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華歷史/ 三國志/ 久之,權不豫。而太子少,乃征恪以大將軍領太子太傅,中書令孫弘領少傅。權疾困,召恪、弘及太常滕胤、將軍呂據、侍中孫峻,屬以後事。翌日,權薨。弘素與恪不平,懼為恪所治;祕權死問,欲矯詔除恪。峻以告恪,恪請

【原文】

久之,權不豫〔1〕。而太子少,乃征恪以大將軍領太子太傅〔2〕,中書令孫弘領少傅。權疾困,召恪、弘及太常滕胤、將軍呂據、侍中孫峻,屬以後事。〔一〕

翌日,權薨。弘素與恪不平〔3〕,懼爲恪所治;祕權死問〔4〕,欲矯詔除恪〔5〕。峻以告恪,恪請弘咨事;於坐中誅之,乃發喪制服〔6〕。

與弟公安督融書曰〔7〕:「今月〔二〕十六日乙未,大行皇帝委棄萬國〔8〕。羣下大小,莫不傷悼。至吾父子兄弟,並受殊恩,非徒凡庸之隸;是以悲慟,肝心圮裂〔9〕。皇太子以丁酉踐尊號〔10〕,哀喜交並,不知所措。吾身受顧命,輔相幼主。竊自揆度:才非博陸而受姬公負圖之託〔11〕,懼忝丞相輔漢之效〔12〕,恐損先帝委付之明;是以憂慚惶惶,所慮萬端。且民惡其上,動見瞻觀,何時易哉?今以頑鈍之姿,處保傅之位〔13〕;艱多智寡,任重謀淺:誰爲脣齒〔14〕?近漢之世,燕、蓋交構〔15〕,有上官之變〔16〕。以身值此,何敢怡豫邪〔17〕?又弟所在,與賊犬牙相錯;當於今時整頓軍具,率厲將士,警備過常〔18〕;念出萬死〔19〕,無顧一生;以報朝廷,無忝爾先。又諸將備守各有境界,猶恐賊虜聞諱〔20〕,恣睢寇竊。邊邑諸曹,已別下約敕:所部督將,不得妄委所戍,徑來奔赴〔21〕。雖懷愴怛不忍之心〔22〕,公義奪私〔23〕,伯禽服戎〔24〕;若苟違戾,非徒小故。以親正疏,古人明戒也。」

恪更拜太傅。於是罷視聽〔25〕,息校官〔26〕,原逋債〔27〕,除關稅:事崇恩澤,衆莫不悅。恪每出入,百姓延頸,思見其狀。

【注釋】

〔1〕不豫:帝王生病危重的婉轉說法。

〔2〕太子太傅:官名。太子的首席輔導老師。

〔3〕不平:不和。

〔4〕死問:死亡的消息。

〔5〕矯詔:假託君主之命發布詔書。

〔6〕制服:製作喪服。

〔7〕融:即諸葛融(?—公元 253)。傳附本書卷五十二《諸葛瑾傳》。

〔8〕大行:一去不返。古代用來稱呼剛死的皇帝。

〔9〕圮(pǐ)裂:破裂。

〔10〕丁酉:據本書卷四十七《吳主傳》,孫權死在四月,丁酉是當月的二十八日。踐尊號:登上皇帝位。

〔11〕博陸:指霍光(?—前 68)。字子孟。河東郡平陽(今山西臨汾市西南)人。西漢昭帝時任大司馬、大將軍,封博陸侯,輔佐年幼的昭帝,執掌朝政。以謀反罪殺上官桀等。昭帝死,迎立昌邑王劉賀。不久廢劉賀,改立宣帝。前後執政二十年,減輕民衆負擔,有利生產發展。傳見《漢書》卷六十八。姬公:指周公旦。西周、春秋時,貴族男子稱氏,女子才稱姓。氏是身份標誌,用來區別貴賤;姓是血緣標誌,用來區別婚姻,二者不容混淆。姬是周族的姓,不能用來稱其貴族男子,所以姬公或姬旦的稱呼與當時情況不合。秦漢以後,姓氏混同而不再區別,所以諸葛恪有此誤稱。參見《顧亭林集》卷一「原姓」條。負圖之託:指託孤。用霍光接受西漢武帝遺詔輔佐昭帝的典故。武帝病重,決定立年僅八歲的小兒子劉弗陵爲繼承人。他命人畫了一幅周公背負成王接見諸侯的畫賜給霍光,要他仿照行事。見《漢書》卷六十八《霍光傳》。

〔12〕忝:辱沒。這裡指比不上。丞相:指任蜀漢丞相的諸葛亮。諸葛亮接受劉備遺囑輔佐劉禪,與諸葛恪情況相同而在先。諸葛亮又是諸葛恪的叔父。

〔13〕保傅:官名。泛指天子和諸侯子弟的輔導老師。

〔14〕脣齒:比喻能夠給與幫助支持的人。

〔15〕燕:指劉旦(?—前 80)。西漢武帝劉徹的庶子,封燕王。武帝死,武帝的小兒子劉弗陵繼位爲昭帝。劉旦不滿,與上官桀、蓋長公主等密謀,準備殺死執政的大將軍霍光,廢昭帝,自立爲皇帝。後計劃失敗,自殺。傳見《漢書》卷六十三。蓋:指劉旦的大姐。嫁給蓋侯王充,稱爲蓋長(zhǎng)公主。曾支持劉旦、上官桀的密謀,事敗自殺。事見《漢書》卷六十八《霍光傳》。

〔16〕上官:指上官桀(?—前 80)。字少叔。隴西郡上邽(今甘肅天水市)人。西漢武帝時,由普通侍從衛士升任太僕。武帝死前,提升他爲左將軍,與霍光共同輔佐年幼的昭帝。後與霍光爭權,以謀反罪被殺。事見《漢書》卷九十七上《外戚孝昭上官皇后傳》。

〔17〕怡豫:快樂安閒。

〔18〕過常:超過平常時候。

〔19〕念出萬死:抱著死一萬次的念頭。

〔20〕諱:指孫權死亡的消息。

〔21〕奔赴:奔喪。

〔22〕愴怛(dá):悲傷。

〔23〕奪私:壓倒私人感情。

〔24〕伯禽:姬姓,字伯禽。周公旦的長子,封於魯,曾率軍進攻淮夷、徐戎。遺物有「禽簋」。事見《史記》卷三十三《魯周公世家》。服戎:周公旦死,伯禽在服喪期間,聽說徐戎叛亂,立即止哀率軍出征,見《禮記·曾子問》鄭玄注。

〔25〕罷視聽:停止派遣耳目。耳目即下句中的校官。

〔26〕校官:即中書典校郎。專門監視舉報官員的不法行爲。

〔27〕原逋(bū)債:免除(老百姓)拖欠的賦稅。

【裴注】

〔一〕《吳書》曰:「權寢疾,議所付託。時朝臣咸皆注意於恪,而孫峻表恪器任輔政,可付大事。權嫌恪剛狠自用;峻以當今朝臣皆莫及,遂固保之:乃征恪。後引恪等見臥內,受詔牀下。權詔曰:『吾疾困矣。恐不復相見,諸事一以相委!』恪歔欷流涕曰:『臣等皆受厚恩,當以死奉詔!願陛下安精神,損思慮,無以外事爲念。』權詔有司:諸事一統於恪;惟殺生大事,然後以聞。爲治第館,設陪衛。羣官百司,拜揖之儀,各有品敘。諸法令有不便者,條列以聞,權輒聽之。中外翕然,人懷歡欣。」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