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太元二年正月,封和爲南陽王,遣之長沙〔1〕。〔一〕四月,權薨,諸葛恪秉政。恪即和妃張之舅也。妃使黃門陳遷,之建業上疏中宮〔2〕,並致問於恪〔3〕。臨去,恪謂遷曰:「爲我達妃〔4〕,期當使勝他人〔5〕。」此言頗洩。又恪有徙都意,使治武昌宮;民間或言欲迎和。
及恪被誅,孫峻因此奪和璽綬,徙新都〔6〕。又遣使者賜死。和與妃張辭別,張曰:「吉凶當相隨,終不獨生活也〔7〕!」亦自殺。舉邦傷焉。
孫休立,封和子皓爲烏程侯,自新都之本國〔8〕。
休薨,皓即阼〔9〕。其年,追諡父和曰文皇帝,改葬明陵〔10〕;置園邑二百家〔11〕,令、丞奉守〔12〕。後年正月,又分吳郡、丹楊九縣爲吳興郡〔13〕,治烏程;置太守,四時奉祠〔14〕。
有司奏言,宜立廟京邑〔15〕。
寶鼎二年七月,使守大匠薛珝營立寢堂〔16〕,號曰「清廟」。十二月,遣守丞相孟仁、太常姚信等,備官僚、中軍步騎二千人〔17〕,以靈輿、法駕〔18〕,東迎神於明陵。皓引見仁,親拜送於庭。〔二〕
靈輿當至,使丞相陸凱,奉三牲祭於近郊〔19〕;皓於金城外露宿〔20〕。明日,望拜於東門之外。其翌日,拜廟薦祭〔21〕,歔欷悲感。比七日三祭〔22〕,倡技晝夜娛樂〔23〕。有司奏言:「祭不欲數〔24〕,數則黷〔25〕。宜以禮斷情。」然後止。〔三〕
【注釋】
〔1〕長沙:郡名。治所在今湖南長沙市。
〔2〕之:前往。中宮:皇后宮。這裡指皇后。當時皇帝孫亮的皇后是全氏,傳見本書卷五十。
〔3〕問:問候。
〔4〕達:傳達。
〔5〕期當:預定要。
〔6〕新都:郡名。治所在今浙江淳安縣西北。
〔7〕生活:生存活著。
〔8〕本國:本人的封國。指烏程縣。縣治在今浙江湖州市西南。
〔9〕即阼:登上(宮殿)台階。指當皇帝。
〔10〕明陵:陵墓名。在烏程縣。
〔11〕園邑:這裡指看守維護陵園的民戶。
〔12〕令、丞:均爲官名。負責守護陵園。
〔13〕九縣:指烏程、永安、原鄉、故鄣、安吉、餘杭、臨水、於潛、陽羨九縣。
〔14〕祠:祭祀。
〔15〕京邑:京城。
〔16〕守:代理。大匠:官名。即將作大匠。負責宗廟、宮殿、陵墓等皇家工程的修建,兼管道路綠化。薛珝:傳附本書卷五十三《薛綜傳》。寢堂:古代祭祀先輩的神廟分兩部分。後面放置牌位和先輩遺物的地方爲寢;前面舉行祭祀的地方爲堂,堂也稱廟。
〔17〕孟仁:事見本書卷四十八《孫皓傳》裴注引《吳錄》。中軍:京城的駐軍。
〔18〕靈輿:載運神靈牌位的專車。法駕:皇帝的禮儀專車車隊名。其車隊組成及儀仗器物詳見《續漢輿服志》上。
〔19〕三牲:三種祭祀用的牲畜。即牛、羊、豬。這三種牲畜組成的最高等級祭品,其專門名稱叫太牢。
〔20〕金城:地名。在今江蘇南京市東北。
〔21〕薦:祭祀時進獻(禮品)。
〔22〕比(bì):接連。
〔23〕倡技:即倡伎。以表演音樂舞蹈爲生的藝人。
〔24〕數(shuò):頻繁。
〔25〕黷:褻瀆(神靈)。古人有祭祀「亟則黷,黷則不敬」的說法,見《公羊傳》桓公八年。亟音qì,也是頻繁的意思。
【裴注】
〔一〕《吳書》曰:「和之長沙,行過蕪湖,有鵲,巢於帆檣;故官僚聞之皆憂慘,以爲檣末傾危,非久安之象。或言《鵲巢》之詩有『積行累功以致爵位』之言,今王至德茂行,復受國土:儻神靈以此告悟人意乎?」
〔二〕《吳書》曰:「比仁還,中使手詔,日夜相繼,奉問神靈起居動止。巫覡言,見和被服,顏色如平(生)日;皓悲喜涕淚,悉召公卿尚書,詣闕門下受賜。」
〔三〕《吳歷》曰:「和四子:皓、德、謙、俊。孫休即位,封德錢唐侯,謙永安侯,俊拜騎都尉。皓在武昌,吳興施但因民之不堪命,聚萬餘人;劫謙,將至秣陵,欲立之。未至三十里,住,擇吉日,但遣使以謙命詔丁固、諸葛靚。靚即斬其使。但遂前到九里,固、靚出擊,大破之。但兵裸身,無鎧甲,臨陳皆披散。謙獨坐車中,遂生獲之。固不敢殺,以狀告皓;皓鴆之,母子皆死。俊,張承外孫。聰明辨惠,爲遠近所稱。皓又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