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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卷一四八 梁紀四
●〔南朝〕梁紀四 〔起旃蒙協洽(乙未),盡著雍閹茂(戊戌),凡四年。〕
◎〔南朝〕梁高祖武皇帝·四
【原文】
〔南朝〕梁高祖武皇帝 天監十四年(乙未 公元515年)
春,正月,乙巳朔,上冠太子於太極殿,大赦。〔〖胡三省注〗古者冠於廟。〕
辛亥,上祀南郊。
甲寅,魏主有疾;丁巳,殂於式乾殿。〔〖胡三省注〗年三十三,諡宣武皇帝,廟號世宗。〕侍中、中書監、太子少傅催光,侍中、領軍將軍於忠,詹事王顯,中庶子代人侯剛,迎太子詡於東宮,至顯陽殿。王顯欲須明行即位禮,〔〖胡三省注〗須,待也。〕崔光曰:「天位不可暫曠,何待至明!」顯曰:「須奏中宮。」光曰:「帝崩,太子立,國之常典,何須中宮令也!」於是光等請太子止哭,立於東序;於忠與黃門郎元昭扶太子西面哭十餘聲止。光攝太尉,奉策進璽綬,太子跪受,服袞冕之服,御太極殿,即皇帝位。〔〖胡三省注〗帝諱詡,宣武皇帝之第三子。〕光等與夜直羣官立庭中,北面稽首稱萬歲。〔〖胡三省注〗蒼猝不暇集百官,備高氏也。稽,音啓。〕昭,遵之曾孫也。〔〖胡三省注〗魏略陽公遵,見一百八卷晉孝武太元二十年。〕
【譯文】
●〔南朝〕梁紀四
◎〔南朝〕梁武帝·四
〔南朝〕梁武帝天監十四年(乙未 公元515年)
春季,正月,乙巳朔(初一),梁武帝在太極殿給太子舉行冠禮,並且大赦天下。
辛亥(初七),梁武帝在南郊祭天。
甲寅(初十),北魏宣武帝患病,丁巳(十三日),在式乾殿病故。侍中、中書監、太子少傅崔光,侍中、領軍將軍於忠,詹事王顯,中庶子代京人侯剛等人從東宮迎接太子元詡來到顯陽殿。王顯想等天亮以後再爲太子舉行即位儀式,崔光說:「皇位不可以片刻無主,爲什麼要等到天亮呢?」王顯說:「必須報告中宮皇后。」崔光說:「皇上駕崩,太子即位,這是國家正常的規定,何必要等待中宮的旨令呢!」於是,崔光等人請求太子停止哭泣,站在東面;於忠和黃門侍郎元昭攙扶太子面向西哭了十多聲後停止了哭泣。崔光代理太尉的職務,捧著策書獻上印璽和綬帶,太子跪著接授了,穿上禮服,走上太極殿,即皇帝位。崔光等人和夜間值勤的官員站立在庭中,向北叩頭高呼萬歲。元昭是北魏略陽公元遵的重孫子。
【原文】
高后欲殺胡貴嬪,中給事譙郡劉騰以告侯剛,剛以告於忠。忠問計於崔光,光使置貴嬪於別所,嚴加守衛,由是貴嬪深德四人。〔〖胡三省注〗爲劉騰等亂政,崔光尊寵而不能矯正張本。〕戊午,魏大赦。己未,悉召西伐、東防兵。〔〖胡三省注〗西伐,謂伐蜀之兵;東防,謂防淮之兵。〕
驃騎大將軍廣平王懷扶疾入臨,徑至太極西廡,哀慟,呼侍中、黃門、領軍、二衛,〔〖胡三省注〗二衛始於晉初,左、右衛將軍統之。此二衛即謂左、右衛將軍。廡,音武。〕云:「身欲上殿哭大行,又須入見主上。」衆皆愕然相視,無敢對者。崔光攘衰振杖,〔〖胡三省注〗振,舉也。〕引漢光武崩趙熹扶諸王下殿故事,〔〖胡三省注〗事見四十四卷光武中元二年。〕聲色甚厲,聞者莫不稱善。懷聲淚俱止,曰:「侍中以古義裁我,我敢不服?」遂還,仍頻遣左右致謝。
先是,高肇擅權,尤忌宗室有時望者。太子太保任城王澄數爲肇所譖,懼不自全,〔〖胡三省注〗懲彭城王勰之禍也。任,音壬。〕乃終日酣飲,所爲如狂,朝廷機要無所關豫。及世宗殂,肇擁兵於外,〔〖胡三省注〗謂高肇方擁伐蜀之兵也。〕朝野不安。於忠與門下議,〔〖胡三省注〗門下者,侍中等官居之。〕以肅宗幼,未能親政,宜使太保高陽王雍入居西柏堂省決庶政,以任城王澄爲尚書令,總攝百揆,奏皇后請即敕授。〔〖胡三省注〗請即以手敕授二王,倉猝不及下詔,慮有沮閣者也。〕王顯素有寵於世宗,恃勢使威,爲世所疾,恐不爲澄等所容,與中常侍孫伏連等密謀寢門下之奏,矯皇后令,以高肇錄尚書事,以顯與勃海公高猛同爲侍中。於忠等聞之,托以侍療無效,執顯于禁中,〔〖胡三省注〗觀此則侍卿師王顯、詹事王顯又似一人。〕下詔削爵任。顯臨執呼冤,直閤以刀鐶撞其掖下,送右衛府,一宿而死。庚申,下詔如門下所奏,百官總己聽於二王,中外悅服。
【譯文】
高后想殺掉胡貴嬪,中給事譙郡人劉騰把件事告訴了侯剛,侯剛又告訴給於忠。於忠向崔光請教計策,崔光就讓他將胡貴嬪搬到別的住所,嚴加守衛,因此胡貴嬪深深地感激這四個人。戊午(十四日),北魏大赦天下。己未(十五日),召回全部在西面討伐蜀國和在東面防範淮地的軍隊。
驃騎大將軍廣平王元懷抱病入朝,徑直來到太極殿的西殿,悲憤欲絕,叫來侍中、領軍、黃門、左右二衛將軍,對他們說:「我要親自上殿哭悼,並要去見聖上。」衆人都驚懼地相互看著,沒有敢於答話的人。崔光整衣舉杖,引用漢光武帝死後趙熹扶持諸位藩王下殿的舊事來加以說明,聲音和臉色都顯得很激動,聽的人沒有不說好的。元懷的喊聲和眼淚都停了下來,說:「侍中您用古代的事理來教導我,我怎敢不服氣!」於是就回去了,回去後仍然多次派手下人來謝罪。
起初高肇專權,他特別忌恨宗室裡面有名望的人,太子太傅任城王元澄多次被高肇詆毀、陷害,害怕不能保全自己,就整天縱酒,做一些象瘋子一樣的舉止,朝廷里的重要事務都不參與。等到宣武帝病故,高肇統兵在外,朝廷內外都很不安。於忠和門下省的官員們商議,由於孝明帝年幼,不能親自執政,建議要讓太保高陽王元雍住進西柏堂處理各種政務,並且任命任城王元澄爲尚書令,總管大小官員,而且上報皇后,請她當即用手書授職。王顯一向受宣武帝的寵信,憑藉權勢濫施淫威,被衆人忌恨,他怕不被元澄等人所容納,就和中常侍孫伏連等人密謀停止門下省的奏議,僞造皇后的命令,任命高肇錄尚書事,任命王顯和勃海公高猛等人共同作爲侍中。於忠等人聽到這件事,假借服侍皇上治療無效的罪名,把王顯抓入監牢,下令剝奪他的爵位、官職。王顯在被抓時大聲喊冤,門衛就用刀環撞擊他的腋下,將他送到右衛府,一夜就喪了命。庚申(十六日),朝廷下令批准了門下省的奏議,百官各安己職,聽命於二位王爺,朝廷內外都衷心信服。
【原文】
二月,庚辰,尊皇后爲皇太后。
魏主稱名爲書告哀於高肇,且召之還。肇承變憂懼,〔〖胡三省注〗承告哀之變也。〕朝夕哭泣,至於羸悴。歸至瀍澗,〔〖胡三省注〗書:我乃卜澗水東,纏水西。《水經》:纏水出河南穀城縣北山,東與千金渠合,又東過洛陽縣南,又東過偃帥縣,又東入於洛。澗水出新安縣南白石山,東南入於洛。此纏澗直謂纏水,非如《書》及《水經》之纏、澗爲二水也。〕家人迎之,不與相見。辛巳,至闕下,衰服號哭,升太極殿盡哀。高陽王雍與於忠密謀,伏直寢邢豹等十餘人於舍人省下,〔〖胡三省注〗舍人省,即中書省,通事舍人宿直之所。〕肇哭畢,引入西廡,〔〖胡三省注〗廡,音武。〕清河諸王皆竊言目之。肇入省,豹等扼殺之,下詔暴其罪惡,稱肇自盡,自余親黨悉無所問,削除職爵,葬以士禮;逮昏,於廁門出屍歸其家。
魏之伐蜀也,軍至晉壽,蜀人震恐。傅豎眼將步兵三萬擊巴北,上遣寧州刺史任太洪自陰平間道入其州,〔〖胡三省注〗傅豎眼以益州刺史鎮晉壽。此陰平非鄧艾所由之陰平,今利州之陰平縣是也。任,音壬。〕招誘氐、蜀,絕魏運路。〔〖胡三省注〗氐、蜀,氐人及蜀人也。誘,音酉。〕會魏大軍北還,太洪襲破魏東洛、除口二戍,〔〖胡三省注〗唐利州景谷縣,舊白水縣也,置東洛郡,後周省郡入平興郡,隋又廢平興爲景谷縣。《水經》:漢水過大、小黃金南,東合蘧滁口。注云:蘧滁水出就谷南,歷蘧滁溪,又南流,注於漢,謂之滁口。〕聲言梁兵繼至,氐、蜀翕然從之。太洪進圍關城,豎眼遣統軍姜喜等擊太洪,大破之,太洪棄關城走還。〔〖胡三省注〗關城即白水關城。〕
癸未,魏以高陽王雍爲太傅、領太尉,清河王懌爲司徒,廣平王懷爲司空。
【譯文】
二月庚辰(初七),北魏尊封皇后爲皇太后。
北魏孝明帝自己稱名寫信給高肇報告喪事,並且召他回朝。高肇承受著這種變故非常優傷、驚懼,整日哭泣,甚至越來越瘦弱憔悴,回到瀍澗時,家裡人迎接他,他卻不與他們見面。辛巳(初八),他來到皇宮前,登上太極殿穿著喪服號哭。高陽王元雍和於忠祕密商議,將值寢邢豹等十多人埋伏在舍人省內,等到高肇哭完,把他引入西殿,清河王等衆王都偷偷交談著看著他。高肇進了舍人省,邢豹等人扼殺了他,接著,下令公布高肇的罪惡,假稱高肇自殺,因此,對他的親友全都沒有加以追究。又剝奪了他的職務、爵位,用士大夫的禮節安葬他。到了黃昏,從側門把他的屍體運回他家。
北魏的軍隊攻打蜀地,大軍開到晉壽,蜀人非常恐懼。傅豎眼率領三萬步兵攻打巴北,梁武帝派寧州刺史任太洪從陰平抄小路進入州城,招誘氐人、蜀人,並且斷絕了北魏軍隊的運輸線路。正趕上北魏大部隊向北返回,任太洪襲擊了北魏的東洛、除口二個戍地,並且聲稱梁朝軍隊緊接著就會到來,氐人、蜀人都歸順了他。任太洪進軍包圍了關城,傅豎眼派統軍姜喜等人攻打任太洪,擊敗了他的部隊,任太洪放棄關城逃了回來。
癸未(初十),北魏任命高陽王元雍擔任太傅、兼太尉,清河王元懌爲司徒,廣平王元懷爲司空。
【原文】
甲午,魏葬宣武皇帝於景陵,廟號世宗。己亥,尊胡貴嬪爲皇太妃。三月,甲辰朔,以高太后爲尼,徙居金墉瑤光寺,〔〖胡三省注〗子無廢母之義,魏之亂亡宜矣。按魏廢后率居瑤光寺,馮後、高后是也。〕非大節慶,不得入宮。
魏左僕射郭祚表稱:「蕭衍狂悖,謀斷川瀆,〔〖胡三省注〗謂築浮山堰也。〕役苦民勞,危亡已兆;宜命將出師,長驅撲討。」魏詔平南將軍楊大眼督諸軍鎮荊山。〔〖胡三省注〗《水經》,淮水過塗山北而後至荊山,今塗山在鍾離縣西九十五里,荊山在鍾離縣西八十三里。〕
魏於忠既居門下,又總宿衛,〔〖胡三省注〗門下,謂爲侍中。宿衛,謂爲領軍。〕遂專朝政,權傾一時。初,太和中,軍國多事,高祖以用度不足,百官之祿四分減一,忠悉命歸所減之祿。舊制民稅絹一匹別輸綿八兩,布一區別輸麻十五斤,忠悉罷之。乙丑,詔文武羣官各進位一級。〔〖胡三省注〗史言於忠擅魏,欲收衆心。〕
夏,四月,浮山堰成而復潰。或言蛟龍能乘風雨破堰,其性惡鐵;乃運東、西冶鐵器數千萬斤沉之,〔〖胡三省注〗建康有東、西二冶,各置冶令以掌之。〕亦不能合。乃伐樹爲井幹,〔〖胡三省注〗井幹,井欄也。言疊木爲井幹之形。干,揚子注及西都賦注音寒,莊子音如字。〕填以巨石;加土其上,緣淮百里內木石無巨細皆盡,負簷者肩上皆穿,夏日疾疫,死者相枕,蠅蟲晝夜聲合。
魏梁州刺史薛懷吉破叛氐於沮水。〔〖胡三省注〗《水經》:沔水出武都沮縣東狼谷中,又東南流,逕沮水戍。注云:沔水一名沮水。闞駰曰:以其初出沮如然,故曰沮水。師古曰:沮,子余翻。〕懷吉,真度之子也。〔〖胡三省注〗薛真度見一百四十卷齊明帝建武二年。〕五月,甲寅,南秦州刺史崔暹又破叛氐,解武興之圍。〔〖胡三省注〗魏南秦州治駱谷城,領天水、漢陽、武都、武階、脩武、仇池郡。此時蓋叛氐圍武興也。〕
【譯文】
甲午,(二十一日),北魏將宣武帝安葬在景陵,廟號爲世宗。己亥(二十六日),尊胡貴嬪爲皇太妃。三月甲辰朔(初一),使高太后作了尼姑,把她遷居到金墉瑤光寺,不遇到大的節日慶典,不許入宮。
北魏左僕射郭祚上書宣稱:「蕭衍狂妄無道,謀劃切斷山川溝渠,以致國內勞役繁重,百姓疲弊,滅亡的危險已顯露出來,我國應當派將出兵,長驅直入,討伐敵人。」於是朝廷詔令平南將軍楊大眼率領軍隊鎮守荊山。
北魏的於忠既擔任侍中,又總管禁衛事務,於是他獨攬朝政,權傾一時。起初,在太和年間,國家頻繁用兵,孝文帝爲了用度不足的原因,把百官的俸祿減少了四分之一。於忠下令全部恢復了減少的俸祿。舊法規定:百姓每織一匹絹要交八兩綿,每織一匹布要交十五斤麻作爲稅收,於忠都加以免除。乙丑(二十二日),朝廷詔令使文武百官每人晉升一級。
夏季四月,浮山堰修成後卻又崩潰,有人說蛟龍能乘風雨破壞渠堰,但它本性厭惡鐵,於是就運來東西兩冶幾千萬斤鐵器沉在江里,但是也沒能使壩合擾。於是,又伐木交錯捆綁成井字形,把大石頭填進去,在上面加上土,以此截流築壩。因此,沿著淮河一百里內的樹木石頭無論大小都被用光,挑擔的人肩膀都磨爛了,夏天裡疾病成疫,死掉的人互相傾壓著,遍地都是,蒼蠅蚊蟲聚集不散,日夜轟鳴。
北魏梁州刺史薛懷吉在沮水打敗了叛亂的氐人,薛懷吉是薛真度的兒子。五月甲寅(十二日),南秦州刺史崔暹又大敗叛亂的氐人,從而解除了對武興的圍困。
【原文】
六月,魏冀州沙門法慶以妖幻惑衆,與勃海人李歸伯等作亂,推法慶爲主。法慶以尼惠暉爲妻,以歸伯爲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胡三省注〗《魏書》,法慶以殺一人者爲一住菩薩,殺十人者爲十住菩薩。〕自號大乘。又合狂藥,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復相識,唯以殺害爲事。刺史蕭寶寅遣兼長史崔伯驎擊之,伯驎敗死。賊衆益盛,所在毀寺舍,斬僧尼,燒經像,雲「新佛出世,除去衆魔。」秋,七月,丁未,詔假右光祿大夫元遙征北大將軍以討之。〔〖胡三省注〗假者,未正以征北大將軍授之。〕
魏尚書裴植,自謂人門不後王肅,〔〖胡三省注〗植,裴叔業之兄子也。〕以朝廷處之不高,意常怏怏,表請解官隱嵩山,世宗不許,深怪之。及爲尚書,志氣驕滿,每謂人曰:「非我須尚書,尚書亦須我。」每入參議論,好面譏毀羣官,又表徵南將軍田益宗,言:「華、夷異類,不應在百世衣冠之上。」於忠、元昭見之切齒。
尚書左僕射郭祚,冒進不已,自以東宮師傅,列辭尚書,望封侯、儀同,〔〖胡三省注〗天監十年,魏以祚領太子少師。〕詔以祚爲都督雍、岐、華三州諸軍事、征西將軍、雍州刺史。〔〖胡三省注〗魏太和十一年置岐州,治雍城鎮,領平秦、武都、武功三郡。雍,於用翻。〕
【譯文】
六月,北魏冀州僧人法慶用妖術迷惑百姓,與勃海人李歸伯一同作亂,並推舉法慶作首領。法慶以尼姑惠暉爲妻,讓李歸伯當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自己則號稱「大乘」。他又配置狂藥,讓人服用了這種藥後,父子兄弟不再相認,只知道殺人害命。刺史蕭寶寅派兼長史崔伯驎攻打法慶的叛軍,崔伯驎戰敗而死。衆叛賊氣焰更加囂張,所到之處毀壞寺廟,斬殺僧尼,燒毀經像,還說:「新佛出世,除去衆魔」。秋季,七月丁未(初五),朝廷詔令右光祿大夫元遙作爲征北大將軍去討伐法慶。
北魏尚書裴植,自以爲門第不比王肅低,因在朝廷里官位不高而常常怏怏不快,就上書請求辭去官職,退隱到嵩山,宣武帝不同意,並且認爲他很怪。等他作了尚書,志高氣傲,常常對人說:「不是我想作尚書,是尚書要由我來作。」每次他入朝晉見,議論政事時,他都喜歡當面譏諷傷害衆位官員。他還上表詆毀征南將軍田益宗,說道:「漢人、夷人種類不同,不應當讓夷人位在百世衣冠的漢人之上。」於忠和元昭見了他,都恨得咬牙切齒。
尚書左僕射郭祚,總是企圖升官,自認爲是太子的師傅,列名於尚書,希望也被封侯和封爲開府儀同三司,於是朝廷詔令郭祚爲都督雍、岐、華三州諸軍事,征西將軍及雍州刺史。
【原文】
祚與植皆惡於忠專橫,密勸高陽王雍使出之;忠聞之,大怒,令有司誣奏其罪。尚書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達云:『受植旨,詐稱被詔,帥合部曲欲圖於忠。』臣等窮治,辭不伏引;〔〖胡三省注〗伏引,猶引伏也。〕然衆證明昞,准律當死。衆證雖不見植,皆言『仲達爲植所使,植召仲達責問而不告列』。推論情狀,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獄,有所降減,計同仲達處植死刑。植親帥城衆,附從王化,〔〖胡三省注〗謂齊東昏侯永元二年,植以壽陽降魏。〕依律上議,〔〖胡三省注〗謂依八議之律也。〕乞賜裁處。」忠矯詔曰:「凶謀既爾,罪不當恕;雖有歸化之誠,無容上議,亦不須待秋分。」〔〖胡三省注〗魏舊刺,秋分然後決死刑。〕八月,己亥,植與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韋㑺皆賜死。㑺,祚之婚家也。忠又欲殺高陽王雍,崔光固執不從,乃免雍官,以王還第。朝野冤憤,莫不切齒。
丙子,魏尊胡太妃爲皇太后,居崇訓宮。於忠領崇訓衛尉,劉騰爲崇訓太僕,加侍中,侯剛爲侍中撫軍將軍。〔〖胡三省注〗三人者,胡後所深德者也。〕又以太后父國珍爲光祿大夫。
庚辰,定州刺史田超秀帥衆三千降魏。〔〖胡三省注〗超秀叛魏見上卷上年。帥,讀曰率。〕
戊子,魏大赦。
【譯文】
郭祚和裴植都討厭於忠專權無道,暗中勸高陽王元雍讓他離開朝廷。於忠聽後萬分憤恨,命令有關部門誣告郭祚、裴植犯了罪。尚書誣告說:「羊祉報告裴植的表弟皇甫仲達說:『我受了裴植的命令,假稱受聖上的旨令,率領部曲想要圖謀於忠。』我們已經審理完畢,他們雖然不認罪,但是各種證據都很清楚,按法律應判死刑。這些證據中雖沒有直接是裴植的,但大家都說:『皇甫仲達是被裴植指揮,裴植曾叫來皇甫仲達責問他,但沒有告發他。』按常理推算,看不出來他們之間有什麼明顯的區別,因此不能和其他案子一樣,減輕他的罪過,所以一致提議對裴植處以和皇甫仲達一樣的死刑。裴植曾經親自率領全城的人馬歸順我國,按法律條文作以上議處,但請作出裁決。」於忠假傳聖旨說:「罪行已經犯下,他的罪惡不能寬恕;雖然也有過誠心歸順我們的行爲,但不必再經審理,也不用等秋分過後再判死刑。」八月乙亥(初五),裴植和郭祚以及都水使者杜陵人韋㑺都被賜死。韋㑺是郭祚的親家。於忠又想殺高陽王元雍,崔光堅決不同意,於是就罷免了元雍的官職,以親王的身份回到了他的王府。朝廷內外都含冤忍憤,沒有人不咬牙切齒。
丙子(初六),北魏尊封胡太妃爲皇太后,讓她住進崇訓宮。於忠擔任崇訓宮的衛尉,劉騰擔任崇訓宮的太僕,加官侍中,侯剛爲侍中撫軍將軍。又封胡太后的父親胡國珍爲光祿大夫。
庚辰(初十),梁朝定州刺史田超秀率領三千兵馬投降了北魏。
戊子(十八日),北魏實行大赦。
【原文】
己丑,魏清河王懌進位太傅,領太尉,廣平王懷爲太保,領司徒,任城王澄爲司空。庚寅,魏以車騎大將軍於忠爲尚書令,特進崔光爲車騎大將軍,並加開府儀同三司。
魏江陽王繼,熙之曾孫也,〔〖胡三省注〗熙,道武之子。〕先爲青州刺史,坐以良人爲婢奪爵。繼子叉娶胡太后妹,壬辰,詔復繼本封,以叉爲通直散騎侍郎,叉妻爲新平郡君,仍拜女侍中。〔〖胡三省注〗爲元叉囚靈太后張本。〕
羣臣奏請皇太后臨朝稱制,九月,乙未,靈太后始臨朝聽政,〔〖胡三省注〗胡太后諡曰靈。〕猶稱令以行事,羣臣上書稱殿下。太后聰悟,頗好讀書屬文,射能中針孔,政事皆手筆自決。加胡國珍侍中,封安定公。
自郭祚等死,詔令生殺皆出於忠,王公畏之,重足脅息。〔〖胡三省注〗脅息者,屏氣鼻不敢息,唯兩脅潛動以舒氣息耳。〕太后既親政,乃解忠侍中、領軍、崇訓衛尉,止爲儀同三司、尚書令。後旬余,太后引門下侍官於崇訓宮,〔〖胡三省注〗門下侍官,自侍中至散騎常侍、侍郎。崇訓宮,蓋太后所居宮也。〕問曰:「忠在端揆,聲望何如?」咸曰:「不稱闕任。」乃出忠爲都督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征北大將軍、冀州刺史;以司空澄領尚書令。澄奏:「安定公宜出入禁中,參咨大務。」詔從之。〔〖胡三省注〗人之老也,戒之在得,任城王澄自氣衰矣。〕
甲寅,魏元遙破大乘賊,擒法慶並渠帥百餘人,傳首洛陽。
左游擊將軍趙祖悅襲魏西硤石,〔〖胡三省注〗《水經》:淮水東過壽春縣北,又北逕山峽中,謂之峽石。對岸山上結二城以防津要,在淮水西岸者謂之西硤石。杜佑曰:潁州下蔡縣有硤石山,梁築城以拒魏,今縣城也。〕據之以逼壽陽;更築外城,徙緣淮之民以實城內。將軍田道龍等散攻諸戍,魏揚州刺史李崇分遣諸將拒之。癸亥,魏遣假鎮南將軍崔亮攻西硤石,又遣鎮東將軍蕭寶寅決淮堰。
【譯文】
己丑(十九日),北魏清河王元懌晉升太傅的職位,兼任太尉,廣平王元懷作了太保,兼任司徒,任城王元澄任司空。庚寅(二十日),北魏孝明帝任命車騎大將軍於忠爲尚書令,特進崔光爲車騎將軍,並加封開府儀同三司。
北魏江陽王元繼是元熙的曾孫。他原來是青州刺史,因爲犯了把良民的女孩當作婢女的罪被剝奪了爵位。元繼的兒子元叉娶了胡太后的妹妹,壬辰(二十二日),北魏孝明帝下令恢復了元繼的原封位,讓元叉作了通值散騎侍郎。元叉的妻子是新平郡君,仍擔任了女侍中的職務。
衆大臣上書請求太后臨朝,她的命令稱爲「制」,作行皇帝的權力,九月乙未(疑誤),胡太后開始臨朝聽政,但還是不稱「制」而稱令,大臣們上書仍稱呼她爲殿下。太后聰明機智,非常喜愛讀書寫作,射箭能射中針孔,一切政務都親手批閱處理。她提拔胡國珍爲侍中,封爲安定公。
自從郭祚等人死後,詔書、命令、生殺予奪之權都由於忠決定,王公們都畏懼他,人人躡手躡腳、斂聲屏氣。太后親政後,就解除了於忠侍中、領軍、崇訓衛尉的職務,只讓他作儀同三司、尚書令。過了十幾天,太后把門下侍官叫到崇訓宮,問道:「於忠在朝廷中爲百官之首,聲望如何?」衆人都說:「他不稱職。」於是就讓於忠出朝任都督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征北大將軍,冀州刺史;讓司空元澄兼任尚書令。元澄上書說:「安定公應當可以出入宮禁,並參議重大事務。」詔令批准了他的請求。
甲寅(十四日),北魏將領元遙擊敗了大乘賊,擒獲法慶和他手下一百多人,將他們斬首並把首級送往洛陽。
梁朝左游擊將軍趙祖悅在西硤石一帶襲擊了北魏軍隊,並以西硤石爲根據地逼近壽陽,又築起外城,將淮河周圍的百姓都遷進來充實內城。將軍田道龍等人分別去攻打北魏的各個寨堡,北魏揚州刺史李崇分別派遣衆將領去抵抗。癸亥(二十三日),北魏派遣代理鎮南將軍崔亮攻打西硤石,又派鎮東將軍蕭寶寅掘開淮河堰。
【原文】
冬,十月,乙酉,魏以胡國珍爲中書監、儀同三司,侍中如故。
甲午,弘化太守杜桂舉郡降魏。〔〖胡三省注〗弘化地闕,蓋亦緣邊蠻郡也。〕
初,魏於忠用事,自言世宗許其優轉;太傅雍等皆不敢違,加忠車騎大將軍。忠又自謂新故之際有定社稷之功,諷百僚令加己賞;雍等議封忠常山郡公。忠又難於獨受,乃諷朝廷,同在門下者皆加封邑。雍等不得已復封崔光爲博平縣公,而尚書元昭等上訴不已。〔〖胡三省注〗魏主之立也,元昭亦同在門下,故上訴不已。〕太后敕公卿再議,太傅懌等上言:「先帝升遐,〔〖胡三省注〗《(禮)記·曲禮》曰:告喪曰天王登假。注云:登,上也;遐,已也;上已者,若仙去雲耳。登,即升也。假,讀與遐同。〕奉迎乘輿,侍衛省闥,乃臣子常職,不容以此爲功。臣等前議授忠茅土,正以畏其威權,苟免暴戾故也。若以功過相除,悉不應賞,請皆追奪。」崔光亦奉送章綬茅土。表十餘上,太后從之。
高陽王雍上表自劾,稱「臣初入柏堂,見詔旨之行一由門下,臣出君行,深知其不可而不能禁;〔〖胡三省注〗謂殺生予奪皆出于于忠之意,而以詔旨行之。〕於忠專權,生殺自恣,而臣不能違。忠規欲殺臣,賴在事執拒;〔〖胡三省注〗在事,謂在位任事之臣,此指言崔光。執拒,謂執不可而拒忠。〕臣欲出忠於外,在心未行,返爲忠廢。忝官尸祿,孤負恩私,請返私門,伏聽司敗。」〔〖胡三省注〗司敗,即司寇也。〕太后以忠有保護之功,不問其罪。十二月,辛丑,以忠爲太師,領司州牧,尋復錄尚書事,與太傅懌、太保懷、侍中胡國珍入居門下,同厘庶政。〔〖胡三省注〗厘,治也。〕
【譯文】
冬季,十月乙酉(十六日),北魏任命胡國珍爲中書監、儀同三司,並保留侍中的職務。
甲午(二十五日),弘化太守杜桂率領全郡投降北魏。
當初,北魏的於忠掌握朝中權力,自稱宣武帝答應加封他,太傅元雍等人都不敢違背聖旨,於是加封於忠爲車騎大將軍。於忠又自認爲在新舊交替時有安定國家政權的功勞,示意官員們上書建議給他增加獎賞,因此元雍等議封於忠爲常山郡公。於忠卻又不敢獨享,就示意給在門下省的人一同增加封地。元雍等人不得已只好又封崔光爲博平縣公,而尚書元昭等人不斷地上書投訴。胡太后就命令大臣們再次商議,太傅元懌等人上書說:「先帝升天后,迎接新主、保護防衛,本是作臣子的正常職務,不應當把這個當作功勞。我們從前建議授與於忠封地,正因爲畏懼他的威風和權勢,不過想暫時免除殘暴的行爲。如果把功勞和過失相抵,全不應當獎賞,請求全部追還封賞。」崔光也送還封地和官爵,書表遞上了十幾份,太后終於採納了。
高陽王元雍上書自責,說道:「我剛剛進入柏堂時,看到聖上的詔書旨令都由門下省作主,臣子作主,國君執行,深知這種事不該發生但卻不能禁止。於忠獨攬朝權,隨意生殺予奪,但是我不敢違抗。於忠一心想殺掉我,幸虧在位任事的崔光堅持不允許。我想把於忠逐出京外,心愿還沒達到就被於忠破壞。我這樣不理政務空食俸祿,辜負了聖上對我的恩惠,請將我免去職位遣返回家,心甘情願地聽從司寇的處置。」太后因爲於忠有過保護她的功勞,沒有查問他的罪過。十二月辛丑(疑誤),任命於忠爲太師,兼任司州牧,不久又重任錄尚書事,和太傅元懌、太保元懷、侍中胡國珍居住在門下省,一同治理朝政。
【原文】
己酉,魏崔亮至硤石,趙祖悅逆戰而敗,閉城自守;亮進圍之。
丁卯,魏主及太后謁景陵。
是冬,寒甚,淮、泗盡凍,浮山堰士卒死者什七八。
魏益州刺史傅豎眼,性清素,民、獠懷之。龍驤將軍元法僧代豎眼爲益州刺史,〔〖胡三省注〗此魏之東益州也。〕素無治干,加以貪殘,王、賈諸姓,本州士族,法僧皆召爲兵。葭萌民任令宗因衆心之患魏也,殺魏晉壽太守,以城來降,民、獠多應之;〔〖胡三省注〗葭,音家。任,音壬。〕益州刺史鄱陽王恢遣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張齊將兵三萬迎之。法僧,熙之曾孫也。
魏岐州剌史趙王謐,幹之子也,〔〖胡三省注〗趙郡王干見一百四十卷齊明帝建武二年,此於「王謐」之上逸「郡」字。〕爲政暴虐。一旦,閉城門大索,執人而掠之,楚毒備至,又無故斬六人,闔城凶懼;衆遂大呼,屯門,謐登樓毀梯以自固。胡太后遣游擊將軍王靖馳馹諭城人,城人開門謝罪,奉送管籥,乃罷謐剌史。謐妃,太后從女也。至洛,除大司農卿。〔〖胡三省注〗史言魏母后擅朝,城狐社鼠有所依憑。馹,音日。〕
太后以魏主尚幼,未能親祭,欲代行祭事;禮官博議,以爲不可。太后以問侍中崔光,光引漢和熹鄧太后祭宗廟故事,太后大悅,遂攝行祭事。〔〖胡三省注〗史言崔光逢女主之惡。〕
魏南荊州刺史恆叔興表請不隸東荊州,許之。〔〖胡三省注〗南荊隸東荊見上卷十一年。〕
【譯文】
己酉(十七日),北魏崔亮來到硤石,趙祖悅迎戰崔亮失敗,只好閉城堅守,崔亮進兵包圍了他們。
丁卯(疑誤),北魏孝明帝和太后參拜景陵。
這一年冬季,異常寒冷,淮河、泗水都結了冰,浮山堰的兵士死掉十分之七八。
北魏益州刺史傅豎眼,生性清淡簡樸,百姓和獠人都依附他。龍驤將軍元法僧代替傅豎眼作益州刺史,他一向缺乏政治才能,而且還非常貪婪殘暴,姓王和姓賈的人,都是這個州的士族大戶,元法僧都招收他們當兵。葭萌人任令宗因爲衆人心中都怨恨北魏,就殺了北魏晉壽太守,獻城投降了梁朝,百姓、獠人大部分都響應他。益州刺史鄱陽王蕭恢派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張齊率領三萬兵馬迎接他們。元法僧是元熙的曾孫。
北魏岐州刺史趙王元謐,是元幹的兒子,他爲政暴虐無道。一天,他命令關閉城門大肆搜捕,抓到人就拷打,施展各種酷刑,並且無故殺了六個人,全城人都驚恐萬分。百姓就大聲呼喊,攻占城門,元謐登上城樓毀壞了梯子來保護自己。胡太后派游擊將軍王靖騎著驛馬曉諭城中百姓,城中百姓打開城門請罪,交還鎖匙,於是罷免了元謐刺史的職務。元謐的妃子,是胡太后的侄女。元謐到了洛陽,被任命爲大司農。
胡太后因爲孝明帝年齡尚幼,不能親理朝政,便想代替他進行祭祀之事,禮官多方議論後認爲不可以。太后以這事詢問侍中崔光,崔光引用漢朝和熹鄧太后祭宗廟的舊事,認爲可以,太后非常高興,於是代行祭祀的事務。
北魏南荊州刺史桓叔興上書請求不再隸屬東荊州,被批准。
【原文】
〔南朝〕梁高祖武皇帝 天監十五年(丙申 公元516年)
春,正月,戊辰朔,魏大赦,改元熙平。
魏崔亮攻硤石未下,與李崇約水陸俱進,崇屢違期不至。〔〖胡三省注〗李崇時鎮壽陽。〕胡太后以諸將不壹,乃以吏部尚書李平爲使持節、鎮軍大將軍兼尚書右僕射,將步騎二千赴壽陽,別爲行台,節度諸軍,如有乖異,以軍法從事。蕭寶寅遣輕車將軍劉智文等渡淮,攻破三壘;二月,乙巳,又敗將軍垣孟孫等於淮北。李平至硤石,督李崇、崔亮等刻日水陸進攻,無敢乖互,〔〖胡三省注〗乖,異也。互,差也。〕戰屢有功。
上使左衛將軍昌義之將兵救浮山,未至,康絢已擊魏兵,卻之。〔〖胡三省注〗《考異》曰:絢傳:「十二月魏遣李曇定督衆軍來戰。」按魏《帝紀》此年正月乃遣李平節度諸軍,絢傳誤也。曇定,即平字也。〕上使義之與直閤王神念溯淮救硤石。〔〖胡三省注〗《考異》曰:《李崇傳》:「衍遣趙祖悅襲據西硤石,又遣義之、神念帥水軍泝淮而上,規取壽春。」按義之傳,絢破魏軍,義之乃救硤石,今從之。〕崔亮遣將軍博陵崔延伯守下蔡,〔〖胡三省注〗下蔡縣,漢屬沛郡,梁置下蔡郡,屬豫州。《水經注》:淮水自峽石北逕下蔡故城東本州來之城也。吳季札始邑延陵,後邑州來,故曰延州來季子。春秋,襄二年,蔡成公自新蔡遷於州來,謂之下蔡。淮之東岸又有一城,下蔡新城也。二城對據,翼帶淮憤。按蔡有三:蔡州上蔡縣,蔡仲始封之邑也;又有新蔡,蔡平侯自上蔡遷都於此;又有下蔡縣,蔡成公所遷也。〕延伯與別將伊甕生夾淮爲營。延伯取車輪去輞,削銳共輻,兩兩接對,揉竹爲絙,〔〖胡三省注〗輞,車之牙,車輮也。輻,輪轑也。絙,大索也。〕貫連相屬,並十餘道,橫水爲橋,兩頭施大鹿盧,〔〖胡三省注〗鹿盧,圓轉之木。〕出沒隨意,不可燒斫。既斷趙祖悅走路,又令戰艦不通,義之、神念屯梁城不得進。〔〖胡三省注〗嗚呼,吾國之失襄陽,亦以水陸援斷而諸將不進也!〕李平部分水陸攻硤石,克其外城;乙丑,祖悅出降,斬之,盡俘其衆。
胡太后賜崔亮書,使乘勝深入。平部分諸將,水陸並進,攻浮山堰;亮違平節度,以疾請還,隨表輒發。平奏處亮死刑,太后令曰:「亮去留自擅,違我經略,雖有小捷,豈免大咎!但吾攝御萬機,庶幾惡殺,〔〖胡三省注〗亮,崔光之族弟也,故平奏不行。〕可特聽以功補過。」魏師遂還。
【譯文】
〔南朝〕梁武帝天監十五年(丙申 公元516年)
春季,正月戊辰(初一),北魏大赦天下,改年號爲熙平。
北魏崔亮攻打硤石城沒能攻下來,就和李崇約定水陸並進,李崇多次違反約定時間不來。胡太后因爲衆將不和,就委任吏部尚書李平爲使持節、鎮軍大將軍兼尚書右僕射,率領步兵、騎兵二千人趕到壽陽,另立行台,指揮調遣各部隊,如果有違抗不聽命令的人,便用軍法來制裁。蕭寶寅派輕車將軍劉智文等人渡過淮河,攻破了三座營壘。二月乙巳(初八),又在淮河北部打敗了將軍垣孟孫等人。李平來到硤石,督促李崇、崔亮等軍隊限期水陸並進,沒有人敢違背命令,幾次作戰都獲勝。
梁武帝派左衛將軍昌義之領兵去解救浮山,軍隊沒有趕到時,康絢已經開始攻打北魏軍隊,擊退了他們。梁武帝派昌義之和直王神念溯淮河而上以援救硤石。崔亮派遣將軍博陵人崔延伯駐守下蔡,崔延伯和副將伊甕生沿著淮河兩岸紮營。崔延伯把車輪的外周去掉,把輪輻削尖,每兩輛車對接在一起,用柔軟的竹子作成竹索,連貫並列起來,十多輛車並在一起,橫在水裡作爲橋樑,兩頭設置大轆轤,使橋可以隨意出沒,不容易燒毀。既切斷了趙祖悅的逃路,又使戰船不能通行,昌義之、王神念駐紮在梁城不能夠前進。李平部署軍隊分水陸攻打硤石,攻克了外城。乙丑(二十八日),趙祖悅出城投降,被殺掉,他的部下都被俘獲。
胡太后賜給崔亮書信,命令他乘勝深入。李平分派各將領從水旱兩路一同出發,攻打浮山堰。崔亮違抗李平的指揮,藉口患病請求撤還,並且剛剛上書就撤軍了。李平上書建議判處崔亮死刑,太后下命令說:「崔亮進退自作主張,違背了我的戰略計劃,雖然獲得了一些小的勝利,怎麼能免除大的罪過!但是我日理萬機,希望不要輕易殺戮,可以聽任他將功贖罪。」於是北魏軍隊就返回了。
【原文】
魏中尉元匡奏彈於忠:「幸國大災,專擅朝命,裴、郭受冤,〔〖胡三省注〗謂裴植、郭祚。〕宰輔黜辱。〔〖胡三省注〗謂高陽王雍被黜,後又以授忠茅土,乞自貶退也。〕又自矯旨爲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崇訓衛尉,原其此意,欲以無上自處。既事在恩後,〔〖胡三省注〗恩後,謂赦恩之後也。〕宜加顯戮,請遣御史一人就州行決。〔〖胡三省注〗於忠時爲冀州刺史,欲就州戮之。〕自去歲世宗晏駕以後,皇太后未親覽以前,諸不由階級,或發門下詔書,或由中書宣敕,擅相拜授者,已經恩宥,正可免罪,並宜追奪。」太后令曰:「忠已蒙特原,無宜追罪;余如奏。」
匡又彈侍中侯剛掠殺羽林。剛本以善烹調爲嘗食典御,〔〖胡三省注〗嘗食典御,魏官也,掌調和御食,溫涼寒熱,以時供進則嘗之。或曰:「嘗」當作「尚」,平、去二字通用。〕凡三十年,以有德於太后,〔〖胡三省注〗事見上年。〕頗專恣用事,王公皆畏附之。廷尉處剛大辟。太后曰:「剛因公事掠人,邂逅致死,於律不坐。」少卿陳郡袁翻曰:「『邂逅』,謂情狀已露,隱避不引,〔〖胡三省注〗不引,謂不引伏也。〕考訊以理者也。今此羽林,問則具首,剛口唱打殺,撾築非理,安得謂之『邂逅』!」太后乃削剛戶三百,解尚食典御。
【譯文】
北魏中尉元匡上書揭發於忠「借著國家有難,獨攬大權,使裴植、郭祚蒙受冤屈,宰相貶黜受辱,並且又自己假造聖旨當了儀同三司、尚書令,還兼任崇訓衛尉。推論他的這番心意,是想自處至尊之位,既然事情發生在大赦之後,應當公開誅戮,請求派一位御史到州里去執行處決。自從去年宣武帝去世以後,皇太后沒能親理朝政,因此以前各種事不按規定辦理,有的由門下省發出詔書,有的由中書省宣布敕令,擅自相互封任,已經受到皇恩寬恕的,確實應當免罪,但也應當追回封授。」皇太后說:「於忠已經受到了特別的寬恕,不好再追究罪責了,其他的都同意你的意見。」
元匡又彈劾侍中侯剛捕殺羽林衛士。侯剛本來憑著善於烹調作了尚食典御,大約作了三十年。因爲對太后有恩,非常專橫霸道,王公大臣都害怕他並且依附他。廷尉判處侯剛死刑,太后說:「侯剛是爲公事抓人,不經意使人死掉了,按法律不應處死。」少卿陳郡人袁翻說:「您所謂的『不經意』是指罪證已經暴露,卻掩藏起來不肯招認,於是就按法律拷問他們。現在被侯剛打死的這個羽林衛士,問他什麼就供認什麼,侯剛卻嘴裡大叫打死他,無理拷打,怎能說是『不經意』!」於是太后才削除了侯剛三百戶封邑,解除了他尚食典御的職務。
【原文】
三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魏論西硤石之功。辛未,以李崇爲驃騎將軍,加儀同三司,李平爲尚書右僕射,崔亮進號鎮北將軍。亮與平爭功于禁中,太后以亮爲殿中尚書。
魏蕭寶寅在淮堰,上爲手書誘之,使襲彭城,許送其國廟及室家諸比還北;〔〖胡三省注〗諸從,猶羣從也。〕寶寅表上其書於魏朝。
夏,四月,淮堰成,長九里,下廣一百四十丈,上廣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樹以杞柳,軍壘列居其上。
或謂康絢曰:「四瀆,天所以節宣其氣,不可久塞,〔〖胡三省注〗《國語》,周太子晉曰:「古之長民者,不墮山,不崇藪,不防川,不寶澤。夫山,土之聚也;藪,物之歸也;川,氣之導也;澤,水之鐘也。天地成而聚於高,歸物於下,疏爲川谷以導其氣,陂塘汙庳以鍾其美。」〕若鑿湫東注,則游波寬緩,堰得不壞。」絢乃開湫東注。又縱反間於魏曰:「梁人所懼開湫,不畏野戰。」蕭寶寅信之,鑿山深五丈,開湫北注,水日夜分流猶不減,〔〖胡三省注〗丁度集韻:鮃,與湫同,將由翻。〕魏軍竟罷歸。水之所及,夾淮方數百里。李崇作浮橋於硤石戍間,又築魏昌城於八公山東南,以備壽陽城壞。居民散就岡壟,〔〖胡三省注〗山脊爲岡,高丘爲隴。〕其水清澈,俯視廬舍冢墓,瞭然在下。
初,堰起於徐州境內,〔〖胡三省注〗浮山在鍾離郡界,梁置徐州於鍾離。〕刺史張豹子宣言,謂己必掌其事;既而康絢以他官來監作,豹子甚慚。俄而敕豹子受絢節度,豹子遂譖絢與魏交通,上雖不納,猶以事畢征絢還。〔〖胡三省注〗絢還則堰壞矣。〕
【譯文】
三月戊戌朔(初一),出現日食。
北魏朝廷議論給西硤石之戰中的將領行賞,辛未(初四),任命李崇爲驃騎將軍,加封儀同三司,李平爲尚書右僕射,崔亮增加鎮北將軍的封號。崔亮和李平在朝廷中爭奪功勞,最後太后讓崔亮作了殿中尚書。
北魏蕭寶寅駐紮在淮河壩上,梁武帝寫了親筆信招誘他,讓他攻打彭城,答應把他的國廟和妻妾弟兄子侄們送到北方,蕭寶寅把梁武帝的信呈交給北魏朝廷。
夏季,四月,淮河大壩修成,長九里,下寬一百四十丈,上寬四十五丈,高二十丈,種上了杞柳樹,軍營就駐紮在壩上。
有人對康絢說:「四河,是天用來宣洩它的『真氣』的,不能夠長久地阻塞它,如果鑿開湫水向東灌,那麼流水寬緩,大壩才能不破壞。」康絢就鑿開湫水東灌。又對北魏使用反間計,說:「梁朝人怕的是掘開湫水,不怕攻城野戰。」蕭寶寅相信了,鑿山五丈多深,掘開水向北灌注,水日夜分流仍然不見減少,北魏軍隊竟然撤軍回去了。水到之處,沿淮河方圓數百里都成了澤國。李崇在硤石戌之間搭起浮橋,又在八公山東南筑起魏昌城,來防備壽陽城被毀壞,居民們分散到山丘上。水非常清流澈,向下俯視,房屋墓穴都清晰地浮在水中。
起初,淮河壩從徐州境內建起,刺史張豹子宣稱,認爲自己一定能掌管這件事,等到後來康絢以其他的官職來監督建壩,張豹子非常惱怒。不久,張豹子受令由康絢管轄,他就誣告康絢和北魏勾通,梁武帝雖然沒有聽信他的話,卻用工程完畢爲理由召回了康絢。
【原文】
魏胡太后追思於忠之功,曰:「豈宜以一謬棄其餘勛!」〔〖胡三省注〗胡後以於忠擁護爲功;若忠之專橫,其謬固非一也。〕復封忠爲靈壽縣公,亦封崔光爲平恩縣侯。
魏元法僧遣其子景隆將兵拒張齊,齊與戰於葭萌,大破之,屠十餘者,遂圍武興。法僧嬰城自守,境內皆叛,法僧遣使間道告急於魏。魏驛召鎮南軍司傅豎眼於淮南,以爲益州刺史、西征都督,將步騎三千以赴之。豎眼入境,轉戰三日,行二百餘里,九遇皆捷。五月,豎眼擊殺梁州刺史任太洪。民、獠聞豎眼至,皆喜,迎拜於路者相繼。〔〖胡三省注〗民、僚惡法僧而懷豎眼,故迎之者屬路。任,音壬。〕張齊退保白水,豎眼入州,〔〖胡三省注〗入武興也。〕白水以東民皆安業。
魏梓潼太守苟金龍領關城戍主,梁兵至,金龍疾病,不堪部分,其妻劉氏帥厲城民,乘城拒戰,百有餘日,士卒死傷過半。戍副高景謀叛,劉氏斬景及其黨與數千人,〔〖胡三省注〗數千,當作數十。〕自余將士,分衣減食,勞逸必同,莫不畏而懷之。井在城外,爲梁兵所據。會天大雨,劉氏命出公私布絹及衣服懸之,絞而取水,城中所有雜物悉儲之。〔〖胡三省注〗雜物,謂瓶、罌、甕、盎之屬。〕豎眼至,梁兵乃退,魏人封其子爲平昌縣子。
【譯文】
北魏胡太后追憶於忠的功勞,說:「怎麼能憑著一次錯誤就不承認他的其他功績!」便重新封於忠爲靈壽縣公,也封崔光爲平恩縣侯。
北魏元法僧派他的兒子元景隆帶兵抗擊張齊,張齊與景隆在葭萌作戰,大敗景隆,在十多個城市進行屠殺,最後包圍了武興。元法僧閉城固守,境內軍民都背叛了他,元法僧派使節從小路去向北魏告急。北魏用驛車從淮南召回鎮南軍司傅豎眼,讓他作益州刺史、西征都督,率領步兵、騎兵三千人開赴武興。傅豎眼進入武興境內,轉戰三天,走了二百多里,作戰九次都取得勝利。五月,傅豎眼殺死了梁州刺史任太洪。百姓、獠人聽說傅豎眼來到,都很高興,在路上歡迎接待的人絡繹不絕。張齊退回去保衛白水,傅豎眼進入梁州,白水城以東的百姓都安居樂業了。
北魏梓潼太守苟金龍兼任關城戍主,梁朝軍隊來到時,苟金龍病重,不能指揮。他的妻子劉氏率領振作的城中百姓,憑藉城池抗擊敵兵,打了一百多天,兵士死傷過半。副將高景陰謀叛變,劉氏殺掉高景以及他的同黨幾十人,對剩下的將士,平分糧食和衣物,勞逸相同,衆人莫不既畏懼她又依賴她。水井位於城外,被梁兵把守,正趕上天下大雨,劉氏命令拿出公家和私人的布、絹和衣服接雨,然後絞布取水,用城裡所有的器具儲存水。傅豎眼來到,梁兵才撤退,北魏封她的兒子爲平昌縣子。
【原文】
六月,庚子,以尚書令王瑩爲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僕射袁昂爲左僕射,吏部尚書王暕爲右僕射。暕,儉之子也。〔〖胡三省注〗王儉,齊初佐命。〕
張齊數出白水,侵魏葭萌,傅豎眼遣虎威將軍強虯攻信義將軍楊興起,殺之,復取白水。寧朔將軍王光昭又敗於陽平,張齊親帥驍勇二萬餘人與傅豎眼戰。秋,七月,齊軍大敗,走還,小劍、大劍諸戍皆棄城走,〔〖胡三省注〗今劍州劍門縣有大劍山,又有小劍山在其西北三十里,又有小劍故城在益昌縣西南五十里。大劍雖號天險,有阨塞可守,崇墉之間,徑路頗夷。小劍則鑿石架閣,有不容越,李白所謂「一夫當關,萬夫莫開」者是也。〕東益州復入於魏。
八月,乙巳,魏以胡國珍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刺史。國珍年老,太后實不欲令出,止欲示以方面之榮;竟不行。
康絢既還,張豹子不復修淮堰。九月,丁丑,淮水暴漲,堰壞,其聲如雷,聞三百里,〔〖胡三省注〗聞,音問。〕緣淮城戍村落十餘萬口皆漂入海。初,魏人患淮堰,以任城王澄爲大將軍、大都督南討諸軍事,勒衆十萬,將出徐州來攻堰;尚書右僕射李平以爲「不假兵力,終當自壞。」及聞破,太后大喜,賞平甚厚,澄遂不行。
【譯文】
六月庚子(初五),梁朝任命尚書令王瑩爲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任命尚書右僕射袁昂爲左僕射,吏部尚書王爲右僕射。王暕,是王儉的兒子。
張齊多次從白水出兵,侵犯北魏的葭萌,傅豎眼派虎威將軍強虯攻打信義將軍楊興起,殺死了他,重新奪取了白水。寧朔將軍王光昭又在陰平被打敗,張齊親自率領二萬多勇士和傅豎眼作戰。秋季,七月,張齊的軍隊大敗,逃了回去,小劍、大劍兩地的駐軍都棄城逃跑,東益州重新回歸北魏。
八月乙巳(十一日),北魏任命胡國珍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刺史。胡國珍年老,太后實際上不想讓他出行,只不過想給他統治一方的榮譽,所以最終也沒有出行。
康絢回去之後,張豹子不再修建淮河堰。九月丁丑(十三日),淮河水急劇上漲,河堰被沖毀,決堤聲象雷鳴一樣,三百里以內都能聽到。沿著淮河的城鎮村莊有十多萬人被漂入海中。當初,北魏人擔心淮河堰的修建會造成危害,就任命任城王元澄爲大將軍、大都督南討諸軍事,統率十萬大軍,即將從徐州出兵攻打淮河堰,尚書右僕射李平認爲:「不需要動用兵力,淮河堰最後也會自己毀掉。」等到聽說河堰已沖毀,太后非常高興,賞賜李平很多東西,元澄於是也沒有出兵。
【原文】
壬辰,大赦。
魏胡太后數幸宗戚勛貴之家,侍中崔光表諫曰:「《禮》:諸侯非問疾弔喪而入諸臣之家,謂之君臣爲謔。〔〖胡三省注〗《(禮)記·禮運》之辭也。注云:無故而相之,是戲謔也,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數如夏氏,以取弒焉。〕不言王后夫人,明無適臣家之義。夫人,父母在有歸寧,沒則使卿寧。〔〖胡三省注〗《左傳》莊二十七年冬,杞伯姬來,歸寧也。杜預注曰:寧,問父母安否。襄十二年,楚司馬子庚聘於秦,爲夫人寧,禮也。注曰:諸侯夫人,父母既沒,歸寧使卿,故曰禮。〕漢上官皇后將廢昌邑,霍光,外祖也,親爲宰輔,後猶御武帳以接羣臣,〔〖胡三省注〗事見二十四卷漢昭帝元平元年。〕示男女之別也。今帝族方衍,勛貴增遷,祗請遂多,將成彝式。〔〖胡三省注〗方衍,謂生子也。增遷,謂增秩遷官也。祗,敬也宗戚勳貴之家,凡有吉慶,皆有吉慶,皆請太后臨幸。〕願陛下簡息游幸,則率土屬賴,含生仰悅矣。」
任城王澄以北邊鎮將選舉彌輕,恐賊虜窺邊,山陵危迫,〔〖胡三省注〗魏自顯祖以上,山陵皆在雲中。〕奏求重鎮將之選,修警備之嚴,詔公卿議之。廷尉少卿袁翻議,〔〖胡三省注〗秦、漢以來九卿各一卿,魏太和十五年九卿各置少卿,蓋放周官六卿有小宰、小司徒、小宗伯、小司馬、小司寇、小司空之遺制也。〕以爲:「比緣邊州郡官不擇人,唯論資級。或值貪汙之人,廣開戍邏,多置帥領;或用其左右姻親;或受人貨財請屬。皆無防寇之心,唯有聚斂之意。其勇力之兵,驅令抄掠,若值強敵,即爲奴虜,如有執獲,奪爲己富。其羸弱老小之輩,微解金鐵之工,少閒草木之作,〔〖胡三省注〗解,曉也。閒,習也。〕無不搜營窮壘,苦役百端。自余或伐木深山,或芸草平陸,販貿往還,相望道路。此等祿既不多,貲亦有限,皆收其實絹,給其虛粟,窮其力,薄其衣,用其功,節其食,綿冬歷夏,加方疾苦,死於溝瀆者什常七八。〔〖胡三省注〗自古至今,守邊之兵皆病於此。貿,音茂。〕是以鄰敵伺間,擾我疆埸,皆由邊任不得其人故也。愚謂自今已後,南北邊諸藩及所統郡縣府佐、統軍至於戍主,皆令朝臣王公已下各舉所知,必選其才,不拘階級;若稱職及敗官,並所舉之人隨事賞罰。」太后不能用。〔〖胡三省注〗埸,音亦。〖按〗埸,不同於「場(場)」。埸:界限,邊界。疆埸,即疆界、疆域也。〕及正光之末,北邊盜賊羣起,遂逼舊都,犯山陵,如澄所慮。〔〖胡三省注〗正光四年,破六韓拔陵、衛可孤等反,孝昌初年,雲中沒矣。〕
【譯文】
壬辰(二十八日),梁朝頒布大赦令。
北魏胡太后多次駕臨皇室貴戚以及功臣顯貴的家中,侍中崔光上書勸諫說:「《禮記》上講,諸侯如果不是爲了慰問病人或追悼死人而進入大臣的家中,就叫作君臣之間失禮戲謔。沒有提到王后夫人,是爲了表明她們根本沒有去大臣家的道理。諸侯的夫人,父母在時可以回家問侯,父母不在就派大臣去問侯。漢朝的上官皇后將要廢掉昌邑王時,霍光是她的外祖父,擔任宰相,皇后仍然懸掛武帳來接見衆大臣,是爲了表明男女要加以區分。現在皇族正當繁衍興盛之時,宗戚勛貴升官的很多,請您的人就多起來了,快要成爲常規了。希望您減少和停止出遊探視,如此則天下歸心,衆生仰戴。」
任城王元澄認爲對北部邊境的守將選擇任用得太輕率,難以放心,恐怕敵人會覬覦邊境,皇陵受到危害,於是上書請求注重守邊將領的選派,嚴整防守的紀律,胡太后下令讓百官商議這個意見。廷尉少卿袁翻認爲:「近來過境州郡中,封官從不按照人才選擇,只是論資排輩。有時碰上貪汙的官員,大量開設哨所,過多地設置將領,有的人重用他的親屬,有的人接受別人求官的賄賂,全無防範敵人的意識,只有聚斂錢財和貪心。那些勇猛有力的兵士,就被驅趕著去搶劫掠奪,如果碰到強大的敵兵,就被俘虜,如果捕獲到東西,就變成自己的財富。那些瘦弱年老和年少的人,稍微懂一些冶煉技藝以及木工手藝的,都被從營壘中搜尋出來,讓他們遭受百般的苦役。其餘的人有的在深山中伐木,有的在平地鋤草,來回販運作買賣的人在路上川流不息。這些人的錢餉不足,供給也有限,都收他們實絹,不給他們現糧,用盡他們的精力,減少他們的衣物,使用他們的人工,卻限制他們飲食,讓他們一年四季不止息地干,再加上疾病勞苦,死在溝壕中的人十有七八。因此,境外的敵人尋找時機來侵擾我們的邊境,這都是由於邊境官員的任用不能稱職造成的。我認爲從現在開始,南北邊境各藩鎮以及所管轄的各郡縣府佐、統軍到戍主,都應由朝廷大臣中王公以下的人舉薦他們所了解的人來擔任,一定要選拔合適的人才,不拘於出身等級,如果所推薦的人稱職或瀆職,就連同舉薦的人一同賞或罰。」太后沒有採納他的建議。到了正光末年,北部邊郡的強盜蜂擁而起,終於逼近舊都,侵犯皇陵,正象元澄所擔心的那樣。
【原文】
冬,十一月,交州刺史李畟斬交州反者阮宗孝,傳首建康。
初,魏世宗作瑤光寺,未就,是歲,胡太后又作永寧寺,〔〖胡三省注〗《水經注》:穀渠南流,出太尉、司徒兩坊間,水西有永寧寺。〕皆在宮側;又作石窟寺於伊闕口,皆極土木之美。而永寧尤盛,有金像高丈八者一,如中人者十,玉像二。爲九層浮圖,掘地築基,下及黃泉;〔〖胡三省注〗杜預曰:地中之泉,故日黃泉。〕浮圖高九十丈,上剎復高十丈,〔〖胡三省注〗剎,柱也,浮圖上柱;今謂之相輪。〕每夜靜,鈴鐸聲聞十里。佛殿如太極殿,南門如端門。僧房千間,珠玉錦繡,駭人心目。自佛法入中國,塔廟之盛,未之有也。〔〖胡三省注〗漢永明〔〖胡三省注〗平〕中,佛法入中國,佛弟子收奉舍利,建宮宇,號爲塔,亦胡言,猶宗廟也,故世稱塔廟。〕揚州刺史李崇上表,以爲「高祖遷都垂三十年,〔〖胡三省注〗遷都見一百三十八卷齊世永明十一年。〕明堂未修,太學荒廢,城闕府寺頗亦頹壞,非所以追隆堂構,〔〖胡三省注〗書大誥曰:若考作室既底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構!〕儀刑萬國者也。今國子雖有學官之名,而無教授之實,何異兔絲、燕麥,南箕、北斗!〔〖胡三省注〗《爾雅》曰:唐、蒙、女蘿,兔絲。《釋名》曰:唐也,蒙也,女蘿也,兔絲也,一物四名。《毛氏詩傳》曰:女蘿,兔絲。兔絲,松蘿也。陸璣《草木疏》曰:兔絲,蔓連草上生,黃赤如金,合藥兔絲子是也。松蘿,自蔓松上生,枝正青,與兔絲殊異。《本草》曰:兔絲生川澤田野,蔓延草木之上,瞿麥,一名燕麥,又名雀麥,其苗與麥同,但穗細長而疏。言兔絲有絲之名而不可以織,燕麥有麥之名而不可以食。《古歌》曰:田中兔絲,如何可絡!道邊燕麥,何嘗可獲!《詩》云:維南有箕,不可以簸揚。維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漿。皆謂有名無實也。〕事不兩興,須有進退;宜罷尚方雕靡之作,省永寧土木之功,減瑤光材瓦之力,分石窟鐫琢之勞,及諸事役非急者,於三時農隙修此數條,使國容嚴顯,禮化興行,不亦休哉!」太后優令答之,而不用其言。
【譯文】
冬季,十一月,梁朝交州刺史李畟殺死了交州叛亂的阮宗孝,將他的首級送到了國都建康。
當初,北魏宣武帝修建瑤光寺,沒能建成。這一年,胡太后又修建永寧寺,都建在宮殿旁邊。又在伊闕口修築了石窟寺,都窮盡了土木建築的華美。其中永寧寺尤其壯麗,有一座高一丈八尺的金像,十座普通人高的金像,兩座玉像。還建了一座九層佛塔,挖築地基時,把地下的泉水都挖出來了。佛塔高九十丈,頂上面的柱子還有十丈高,每當夜深人靜,塔上的鈴鐸聲十里以外都聽得到。佛殿如同太極殿,南門如同端門。其中有一千間僧人住房,珍珠玉石錦繡琳琅,使人心搖目眩。自從佛教傳入中原,這樣壯觀的塔廟從未有過。揚州刺史李崇上書,認爲:「高祖遷都將近三十年了,宮殿沒能加以修築,太學也荒廢了,城樓府廟也很多都殘破了,這不是發揚光大祖宗的基業,作爲萬國表率的樣子。現在國子監雖然有學官的名義,卻沒有教授學生的實際效用,這與那不能紡織的兔絲、不能收穫的燕麥、不能簸揚的南箕、不能盛酒的北斗有什麼不同呢?事情不能兩全其美,應當有進有退,所以應當停止尚方署中雕縷奢靡的勞作,節減永寧寺土木修建的事情,減少瑤光寺木材磚瓦的費用,分散修築石窟的勞力,連同那些不急用的勞役一同都加以減省,等到農閒時節再修建上面所說那些需修繕的建築,使國家威嚴顯赫,禮儀教化大興,豈不是真正美好嗎?」太后寬容地回答了他的建議,卻沒有採用他的意見。
【原文】
太后好事佛,民多絕戶爲沙門,〔〖胡三省注〗家有一子,出爲沙門,其戶絕矣。〕高陽王友李瑒上言:「三千之罪莫大於不孝,不孝之大無過於絕祀。〔〖胡三省注〗孔子曰:「五刑之屬三千,其罪莫大於不孝。」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爲大。」瑒,又音暢。〕豈得輕縱背禮之情,肆其向法之意,一身親老,棄家絕養,缺當世之禮而求將來之益!〔〖胡三省注〗佛法以今世修種爲來生因果。〕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胡三省注〗《論語》載孔子答子路之言。〕安有棄堂堂之政而從鬼教乎!又,今南服未靜,衆役仍煩,百生之情,實多避役,若復聽之,恐捐棄孝慈,比屋皆爲沙門矣。」都統僧暹等忿瑒謂之「鬼教」,以爲謗佛,〔〖胡三省注〗魏有沙門統,謂之都統,猶今都僧錄。〕泣訴於太后。太后責之。瑒曰:「天曰神,地曰祗,人曰鬼。《傳》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然則明者爲堂堂,幽者爲鬼教。佛本出於人,名之爲鬼,愚謂非謗。」太后雖知瑒言爲允,難違暹等之意,罰瑒金一兩。
魏徵南大將軍田益宗求爲東豫州刺史,以招二子,太后不許,竟卒於洛陽。〔〖胡三省注〗田益宗二子叛見上卷十三年。〕
柔然伏跋可汗,壯健善用兵,是歲,西擊高車,大破之,執其王彌俄突,系其足於駑馬,頓曳殺之,漆其頭爲飲器。〔〖胡三省注〗彌俄突殺柔然佗汗見上卷七年。〕鄰國先羈屬柔然後叛去者,伏跋皆擊滅之,其國復強。
【譯文】
胡太后喜歡從事佛事,因此百姓很多都絕了後代使自己的獨生子成爲和尚,高陽王的朋友李瑒上書說:「三千種罪過沒有比不孝更大的,最大的不孝又沒有超過斷絕香火後代的,怎麼能輕易地縱容百姓們違反禮法之情,拋棄他們遵奉法令之意,獨生子對年老雙親丟下不奉養,用違背現世的禮法去求得來世的善報呢!孔子說『不知什麼是生,怎麼知道什麼是死?』怎麼能放棄光明正大的禮政去聽信那鬼邪之教呢!並且,現在南面的兵戈還沒有平息,各種勞役仍然不斷,百姓的心思實際上是想逃避勞役,如果再聽任他們這樣下去,恐怕會丟棄孝道慈愛,家家戶戶都作和尚了。」都統僧暹等人氣憤於李瑒所說的「鬼教」,認爲他是在誹謗佛教,對胡太后哭泣著控訴他。太后責備李瑒,李瑒說:「天叫神,地叫祗,人叫鬼。《禮記》中說:『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因此明者稱爲堂堂,幽者稱爲鬼教。佛是由人變成的,叫它是鬼,我認爲不能說是誹謗。」胡太后雖然明白李瑒的話正確,卻難以違背僧暹等人的心愿,便罰了李瑒一兩黃金。
北魏徵南大將軍田益宗請求去作東豫州刺史,以便去招降他的兩個叛亂的兒子,胡太后不答應,最後他死在了洛陽。
柔然國的伏跋可汗,身體壯實高大,善於作戰。這一年,他西攻高車,攻破高車城,抓獲高車王彌俄突,把他的腳拴在馬後面,拖死了他,又把他的頭用來作了飲酒的器皿。鄰國中凡是從前歸屬柔然後來又叛變的,都被伏跋消滅,伏跋的國家重新強大起來。
【原文】
〔南朝〕梁高祖武皇帝 天監十六年(丁酉 公元517年)
春,正月,辛未,上祀南郊。
魏大乘余賊復相聚,〔〖胡三省注〗沙門法慶之餘黨也。〕突入瀛州,刺史宇文福之子員外散騎侍郎延帥奴客拒之。賊燒齋閣,延突火抱福出外,肌發皆焦,勒衆苦戰,賊遂散走,追討,平之。
甲戌,魏大赦。
魏初,民間皆不用錢,高祖太和十九年,始鑄太和五銖錢,遣錢工在所鼓鑄。民有欲鑄錢者,聽就官爐,銅必精練,無得淆雜,世宗永平三年,又鑄五銖錢,禁天下用錢不依準式者。既而洛陽及諸州鎮所用錢各不同,商貨不通。尚書令任城王澄上言,以爲:「不行之錢,律有明式,指謂雞眼、鐶鑿,〔〖胡三省注〗雞眼者,謂錢薄小,其眼如雞眼也。鐶鑿雲者,謂鑿好以取銅,僅存其肉也。〕更無餘禁。計河西諸州今所行者悉非制限,昔來繩禁,愚竊惑焉。又河北既無新錢,復禁舊者,專以單絲之縑、疏縷之布
、狹幅促度、不中常式,裂匹爲尺,以濟有無,徒成杼軸之勞。〔〖胡三省注〗杼,《說文》:機之持緯者。〕不免饑寒之苦,殆非所以救恤凍餒,子育黎元之意也。錢之爲用,貫繦相屬,不假度量,平均簡易,濟世之宜,謂爲深允。乞並下諸方州鎮,其太和與新鑄五銖及古諸錢方俗所便用者,但內外全好,雖有大小之異,並得通行,貴賤之差,自依鄉價。庶貨環海內,公私無壅。其雞眼、鐶鑿及盜鑄、毀大爲小、生新巧僞不如法者,據律罪之。」詔從之。然河北少錢,民猶用物交易,錢不入市。
【譯文】
〔南朝〕梁武帝天監十六年(丁酉 公元517年)
春季,正月辛未(初九),梁武帝在南郊祭天。
北魏大乘流匪重新聚集起來,沖入瀛州,刺史宇文福的兒子員外散騎侍郎宇文延率領手下的奴僕和佃客抗拒敵兵。流匪燒了齋門,宇文延沖入火中抱出宇文福,他的身體頭髮都被燒焦,仍然督促衆人苦戰,流匪終於逃散,他又率兵追殺,消滅了流匪。
甲戌(十二日),北魏大赦天下。
北魏初建立時,民間都不使用錢幣,孝文帝太和十九年時,開始鑄造太和五銖錢,派錢工在工場鑄造。百姓中有想鑄錢的人,就讓他們到國家的鑄爐去鑄造,銅一定要精煉,不能混雜。宣武帝永平三年,又鑄造五銖錢,禁止國內使用不合標準的錢。這樣不久,由於洛陽和各州鎮所用錢各不相同,商品貨物不能交換、流通。尚書令任城王元澄上書,認爲:「不通行的錢,法律有明文規定,指那些薄小、鑿邊的錢幣,再沒有其他的限禁。估計河南各州現在所通行的錢幣都不是禁止行列里的,從前發生禁止的事,我感到很困惑。另外,河北既沒有新錢,又禁止使用舊錢,專以單絲細絹、疏線粗布,其尺幅不足、不合常規的布,裁整匹爲零尺,來賙濟困難的人,白白浪費了紡織的勞作。這樣並不能免除饑寒困苦,幾乎不是救助凍餒、撫育子民百姓的本意錢的使用,用繩子穿起來,不用憑藉度量工具,既公平又簡易,是方便百姓的好辦法,確實是再合適不過了的。請求同時命令各個州鎮,不管是太和錢還是新鑄的五銖錢,以及古時通行的錢幣,凡是地方上一直使用的,只要里外都好,即使有大小的區別,也都一起通行,貴賤的差別,分別按鄉里的物價折合。這樣,貸物在海內都可流通,公家、私人都可以開展貿易,財物再也不會積壓了。那些專鑄薄小之錢、鑿邊之錢、盜鑄錢幣、將大錢化成小錢以及用各種花招造假錢的人,一律按法律治裁。」胡太后下令同意他的意見。但由於河北缺少錢幣,百姓仍然以物易物,錢幣不能在市面流通。
【原文】
魏人多竊冒軍功,尚書左丞盧同閱吏部勛書,因加檢核,得竊階者三百餘人,乃奏:「乞總集吏部、中兵二局勛簿,對句奏案,〔〖胡三省注〗句,考也,稽也。〕更造兩通,一關吏部,一留兵局。又,在軍斬首成一階以上者,即令行台軍司給券,當中豎裂,一支付勛人,〔〖胡三省注〗此韓愈寄崔立之詩所謂「當如合分支」者也,今人亦謂析產文契爲分支帳。〕一支送門下,以防僞巧。」太后從之。同,玄之族孫也。〔〖胡三省注〗盧玄見一百二十二卷宋文帝元嘉八年。〕
中尉元匡奏請取景明元年已來內外考簿、吏部除書、中兵勛案並諸殿最,欲以案校竊階盜官之人,太后許之。尚書令任城王澄表以爲:「法忌煩苛,治貴清約。御史之體,風聞是司,若聞有冒勛妄階,止應攝其一簿,研檢虛實,繩以典刑。豈有移一省之案,〔〖胡三省注〗取尚書省之案赴御史台,所謂移也。〕尋兩紀之事,〔〖胡三省注〗自景明元年至是年凡十八年。今言兩紀之事,蓋景明初所敘階勳,皆太和末淮,漢用兵所上勳人名籍也。〕如此求過,誰諶其罪!斯實聖朝所宜重慎也。」太后乃止。又以匡所言數不從,慮其辭解,〔〖胡三省注〗辭解者,辭職解官也。〕欲獎安之,乃加鎮東將軍。二月,丁未,立匡爲東平王。〔〖胡三省注〗爲匡治棺攻澄張本。〕
【譯文】
北魏很多人假冒軍功,尚書左丞盧同查閱吏部的功績簿,並加以審核,發現了三百多個冒取官位的人,於是上奏說:「請求集中吏部、中兵二局的功勞簿,核對審查上報的文書,抄寫二份,一份放在吏部、一份存放兵局。另外,在軍隊裡殺敵可升一級以上的人,就命令行台軍司頒發證書,證書從中間豎著分開,一份交給立功的人,一份送交門下省,以便防止耍花招作假。」胡太后聽從了他的建議。盧同是盧玄的族孫。
中尉元匡上書請求把景明元年以來內外考核的帳簿、吏部任職的文書、中兵的功勞查詢記錄,以及歷次考核中的最高等和最低等的名單都取出來,以便核查冒功盜官的人,胡太后批准了他的請求。尚書令任城王元澄上書認爲:「律法最怕煩雜苛刻,治政貴在清平簡約。御史台的職責,在於有所風聞就可以上奏,如果知道有冒取功勞官職的人,只須取一本簿籍,調查檢驗出真假,繩之以法便可。怎能取尚書省的全部檔案到御史台去審查,查找二十多年的舊帳,象這樣追查過失,誰能受得了這種罪責!這實在是賢聖的王朝應當慎重對待的事。」胡太后這才停止追究。胡太后又因爲元匡的多次建議都沒有被採納,怕他提出辭職,想要獎勵安慰他,就加封他爲鎮東將軍。二月丁未(十六日),又封元匡爲東平王。
【原文】
三月,丙子,敕織官,文錦不得爲仙人鳥善之形,〔〖胡三省注〗織官,猶漢之織室令、丞也。〕爲其裁剪,有乖仁恕。
丁亥,魏廣平文穆王懷卒。
夏,四月,戊申,魏以中書監胡國珍爲司徒。
詔以宗廟用牲,有累冥道,〔〖胡三省注〗冥,幽也。幽則有鬼神;冥道,鬼神之道也。〕宜皆以面爲之。〔〖胡三省注〗《考異》曰:梁《帝紀》,此詔在四月甲子。《南史》雲在二月,雲「祈告天地宗廟,以去殺之理欲被之含識,郊廟牲牷皆代以麵,其山川諸祀則否。」按長曆是月辛卯朔,無甲子。《隋志》但云四月,亦不雲郊祀去牲,今從之。〕於是朝野喧譁,以爲宗廟去牲,乃是不復血食,帝竟不從。八坐乃議以大脯代一元大武。〔〖胡三省注〗《禮記·曲禮》:牛曰一元大武。鄭玄曰:元,頭也。武,跡也。〕
秋,八月,丁未,詔魏太師高陽王雍入居門下,參決尚書奏事。〔〖胡三省注〗「魏」字當在「詔」字之上。〕
冬,十月,詔以宗廟猶用脯脩,〔〖胡三省注〗鄭玄曰:脯,干肉也。脩,鍛脩也。薄析曰脯,棰之而施薑桂曰鍛脩。〕更議代之,於是以大餅代大脯,其餘盡用蔬果。又起至敬殿、景陽台,置七廟座,每月中再設淨饌。
乙卯,魏詔:北京士民未遷者,悉聽留居爲永業。〔〖胡三省注〗魏以代郡爲北京。〕
【譯文】
三月丙子(十五日),梁朝下令給織官,命令錦紋不能織仙人鳥獸的形狀,因爲這樣剪裁起來,違背了仁愛。
丁亥(二十六日),北魏廣平文穆王元懷去世。
夏季,四月戊申(十八日),北魏任命中書監胡國珍爲司徒。
梁武帝在詔書中認爲宗廟中祭祀用牲畜,有違於鬼神之道,應當都用麵粉去作。於是朝廷內外議論紛紛,認爲宗廟中不用牲畜,就等於不再祭祀。武帝終於不肯聽從。朝中的高級官員們就商議用大肉乾代替牛。
秋季,八月丁未(十八日),北魏詔令太師高陽王元雍入居門下省,參決尚書奏事。
冬季,十月,因爲宗廟仍然用干肉,梁武帝又下詔令制止,於是朝官們又商議替代之物,因此決定用大餅取代肉乾,其餘的都使用蔬菜水果,又修建至敬殿,景陽台,設置七廟中的神位,每月里又設置素食。
乙卯(二十七日),北魏朝廷下詔令,凡在北方代都的沒有遷徙的士民,都聽任他們留作長久居民。
【原文】
十一月,甲子,巴州刺史牟漢寵叛,降魏。〔〖胡三省注〗《五代志》:巴西郡,梁置南梁州、北巴州。〕
十二月,柔然伏跋可汗遣俟近尉比建等請和於魏,〔〖胡三省注〗俟斤,柔然大臣之號。〕用敵國之禮。
是歲,以右衛將軍馮道根爲豫州刺史。道根謹厚木訥,行軍能檢敕士卒;諸將爭功,道根獨默然。爲政清簡,吏民懷之。上嘗嘆曰:「道根所在,令朝廷不復憶有一州。」
魏尚書崔亮奏請於王屋等山采銅鑄錢,從之。〔〖胡三省注〗《五代志》:河內郡王屋縣有王屋山。〕是後民多私鑄,錢稍薄小,用之益輕。〔〖胡三省注〗是時錢輕,南北皆然,豈天時邪!〕
【譯文】
十一月甲子(初七),巴州刺史牟漢寵反叛,投降了北魏。
十二月,柔然國的伏跋可汗派俟斤尉比建等人向北魏求和。北魏用對待敵對國家使節的禮節接待了柔然使者。
這一年,梁朝任命右衛將軍馮道根爲豫州刺史。馮道根憨厚口拙,行軍作戰能督促士兵;衆將爭奪功勞時,只有馮道根一個人不說話。他爲政清廉,官吏、百姓都感激他。梁武帝曾經讚嘆說:「馮道根在的地方,一切無不放心,能讓朝廷想不起來還有這個州。」
北魏尚書崔亮上書請求在王屋山等地採掘銅鑄造錢幣,建議被採納。從此以後,百姓常常私自鑄錢,錢幣比較薄小,使用一段時間就更輕了。
【原文】
〔南朝〕梁高祖武皇帝 天監天監十七年(戊戌 公元518年)
春,正月,甲子,魏以氐酋楊定爲陰平王。
魏秦州羌反。
二月,癸巳,安成康王秀卒。秀雖與上布衣昆弟,及爲君臣,小心畏敬過於疏賤,上益以此賢之。秀與弟始興王憺尤相友愛,憺久爲荊州刺史,常中分其祿以給秀,〔〖胡三省注〗秀、憺皆吳太妃之子。齊和帝中興元年,憺督雍州,天監元年,進督荊州,五年,徵至都。荊州總西夏之寄,俸入優厚。〕秀稱心受之,亦不辭多也。
甲辰,大赦。
己酉,魏大赦,改元神龜。
魏東益州氐反。
【譯文】
〔南朝〕梁武帝天監十七年(戊戌 公元518年)
春季,正月甲子(初八),北魏封氐族酋長楊定爲陰平王。
北魏秦州的羌人造反。
二月癸巳(初七),安成康王蕭秀去世。蕭秀雖然和梁武帝在貧賤時是兄弟,等到成爲君臣關係之後,對梁武帝的謹慎小心、恭恭敬敬超過了朝中那些關係疏遠、出身低賤的臣子,梁武帝也更因此而認爲他賢良。蕭秀和弟弟始興王蕭憺相互友愛,蕭憺一直作荊州刺史,常常把他的俸祿給蕭秀一半,蕭秀滿意地接受,也不認爲給的太多而不受。
甲辰(十八日),梁朝大赦天下。
己酉(二十三日),北魏大赦天下,改年號爲神龜。
北魏東益州的氐人造反。
【原文】
魏主引見柔然使者,讓之以藩禮不備,議依漢待匈奴故事,遣使報之。〔〖胡三省注〗漢宣帝待呼韓邪位在諸侯王上,蓋稱臣也。按張倫表諫與爲昆弟,蓋用漢文、景故事。〕司農少卿張倫上表,以爲:「太祖經啓帝圖,日有不暇,遂令豎子遊魂一方。〔〖胡三省注〗謂道武南略,社崙得以雄跨漠北。〕亦由中國多虞,急諸華而緩夷狄也。高祖方事南轅,未遑北伐。〔〖胡三省注〗謂孝文南都洛陽,用兵淮、漢,未暇伐柔然也。〕世宗述遵遺志,虜使之來,受而弗答。〔〖胡三省注〗見百四十六卷六年。〕以爲大明臨御,國富兵強,抗敵之禮,何憚而爲之,何求而行之!今虜雖慕德而來,亦欲觀我強弱;若使王人銜命虜庭,與爲昆弟,恐非祖宗之意也。苟事不獲已,應爲制詔,示以上下之儀,命宰臣致書,諭以歸順之道,觀其從違,徐以恩威進退之,則王者之體正矣。豈可以戎狄兼併,〔〖胡三省注〗謂伏跋新破高車及滅鄰國之叛者也。〕而遽虧典禮乎!」不從。倫,白澤之子也。〔〖胡三省注〗張白澤見一百三十四卷宋順帝昇明元年。〕
【譯文】
北魏孝明帝召見柔然國的使者,責備他們沒有盡到藩國的禮節,商議按漢朝對待匈奴的辦法,派使者回復他們。司農少卿張倫上書,認爲:「道武帝開闢國土,日理萬機,無暇顧及,於是使社侖這小子在大漠之北割據一方。這也是因爲我們國內不安定,急著對付漢人而放鬆了對這些夷狄之族的轄制。孝文帝正應付南部的事,沒來得及向北討伐。宣武帝遵從先帝遺志,所以前次敵虜的使節來到,只接受他們的進見卻不回復他們的求和之請。這是因爲聖人當政,國富兵強,拒絕敵人的禮節,有什麼可怕的呢?對他們有什麼可求的呢?現在敵虜雖然仰慕德行前來進見,也是想看看我們是強是弱。如果讓聖上的使者銜命去敵虜那裡,與他們結成兄弟,恐怕不是祖宗的願望。如果事情不能這樣了結,也應當給他們下一道詔書,顯示上下君臣間的禮儀,再命令宰相給他們寫信,告訴他們歸順的辦法,看他們是聽還是不聽,慢慢地或進而用恩,或退而用威,這才是王者應有的樣子呀!怎能因爲戎狄之間發生了吞併,就立刻虧損了禮節呢!」張倫的建議沒被採納。張倫是張白澤的兒子。
【原文】
三月,辛未,魏靈壽武敬公於忠卒。
魏南秦州氐反。遣龍驤將軍崔襲持節諭之。
夏,四月,丁酉,魏秦文宣公胡國珍卒,贈假黃鉞、相國、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師,號曰太上秦公,加九錫,葬以殊禮,贈襚儀衛,事極優厚。又迎太后母皇甫氏之柩與國珍合葬,謂之太上秦孝穆君。〔〖胡三省注〗柩,音舊。〕諫議大夫常山張普惠以爲前世後父無稱「太上」者,「太上」之名不可施於人臣,詣闕上疏陳之,左右莫敢爲通。會胡氏穿壙,下有磐石,乃密表,以爲:「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太上』者因『上』而生名也,皇太后稱『令』以系『敕』下,蓋取三從之道,遠同文母列於十亂,〔〖胡三省注〗武王曰:「予有亂臣十人。」孔子曰:「才難,有婦人焉,九人而已。」先儒以爲十亂,太公望、周公旦、召公奭、畢公高、榮公、太顛、閎夭、散宜生、南宮括及文母。〕今司徒爲『太上』,恐乖系敕之意。孔子稱『必也正名乎!』〔〖胡三省注〗《論語》載孔子答子路之言。〕比克吉定兆,而以淺改卜,亦或天地神靈所以垂至戒、啓聖情也。伏願停逼上之號,以邀廉光之福。」太后乃親至國珍宅,召集五品以上博議。王公皆希太后意,爭詰難普惠;普惠應機辨析,無能屈者。太后使元叉宣令於普惠曰:「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陳,忠臣之道。羣公已有成議,卿不得苦奪朕懷。後有所見,勿難言也。」
【譯文】
三月辛未(十六日),北魏靈壽武敬公於忠去世。
北魏南秦州的氐人造反,朝廷派龍驤將軍崔襲持符節去曉諭他們。
夏季,四月丁酉(十二日),北魏秦文宣公胡國珍去世,朝廷贈予他假黃鉞、相國、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師等職,號爲太上秦公,加九錫之賞,用隆重的禮儀安葬了他,贈賜衣服和儀仗衛士,喪事極端優厚。又把胡太后母親皇甫氏的靈柩迎來和胡國珍合葬,稱作太上秦孝穆君。諫議大夫常山人張普惠認爲前代皇后的父親沒有稱作「太上」的,「太上」的名字不能加在臣子身上。於是,就去朝殿上書陳述自己的看法,侍從們沒人敢給他通報。正趕上爲胡國珍挖墓穴時碰上了堅固的石頭,於是張普惠祕密上表,認爲:「天無二日,國無二主,『太上』這個詞是從『上』而產生的名稱,皇太后稱自己的命令爲『令』而置於皇上的『敕』之下,是爲了順從『三從』之道理,同於周武王時的文母以婦人而列入善於治理的十人之列。現在封司徒爲『太上』,恐怕會有違於置『令』於『敕』之下的道理。孔子說:『一定要正名!』這一次出現了先兆,於是因墓穴淺而不得不改換地點,也許是天地神靈以此來勸誡、啓發聖人。希望能停止使用與帝王一樣的封號,來博取因謙讓而帶來榮耀的福份。」於是,胡太后就親自來到胡國珍的住宅,召集五品以下的官員廣泛討論。王公大臣都順從太后的心意,爭相指責張普惠,張普惠隨機分辯,沒有人能說服他。胡太后派元叉向張普惠宣布命令說:「朕所做的,是孝子的心意。你所說的,是忠臣的道理。衆大臣已經有了定議,你不能這麼狠心地剝奪朕的一片心意。以後有什麼見解,不要因此而難於啓齒。」
【原文】
太后爲太上君造寺,壯麗埒於永寧。
尚書奏復征民綿麻之稅,張普惠上疏,以爲:「高祖廢大斗,去長尺,改重稱,〔〖胡三省注〗事見一百四十卷齊明帝建武二年。〕以愛民薄賦。知軍國須綿麻之用,故於絹增稅綿八兩,於布增稅麻十五觔,民以稱尺所減,不啻綿麻,故鼓舞供調。自茲以降,所稅絹布,浸復長闊,百姓嗟怨,聞於朝野。宰輔不尋其本在於幅廣度長,遽罷綿麻。〔〖胡三省注〗於忠罷綿麻,見上十四年。〕既而尚書以國用不足,復欲征斂。去天下之大信,棄己行之成詔,追前之非,遂後三史。不思庫中大有綿麻,而羣臣共竊之也,何則?所輸之物,或斤羨百銖,〔〖胡三省注〗羨,餘也。〕未聞有司依律以罪州郡;或小有濫惡,則坐戶主,連及三長。〔〖胡三省注〗戶主者,一家之長,則爲一戶之主。三長見一百三十六卷齊世祖永明四年。〕是以在庫絹布,逾制者多,郡臣受俸,人求長闊厚重,無復准極,未聞以端幅有餘還求輸官者也。〔〖胡三省注〗布帛六丈爲端。《爾雅》:倍丈謂之端,倍端謂之兩,倍兩謂之匹。杜預曰:二丈爲端,二端爲兩,所謂疋也。《說文》:幅,布帛廣也。〕今欲復調綿麻,當先正稱、尺,明立嚴禁,無得放溢,使天下知二聖之心愛民惜法如此,則太和之政復見於神龜矣。」
【譯文】
胡太后給太上君建造了寺廟,其雄偉華麗相當於永寧寺。
尚書奏請再向百姓收繳綿麻稅,張普惠上書,認爲:「道武帝廢棄了大斗,去掉長尺,修改了重秤,是爲了愛護百姓,減輕賦稅。因爲軍隊、國家需要綿麻用品,因此在絹稅中增收八兩綿,在布稅中增收十五斤麻,百姓因爲校定秤尺而減交的賦稅不止於綿麻兩項,因此踴躍交納。但是從這以後,所收繳的絹和布,又重新增長增寬,百姓抱怨之聲,傳遍朝廷內外。宰相不了解這個根本原因在於幅寬、度長,就罷免了綿麻稅。接著尚書因爲國家用度不夠,又想重新徵收。這樣的作法無疑是丟掉百姓的信任,放棄已經實行的命令,繼續從前的錯誤,又犯下今後的過失。不去想想國庫中綿麻很多,卻正在被衆臣們盜爲己有。爲什麼這麼說?因爲百姓交納貨物,有的一斤要多交一百銖,但沒聽說有關部門按法律懲處州郡官員;而質量稍微差一點,一家之主就被判罪,還株連地方三長。因此庫中的絹布,超出規定尺寸的多,衆大臣接受俸祿時,人人都願要尺長幅寬、耐用結實的,再也沒有什麼發放的標準了,從沒聽說有誰因爲尺幅多出而送回官府。現在如果要重新徵收綿麻稅,首先必須校準秤和尺子,明確規定嚴禁使用大秤大尺,不許放任,以使天下人知道二位聖人愛護百姓、尊重法律的心意是這樣堅定,那麼孝文帝太和年間的德政就又在陛下的神龜年間出現了。」
【原文】
普惠又以魏主好游騁苑囿,不親視朝,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上疏切諫,以爲:「殖不思之冥業,損巨費於生民,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未然之報,昧爽之臣稽首於外,〔〖胡三省注〗謂羣臣入朝者也。孔安國曰:昧,冥。爽,明,早旦。稽,音啓。〕玄寂之衆遨遊於內,衍禮忤時,人靈未穆。愚謂修朝夕之因,求祗劫之果,〔〖胡三省注〗釋氏之言祇劫,猶雲無數劫也。〕未若收萬國之歡心以事其親,使天下和平,災害不生也。〔〖胡三省注〗用《孝經》文意。〕伏願淑慎威儀,〔〖胡三省注〗淑,善也。〕爲萬邦作式,躬致郊廟之虔,親紆朔望之禮,〔〖胡三省注〗紆,縈也,屈也。〕釋奠成均,〔〖胡三省注〗五帝之學曰成均。鄭玄曰:釋菜、奠幣,禮先師也。又曰:釋奠者,設薦饌酌奠而已。孔穎達曰:釋奠有牲牢,有幣帛;釋菜則惟釋苹藻而已。〕竭心千畝。〔〖胡三省注〗千畝,謂藉田也。〕量撤僧寺不急之華,還復百官久折之秩。已造者務令簡約速成,未造者一切不復更爲。則孝弟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節用愛人,法俗俱賴矣。」尋敕外議釋奠之禮,又自是每月一陛見羣臣,皆用普惠之言也。
普惠復表論時政得失,太后與帝引普惠於宣光殿,隨事詰難。
【譯文】
張普惠又因爲孝明帝喜愛在園苑中遊獵玩樂,不親自處理朝政,過分地尊崇佛法,把國事大多委派給有關部門,就上書懇切地勸誡他,認爲:「做沒有理智的死後的功德,損耗百姓巨大的財物,減少臣子們的俸祿,剝奪人力,親自供奉無所事事的僧人,大肆修建寺廟宮殿,追求飄渺不實的回報,讓入朝的大臣在外面叩頭,這些僧人卻在裡面遊玩,這是對禮教的違背,對時勢的觸犯,以致人神都不能安寧。我認爲整天修行,來乞求不受劫難,不如讓百姓把心思都放在奉養雙親上,以使天下和平,不產生災害。希望聖上好好地珍視自己的威儀,爲天下作出榜樣,親自向天地和祖先之靈獻出虔誠的敬意,親身參加朔望之禮,祭奠先聖先師,盡心耕種藉田,酌量撤掉那此不急需的僧廟的華麗之飾,恢復百官長久以來被削減了的俸祿,對已經開始建造的寺廟一定要簡單節省,快快建成,沒有建造的都不要再修建了。這樣,聖上的孝悌可以通於神明,道德教化可以光耀天下。節省用度,愛護百姓,法令風俗都依賴於此啊!」不久,北魏孝明帝下令商議供奉先師的禮節,並從此每月接見大臣們一次,這都是採納了張普惠的勸諫的結果。
張普惠又上書評論時政得失,胡太后和孝明帝將張普惠接入宣光殿,以便他隨時對時政提出批評。
【原文】
臨川王宏妾弟吳法壽殺人而匿於宏府中,上敕宏出之,即日伏辜。南司奏免宏官,〔〖胡三省注〗御史台曰南台,亦曰南司。〕上注曰:「愛宏者兄弟私親,免宏者王者正法。所奏可。」五月,戊寅,司徒、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臨川王宏免。
宏自洛口之敗,〔〖胡三省注〗事見一百四十六卷五年。〕常懷愧憤,都下每有竊發,輒以宏爲名,屢爲有司所奏,上每赦之。上幸光宅寺,〔〖胡三省注〗帝以三橋舊宅爲光宅寺,三橋在秣陵縣同夏里。〕有盜伏於驃騎航,〔〖胡三省注〗宏府面秦淮,於府前爲浮橋;謂之驃騎航,以宏官名航也。〕待上夜出;上將行,心動,乃於朱雀航過。事發,稱爲宏所使,上泣謂宏曰:「我人才勝汝百倍,當此猶恐不堪,汝何爲者?我非不能爲漢文帝,〔〖胡三省注〗謂誅淮南厲王長也。〕念汝愚耳!」宏頓首稱無之;故因匿法壽免宏官。
宏奢僭過度,殖貨無厭。庫屋垂百間,〔〖胡三省注〗垂,幾及也。〕在內堂之後,關籥甚嚴,〔〖胡三省注〗籥,與鑰同,關牡也。〕有疑是鎧仗者,密以聞。上於友愛甚厚,殊不悅。佗日,送盛饌與宏愛妾江氏曰:「當來就汝歡宴。」獨攜故人射聲校尉丘佗卿往,與宏及江大飲,半醉後,謂曰:』我今欲履行汝後房。」即呼輿逕往堂後。宏恐上見其貨賄,顏色怖懼。上意益疑之,於是屋屋檢視,每錢百萬爲一聚,黃榜標之,千萬爲一庫,懸一紫標,如此三十餘間。上與佗卿屈指計,見錢三億餘萬,余屋貯布絹絲綿漆蜜紵蠟等雜貨,但見滿庫,不知多少。〔〖胡三省注〗紵,麻屬而細於麻。〕上始知非仗,大悅,謂曰:「阿六,汝生計大可!」〔〖胡三省注〗宏於諸弟次第六。〕乃更劇飲至夜,舉燭而還。兄弟方更敦睦。
宏都下有數十邸,出懸錢立券,每以田宅邸店懸上文契,期訖,便驅券主,奪其宅。都下、東土百姓,失業非一。上後知之,制懸券不得復驅奪,自此始。
侍中、領軍將軍吳平侯昺,雅有風力,爲上所重,軍國大事皆與議決,以爲安右將軍,監揚州。〔〖胡三省注〗安右將軍,帝所置百號將軍之一也。昺,音丙。〕昺自以越親居揚州,〔〖胡三省注〗昺,帝從父弟,揚州京邑,昺自以爲越同氣之親而居之,故懇讓。〕涕泣懇讓,上不許。在州尤稱明斷,符教嚴整。
【譯文】
臨川王蕭宏的小妾的弟弟吳法壽殺人之後藏在蕭宏府內,梁武帝命令蕭宏交出他,當天就把吳法壽依法治罪。南司奏請免去蕭宏官職,梁武帝在奏摺上批示:「憐愛蕭宏是兄弟的私情,免除蕭宏的官職是帝王的法律,批准南司的奏請。」五月戊寅(二十四日),司徒、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臨川王蕭宏被免職。
蕭宏自從兵敗洛口之後,常常懷著羞愧、憤恨之惱,京城中每當發生了造反作亂,都打著蕭宏的名號,因此多次被有關部門匯報,梁武帝寬恕了他。梁武帝臨幸光宅寺,有強盜埋伏在蕭宏府前以蕭宏的官名命名的浮橋驃騎航上,等待梁武帝夜晚出來。梁武帝剛要出發,忽然心中一陣驚悸,於是便從另一座叫朱雀航的橋上過。事情暴露後,賊人口稱是受蕭宏指使,梁武帝哭著對蕭宏說:「我的人品才能勝過你百倍,但是處在皇位上還感到力不從心,你能做什麼?我不是不能如同漢文帝誅殺淮南王劉長那樣把你殺掉,而是可憐你愚蠢啊!「蕭宏叩頭說沒有這事,但是終於因爲藏匿吳法壽被免了官。
蕭宏奢侈無度,暴斂無厭。他有庫房將近一百間,位於內堂的後面,平時看守、防備非常嚴密,有人懷疑裡面是兵器,便祕密上報了梁武帝。梁武帝對兄弟友愛看得很重,所以很不高興。有一天,梁武帝送給蕭宏的愛妾江氏豐盛的酒菜,並說:「我要來你家暢飲。」到時他只帶了老部下射聲校尉丘佗卿前去,和蕭宏以及江氏開懷暢飲。半醉之後,梁武帝說:「我現在要去你的後房走走。」就坐轎一直來到後堂,蕭宏恐怕武帝看到他的財物,臉色十分驚恐。於是梁武帝心中更加懷疑他了,便把每間房子都檢查了一遍,發現蕭宏把每一百萬錢堆爲一處,用黃色木片作爲標誌,每一千萬錢存在一間庫房之中,掛一個紫色標誌,共有三十多間。梁武帝和丘佗卿屈指計算,算出共有三億多萬錢,其它的房間貯存著布、絹、絲、綿、漆、蜜、紵麻、蠟等雜貸,只見滿庫都是,不知有多少。梁武帝這才知道庫里放的不是兵器,於是非常高興,說:「阿六,你的生計真可以啊!」於是再行痛飲直到深夜,點著蠟燭回宮。從此兄弟倆才重歸於好了。
蕭宏在京城裡有數十處府第,他放債立債券時,總是讓借債者把自己的田宅或店鋪作爲抵押寫在文契之上,過了期,就把借債者驅趕走,從而奪取他們的住宅,京城和東土百姓不止一人失去產業。梁武帝後來知道了這事,下令不得再以債券侵奪欠債者的產業,這一規定就是從此而開始的。
侍中、領軍將軍吳平侯蕭昺,特別有風度,有骨氣,被梁武帝所看重,因此軍隊、國家的大事都和他商量處理,讓他作安右將軍,監揚州。蕭昺認爲讓自己駐守揚州不合適,揚州是京邑之地,應當由皇上的親兄弟來鎮守,而自己是皇上的堂弟,不能超越皇上兄弟之親。因此便流著淚懇切地推辭,但梁武帝不許他推辭。蕭昺治理揚州尤其稱得上明察果斷、政令嚴整。
【原文】
辛巳,以宏爲中軍將軍、中書監,六月,乙酉,又以本號行司徒。〔〖胡三省注〗本號,中軍將軍號也。〕
臣光曰:宏爲將則覆三軍,爲臣則涉大逆,高祖貸其死罪可矣。數旬之間,還爲三公,於兄弟之恩誠厚矣,王者之法果安在哉!
初,洛陽有漢所立《三字石經》,〔〖胡三省注〗石經事見四十七卷漢靈帝熹平四年。酈道元曰:蔡邕正定五經文字,刻石立於太學門外。魏正始中立古、篆、隸三字石經。〕雖屢經喪亂而初無損失。及魏,馮熙、常伯夫相繼爲洛州刺史,〔〖胡三省注〗魏都平城,以洛陽爲洛州,既遷洛,始改爲司州。〕毀取以建浮圖精舍,遂大致頹落,所存者委於榛莽,道俗隨意取之。侍中領國子祭酒崔光請遣官守視,命國子博士李郁等補其殘缺,胡太后許之。會元叉、劉騰作亂,事遂寢。〔〖胡三省注〗叉、騰作亂,事見下卷普通二年。〕
【譯文】
辛巳(二十七日),梁武帝任命蕭宏爲中軍將軍、中書監,六月乙酉(初一),又任命他以中軍將軍的官號兼司徒。
臣司馬光曰:蕭宏作將領則覆沒三軍,作臣子則有大逆不道之涉,梁武帝饒恕他的死罪是可以的,但是幾十天裡,又重新讓他位列王公,這從兄弟的恩情講是非常誠厚的了,可是帝王的法度又在哪裡呢?
當初,洛陽有漢朝立下的《三字石經》,雖然多次遭受戰亂卻並沒有在當時受到損壞。到了北魏時期,馮熙、常伯夫先後任洛州刺史,破壞了石碑,將其用來修建佛塔寺廟,於是大部分碑文散落,剩下的堆在野草叢中,僧人、俗家人便隨意拿走。侍中領國子祭酒崔光奏請朝廷派官吏去看守,並讓國子博士李郁等人補上殘缺的部分,胡太后同意了,但是正趕上元叉、劉騰謀反,於是事情便沒有得到落實。
【原文】
秋,七月,魏河州羌卻鐵忽反,自稱水池王;〔〖胡三省注〗河州治枹罕,領金城、武始、洪和、臨桃郡。水池縣,魏真君四年置郡,後改爲縣,屬洪和郡,隋併洪和郡爲當夷縣,其地在唐桃州臨潭縣界。〕詔以主客郎源子恭爲行台以討之。〔〖胡三省注〗曹魏置尚書主客郎。〕子恭至河州,嚴勒州郡及諸軍毋得犯民一物,亦不得輕與賊戰,然後示以威恩,使知悔懼。八月,鐵忽等相帥詣子恭降,首尾不及二旬。〔〖胡三省注〗言自子恭至河州及於賊降,首尾不及二旬也。帥,讀曰率。〕子恭,懷之子也。〔〖胡三省注〗源懷,源賀之子,歷事文成、獻文、孝文、宣武。〕
魏宦者劉騰,手不解書,而多奸謀,善揣人意。胡太后以其保護之功,〔〖胡三省注〗事見上十四年。〕累遷至侍中、右光祿大夫,遂干預政事,納賂爲人求官,無不效者。河間王琛,簡之子也,〔〖胡三省注〗齊郡王簡見一百三十七卷齊武帝永明九年。〕爲定州刺史,以貪縱著名,及罷州還,太后詔曰:「琛在定州,唯不將中山宮來,〔〖胡三省注〗後燕都中山,建宮室,魏克中山,因以爲中山宮。〕自余無所不致,何可更復敘用!」遂廢於家。琛乃求爲騰養息,〔〖胡三省注〗養息,即養子也。〕賂騰金寶巨萬計。騰爲之言於太后,得兼都官尚書,出爲秦州刺史,會騰疾篤,太后欲及其生而貴之。九月,癸未朔,以騰爲衛將軍,加儀同三司。
魏胡太后以天文有變,欲以崇憲高太后當之。戊申夜,高太后暴卒;冬,十月,丁卯,以尼禮葬於北邙,諡曰順皇后。百官單衣邪巾〔〖胡三省注〗古者二十成人,士冠,庶人巾。邪巾者,邪厭於首。捨衰絰喪冠而單衣邪巾,示不成喪也。〕送至墓所,事訖而除。
【譯文】
秋季,七月,北魏河州的羌人卻鐵忽造反,自稱爲水池王。魏孝明帝下令任命主客郎源子恭爲特使去討伐他。源子恭來到河州,嚴格命令州郡以及各路軍隊,不許侵占百姓一件東西,也不許輕易同敵兵作戰,然後向叛軍示以威力和恩德,使他們有所悔恨、懼怕。八月,卻鐵忽等人來到源子恭處投降,前後不到二十天平定了河州之亂。源子恭是源懷的兒子。
北魏宦官劉騰,不會寫字,卻很有奸計,善於揣摸別人的心意。胡太后因爲他有保護自己的功勞,多次升遷他,直到當了侍中、右光祿大夫,於是他便開始干預政事,收取賄賂替人求官,行賄者沒有達不到目的的。河間王元琛是元簡的兒子,作定州刺史,以貪婪放縱而聞名,他卸任回來之後,胡太后詔令說:「元琛在定州時,只沒把中山宮帶回來,其他沒有不弄到手的,怎麼可以再任用他!」於是就把他閒置在家中。元琛就請求劉騰,做了他的養子,賄賂了劉騰上萬的金子珠寶。劉騰替他在太后那裡說情,使他兼任了都官尚書,出京作了秦州刺史。恰在這時,劉騰病得很厲害,胡太后想在他活著時讓他富貴,便於九月癸未朔(初一),讓劉騰當了衛將軍,並加封儀同三司。
北魏胡太后因爲天象有變化,便想讓崇憲高太后承擔凶兆。戊申(二十六日)夜間,高太后暴死;冬季,十月丁卯(十五日),用安葬尼姑的禮節將她安葬在北邙,諡號爲順皇后。百官們都沒有穿著喪服而只是穿著單衣服,頭上還都加有驅邪的符,送喪到墓地,喪事完畢之後,便改換了服裝。
【原文】
乙亥,以臨川王宏爲司徒。
魏胡太后遣使者宋雲與比丘惠生如西域求佛經。〔〖胡三省注〗比丘,僧也。〕司空任城王澄奏:「昔高祖遷都,制城內唯聽置僧尼寺各一,余皆置於城外;蓋以道俗殊歸,欲其淨居塵外故也。正始三年,沙門統惠深,始違前禁,自是卷詔不行,私謁彌衆,都城之中,寺逾五百,占奪民居,三分且一,屠沽塵穢,連比雜居。往者代北有法秀之謀,〔〖胡三省注〗事見一百三十五卷齊太祖建元三年。〕冀州有大乘之變。太和、景明之制,非徒使錙素殊途,蓋亦以防微杜漸。昔如來闡教,多依山林,〔〖胡三省注〗如來,佛也。〕今此僧徒,戀著城邑,正以誘於利慾,不能自已,此乃釋氏之糟糠,法王之社鼠,〔〖胡三省注〗法王,謂佛。〕內戒所不容,〔〖胡三省注〗釋氏有五戒。〕國曲所共棄也。臣謂都城內寺未成可徙者,宜悉徙於郭外,僧不滿五十者,並小從大;外州亦准此。」詔從之,然卒不能行。
是歲,魏太師雍等奏:「鹽池天藏,資育羣生,先朝爲之禁限,亦非苟與細民爭利。但利起天池,取用無法,或豪貴封護,或近民吝守,貧弱遠來,邈然絕望。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強弱相兼,務令得所。什一之稅,自古有之,所務者遠近齊平,公私兩宜耳。及甄琛啓求罷禁,〔〖胡三省注〗事見一百四十六卷五年。〕乃爲繞池之民尉保光等擅自固護;語其障禁,倍於官司,取與自由,貴賤任口。〔〖胡三省注〗言鹽價賤貴,任其口之所出也。〕請依先朝禁之爲便。」詔從之。
【譯文】
乙亥(二十三日),梁朝任命臨川王蕭宏爲司徒。
北魏胡太后派使者宋雲和僧人惠生到西城去求取佛經。司空任城王元澄上書說:「從前孝文帝遷都時,規定城內只允許設置僧、尼寺廟各一座,其餘的都放在城外。這主要是因爲僧人和世人不同,想使他們清靜地居住在塵世之外的原故。正始三年時,沙門統領惠深,開始違犯從前的禁令,從那以後詔令便不得實行,偷偷謁拜的人越來越多,都城裡面,寺廟超過了五百座,將近三分之一的民房被侵占,以致寺廟與那些屠房、酒肆等汙穢之地緊挨混雜在一塊。從前代北有法秀謀反,冀州有過大乘叛亂。太和、景明年間的規定,不只是爲了使僧俗分開,同時也爲了防微杜漸,以免再出現僧人之亂。從前佛徒立寺傳教,大多依傍山林而居,現在的僧人們卻戀著城市,這正是因爲他們被利慾誘惑,不能約束自己的結果,這是釋氏的糟粕,佛祖的敗類,爲佛教戒律所不容,國家制度所難許。我認爲凡是都城裡沒修好、可以搬遷的寺廟,應該都遷到城外去,不足五十個僧人的寺廟,統統合併到寺廟去,外地各州也按此辦理。」然而,他的建議到底也沒有準行。
這一年,北魏太師元雍等人上書說:「鹽池是上天的寶藏,用來養育衆生,前代都爲此制定了一定的禁令,這並不是爲了和百姓爭利。但是由於人們都想通過鹽池來獲利,因此取用沒有法度,或者被豪門貴戚封占,或者被臨近的百姓獨自把守,以致那些貧弱之人和遠道而來的人都望池興嘆,不能獲其利。因此就設置了一個主管部門,令其裁決、督察採鹽事務,使強弱都一樣,務必使大衆都得到利益。徵收十分之一的稅收方法,自古以來就有,其目的是爲了使遠近平均,對公對私都有好處。等到甄琛啓請解除了鹽池禁令之後,鹽池就被繞池而住的百姓尉保光等人擅自霸占起來,據說他們所立的限禁,加倍地超過了官府的限禁,取與由他們定,鹽價貴賤由他們說。請求按前朝的做法對此加以限禁才好。」北魏孝明帝詔令採納了這一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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