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書 姚察拒饋贈
【原文】
察①自居顯要,甚勵清潔②,且廩錫③之外,一不交通④。嘗有私門生⑤不敢厚餉⑥,止送南布一端⑦,花練⑧一匹⑨。察謂之曰:「吾所衣著⑩,止是麻布蒲綀11。此物於我無用。既欲相轂接12,幸不煩爾。」此人遜請,猶冀受納,察歷色驅出,因此伏事13莫敢饋遺14。
《陳書·姚察傳》
【注釋】
①察:姚察,在南朝陳任吏部尚書,入隋撰梁、陳二史未成而逝,其子姚思廉成功其事。
②清潔:清正廉潔。
③廩錫:廩,官府供給的糧食。錫,賜給。
④交通:交往,在交往中受禮。
⑤私門生:南朝時期對貴族,官僚等的依附者。
⑥餉:贈送。
⑦止送南布一端:止,通「只」。南布,當指木棉布。端,古以六丈爲一端。
⑧花練:粗絲織的花布。
⑨匹:古以四丈爲一匹。
⑩衣著:著,同「著」。
11麻布蒲綀:粗陋之衣。
12轂(jiū)接:轂通「款」,轂接意爲交好。
13伏事:服侍。
14饋遺:贈送。
【譯文】
姚察身居要職以後,非常注意保持清廉,除了自公家所得的糧米和賞賜,不收受任何人的禮品。他曾經的一個門生,還不敢送太重的禮,只送了南布一端,花布一匹。姚察對他說:「我所穿的衣服,只不過是麻布蒲綀這樣的粗品,這些東西對我來說是用處不大。既然想和我交好,也用不著費心。」這人仍然請求,希望他能接受,姚察生起氣來,板著面孔把他趕了出去,因此想巴結他的人都不敢贈送東西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