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二年春〔1〕,大赦。右丞相萬彧,上鎮巴丘。
夏六月,起顯明宮;〔一〕
冬十二月,皓移居之。
是歲,分豫章、廬陵、長沙爲安成郡〔2〕。
三年春二月〔3〕,以左、右御史大夫丁固、孟仁,爲司徒、司空〔4〕。〔二〕
秋九月,皓出東關〔5〕,丁奉至合肥。
是歲,遣交州刺史劉俊、前部督修則等,入擊交阯;爲晉將毛炅等所破,皆死,兵散還合浦〔6〕。
【注釋】
〔1〕二年:寶鼎二年(公元 267)。
〔2〕安成:郡名。治所在今江西安福縣。
〔3〕三年:寶鼎三年(公元 268)。
〔4〕司徒:官名。三公之一。主管民事。西漢實行丞相執政制。東漢廢丞相,改以三公爲名義上的執政官。東漢末曹操廢三公而恢復丞相。魏文帝曹丕又廢丞相置三公。雖然兩種制度或興或廢,但是漢、魏都不混用。蜀漢是實行丞相執政制。孫吳在孫皓之前,也只立丞相。孫皓開始立左、右丞相,同時又設置三公,反映了官制上的混亂狀況。
〔5〕東關:城堡名。即東興的東城。在今安徽含山縣西南。
〔6〕合浦:郡名。治所在今廣西合浦縣東北。
【裴注】
〔一〕《太康三年地記》曰:「吳有太初宮,方三百丈,權所起也。昭明宮方五百丈,皓所作也;避晉諱,故曰顯明。」
《吳歷》云:「顯明,在太初之東。」
《江表傳》曰:「皓營新宮,二千石以下皆自入山督攝伐木。又破壞諸營,大開園囿;起土山樓觀,窮極伎巧:功役之費以億萬計。陸凱固諫,不從。」
〔二〕《吳書》曰:「初,固爲尚書,夢松樹生其腹上。謂人曰:『松字,十八公也;後十八歲,吾其爲公乎?』卒如夢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