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上下比罪,無僭亂①辭,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審克之!上刑適輕,下服;下刑適重,上服。輕重諸罰有權②刑罰世輕世重,惟齊非齊,有倫有要。
「罰懲非死,人極於病。非佞折獄,惟良折獄,罔非在中。察辭於差,非從惟從。哀敬折獄,明啓刑書胥占,咸庶中正。其刑其罰,其審克之!獄成而孚。輸而孚,其刑上備,有並兩刑。」
王曰:「嗚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懼。朕敬於刑,有德惟刑。今天相民,作配在下。明清於單辭③,民之亂,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無或私家於獄之兩辭!獄貨非寶,惟府辜功④,報以庶尤。永畏惟罰,非天不中,惟人在命。天罰不極,庶民罔有令政在於天下。」
王曰:「嗚呼!嗣孫,今往何監?非德?於民之中,尚明聽之哉!哲人惟刑。無疆之辭,屬於五極,咸中有慶。受王嘉師,監於茲祥刑⑤。」
【注釋】
①僭亂:虛妄淆亂。
②權:變通,不依常規
③單辭:指訴訟中無對質無證據的單方面言辭。
④辜功:罪狀。
⑤祥刑:善用刑罰。
【翻譯】
「要上下比較其罪行,不要錯亂供辭,不要採取已經廢除的法律,應當明察,應當依法,要核實啊!上刑宜於減輕,就減一等處治,下刑宜於加重,就加一等處治。各種刑罰的輕重允許有些靈活性。刑罰時輕時重,相同或不相同,都有它的條理和綱要。
「刑罰雖不置人死地,但受刑罰的人感到比重病還痛苦。不是巧辯的人審理案件,而是善良的人審理案件,就沒有不公正合理的。從矛盾處考察供詞,不服從的犯人也會服從。應當懷著哀憐的心情判決訴訟案件,明白地檢查刑書,互相斟酌,都要以公正爲標準。當刑當罰,要詳細察實啊!要做到案件判定了,人們信服;改變判決,人們也信服。刑罰貴在慎重,有時也可以把兩種罪行合併考慮,只罰一種。」
穆王說:「啊,謹慎啊!諸侯國君以及同姓官員們,對我的話要多多戒懼,我重視刑罰,有德於老百姓的也是刑罰。如今上天扶助老百姓,你們是在下面作天之配。應當明察一面之辭,老百姓的治理,無不在於公正地審理雙方的訴訟詞,不要對訴訟雙方的訴詞貪圖私利啊!獄訟接受賄賂不是好事,那是獲罪的事,我將以衆人犯罪來論處這些人。永遠可畏的是上天的懲罰,不是天道不公平,只是人們自己終結天命。上天的懲罰不加到他們身上,衆民就不知有美好的政治在天下了。」
穆王說:「啊!子孫們,從今以後,用什麼作為鑑戒呢?難道不是德行嗎?對於老百姓案情的判決,要明察啊!治理老百姓要運用刑罰,使無窮無盡的訟辭合於五刑,都能公正適當,就有福慶。你們接受治理我的好百姓,可要明察這種祥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