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十六年,吳郡餘杭民郎稚,合宗起賊〔1〕,複數千人。齊出討之,即復破稚。表言分餘杭爲臨水縣〔2〕。〔一〕
被命,詣所在〔3〕。及當還郡,權出祖道〔4〕,作樂舞象〔5〕;〔二〕賜齊車、駿馬〔6〕。罷坐〔7〕,住駕,使齊就車。齊辭不敢,權使左右扶齊上車;令導吏卒兵騎〔8〕,如在郡儀〔9〕。權望之笑曰:「人當努力!非積行累勤,此不可得。」去百餘步,乃旋〔10〕。
十八年〔11〕,豫章東部民彭材、李玉、王海等起爲賊亂,衆萬餘人。齊討平之,誅其首惡;余皆降服,揀其精健爲兵,次爲縣戶。遷奮武將軍〔12〕。
二十年〔13〕,從權征合肥。時城中出戰,徐盛被創失(矛)〔牙〕〔14〕。齊引兵拒擊,得盛所失。〔三〕
二十一年〔15〕,鄱陽民尤突,受曹公印綬,化民爲賊;陵陽、始安、涇縣皆與突相應〔16〕。齊與陸遜討破突,斬首數千;餘黨震服,丹楊三縣皆降〔17〕:料得精兵八千人。拜安東將軍〔18〕,封山陰侯〔19〕。出鎮江上〔20〕,督扶州以上至皖。
【注釋】
〔1〕合宗起賊:集合宗族起來造反。
〔2〕臨水:縣名。縣治在今浙江杭州市臨安區北。
〔3〕被命:接受命令。所在:指孫權的所在地。
〔4〕祖道:在路邊設宴餞別。
〔5〕舞象:使馴象跳舞。
〔6〕(pián)車:有幃幔遮蔽的華麗車輛。通常供皇太后、公主等貴婦人乘坐,這裡賜武將賀齊乘坐車是較特殊的例子。
〔7〕罷坐:結束宴會。
〔8〕導:使……充當先導。
〔9〕儀:儀仗。
〔10〕去:(賀齊)離開。旋:回去。
〔11〕十八年:建安十八年(公元 213)。
〔12〕奮武將軍:官名。領兵征伐。
〔13〕二十年:建安二十年(公元 215)。
〔14〕被創(chuāng):受傷。牙:軍中的大旗。是所在軍隊的標誌。
〔15〕二十一年:建安二十一年(公元 216)。
〔16〕陵陽:縣名。縣治在今安徽青陽縣東南。始安:縣名。縣治在今安徽涇縣西南。
〔17〕三縣:即上列的陵陽、始安、涇縣。
〔18〕安東將軍:官名。領兵征伐。
〔19〕山陰侯:賀齊是山陰縣人,受封家鄉所在地的封爵,是特殊的榮耀和優待。下面列入本卷的全琮,受封家鄉所在的錢唐侯,也是如此。
〔20〕江上:長江之上。
【裴注】
〔一〕《吳錄》曰:「晉改爲臨安。」
〔二〕《吳書》曰:「權謂齊曰:『今定天下,都中國;使殊俗貢珍,狡獸率舞:非君誰與?』齊曰:『殿下以神武應期,廓開王業。臣幸遭際會,得驅馳風塵之下;佐助末行,效鷹犬之用,臣之願也。若殊俗貢珍,狡獸率舞;宜在聖德,非臣所能。』」
〔三〕《江表傳》曰:「權征合肥還,爲張遼所掩襲於津北:幾至危殆。齊時率三千兵,在津南迎權。權既入大船,會諸將飲宴。齊下席涕泣而言曰:『至尊人主,常當持重。今日之事,幾至禍敗;羣下震怖,若無天地。願以此爲終身誡!』權自前收其淚曰:『大慚!謹以刻心,非但書諸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