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諸子百家/ 二十五史/ 南齊書 傅琰斷案

南齊書 傅琰斷案

【原文】
太祖①輔政,以山陰②獄訟煩積,復以琰③爲山陰令。賣針賣糖老姥④爭團絲,來詣⑤琰,琰不辨核⑥了,縛⑦團絲於柱鞭之,密視有鐵屑,乃罰賣糖者。二野父⑧爭雞,琰各問「何以食⑨雞」,一人云「粟⑩」,一人云「豆」,乃破雞得粟,罪言豆者。縣內稱神明,無敢復爲偷盜。琰父子並著奇績,江左11鮮有。世云:「諸傅有《治縣譜》,子孫相傳,不以示人。」
《南齊書·傅琰傳》

【注釋】
①太祖:此指齊高帝蕭道成。
②山陰:在今浙江紹興。
③琰(yǎn):傅琰,南朝宋、齊時良吏,曾兩任山陰令,皆有政績。
④姥:老年婦女。
⑤詣:往見。
⑥核:查驗;核實。
⑦縛:卷;繞。
⑧野父:農夫。
⑨食(sì):餵。
⑩粟:古時經常作爲穀類的總稱。
11江左:長江下游東部地區。

【譯文】
太祖輔政。因爲山陰打官司的多,案子難辦,讓傅琰再次擔任山陰縣令。有兩個老婦,一賣針,一賣糖,爭一團絲,前來找傅琰解決。傅琰並不勘問,查驗,而是把團絲纏在柱上,以鞭抽之,而仔細一看,絲上有鐵屑,於是就清楚了,罰賣糖的那個人。兩個農夫爭一隻雞,傅琰各問他們「是拿什麼餵雞的」,一人說是「粟」,一人說是「豆」,就殺了雞,結果證明雞吃的是粟,於是就定說給雞餵豆的那人的罪。一縣之內,都稱道縣令的神明,無人再敢偷盜。傅琰父子倆都政績出色,在江左地區是罕見的。世間廣泛流傳說:「姓傅這家人有一本《治縣譜》,子孫相傳,不向外人宣示。」

【評析】
南朝宋、齊、梁、陳四代,齊歷時最短,從公元479年齊高帝立國至502年齊和帝被廢,僅二十三載。有如曇花一現的齊代,是處於南北朝時期大分裂局面下偏安一隅的小國,它的歷史命運,註定了記載齊代歷史的專門史書——《南齊書》,不可能有壯觀之貌。然而,這並不能絲毫降低《南齊書》的價值,相反在專門記載齊史的著作舍此無存的情況下,它成了治南北朝史,尤其是齊史的必備書了。
《南齊書》的作者蕭子顯(489—537年),字景陽,南蘭陵郡南蘭陵縣(今江蘇常州市)人。爲南齊貴族齊高帝蕭道成之孫。蕭子顯一生著述宏富,據史書記載,有《後漢書》一百卷,《齊書》六十卷,《普通北伐記》五卷,《貴儉集》三十卷,《文集》二十卷。另有詩賦《鴻序賦》一首,「體兼衆制,齊備多方,頗爲好事者所傳,故虛易遠」。可惜這些著作除《齊書》外均已失傳。
《南齊書》原名《齊書》,後世爲了與《北齊書》區別,才加了一個「南」字而成今名。《南齊書》原書六十卷,《隋書·經籍志》《舊唐書·藝文志》均載六十卷,曾鞏的《錄》始稱「《南齊書》五十九卷」,前人史家推斷,「蓋子顯欲仿沈約作自序一卷,附於後,未成就;或成而未列入耶。」(《二十二史割記》)又據《南史蕭子顯傳》「自序二百餘字」的記載,進而推論,「豈即其附《齊書》後之作,而延壽撮其略,入於本傳者耶?」(同上)
《南齊書》繼承前代紀傳體史書的傳統,有紀八卷、志十一卷、列傳四十卷。紀的部分。主要記載齊代七帝史事,與往代正史相比,體例上沒有多大變化。志的部分,略異於他史,《藝文》《溝洫》《食貨》《刑法》等重要志缺無,並《郊祀》《輿服》二志入《禮志》。歷代史家多認爲《南齊書》中的《百官》《州郡》二志傳述詳實,最具參考價值。列傳部分,其寫法仿於《宋書》,而類傳較有特色,並在名目上作了更動。如改《宋書》之《良吏》爲《良政》,《隱逸》爲《高逸》,《恩幸》爲《幸臣》,《索虜》爲《魏虜》,專立《文學》,等等。
《南齊書》主要優點在於:第一,它記錄的內容較爲真實。蕭子顯身爲南齊貴族,較早參與政治,南齊發生的許多事情,他都親歷目睹,這使得《南齊書》的很多材料都直接採用了第一手資料。《南齊書》成於梁代,而齊、梁又同爲蕭氏朝代,梁代齊後,完整地保存了齊代的檔案文獻,作者利用皇族身份之便,查閱了大量齊代原始材料,從而保證了《南齊書》材料的真實性。第二,保存了一些重要的資料,對研究科技史、文化史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南齊書》在「文學」列傳中寫進了祖沖之,並全文引用了祖沖之所上《大明曆》表。另外,還記錄了他創造指南車、千里船、水推磨的過程和機械特點。這些都是研究齊代科技史的珍貴資料。第三,志中的《百官》《州郡》二志,史料價值較高。《百官志》記載「侍中」,謂「漢世爲親近之職。魏晉選用,稍增華重,而大意不異。宋文帝元嘉中,王華、王曇首、殷景仁等,並在侍中,情在親密,與帝接膝共語,貂拂帝手,拔貂置案上,語畢復手插之。孝武時,侍中何偃南郊陪乘,鑾輅過自門闕,偃將匐,帝乃接之曰:『朕乃陪卿。』齊世朝會,多以美姿容者兼官。永元三年,東昏南郊,不欲親朝士,以主璽陪乘,前代未嘗有也。侍中呼爲門下。亦置令史……」如《州郡志》載:「巴州,三峽險隘,山蠻寇賊,宋太始三年,議立三巴校尉等鎮之。後省。升明二年,復置。建元二年,分荊州巴樂、建平,益州巴郡爲州,立刺史,而領巴東太守,又割涪陵郡屬,永明元年省,各還本屬焉。」這些重要的記載,詳實地反映了當時職官、州郡的設置與變遷,爲研究當時的政治、文化和地理沿革有重要參考價值。第四,文字精煉,合傳較多,並採用了類敘方法。文字精煉,是《南齊書》作者用筆的一大特點。這主要表現在列傳上,他以合傳的方法,對人物的共同之處不重複用墨,避免了詞句的重複。其合傳分爲兩種,一是同類合傳,一是同姓合傳。同類合傳有「皇后」、「文學」、「良政」、「高逸」、「孝義」、「幸臣」、「魏虜」等,同姓合傳主要是王子列傳。合傳便於查找資料,使用時根據以「以類相求」的原則,很容易找到所欲求的史料。

作者:歷代史官(各朝代)

《二十五史》是中國歷代正史的統稱,包括從《史記》到《清史稿》的二十五部史書,由各朝代的史官編撰。這些史書系統地記錄了中國古代的歷史,是研究中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