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華歷史/ 尚書/ 呂命,穆王訓夏贖刑,作《呂刑》。惟呂命,王享國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詰四方。王曰:「若古有訓,蚩尤惟始作亂,延及於平民,罔不寇賊鴟義,奸宄奪攘矯虔。苗民弗用靈,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辜,爰始

【原文】
 
呂命,穆王訓夏贖刑,作《呂刑》。
 
惟呂命,王享國百年,耄①,荒度②作刑,以詰四方。
 
王曰:「若古有訓,蚩尤惟始作亂,延及於平民,罔不寇賊鴟義③,奸宄奪攘矯虔④。苗民弗用靈,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辜,爰始淫爲劓、刵、椓、黥。越茲麗刑⑤並制,罔差有辭。
 
「民興胥漸,泯泯棼棼⑥,罔中於信,以覆詛盟。虐威庶戮⑦,方告無辜於上。上帝監民,罔有馨香德,刑發聞惟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報虐以威,遏絕苗民,無世在下。乃命重、黎,絕地天通,罔有降格。羣後之逮在下,明明棐常⑧,鰥寡無蓋。
 
【注釋】
 
①耄:年老,八九十歲的年紀。
②荒度:大力治理,統盤籌劃。
③鴟義:喪失天良的行爲。
④矯虔:詐稱上命強奪他人財物。
⑤麗刑:觸犯刑法。麗通「罹」
⑥泯泯棼棼:紛亂的樣子
⑦庶戮:衆被戮者。
⑧棐常:輔行常法。
 
【翻譯】
 
呂侯被命爲卿時,穆王在位很久,軍紀老了,還是廣泛謀求制定刑法,來禁戒天下。
 
穆王說:「古代有教訓,蚩尤作亂,影響到平民百姓。無不寇掠賊害,輕率不正,內外作亂,爭奪竊盜,詐騙強取。苗民不遵守政令,就用刑罰來制服,制定了五種酷刑以爲法律。殺害無罪的人,開始大肆使用劓、刖、椓、黥等刑罰。於是,施行殺戮,拋棄法制,不減免無罪的人。

作者:佚名(先秦時期)

《尚書》是中國古代最早的歷史文獻彙編,作者不詳,成書於先秦時期。該書主要記載了上古時期的歷史事件和帝王言論,是研究中國古代歷史的重要文獻,也是儒家五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