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周文 臧哀伯諫納郜鼎
《左傳·桓公二年》
【題解】
本文選自《左傳·桓公二年》。這一年(前710年)的春天,宋國太宰華父督殺死司馬孔父嘉,並占有了孔父嘉「美而艷」的妻子。宋殤公爲此很生氣,華父督害怕,就乾脆把殤公也殺了,另立宋莊公。華父督爲了取得各諸侯國對此事的默認,先後對齊、陳、鄭、魯等國進行賄賂。魯桓公接受了宋國送給的郜鼎,並把它安放在太廟裡。魯國大夫臧哀伯認爲這樣做「非禮」,會導致官員腐敗,甚至導致國家敗亡。於是對桓公進行勸諫。
【一段】
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①,納於大廟②,非禮也。
【注釋】
①郜(ɡào):國名,姬姓,開國國君是周文王的一個庶子,春秋時爲宋國所滅,其故地在今山東成武縣東南。鼎:古代的一種烹飪器物,又因常常用作旌功記績的禮器,所以又作爲傳國重器,其形制一般爲三足兩耳。宋:國名,春秋時爲十二諸侯之一,開國國君爲殷紂王的庶兄微子,其地在今河南東部及山東、江蘇和安徽三省之間。大(tài)廟:即太廟,天子或諸侯國國君的祖廟。
【譯文】
夏季四月,(桓公)從宋國取得郜國大鼎,安放在太廟裡,這樣做不合禮制。
【二段】
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③;猶懼或失之,故照令德以示子孫④。是以清廟茅屋⑤,大路越席⑥,大羹不致⑦,粢食不鑿⑧,昭其儉也;袞冕黻瑛⑨,帶裳幅舄,衡紞紘綎,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厲游纓,昭其數也;火龍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鍚鸞和鈴,昭其聲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賂器於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其若之何?」公不聽。
【注釋】
③臨照:管理和監察。臨,統管,治理。照,察看。④令德:美德。令,美好。⑤清廟:即祖廟,因其肅穆清靜,故稱。⑥大路:也作「大輅」,即大車,特指天子或諸侯國國君祭天時所乘的車子。越(yuè)席:用蒲草編織的蓆子。越,通「括」,結。⑦大(tài)羹:即太羹,也作「泰羹」,古代祭祀時所用的肉汁。不致:指不調五味,不加各種作料。⑧粢(zī)食:用黍稷加工品製作的餅食,祭祀用作供品。粢,黍稷,泛指穀類糧食。不鑿:不舂,這裡指不精細加工。⑨袞(ɡǔn):古代帝王及公卿祭祀宗廟時所穿的禮服。冕(miǎn):古代帝王、公卿、諸侯所戴的禮帽。黻(fú):通「韍」,古代用做祭服的熟皮製蔽膝。瑛(yīnɡ):古代君臣在朝廷上相見時所持的玉制朝板,即玉笏(hù)。帶:指束在腰間的革帶,皮帶。裳(chánɡ):古代男女穿的裙式下衣。幅:古代自足至膝斜纏在小腿部的帛條或布條,猶如今天的綁腿。舄(xì):雙底鞋,著地的一層爲木底,這裡泛指鞋子。衡:把冠冕穩定在髮髻上的橫簪。紞(dǎn):古代垂在帽子兩旁用以懸掛塞耳用的玉填(tián)的帶子。紘(hónɡ):古代冠冕系在頷下的帶子。古人戴冠冕時,先用簪子別在髮髻上,再用紘挽住,系在簪子的兩端。綎(yán):古代覆在冠冕上的一種長方形飾物,以木板爲干(ɡàn),外包黑色布帛。藻率(lǜ):一種用來放玉的木墊兒,外包熟皮,並繪有水藻形圖案。鞞(bǐnɡ):刀劍套。鞛(běnɡ):佩刀刀鞘的飾物。鞶(pán):紳帶,又名「大帶」,束衣用。厲:下垂的大帶。或謂「鞶厲」:是一個詞,指束腰革帶與革帶下垂的部分。游:古代旗幟上下垂的飾物。纓:套在馬胸部的革帶,即馬鞅。數:禮數。火龍黼(fǔ)黻:都是古代禮服上所繡的花紋,如火形者爲「火」,如龍形者爲「龍」,黑白色相間如斧形者爲「黼」,黑青色相間如「亞」形者爲「黻」。五色:指青、赤、黃、白、黑五種顏色。比象:指比照天地萬物所畫出的各種圖像。鍚(yànɡ)鸞和鈴:都是系在車馬和旗幟上的鈴鐺,系在馬額頭上的叫「鍚」,系在馬嚼子上的叫「鸞」,系在車前用作扶手的橫木上的叫「和」,系在繪有龍形圖案的旗幟竿頭的叫「鈴」。三辰:指日、月、星。旂(qí):旗面繪有龍形圖案,竿頭系有小鈴鐺的旗子。登降:增減。登爲增,降爲減。有數:指有節度、節制。(注意此處的「數」字與上文「昭其數也」句的「數」字在詞義上的區別。)象:同「像」,法式,式樣,這裡是榜樣的意思。章:明顯。與下文「章孰甚焉」句之「章」義同。九鼎:相傳爲夏禹所鑄,用以象徵九州。夏、商、周三代都把它作爲政權的象徵,成爲傳國之寶。雒(luò)邑:也作「洛邑」,東周都城所在,相傳周武王克商後由周公姬旦營建,其故地見《周鄭交質》一文的題解。
【譯文】
臧哀伯勸諫(桓公)說:「做國君的,應當發揚道德,阻塞邪惡,以(更好地)管理和監察百官;還怕有缺失的地方,所以發揚美德給子孫後代做示範。因此,太廟用茅草蓋頂,大車上用蒲蓆做墊子,(祭祀用的)肉汁不加調料,餅食不用精糧,這是爲了昭示節儉;禮服、禮帽、蔽膝、玉笏,腰帶、裙衣、綁腿、鞋子以及冠冕上用的衡、紞、紘、綖(等各式各樣的帶子和飾物),這是爲了昭示等級制度;玉器墊兒、刀劍套、佩刀刀鞘上的飾物、束衣革帶、飄帶、旌旗飾品、馬鞅,這是爲了昭示(尊、卑)禮數;(在禮服上繡的)火、龍、黼、黻花紋,這是爲了昭示文采;(在車服和其他有關器物上)用青、赤、黃、白、黑五種顏色按天地萬物的形貌繪出各種不同的形象,這是爲了昭示物各有其用,而並非虛設;(系在車馬和旗幟上的各種鈴鐺)鍚、鸞、和、鈴,這是爲了昭示動輒有聲;在旗幟上繪上(日、月、星)三辰,這是爲了昭示光明。德(作爲行爲規範和準則),是儉約並有(相應的)制度(規定)的,或增或減都要有節制。(所有這些,)都要形成典章制度,把它記錄下來,並公開地發布出去,以此來管理監察百官,百官才有所警惕和畏懼,而不敢違規犯紀。現在泯滅道德而樹立邪惡,把人家用作賄賂的器物安放在太廟,公開地展示給百官。(如果)百官也以此爲榜樣,還能懲罰誰呢?國家的衰敗,來自官員的邪惡;而官員喪失道德,是由於受寵而賄賂公行。郜鼎放在太廟,還有什麼比這更明顯的受賄呢?周武王攻滅殷商,把九鼎遷到雒邑,仁人義士中還有人非議他,更何況把表明違德亂禮的受賄器物放在太廟,這可該對它怎麼辦呢?」桓公不聽。
【三段】
周內史聞之,曰:「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
【注釋】
內史:官職名。周代的內史負責輔佐天子管理爵祿、官員任免等政務。臧孫達:即臧哀伯,「哀伯」是臧孫達的諡號。臧哀伯的父親臧僖伯曾諫阻魯隱公到棠地觀魚,他本人又諫桓公「納郜鼎於宋」,能有這樣的家族傳統,就是古人常說的「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所以周內史說「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
【譯文】
周內史聽說這件事以後,說:「臧孫達在魯國會有他的後來人吧!國君違德,(他卻)不忘用德來勸諫國君。」
【評析】
本文的中心內容是臧哀伯批評魯桓公「取郜大鼎於宋」並「納於大廟」這件事的「非禮」。那麼,到底什麼是禮呢?禮的範疇極其廣泛,內容極其複雜,但一言以蔽之,就是本書《鄭莊公戒飭守臣》一文的評論文字所說:「禮,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後嗣者也。」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禮的歷史本質的話說,它是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貴族等級制度下的社會規範、道德規範和行爲規範,它規範並制約著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會成員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刪改《春秋》的孔夫子才說:「不學禮,無以立」(《論語·季氏》);君子「約之以禮」《論語·雍也》);「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論語·爲政》);「爲國以禮」(《論語·先進》);「克己復禮爲仁」(《論語·顏淵》);「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聯繫古今關於禮的界說和孔夫子這些關於禮的言論,就不難理解作爲魯大夫的臧哀伯爲什麼非要冒著觸怒魯桓公的風險,向他「發表」這篇諫辭了;也就不難理解本文一開始就說,魯桓公「取郜大鼎於宋,納於大廟,非禮也」了。
臧哀伯這篇諫辭,並不先說魯桓公「取郜大鼎於宋,納於大廟」這件事如何不對,而是以高屋建瓴之勢,首先提出「君人者」最根本的社會職責是「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接著就從禮制這個大視角,連用七個排比句,從七個方面,即「昭其儉」、「昭其度」、「昭其數」、「昭其文」、「昭其物」、「昭其聲」、「昭其明」,來闡明君主如何體現和落實這一根本社會責任;然後,話鋒一轉,才落到桓公「納郜鼎」這件「滅德立違」的事情上來。並在指出這一事件必將導致的惡劣後果以後,還用周武王克商後「遷九鼎於雒邑」招來「義士」非議的歷史教訓,警醒魯桓公必須清醒地認識這種「滅德立違」的錯誤舉措的危害性。這篇諫辭如此行文,不僅條理清楚,層次分明,結構謹嚴,具有強烈的邏輯能力,而且氣勢顯得特別恢弘,具有極強的藝術感染力。至於諫辭中用了近乎後世才產生的賦的手法,鋪敘大量我們今天頗感陌生的具體事物,那也是行文的需要,因爲這些事物都和當時的典章制度有密切關係。
還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任何一種文化在它的發展過程中,都會形成許多或厚或薄的積澱層,而每個積澱層都會或深或淺地打上它的時代烙印。因此,在閱讀和欣賞此文的時候,也必須站在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去審視,用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去分析,去感悟,拋棄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華」。可以肯定地說,「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云云,直到今天,其「合理內核」還有很好的垂誡作用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