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華歷史/ 三國志/ 孫奮字子揚,霸弟也。母曰仲姬。太元年,立為齊王,居武昌。權薨,太傅諸葛恪不欲諸王處江濱兵馬之地,徙奮於豫章。奮怒,不從命,又數越法度。恪上箋諫曰:帝王之尊,與天同位;是以家天下,臣父兄,海之內,皆為臣

【原文】

孫奮字子揚,霸弟也。母曰仲姬。太元二年,立爲齊王,居武昌。權薨,太傅諸葛恪不欲諸王處江濱兵馬之地,徙奮於豫章。奮怒,不從命,又數越法度。恪上箋諫曰:

帝王之尊,與天同位;是以家天下〔1〕,臣父兄〔2〕,四海之內,皆爲臣妾。仇讎有善〔3〕,不得不舉;親戚有惡,不得不誅。所以承天理物〔4〕,先國後身;蓋聖人立制,百代不易之道也。

昔漢初興,多王子弟〔5〕;至於太強,輒爲不軌。上則幾危社稷,下則骨肉相殘;其後懲戒,以爲大諱。自光武以來,諸王有制:惟得自娛於宮內,不得臨民〔6〕,干與政事;其與交通,皆有重禁。遂以全安,各保福祚。此則前世得失之驗也。近袁紹、劉表,各有國土〔7〕;土地非狹,人衆非弱;以嫡庶不分,遂滅其宗祀。此乃天下愚智所共嗟痛。

大行皇帝覽古戒今〔8〕,防芽遏萌,慮於千載。是以寢疾之日,分遣諸王,各早就國;詔策殷勤,科禁嚴峻;其所誡敕,無所不至。誠欲上安宗廟,下全諸王;使百世相承,無凶國害家之悔也。大王宜上惟太伯順父之志〔9〕;中念河間獻王、東海王強恭敬之節〔10〕;下當裁抑驕恣荒亂,以爲警戒。

而聞頃至武昌以來,多違詔敕;不拘制度,擅發諸將兵治護宮室〔11〕。又左右常從有罪過者〔12〕,當以表聞,公付有司;而擅私殺,事不明白。大司馬呂岱,親受先帝詔敕,輔導大王;既不承用其言,令懷憂怖。華錡,先帝近臣,忠良正直,其所陳道〔13〕,當納用之;而聞怒錡,有「收縛」之語。又中書楊融〔14〕,親受詔敕,所當恭肅;云:「正自不聽禁〔15〕,當如我何?」聞此之日,大小驚怪,莫不寒心。

里語曰:「明鏡所以照形,古事所以知今。」大王宜深以魯王爲戒,改易其行;戰戰兢兢,盡敬朝廷:如此則無求不得。若棄忘先帝法教,懷輕慢之心;臣下寧負大王,不敢負先帝遺詔;寧爲大王所怨疾,豈敢忘尊主之威,而令詔敕不行於藩臣邪?此古今正義,大王所照知也。夫福來有由,禍來有漸〔16〕;漸生不憂,將不可悔。向使魯王早納忠直之言,懷驚懼之慮,享祚無窮,豈有滅亡之禍哉!

夫良藥苦口,惟疾者能甘之〔17〕。忠言逆耳,惟達者能受之。今者恪等""欲爲大王除危殆於萌芽,廣福慶之基原,是以不自知言至〔18〕:願蒙三思。

【注釋】

〔1〕家天下:以天下作爲家庭的私產而世代相傳。語出《禮記·禮運》。

〔2〕臣父兄:以父兄爲臣僚。意指君臣關係大於親屬關係。

〔3〕仇讎(chóu):仇敵。

〔4〕理物:治理人民。當時習稱人爲物。

〔5〕王子弟:封子弟爲王。

〔6〕臨民:治理百姓。

〔7〕袁紹(?—公元 202 ):傳見本書卷六。劉表(公元 142—208 )。傳見本書卷六。

〔8〕大行:一去不復返。古代用來指剛死亡而還沒有來得及確定其諡號的皇帝。

〔9〕太伯:周代吳國的開國君主。本周太王長子。太王準備立小兒子季歷,太伯與弟仲雍一起避居江南,並斷髮文身,隨從當地風俗,成爲吳地居民的君主。傳見《史記》卷三十一。

〔10〕河間獻王:即劉德(?—前 130)。西漢武帝的異母兄弟。好儒學,對武帝恭順。傳見《史記》卷五十九、《漢書》卷五十三。強:即劉強(公元 25—58)。東漢明帝的異母哥哥。本爲太子,後降爲東海王。對明帝恭順,爲人節儉有禮。傳見《後漢書》卷四十二。

〔11〕治護:修繕維護。

〔12〕常從:隨身的侍從。

〔13〕陳道:陳述。

〔14〕中書:官名。即中書侍郎,負責起草詔命文書,有時充當皇帝的特使。

〔15〕正自不聽禁:我就是不聽管束。

〔16〕漸:事物逐漸發展的過程。

〔17〕疾者:生病的人。

〔18〕至:深切。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