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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李惠斷獄精明

【原文】
惠長於思察。雍州廳事①,有燕爭巢,斗已累日。惠令人掩②獲,試命綱紀③斷之,並辭曰:「此乃上智所測,非下愚所知。」惠乃使卒以弱竹④彈兩燕,既而一去一留。惠笑謂吏屬曰:「此留者自計爲巢功重,彼去者既經楚痛,理無留心。」羣下伏⑤其聰察。人有負鹽負薪⑥者,同釋重擔,息於樹陰。二人將行。爭一羊皮,各言藉⑦背之物。惠遣爭者出,顧謂州綱紀曰:「此羊皮可拷知主乎?」羣下以爲戲言,咸無答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擊之,見少鹽屑,曰:「得其實矣。」使爭者視之,負薪者乃伏而就罪。
《魏書·李惠傳》

【注釋】
①廳事:官府治理政事的大堂。
②掩:乘人或禽獸不備時加以逮捕。
③綱紀:管理一家事務的僕人。這裡指其屬吏。
④弱竹:細小而修長的竹竿。
⑤伏:同「服」。
⑥薪:柴禾。
⑦藉:墊;襯。

【譯文】
李惠長於觀察思考。雍州州治大廳之上,有兩隻燕子爲一巢發生爭執,你啄我叨,爭鬥了好幾天也未分個勝負。李惠命人將兩隻燕子捉住,爲了檢察手下人的能力,李惠便命他們替這兩隻燕子斷獄,手下人推辭說:「這件事只有大智之人才能判斷得出,不是我們這些極其愚笨的人所能知道的。」李惠便讓士卒用細長的竹竿擊打兩隻燕子,一隻馬上飛走而另一隻留下。李惠笑著對手下人說:「這隻留下來的燕子考慮到築巢所費工夫不少,所以任你怎麼打它也不飛走,而那隻飛走的燕子,沒出過什麼力氣,竹竿打在身上疼痛難忍,所以對這巢毫不留戀。」手下人都驚服他的聰明善斷。有兩個人,一個是背鹽的,一個是挑柴的,他倆一同來到一棵大樹底下歇肩兒,二人起身離去時爲一張羊皮發生爭執,在衙門中他們都說這羊皮是自己墊肩的東西。李惠讓這兩人出去,轉身對手下人說:「拷打這張羊皮就知道它的主人是誰嗎?」手下人都覺得他的話好笑,但也沒一人吱聲。李惠便命人將羊皮放在蓆子上,然後用棍子抽打,只見從羊毛里掉下一些鹽末,李惠指著鹽末說:「這樣問題就清楚了。」便傳告狀的二人上堂,李惠讓這兩人去看從羊皮上掉下來的鹽末,那個挑柴禾的見此情景,立刻跪下,不住聲地請罪。

作者:歷代史官(各朝代)

《二十五史》是中國歷代正史的統稱,包括從《史記》到《清史稿》的二十五部史書,由各朝代的史官編撰。這些史書系統地記錄了中國古代的歷史,是研究中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