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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 柳慶斷案二三例

【原文】
廣陵王元欣,魏之懿親①。其甥孟氏,屢爲兇橫。或有告其盜牛。慶②捕推得實,趣③令就禁。孟氏殊無懼容,乃謂慶曰:「今若加以桎梏④,後復何以脫之?」欣亦遣使辯其無罪。孟氏由此益驕。慶於是大集僚吏,盛言孟氏依倚權戚,侵虐之狀。言畢,便令笞殺之。此後貴戚斂手,不敢侵暴。
有賈人持金二十斤,詣京師交易⑤,寄人停止⑥。每欲出行,常自執管鑰⑦。無何,緘閉不異而失之。謂主人所竊,郡縣訊問,主人遂自誣服。慶聞而嘆之,乃召問賈人曰:「卿鑰恆置何處?」對曰:「恆自帶之。」慶曰:「頗與人同宿乎?」曰:「無。」「與人同飲乎?」曰:「日者曾與一沙門⑧再度酣宴,醉而晝寢。」慶曰:「主人特以痛自誣,非盜也。彼沙門即真盜耳。」即遣吏逮捕沙門,乃懷金逃匿。後捕得,盡獲所失之金。……
有胡家被劫,郡縣按察⑨,莫知賊所,鄰近被囚系者甚多。慶以賊徒既衆,似是烏合⑩,既非舊交,必相疑阻,可以詐求之。乃作匿名書多掾官門曰:「我等共劫胡家,徒侶混雜,終恐洩露。今欲首,懼不免誅。若聽先首免罪,便欲來告。」慶乃復施免罪之榜。居二日,廣陵王欣家奴面縛自告榜下,因此推窮,盡獲黨羽。……
太祖嘗怒安定國臣王茂,將殺之,而非其罪。朝臣成知,而莫敢諫。慶乃進曰:「王茂無罪,奈何殺之?」太祖愈怒,聲色甚厲,謂慶曰:「王茂當死,卿若明其無罪,亦須坐之。」乃執慶於前。慶辭氣不撓,抗聲曰:「竊聞君有不達者爲不明,臣有不爭者爲不忠。慶謹竭愚誠,實不敢愛死,但懼公爲不明之君耳。願深察之。」太祖乃悟而赦茂,已不及矣。太祖默然。明日,謂慶曰:「吾不用卿言,遂令王茂冤死。可賜茂家錢帛,以旌吾過。」
《周書·柳慶傳》

【注釋】
①懿親:至親,古時特指皇室的宗親。
②慶:即柳慶,字更興,歷仕元魏和北周,爲官清廉,政聲頗佳,天和元年(公元556年)十二月卒。
③趣:急、速。
④桎梏:刑具,指腳鐐手銬。
⑤交易:做生意;做買賣。
⑥停止:停留止歇。
⑦管鑰:鑰匙。
⑧沙門:即和尚。
⑨按察:立案偵查。
⑩烏合:像烏鴉一樣聚集。這裡指臨時拼湊起來的搶劫團伙。
疑阻:相互猜忌。
掾:同「榜」,張貼告示。
聽:判決。
面縛:即指兩手反綁。
太祖:即北周太祖文皇帝宇文泰(507—556年),字黑獺,北朝西魏大臣,總攬西魏朝政。他死後,子宇文覺代西魏,國號周,追尊爲文皇帝,廟號曰太祖。
爭:同「諍」,諍諫。

【譯文】
廣陵王元欣,是元魏皇室宗親。他的外甥孟某,多次行兇專橫,恃勢妄爲。有人狀告他偷盜耕牛。柳慶便將他逮捕審訊,獲取證據,馬上下令打入監牢。孟某卻全無懼怕,反而對柳慶說:「你今天如果把我銬起來的話,日後我看你又怎樣替我打開?」元欣也派人前來申辯,孟某更加不可一世。柳慶於是將所屬官吏全部召集起來,義正辭嚴地列舉孟某依恃權貴,侵擾滋事的不法行爲。說完之後,便令人用亂棍將孟某打死。自此權貴的親屬和親戚大爲收斂,不敢侵擾滋事了。
有位商人攜帶二十斤黃金,準備到京城去做生意,寄住在一戶人家裡,歇息停留。每次要出門,總是把鑰匙帶在身上。可是過了沒多久,裝錢的匣子儘管沒有打開,可裡面的黃金卻不知去向。商人便說是主人偷了他的錢,郡縣便捉拿這家主人審問,這家主人不堪毒打違心招認。柳慶聽後爲之嘆息,便召來商人,問他說:「你的鑰匙經常放在什麼地方?」商人說:「經常放在自己身上。」柳慶又問:「可曾與人同宿?」商人回答說:「沒有。」「可曾與人一同飲酒?」商人回答說:「曾與一個和尚兩次飲酒,醉了後便在當天白天睡著了。」柳慶說:「主人只是因爲打得身上疼痛難忍才謊稱是他偷了你的金子,他並不是盜賊,那個和尚才是真正的盜賊。」當即派遣衙役將和尚捉拿歸案,和尚卻拿著金子逃走躲藏起來了。後來捉住了個和尚,偷去的金子全部繳獲。……
一胡姓人家被人搶劫,郡縣都已立案偵查,但誰也不知賊人在哪裡,受牽連而被囚禁的鄰居很多。柳慶認爲劫賊既然很多,應是臨時拼湊起來的搶劫團伙;既然以往又不很熟,彼此之間必然相互猜忌,可以用誑騙的辦法來破此案。於是寫了多封匿名信貼在官府門口,上面說:「我們幾人一同搶劫胡家,同夥成分混雜,始終擔心有人洩露此事。現在想自首,又擔心不能免罪而被誅殺。如果判決最先自首的人可以免罪的話,便前來官府自首。」於是柳慶又發布免罪的榜文。過了兩天,廣陵王元欣的家奴兩手反綁著來到榜文處自首。柳慶便升堂審問,將其他黨羽一網打盡。……
太祖曾對安定國臣子王茂很爲不滿,準備將他殺掉,而王茂並沒有罪。朝中大臣們也都知道王茂是清白的,但沒有一人敢上前勸諫太祖。柳慶卻走上前說:「王茂既然無罪,爲什麼還要殺他呢?」太祖更加氣惱,聲色俱厲,對柳慶說:「王茂該死,你如果知道他沒有罪的話,也得陪他一起死。」便叫衛士上前捉住柳慶。柳慶疾言厲色、毫不屈服,大聲說:「我聽說不能通達事理的國君是不明之君,不能直言極諫的臣子是不忠之臣。我柳慶盡心竭力以效愚忠,本不是貪生怕死之輩,只是擔心陛下成爲不明之君啊!希望陛下好好考慮考慮我這一番話。」太祖幡然醒悟,下令赦免王茂,可已經來不及了。太祖沉默不語,第二天,對柳慶說:「我沒聽從你的勸諫,致使王茂冤屈而死。我已下令賜給王茂家錢幣和布帛,以標明我的過失。」

作者:歷代史官(各朝代)

《二十五史》是中國歷代正史的統稱,包括從《史記》到《清史稿》的二十五部史書,由各朝代的史官編撰。這些史書系統地記錄了中國古代的歷史,是研究中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