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六年夏四月〔1〕,泉陵言黃龍現〔2〕。五月,交阯郡吏呂興等反,殺太守孫諝。諝先是科郡,上手工千餘人,送建業;而察戰至,恐復見取,故興等因此扇動兵民,招誘諸夷也。
九月,蜀以魏見伐來告。癸未〔3〕,建業石頭小城火,燒西南百八十丈。甲申〔4〕,使大將軍丁奉,督諸軍向魏壽春;將軍留平,別詣施績於南郡〔5〕,議兵所向;將軍丁封、孫異,如沔中〔6〕:皆救蜀。蜀主劉禪降魏問至〔7〕,然後罷。呂興既殺孫諝,使使如魏,請太守及兵。丞相興,建取屯田萬人以爲兵〔8〕。分武陵爲天門郡〔9〕。〔一〕
【注釋】
〔1〕六年:永安六年(公元 263)。
〔2〕泉陵:縣名。縣治在今湖南永州市。
〔3〕癸未:舊曆二十日。
〔4〕甲申:舊曆二十一日。
〔5〕施績(?—公元 270):傳附本書卷五十六《朱然傳》。
〔6〕如:到。沔中:地區名。指今湖北襄陽市以南的漢水流域。
〔7〕劉禪(公元 207—271):傳見本書卷三十三。問:消息。
〔8〕建:建議。屯田:這裡指被官方嚴密組織起來的屯田農民。當時的孫吳和曹魏,都有軍屯和民屯兩種屯田系統。軍屯的耕作者是現役士兵。民屯的耕作者是民戶,但是官方以軍隊組織形式來組織和控制他們,並設有專門的官員來管理。
〔9〕天門:郡名。治所在今湖南慈利縣東北。
【裴注】
〔一〕《吳歷》曰:「是歲,青龍現於長沙,白燕現於慈胡,赤雀現於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