名。皇帝的侍從長官兼政事顧問。辛毗:傳見本書卷二十五。尚書:官名。東漢、曹魏時處理軍國機要事務的機構是尚書台。尚書台的分支機構叫做曹,每曹的主辦官員即是尚書。桓階:傳見本書卷二十二。
〔8〕任子:充當人質的親生兒子。這裡指孫權的太子孫登。
〔9〕曹休(?—公元 228):傳見本書卷九。臧霸:傳見本書卷十八。洞口:地名。在今安徽和縣南。
〔10〕曹真(?—公元 231)、夏侯尚(?—公元 225):二人傳見本書卷九。張郃(?—公元 231):傳見本書卷十四。
〔11〕朱桓(公元177—238):傳見本書卷五十六。濡須督:官名。孫吳在長江沿線要地設置軍事長官,稱之爲督。濡須督是濡須防區的軍事長官。
〔12〕揚:指揚州。越:指交州。交州是西漢南越國的故地。
〔13〕改厲:改過自新。
〔14〕見置:被放過。
〔15〕寄命:寄居生存。
〔16〕從(zòng)橫:指割據稱雄。
〔17〕祚:福。
〔18〕策名:把姓名登記在朝廷的官員名冊上。指效忠朝廷。
〔19〕仰成:仰仗(你而取得)成功。
〔20〕廊廟:指朝廷。
〔21〕專:專斷。
〔22〕曾母:曾參的母親。曾參是孔子的學生。魯國有與曾參同姓名的人殺人行兇,人們以爲是曾參所爲,跑來告訴他的母親。開始她還不信,後來信以爲真,丟下織布的梭子翻牆逃走。事見《史記》卷七十一《甘茂列傳》。投:丟下。杼(zhù ):織布的梭子。
〔23〕冀:希望。不信:不確實。
〔24〕卜:試驗。
〔25〕隗囂(?—公元 33):字紀孟。天水郡成紀(今甘肅秦安縣)人。新莽末年,割據隴右,自稱西州大將軍。建武九年(公元33),被東漢軍隊擊敗,憂病而死。此前,他曾送長子到東漢京城洛陽做人質。傳見《後漢書》卷十三。
〔26〕竇融(前 16—公元 62):字周公。右扶風平陵(今陝西咸陽市西北)人。世代在河西地區任行政官吏。新莽末年,割據河西五郡。公元 32 年,幫助劉秀消滅隗囂,歸順東漢王朝。後升任大司空,封安豐侯。傳見《後漢書》卷二十二。
〔27〕指麾:手指揮動。
〔28〕發明:發出和表明。衆嫌:各種懷疑。
〔29〕俯仰:隨從的樣子。從羣臣議:指出兵威脅孫吳。
〔30〕省(xǐng):閱看。上事:上呈的文書。當時習稱公務文書爲事。
〔31〕大江:指長江。
〔32〕敢死:即敢死隊。徐陵:地名。在今安徽當塗縣西南。
〔33〕攻城車:一種載有登城高梯的車輛。用於攀登城牆發起進攻。
〔34〕全琮(?—公元 249):傳見本書卷六十。
〔35〕太中大夫:官名。侍從皇帝,回答皇帝的詢問。白帝:城名。在今重慶市原奉節縣東白帝山上。下臨長江三峽西口,是當時益州的東大門。
【裴注】
〔一〕《吳歷》曰:「權以使聘魏,具上破備獲印綬及首級、所得土地;並表將吏功勤宜加爵賞之意。文帝報使,致鼲子裘、明光鎧、騑馬;又以素書所作《典論》及詩賦,與權。」
《魏書》載詔答曰:「老虜邊窟越險深入,曠日持久;內迫疲弊,外困智力;故現身於雞頭,分兵擬西陵:其計不過謂可轉足前跡以搖動江東。根未著地,摧折其支;雖未刳備五臟,使身首分離;其所降誅,亦足使虜部衆凶懼。昔吳漢先燒荊門,後發夷陵,而子陽無所逃其死;來歙始襲略陽,文叔喜之,而知隗囂無所施其巧:今討此虜,正似其事。將軍勉建方略,務全獨克!」
〔二〕《國語》曰:「狸埋之,狸掘之:是以無成功。」
〔三〕《魏略》載魏三公奏曰:「臣聞枝大者披心,尾大者不掉:有國有家之所慎也。昔漢承秦弊,天下新定;大國之王,臣節未盡。以蕭、張之謀,不備錄之,致使六王,前後反叛。已而伐之,戎車不輟。又文、景守成,忘戰戢役;驕縱吳、楚,養虺成蛇,既爲社稷大憂。蓋前事之不忘,後事之師也。吳王孫權,幼豎小子,無尺寸之功;遭遇兵亂,因父兄之緒;少蒙翼卵煦伏之恩,長含鴟梟反逆之性;背棄天(地)〔施〕,罪惡積大。復與關羽,更相覘伺;逐利見便,挾爲卑辭。先帝知權奸以求用,時以于禁敗於水災,等當討羽,因以委權。先帝委裘下席,權不盡心誠在惻怛,欲因大喪,寡弱王室。希托董桃,傳先帝令,乘未得報許,擅取襄陽;及見驅逐,乃更折節:邪辟之態,巧言如流。雖重驛累使,發遣禁等;內包隗囂顧望之奸,外欲緩誅,支仰蜀賊。聖朝含弘,既加不忍,優而赦之,與之更始;猥乃割地王之,使南面稱孤,兼官累位,禮備九命,名馬百駟,以成其勢:光寵顯赫,古今無二。權爲犬羊之姿,橫被虎豹之文;不思靖力致死之節,以報無量不世之恩。臣每見所下權前後章表,又以愚意采察權旨:自以阻帶江湖,負固不服;狃
累世,詐僞成功。上有尉佗、英布之計,下誦伍被屈強之辭:終非不侵不叛之臣。〔臣〕以爲晁錯不發削弱五侯之謀,則七國同衡,禍久而大;蒯通不決襲歷下之策,則田橫自慮,罪深變重。臣謹考之《周禮》九伐之法,平權兇惡:逆節萌生,見罪十五。……昔九黎亂德,黃帝加誅;項羽罪十,漢祖不舍。權所犯罪釁明白,非仁恩所養,宇宙所容。臣請免權官,鴻臚削爵土,捕治罪。敢有不從,移兵進討;以明國典好惡之常,以靜三州元元之苦。」
其十五條,文多不載。
〔四〕《魏略》曰:
「浩周字孔異,上黨人。建安中,仕爲蕭令,至徐州刺史。後領護于禁軍;軍沒,爲關羽所得。權襲羽,並得周,甚禮之。及文帝即王位,權乃遣周,爲箋魏王曰:『昔討關羽,獲於將軍;即白先王,當發遣之。此乃奉款之心,不言而發。先王未深留意,而謂權中間復有異圖。愚情"",用未果決;遂值先王委離國祚,殿下承統,下情始通。公私契闊,未獲備舉;是令本誓,未即昭顯。梁寓傳命,委曲周至,深知殿下以爲意望。權之赤心,不敢有他;願垂明恕,保權所執。謹遣浩周、東里袞;至情至實,皆周等所具。』
又曰:『權本性空薄,文武不昭;昔承父兄成軍之緒,得爲先王所見獎飾;遂因國恩,撫綏東土。而中間寡慮,庶事不明;畏威忘德,以取重戾。先王恩仁,不忍遐棄;既釋其宿罪,且開明信。雖致命虜廷,梟獲關羽;功效淺薄,未報萬一。事業未究,先王即世。殿下踐阼,威仁流邁;私懼情願,未蒙昭察。梁寓來到,具知殿下不遂疏遠,必欲撫錄,追本先緒。權之得此,欣然踴躍,心開目明,不勝其慶。權世受寵遇,分義深篤;今日之事,永執一心。惟察"",重垂含覆。』
又曰:『先王以權推誠已驗,軍當引還;故除合肥之守,著南北之信:令權長驅,不復後顧。近得守將周泰、全琮等白事:過月六日,有馬步七百,逕到橫江,又督將馬和,復將四百人進到居巢;琮等聞有兵馬渡江,視之,爲兵馬所擊;臨時交鋒,大相殺傷。猝得此問,情用恐懼。權實在遠,不預聞知;約敕無素,敢謝其罪?又聞張征東、朱橫海,今復還合肥。先王盟要,由來未久;且權自度,未獲罪釁,不審今者何以發起,牽軍遠次?事業未訖,甫當爲國討除賊備;重聞斯問,深使失圖!凡遠人所恃,在於明信;願殿下克卒前分,開示坦然;使權誓命,得卒本規。凡所願言,周等所當傳也。』
初東里袞爲于禁軍司馬,前與周俱沒,又俱還到,有詔皆見之。帝問周等,周以爲權必臣服;而東里袞,謂其不可必服。帝悅周言,以爲有以知之。是歲冬,魏王受漢禪,遣使以權爲吳王,詔使周與使者俱往。周既致詔命,時與權私宴,謂權曰:『陛下未信王遣子入侍也,周以闔門百口明之!』權因字謂周曰:『浩孔異!卿乃以舉家百口保我,我當何言邪?』遂流涕沾襟。及與周別,又指天爲誓。周還之後,權不遣子而設辭,帝乃久留其使。
到八月,權上書謝,又與周書曰:『自道路開通,不忘修意。既新奉國命,加知起居,假歸河北,故使情問,不獲果至。望想之勞,曷雲其已?孤以空暗,分信不昭;中間招罪,以取棄絕。幸蒙國恩,復見赦宥;喜乎與君,克卒本圖。傳不云乎:雖不能始,善終可也。』
又曰:『昔君之來,欲令遣子入侍;於時傾心,歡以承命;徒以登年幼,欲假年歲之間耳。而赤情未蒙昭信,遂見討責,常用慚怖。自頃國恩,復加開導;忘其前愆,取其後效:喜得因此,尋竟本誓。前已有表具說遣子之意,想君假還,已知之也。』又曰:『今子當入侍,而未有妃耦;昔君念之,以爲可上連綴宗室若夏侯氏;雖中間自棄,常奉戢在心。當垂宿念,爲之先後;使獲攀龍附驥,永自固定:其爲分惠,豈有量哉!如是,欲遣孫長緒與小兒俱入,奉行禮聘,成之在君。』又曰:『小兒年弱,加教訓不足;念當與別,爲之緬然!父子恩情,豈有已邪!又欲遣張子布追輔護之。孤性無餘,凡所欲爲,今盡宣露。惟恐赤心不(先)〔克〕暢達,是以具爲君說之,宜明所以。』
於是詔曰:『權前對浩周自陳,不敢自遠,樂委質長爲外臣;又前後辭旨,頭尾擊地:此鼠子自知不能保爾許地也。又今與周書,請以十二月遣子;復欲遣孫長緒、張子布隨子俱來,彼二人皆權股肱心腹也。又欲爲子於京師求婦,此權〔無〕異心之明效也。』帝既信權甘言,且謂周爲得其真;而權但華僞,竟無遣子意。自是之後,帝既彰權罪;周亦見疏遠,終身不用。」
〔五〕《江表傳》曰:「權云:『近得玄德書,已深引咎,求復舊好。前所以名西爲蜀者,以漢帝尚存故耳;今漢已廢,自可名爲漢中王也。』」
《吳書》曰:「鄭泉字文淵,陳郡人。博學有奇志,而性嗜酒。其閒居,每曰:『願得美酒,滿五百斛船,以四時甘脆,置兩頭;反覆沒飲之,憊即住而啖餚膳;酒有斗升減,隨即益之:不亦快乎!』權以爲郎中。嘗與之言:『卿好於衆中面諫,或失禮敬:寧畏龍鱗乎?』對曰:『臣聞君明臣直。今值朝廷上下無諱,實恃洪恩,不畏龍鱗。』後侍宴,權乃怖之,使提出,付有司促治罪。泉臨出屢顧,權呼還,笑曰:『卿言不畏龍鱗,何以臨出而顧乎?』對曰:『實恃恩覆,知無死憂;至當出< ,感惟威靈,不能不顧耳!』使蜀,劉備問曰:『吳王何以不答吾書?得無以吾正名不宜乎?』泉曰:『曹操父子陵轢漢室,終奪其位。殿下既爲宗室,有維城之責;不荷戈執殳,爲海內率先,而於是自名:未合天下之議,是以寡君未復書耳。』備甚慚恧。泉臨卒,謂同類曰:『必葬我陶家之側,庶百歲之後,化而成土;幸見取爲酒壺,實獲我心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