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周文 召公諫厲王止謗
《國語·周語上》
【題解】
這篇短文,說的是對人民的議論只宜疏導不可壓制的道理,頗有見地。周厲王是個殘忍的暴君,民不堪命,議論紛紛,他就用監視、告密、殺戮的方式加以鎮壓。召公用「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道理規勸他,可他一意孤行,終於遭到國人的流放。歷史的經驗值得借鑑。輿論民情不可忽視。只能因勢利導,不可壅塞堵截。用刑殺、監禁、流放的高壓手段加以抑制,更無異於火上澆油。厲王的可悲下場可垂警後世。
【一段】
厲王虐①。國人謗王②。召公告曰③:「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④,使監謗者。以告⑤,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⑥。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⑦,乃不敢言。」
【注釋】
①厲王:周厲王,姓姬名胡,周穆王之孫,公元前878年至公元前842年在位。暴虐無道,在「國人暴動」中被逐出都城,逃亡於彘,公元前828年病死。②國人:王畿之內的平民。謗:議論指責。③召(shào)公:一作「邵公」,姬虎,諡穆公,周厲王的卿士,後輔佐周宣王。④衛巫:衛國的巫師。衛,國名,在今河南北部。巫,以侍奉鬼神爲職業的人。⑤告:告密。⑥道路以目:路上相遇,只能用眼睛彼此望一望,互相遞個眼色。意謂人們擔心謗王的嫌疑,見了面連互相問候也不敢。⑦弭(mǐ):平息,消除。
【譯文】
周厲王暴虐無道。國都里的人都在紛紛咒罵他。召公告訴厲王說:「老百姓已忍受不了你的政令了!」厲王一聽就火了,找來一些衛國的巫師,命他們去監視口出怨言的人。只要衛巫一報告,厲王就把被告發的人殺掉。國都里的人誰也不敢再說話了,即使是親友鄰里路上相遇,也只能互相遞個眼色而已。厲王大喜,告訴召公說:「我能消除怨憤不滿的言論了,他們再也不敢瞎議論了。」
【二段】
召公曰:「是鄣之也⑧。防民之口⑨,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爲川者決之使導,爲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典,史獻書,師箴,瞍賦,矇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民之有口也,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行善而備敗,其所以阜財用衣食者也。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
【注釋】
⑧鄣:同「障」,防水堤。這裡用作動詞,阻擋,阻塞。⑨防:堵住。甚於:比……更……壅(yōnɡ):堵塞。潰:決口。爲(wèī)川者:治理河道的人。爲民者:治理百姓的人。宣:開導。聽政:執政,處理政務。「公卿」句:指大小各級官員。周朝官職分公、卿、大夫、士四級。列士,上士、中士、下士的總稱。瞽(ɡǔ):盲人,古代樂師多以盲人充任,此處指主樂太師。史:史官。師:少師,次於太師的樂官。箴(zhēn):規誡之言,似格言。瞍(sǒu):與下文「矇」都是太師、少師手下的樂工。瞍,沒有瞳子的盲人。賦:不歌而誦,朗誦。矇誦:矇,有瞳子的盲人。誦,弦歌而諷誦,吟唱。百工:管理各種工匠的官。一說各種工匠。庶人:平民。傳語:庶人卑賤,語不能自達於王,只能把意見間接傳給君王。近臣:君王左右的臣子。親戚:與王同宗的大臣。補察:彌補君王的過失,督察君王的行爲。耆艾:古稱六十歲爲耆,五十歲爲艾。這裡指年高望重的老臣。悖:逆,不順,違反事理。於是乎出:從這裡生產出來。原隰(xī)之有衍沃:原,寬廣平坦的土地。隰,地勢低而溼的土地。衍,低而平的土地。沃,肥美的土地。宣言:發言,講話。善敗:好壞。興:發生,這裡指體現出來,反映出來。行善:推行好的。備敗:防範壞的。阜:豐富,增加。成而行之:考慮成熟後,自然流露出來。行,實行,此處是「流露」的意思。胡:何,怎麼。其與能幾何:能有幾個贊同的人呢?與,贊同,跟隨。一說是語助詞,無義。
【譯文】
召公說:「這是封堵了他們的嘴巴。堵塞衆人之口,比堵塞江河還要危險;江河被堵塞就會一潰千里,傷害的人一定很多;封堵民衆的嘴巴後果也一樣。所以治理河道的人要疏浚河道使水流暢通,治理百姓的人要引導民衆敢於講話。因此,天子處理政事,讓公卿、大夫直到列士都獻詩,盲目太師獻樂章,記事史官獻文獻,樂官少師進規箴,瞍者朗誦,矇者吟詠,百工諫諍,民衆的議論輾轉上達。左右近臣盡心規勸,宗室姻親補過糾偏,樂官史官教誨不倦,元老重臣勸誡不厭,然後由天子親自斟酌裁斷,因此,政事施行起來才不違背情理。「人人有口,就像大地上有山有河,財富、器物才從這裡出產,又像大地上有高原、窪地、平川和沃野,衣服、食物從這裡出產。民衆用嘴巴發表意見,國家政務的成功或失敗都能從這裡反映出來:推行好的,防範壞的。這正是用以增加財富、器用和衣食的治國方法。民衆心裡怎麼想,嘴裡就怎麼說,他們考慮成熟以後,就會自然流露出來,怎麼能堵得住呢?如果真能堵得住民衆的嘴,那麼,擁戴跟隨的人還有幾個呢?」
【三段】
王弗聽,於是國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於彘。
【注釋】
流:流放,驅逐。彘(zhì):地名,在今山西霍縣。國人起義,厲王被逐,發生在公元前842年。次年即爲西周共和元年。
【譯文】
周厲王不聽召公的勸告,從此都城的民衆都不敢講話了。過了三年,就把厲王放逐到彘地去了。
【評析】
本篇在結構上與前篇《祭公諫征犬戎》完全相同,仍然是諫因、諫言、諫果的三段式。首尾敘事,中間記言,事略言詳,記言爲主,體現了《國語》的一般特點。但本文的開頭結尾卻仍有獨到之處。
文章開頭,妙語傳神。「厲王虐,國人謗王」,寥寥七字,勝於千言。一邊是厲王虐,一邊是國人謗。謗由虐起,事出必然,因果明了,壁壘分明,一開篇便展現給讀者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既引出召公苦諫的緣由,也爲厲王的可悲下場埋下了伏筆。接下來厲王的一「怒」一「喜」,兩個動詞,如千鈞之力,又將矛盾推向高潮,且把這位暴虐無道的昏君形象斧砍刀削得更加逼真。結尾是戛然而止,給讀者留下很大的想像空間。開頭「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此語真乃神來之筆,厲王以爲高壓就可止謗,因而「大喜」,其實高壓下的沉默,只是火山噴發前的死寂。結尾「王弗聽,於是國人莫敢出言」,這是憤怒與反抗的岩漿在凝聚力量。終於火山噴發,國人暴動,厲王被逐,那該是何等壯觀的場面,何其複雜的鬥爭。但作者全都略去,只寫了「三年,乃流王於彘」,淡淡的七個字,對厲王是何等輕蔑,而留給後人的思考又是何等深刻!
召公的諫詞,前後都是比喻。前一個比喻,說明「防民之口」的害處;後一個比喻,說明「宣之於口」的好處。只有中間一段切入正題,以「天子聽政」總領下文,從正面寫了「宣之使言」的種種好處。從公卿列士,史、瞽、師、矇,到百工庶人,廣開言路,暢所欲言,而後經天子斟酌取捨,補察時政,就使政策、政令不背真理。如此,恰當生動的比喻與嚴肅認真的正題有機結合,夾和成文,筆意縱橫,態度真誠,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