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五年春正月〔1〕,立子和爲太子〔2〕。大赦,改禾興爲嘉興。百官奏立皇后及四王,詔曰:「今天下不定,民物勞瘁〔3〕;且有功者或未錄,饑寒者尚未恤;猥割土壤以豐子弟〔4〕,崇爵位以寵妃妾:孤甚不取。其釋此議。」三月,海鹽縣言黃龍現〔5〕。
夏四月,禁進獻御〔6〕,減太官膳〔7〕。
秋七月,遣將軍聶友、校尉陸凱,以兵三萬討珠崖儋耳〔8〕。是歲大疫。有司又奏立後及諸王。八月,立子霸爲魯王〔9〕。
六年春正月〔10〕,新都言白虎現〔11〕。諸葛恪征六安,破魏將謝順營,收其民人。
冬十一月,丞相顧雍卒。十二月,扶南王范旃,遣使獻樂人及方物〔12〕。
是歲,司馬宣王率軍入舒。諸葛恪自皖遷於柴桑。
七年春正月〔13〕,以上大將軍陸遜爲丞相。
秋,宛陵言嘉禾生〔14〕。是歲,步騭、朱然等各上疏云:「自蜀還者,咸言欲背盟與魏交通〔15〕;多作舟船,繕治城郭。又蔣琬守漢中〔16〕,聞司馬懿南向,不出兵乘虛以掎角之〔17〕;反委漢中〔18〕,還近成都〔19〕。事已彰灼〔20〕,無所復疑,宜爲之備。」
權揆其不然〔21〕,曰:「吾待蜀不薄,聘享盟誓,無所負之,何以致此?又司馬懿前來入舒,旬日便退;蜀在萬里,何知緩急而便出兵乎?昔魏欲入漢川〔22〕,此間始嚴〔23〕,亦未舉動,會聞魏還而止;蜀寧可復以此有疑邪?又人家治國〔24〕,舟船城郭,何得不護?今此間治軍,寧復欲以御蜀邪?人言(若)〔苦〕不可信,朕爲諸君破家保之!」蜀竟自無謀,如權所籌。〔一〕
【注釋】
〔1〕五年:赤烏五年(公元 242)。
〔2〕和:即孫和。傳見本書卷五十九。
〔3〕民物:民衆。
〔4〕猥:多。
〔5〕海鹽:縣名。縣治在今浙江海鹽縣東北。
〔6〕獻御:貢品。
〔7〕太官:官署名。專門供應皇帝一家的膳食。
〔8〕陸凱(公元 188—269):傳見本書卷六十一。珠崖:海島名。即今海南島。儋耳:地名。在今海南省儋州市西北。
〔9〕霸:即孫霸(?—公元 250)。傳見本書卷五十九。
〔10〕六年:赤烏六年(公元 243)。
〔11〕白虎:當時認爲白虎也是象徵祥瑞的動物。
〔12〕扶南:古國名。在今柬埔寨。
〔13〕七年:赤烏七年(公元 244)。
〔14〕宛陵:縣名。在今安徽宣城市。
〔15〕交通:交往。
〔16〕蔣琬(?—公元 246 ):傳見本書卷四十四。
〔17〕掎角:指協同進攻。
〔18〕委:離開。
〔19〕還近成都:當時蔣琬從漢中回到成都北面不遠的涪縣鎮守。
〔20〕彰灼:明顯。
〔21〕揆(kuí):估量。
〔22〕漢川:漢水平原。指漢中郡。
〔23〕嚴:作好出兵準備。
〔24〕人家:別人。
【裴注】
〔一〕《江表傳》載權詔曰:「督將亡叛而殺其妻子,是使妻去夫,子棄父;甚傷義教,自今勿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