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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宋翻威名震京師

【原文】
初,(宋)翻爲河陰①令,順陽公主家奴爲劫,攝而不送,翻將兵圍主宅,執主婿馮穆,步驅向縣。時正炎暑,立之日中,流汗沾地。縣舊有大枷,時人號曰彌尾青。及翻爲縣,主吏請焚之。翻曰:「置南牆下,以待豪右。」未幾,有內監楊小駒詣縣請事,辭色不遜,翻命取尾青以鎖之。小駒既免,人訴於宣武②。宣武大怒,敕河南尹推之,翻具自陳狀。詔曰:「卿故違朝法,豈不欲作威以買名?」翻對曰:「造者非臣,買名者亦宜非臣。所以留者,非敢施於百姓,欲待凶暴之徒如駒者耳。」於是威振京師。
《北史·宋翻傳》

【注釋】
①河陰:縣名,今河南孟津東北。
②宣武:北魏帝元恪的廟號(公元500—515年在位)。

【譯文】
當初,宋翻當河陰縣令的時候,順陽公主家的奴僕搶劫,被公主保護而不送官府,宋翻就率領士兵圍住順陽公主家的住宅,抓獲順陽公主的夫婿馮穆,把他押到縣府。當時正是酷夏炎暑,站在太陽下,流汗把地面都浸溼了。河陰縣原來有大的枷鎖,被人們稱爲彌尾青。等宋翻爲河陰縣令時,主吏請求把它燒了。宋翻說:「把它放在南牆下,用它來對付豪門大族。」不久,太監楊小駒到河陰縣來辦事,他言辭禮貌不周,宋翻命令取來彌尾青枷把楊小駒鎖了起來。楊小駒被釋放後,回到朝中把這事向宣武帝元恪訴說。宣武帝大怒,下詔給河南尹追查這事,宋翻具體地陳述了此事。詔書說:「你故意違反朝廷的法律,難道不是想樹立威望以獲得讚譽嗎?」宋翻回答說:「製造大枷鎖的不是我,以此獲得好名聲的也應該不是我。我所以把它保存下來,不敢對老百姓施行大枷,只是想用它來對付像楊小駒這樣凶暴的人。」從此,宋翻的威名大震京師。

作者:歷代史官(各朝代)

《二十五史》是中國歷代正史的統稱,包括從《史記》到《清史稿》的二十五部史書,由各朝代的史官編撰。這些史書系統地記錄了中國古代的歷史,是研究中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