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哥傳

——《元史》卷二○五

[說明]桑哥(?—1291),又譯作桑葛,元代畏吾兒人。國師膽巴之徒,通曉
多國語言,曾做譯使。好言財利事,爲元世祖忽必烈所喜,至元年間,擢升爲總制
院使,領佛教及吐蕃之事。舉薦過章間及盧世榮。至元二十四年(1287),復置尚
書省,任平章政事。十一月,升任右丞相,檢核前中書省所欠財物,籍沒宮員家產
甚多。置征理司,稽考、理算各級官署倉庫,增加各級稅額,官民皆怨。總制院改
名宣政院,世祖命其以開府儀同三司、右丞相兼宣政使。世祖又命銓調內外官之宣
敕,皆通過桑哥主管的尚書省。從此以刑爵做爲貨物販賣,求官者皆走其門,以貴
價以買其所欲。貴价入,當刑者免,求爵者得,綱紀大壞,人心驚駭。二十八年春,
爲人所劾,下獄處死。

桑哥,膽巴國師的弟子,能通曉多國語言,所以曾擔任西部蕃的譯使。爲人狡
獪強橫,喜歡談論財利之事,受到元世祖的喜愛。在貴顯之後,便諱言曾以膽巴爲
師,並背叛了老師。至元年間,被擢升爲總制院使。總制院主管佛教之事,兼管吐
蕃事務,御史台曾準備任命章閻爲按察使,世祖說:「桑哥曾向我推薦過這個人。」
盧世榮受到重用,也是由於桑哥的舉薦。中書省曾命令一個名叫李留判的人購買油
料,桑哥自己請求得到買油的錢去買,司徒和李霍孫說,此事你不應做,桑哥不服,
與和李霍孫互打了起來,並且說:「與其讓漢人侵占偷盜,不如讓僧寺及官府營些
利息?」於是給了和李霍孫一萬斤油。桑哥後來把這筆錢所得的利息進獻給官府,
和李霍孫說:「我當初不懂這個道理。」一天,桑哥在世祖面前論說和僱和買之事,
因而談到這件事,世祖更加喜歡他了,始有委以重任之意;曾下詔旨令桑哥列具中
書省臣的名字報上,朝廷上有新的建置,人才的任用、貶退,桑哥都參與討論。
至元二十四年,閏二月,再次恢復尚書省,於是任命桑哥及鐵木兒爲平章政事,
下詔布告全國。改行中書省爲行尚書省,六部爲尚書六部。三月,再改確定鈔法,
向全國發行至元寶鈔,中統寶鈔仍舊流通。桑哥曾奉聖旨檢核行中書省的事務,共
查出虧欠的錢鈔四千七百七十錠、磨損破爛的錢鈔一千三百四十五錠,平章麥術丁
當即自己伏罪,參知政事楊居寬自我辯解說自己實際上只負責銓選,錢穀之事非由
他專管,桑哥令手下用拳頭打他的臉說:「你既然負責銓選,難道就沒有提拔、貶
退失當的事嗎?」不久也伏罪了。參議伯降以下的官員,凡是檢核有違反規定,損
耗丟失等事,以及參議王巨濟曾經說新鈔不便而違背聖旨,都各自伏罪。派參政忻
都奏報世祖,世祖令丞相安童與桑哥共同商議,並且詔諭:「不要讓麥術丁等人以
後以因脅迫逼問而自還作爲口實,這些人本來就是狡黠之輩。」幾天後,桑哥又奏
報:「審問中書省參政郭佑,中書省欠員很多,他卻失職不言,還以疾病作爲理由,
臣對他說:『中書省的政務,如此敗壞,你力不能及,爲什麼不告訴蒙古大臣。』
所以毆打屈辱了他一頓,如今他已伏罪。」世祖令他對此事嚴加追查。後來,郭佑
與楊居寬被處以棄市之刑,人們都認爲他們冤屈。御史台官王良弼,曾和人談論尚
書省政務,又說:「尚書省查核中書省,不遺餘力,以後我們若有機會揭發尚書省
的奸邪、謀取私利之事,誅殺籍沒他們也沒有什麼困難。」桑哥聽說後,把王良弼
抓了起來,與中書台院札魯忽赤一起審問,王良弼伏罪。桑哥說這些人誹謗朝政,
不處死罪無法懲戒後人,於是處死王良弼,籍沒其家財。有個名叫吳德的人,曾任
江寧縣達魯花赤,請求升官未成功,私下與他人非議朝政,又說:「尚書省如今糾
正中書省的弊端,以後再被中書省糾核,唯獨你們這些人不死?」有人把這些話告
訴了桑哥,立即把吳德拘捕來審問,處以死刑,將其老婆孩子沒入官府。
桑哥曾上奏由沙不丁遙領江淮行省左丞,烏馬兒爲參政,依前例負責泉府、市
舶兩司之事,拜降爲福建行省平章。桑哥取得聖旨後,又對世祖說:「臣下先輩曾
說過,凡是任用中書、尚書兩省臣屬改行省官員,都要與丞相安童共同商議。這次
上奏請任用沙不了、烏馬兒等人,正巧丞相回到大都,來不及商議,臣恐怕有人會
以臣先前的上奏作口實議論此事。」世祖說:「安童不在,我是你的主人;朕已推
批實行,有人議論,讓他到我面前來說。」當時江南行御史台和行省,並沒有文件
往來,事無巨細,必須徵求朝廷御史台的意見呈報中書省上奏。桑哥認爲上呈文件
稽留誤事,應該按照朝廷御史台的例子,文件分別呈送到行省。又進言說:「按察
司的案子,應允許各路的民官檢查,互相糾核檢舉。況且自從太祖時便有聖旨,凡
是事務性官員都要互相審察,這是先代的慣例。」意見被採納。

 

十月,乙西,世祖給翰林院諸臣發布諭旨:「以丞相負責尚書省政務,漢、唐
兩代有沒有這種體制?」都回答說:「有過。」次日,左丞葉李把翰林、集賢院諸
臣的回答上奏,並且說:「先前的中書省官不能推行的事,平章桑哥能夠做到,應
拜爲右丞相。」世祖發布制書說:「可以。」於是任命桑哥爲尚書省右丞相,兼任
總制院使,領功德使司事,進升官階爲金紫光祿大夫。桑哥又上奏,請求以平章鐵
木兒代替自己先前的位置,右丞阿刺渾撒里升爲平章政事,葉李遷升爲右丞,參知
政事馬紹遷升爲左丞。
十一月,桑哥進言:「臣先前因各道宣慰司以及路、府、州、縣官吏,行動遲
緩誤事,奉行聖旨派人遍加鞭答斥責;現有真定宣慰使速哥、南京宣慰使答失蠻,
都是有功勳的元老舊臣之子,應聽憑聖上裁決。」敕令罷免二人的職務。次年正月,
因甘肅行尚書省參知政事鐵木哥無心處理政務,又不與桑哥同心,桑哥奏報由乞牙
帶代替。不久,又以江西行尚書省平章政事忽都鐵木兒不稱職,上奏請求罷免。兵
部尚書忽都答兒不勤勉任職,桑哥令人毆打之後上奏,世祖說:「這些人不被罷免,
你的事怎麼能推行。」萬億庫中保存舊牌條七千餘條,桑哥進言說,年代長了會腐
壞,應破開他用。曾賜給諸王出伯兩萬五千兩白銀、絹帛一萬匹,用官驢馱著送去,
送到後把驢子也賜給了出伯。桑哥進言說;不如用驢子把玉石運回來,世祖深表同
意,桑哥在小利方面就是這樣討好世祖。
漕運司達魯花赤怯來,未曾巡查沿河的各處倉庫,致使糧谷被盜、腐爛的很多,
桑哥建議以兵部侍郎塔察兒取代他。自從設立尚書省,所有的倉庫諸司,無不檢查
考核,先是委派六部負責,後又認爲職責不專,於是設立征理司,以懲治應被追回
財物、糧谷的人。當時桑哥以清理核算糧谷、錢財爲主要任務,條分縷析,管理倉
庫的人無不破產;及至應該更換替代時,人們拋棄家小四處逃避。十月,桑哥上奏:
「湖廣行省的錢穀,已責成平章要束木自己償還,外省的欺騙盜取之事一定很多,
請求派參知政事忻都、戶部尚書王巨濟、參議尚書省事阿散、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
何榮祖、札魯花赤禿忽魯、泉府司卿李佑、奉御吉丁、監察御史戎益、金樞密院事
崔或、尚書省斷事官燕真、刑部尚書安祐、監察御史伯顏等二十人,清理核算江淮、
江西、福建、四川、甘肅、安西六省,每個省各二人,特別給予印章。尚書省及六
部官員派下去後,政事不能荒廢,擬請選派人員代替他們的職掌,聽憑其領取原來
的俸祿。在清理核算的時候,應派兵給他們,以便於行使權力,而且可以護衛。」
世祖都予以採納。當時全國都騷動起來,江淮地區尤爲嚴重,而一些阿諛館佞之徒,
卻暗示京城百姓史吉等人爲桑哥立碑歌功頌德,世祖知道後說:「百姓要立碑,就
讓他們立吧,可以告訴桑哥,讓他高興高興。」於是由翰林書寫碑文,題名爲《王
公輔政之碑》。桑哥又說統制院所屬的西蕃各宣慰司軍民、財物、糧谷,事務非常
繁重,應該有所尊崇,上奏改爲宣政院,官秩爲從一品,使用三台銀印。世祖問任
用誰負責,回答說:「臣下和脫因。」於是命令桑哥以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丞相,
兼任宣政使,領功德使司,脫因同爲宣政使。
世祖曾召見桑哥說:「朕由於葉李進言,更改至元的鈔法,運用的是法令,所
寶貴的是信譽,你不要看作廢紙,事情的根本不可失掉,你應認識到這一點。」二
十六年,桑哥請求考核甘肅行尚書省,以及益都淄萊陶金總管府,企省趙仁榮、總
管明里等,皆有罪罷職。世祖到上都,桑哥說:「去年陛下臨幸上都,臣每天巡視
內帑的各庫,今年想乘坐小轎巡查,人們一定會私下議論。」世祖說:「聽憑人們
議論,你可以乘坐。」桑哥又上奏:「近來委派尚書省的官員檢查左、右司的文書、
簿籍,所有經過監察御史查核過的,遺漏的還很多。從今後應當下令,監察御史到
尚書省查核時,要把名字寫在卷末,如果有遺漏,也好追究責任。仍然命令侍御史
堅童巡視,有失誤則要連坐。」世祖予以採納。於是,鞭答四名監察御史,此後凡
是監察御史到尚書省各部查核,各部的掾史都可以與他們分庭抗禮,只是派低級的
官吏把文簿放在案上離去,監察御史則要全部審閱,而御史台的紀綱也廢馳了。
參知政事忻都被派下去之後,不久又召回京師,以戶部尚書王巨濟專門負責清
查核算,江淮行省左丞相忙兀帶總領其事。閏十月,《桑哥輔政碑》建成,立在尚
書省前,碑外建樓覆蓋,塗以油漆。桑哥進言:「國家的經費支出廣泛,每年都入
不敷出,以往年的支出情況計算,不足部分還有一百餘萬錠錢鈔。自從尚書省考核
全國的錢財、糧谷,仰賴陛下洪福,只以所徵收上來的財物補充,而沒有賦斂百姓,
臣下恐怕從今後很難用這種辦法了。爲什麼?從倉庫中所能清理的東西少了,而侵
占盜取的人也不多,臣下爲此憂慮。我認爲鹽稅每一引只收中統鈔三十貫,應增加
至一錠;茶每引只收稅五貫,應增至十貫;酒醋的稅課,江南地區應增至十萬錠,
內地爲五萬錠。十八萬協濟戶,自從入籍到現在已有十三年,只交納半賦,聽說力
役已經完了,應該增爲全賦。這樣,國家的費用才可支持,臣下也可免於獲罪。」
世祖說:「依照你們的建議施行。」
桑哥專斷權利之後,凡是調派朝廷內外的官員,都由他獨自決定,而任命官員
的文書仍由中書省發布,桑哥爲此向世祖進言,世祖於是下令,從今後,任命文書
都由尚書省發布。此後,他便把刑罰和爵位作爲貨物販賣,求取官位的人都奔走於
他的門下,以昂貴的價格來實現他們的欲望。價格高,則應受刑罰的人可以免罪,
求取爵位的人便可得到,從而使政綱法紀極端腐敗,人們驚駭愕然。二十八年春,
世祖在氵郭北打獵,也里審班以及也先帖木兒、徹里等人,劾奏桑哥專斷權利,濫
用權利求取賄賂。當時不忽木出使,世祖三次派人把他召來,在行殿上接見,世祖
向他詢問桑哥的事,不忽木回答說:「桑哥阻塞聰明之士,紊亂朝政,誰反對他,
他便以其他罪名誣陷處死。如今百姓失業,盜賊蜂擁而起,所招來的動亂旦夕既至,
不立刻將其治罪,我們恐怕要爲陛下擔憂了。」留守賀伯顏也曾向世祖陳奏桑哥的
奸惡欺瞞之事。時間長久,劾奏桑哥的人愈來愈多,世祖才開始下決心將其治罪。
二月,世祖詔諭大夫月兒魯說:「屢屢聽說桑哥破壞朝廷綱紀,杜塞進言者之
口;還曾毆打御史,他有什麼罪狀,應該堅決審查處理。」桑哥等人拿著御史李渠
等人已經審查的文卷前來,世祖令侍御史杜恩敬等人查驗並與桑哥辯論,先後往返
四次,桑哥等人理屈辭窮。次日,世祖駐在大口,又召集御史台和中書省、尚書省
的官員辯論。尚書省官員拿著文書上前進奏說:「前任浙西按察使只必,因在監督
焚燒錢鈔時接受贓錢一千錠,曾發送檄文給御史台徵召他,卻二年沒有得到結果。」
杜思敬說:「文書發送的次序,都在卷宗里,如今尚書省卻拆開卷宗應對,可見其
有弊。」速古兒赤暗裡抱著卷宗上前進奏說:「用紅色印章封於紙縫,是爲了防止
欺瞞之弊,這些人身爲宰相i卻拆開卷宗破壞封印與人辯論,這是教唆屬吏作奸犯科,
應當將其治罪。」世祖表示同意,又責備御史台說:「桑哥作惡歷時四年,暴露出
來的奸邪貪贓之事不止一件,你們御史台之臣很難說不知道。」中丞趙國輔回答說:
「知道。」世祖說:「知道而不加彈劾,該當何罪?」杜思敬等應對說:「奪去官
位,追還俸祿,唯靠聖上裁決。」辯論多日沒有結果。大夫月兒魯上奏說:「御史
台的臣屬任職長久的,應當斥責罷免,新任官者留下。」於是把《桑哥輔政碑》拉
倒搗毀,將桑哥下獄審問。七月,處以死刑。平章要束木,是桑哥的妻族。他在湖
廣任官時,曾在一年正月初一,本應讓百官聚集在行省衙門,身穿朝服等待他;要
束術卻把他們召到家裡,受百官祝賀完畢,才到行省門前按常規禮儀拜賀;又曾暗
中召見占卜的人,有過不軌之言。現在,中書省將其罪狀列出上奏,世祖下令給他
戴上刑具,送到湖廣行省,在當地處死。(劉洪波 譯)

[原文]

桑哥,膽巴國師之弟子也。能通諸國言語,故嘗爲西蕃譯史。爲人狡黠豪橫,
好言財利事,世祖喜之。及後貴幸,乃諱言師事膽巴而背之。至元中,擢爲總制院
使。總制院者,掌浮圖氏之教,兼治吐蕃之事。御史台嘗欲以章閭爲按察使,世祖
曰:「此人桑哥嘗言之。」及盧世榮見用,亦由桑哥之薦。中書省嘗令李留判者市
油,桑哥自請得其錢市之,司徒和禮霍孫謂非汝所宜爲,桑哥不服,至與相毆,且
謂之曰:「與其使漢人侵盜,曷若與僧寺及官府營利息乎?」乃以油萬斤與之。桑
哥後以所營息錢進,和禮霍孫曰:「我初不悟此也。」一日,桑哥在世祖前論和僱
和買事,因語及此,世祖益喜,始有大任之意。嘗有旨令桑哥具省臣姓名以進,廷
中有所建置,人才進退,桑哥咸與聞焉。
二十四年閏二月,復置尚書省,遂以桑哥與鐵木兒爲平章政事。詔告天下,改
行中書省爲行尚書省,六部爲尚書六部。三月,更定鈔法,頒行至元寶鈔於天下,
中統鈔通行如故。桑哥嘗奉旨檢核中書省事,凡校出虧欠鈔四千七百七十錠、昏鈔
一千三百四十五錠,平章麥術丁即自伏,參政楊居寬微自辯,以爲實掌銓選,錢穀
非所專。桑哥令左右拳其面,因問曰:「既典選事,果無黜陟失當者乎?」尋亦引
服。參議伯降以下,凡鉤考違惰耗失等事,及參議王巨濟嘗言新鈔不便忤旨,各款
伏。遣參政忻都奏聞,世祖令丞相安童與桑哥共議,且諭:「毋令麥術丁等他日得
以脅問誣伏爲辭,此輩固狡獪人也。」數日,桑哥又奏:「鞫中書參政郭佑,多所
逋負,屍位不言,以疾爲托。臣謂中書之務,隳惰如此,汝力不能及,何不告之蒙
古大臣,故毆辱之,今已款服。」世祖命窮詰之。佑與居寬後皆棄市,人咸冤焉。
台吏王良弼,嘗與人議尚書省政事,又言:「尚書鉤校中書,不遺餘力,他日我曹
得發尚書奸利,其誅籍無難。」桑哥聞之,捕良弼至,與中書台院札魯忽赤鞫問,
款服,謂此曹誹謗,不誅無以懲後。遂誅良弼,籍其家。有吳德者,嘗爲江寧縣達
魯花赤,求仕不遂,私與人非議時政,又言:「尚書今日核正中書之弊,他日復爲
中書所核,汝獨不死也耶?」或以告桑哥,亟捕德按問,殺之,沒其妻子入官。
桑哥嘗奏以沙不丁遙授江淮行省左丞,烏馬兒爲參政,依前領泉府、市舶兩司,
拜降福建行省平章。既得旨,乃言於世祖曰:「臣前言,凡任省臣與行省官,並與
丞相安童共議。今奏用沙不丁、烏馬兒等,適丞相還大都,不及通議,臣恐有以前
奏爲言者。」世祖曰:「安童不在,朕,若主也。朕已允行,有言者,其令朕前言
之。」
時江南行台與行省,並無文移,事無巨細,必咨內台呈省聞奏。桑哥以其往復
稽留誤事,宜如內台例,分呈各省。又言:「按察司文案,宜從各路民官檢核,遞
相糾舉。且自太祖時有旨,凡臨官事者互相覺察,此故事也。」從之。
十月乙酉,世祖遣諭旨翰林諸臣:「以丞相領尚書省,漢、唐有此制否?」咸
對曰:「有之。」翌日,左丞葉李以翰林、集賢諸臣所對奏之,且言:「前省官不
能行者,平章桑哥能之,宜爲右丞相。」制曰「可」。遂以桑哥爲尚書右丞相,兼
總制院使,領功德使司事,進階金紫光祿大夫。於是桑哥奏以平章鐵木兒代其位,
右丞阿剌渾撒里昇平章政事,葉李遷右丞,參政馬紹升左丞。
十一月,桑哥言:「臣前以諸道宣慰司及路府州縣官吏,稽緩誤事,奉旨遣人
逼笞責之。今真定宣慰使速哥、南京宣慰使答失蠻,皆勛賢舊臣之子,宜取聖裁。」
敕罷其任。明年正月,以甘肅行尚書省參政鐵木哥無心任事,又不與協力,奏乞牙
帶代之。未幾,又以江西行尚書省平章政事忽都鐵木兒不職,奏而罷之。兵部尚書
忽都答兒不勤其職,桑哥毆罷之而後奏,世祖曰:「若此等不罷,汝事何由得行也。」
萬億庫有舊牌條七千餘條,桑哥言歲久則腐,宜析而他用。賜諸王出伯銀二萬五千
兩、幣帛萬匹,載以官驢,至則並以爲賜。桑哥言:「不若以驢載玉而回。」世祖
甚然之。其欲以小利結知如此。
漕運司達魯花赤怯來,未嘗巡察沿河諸倉,致盜詐腐敗者多,桑哥議以兵部侍
郎塔察兒代之。自立尚書省,凡倉庫諸司,無不鉤考,先摘委六部官,復以爲不專,
乃置征理司,以治財谷之當追者。時桑哥以理算爲事,毫分縷析,入倉庫者,無不
破產,及當更代,人皆棄家而避之。十月,桑哥奏:「湖廣行省錢穀,已責平章要
束木自首償矣。外省欺盜必多,乞以參政忻都、戶部尚書王巨濟、參議尚書省事阿
散、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何榮祖、札魯忽赤禿忽魯、泉府司卿李佑、奉御吉丁、監
察御史戎益、僉樞密院事崔彧、尚書省斷事官燕真、刑部尚書安祐、監察御史伯顏
等十二人,理算江淮、江西、福建、四川、甘肅、安西六省,每省各二人,特給印
章與之。省部官既去,事不可廢,擬選人爲代,聽食元俸。理算之間,宜給兵以備
使令,且以爲衛。」世祖皆從之。
當是時,天下騷然,江淮尤甚,而諛佞之徒,方且諷都民史吉等爲桑哥立石頌
德,世祖聞之曰:「民欲立則立之,仍以告桑哥,使其喜也。」於是翰林制文,題
曰《王公輔政之碑》。桑哥又以總制院所統西蕃諸宣慰司,軍民財谷,事體甚重,
宜有以崇異之,奏改爲宣政院,秩從一品,用三台銀印。世祖問所用何人,對曰:
「臣與脫因。」於是命桑哥以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丞相兼宣政使,領功德使司事,
脫因同爲使。世祖嘗召桑哥謂曰:「朕以葉李言,更至元鈔,所用者法,所貴者信,
汝無以楮視之,其本不可失,汝宜識之。」
二十六年,桑哥請鉤考甘肅行尚書省、及益都淄萊淘金總管府,僉省趙仁榮、
總管明里等,皆以罪罷。世祖幸上都,桑哥言:「去歲陛下幸上都,臣日視內帑諸
庫,今歲欲乘小輿以行,人必竊議。」世祖曰:「聽人議之,汝乘之可也。」桑哥
又奏:「近委省臣檢責左右司文簿,凡經監察御史稽照者,遺逸尚多。自今當令監
察御史即省部稽照,書姓名於卷末,苟有遺逸,易于歸罪。仍命侍御史堅童視之,
失則連坐。」世祖從之,乃笞監察御史四人。是後監察御史赴省部者,掾令史與之
抗禮,但遣小吏持文簿置案而去,監察御史遍閱之,而台綱廢矣。參政忻都既去,
尋召赴闕。以戶部尚書王巨濟專任理算,江淮省左丞相忙兀帶總之。
閏十月,《桑哥輔政碑》成,樹於省前,樓覆其上而丹雘之。桑哥言:「國家
經費既廣,歲入恆不償所出,以往歲計之,不足者余百萬錠。自尚書省鉤考天下財
谷,賴陛下福,以所征補之,未嘗斂及百姓。臣恐自今難用此法矣。何則?倉庫可
征者少,而盜者亦鮮矣,臣憂之。臣愚以爲鹽課每引今直中統鈔三十貫,宜增爲一
錠;茶每引今直五貫,宜增爲十貫;酒醋稅課,江南宜增額十萬錠,內地五萬錠。
協濟戶十八萬,自入籍至今十三年,止輸半賦,聞其力已完,宜增爲全賦。如此,
則國用庶可支,臣等免於罪矣。」世祖曰:「如所議行之。」
桑哥既專政,凡銓調內外官,皆由於己,而其宣敕,尚由中書,桑哥以爲言,
世祖乃命自今宣敕並付尚書省。由是以刑爵爲貨而販之,咸走其門,入貴价以買所
欲。貴价入,則當刑者脫,求爵者得,綱紀大壞,人心駭愕。
二十八年春,世祖畋於漷北,也里審班及也先帖木兒、徹里等,劾奏桑哥專權
黷貨。時不忽木出使,三遣人趣召之至,覲於行殿,世祖以問,不忽木對曰:「桑
哥壅蔽聰明,紊亂政事,有言者即誣以他罪而殺之。今百姓失業,盜賊蜂起,召亂
在旦夕,非亟誅之,恐爲陛下憂。」留守賀伯顏亦嘗爲世祖陳其奸欺。久而言者益
衆,世祖始決意誅之。
二月,世祖諭大夫月兒魯曰:「屢聞桑哥沮抑台綱,杜言者之口;又嘗捶撻御
史。其所罪者何事,當與辨之。」桑哥等持御史李渠等已刷文卷至,令侍御史杜思
敬等勘驗辨論,往複數四,桑哥等辭屈。明日,帝駐蹕大口,復召御史台暨中書、
尚書兩省官辨論。尚書省執卷奏曰:「前浙西按察使只必,因監燒鈔受贓至千錠,
嘗檄台征之,二年不報。」思敬曰:「文之次第,盡在卷中,今尚書省拆卷持對,
其弊可見。」速古兒赤闍里抱卷至前奏曰:「用硃印以封紙縫者,防欺弊也。若輩
爲宰相,乃拆卷破印與人辨,是教吏爲奸,當治其罪。」世祖是之。責御史台曰:
「桑哥爲惡,始終四年,其奸贓暴著非一,汝台臣難雲不知。」中丞趙國輔對曰:
「知之。」世祖曰:「知而不劾,自當何罪?」思敬等對曰:「奪官追俸,惟上所
裁。」數日不決。大夫月兒魯奏:「台臣久任者當斥罷,新者存之。」乃仆《桑哥
輔政碑》,下獄究問。至七月,乃伏誅。
平章要束木者,桑哥之妻黨,在湖廣時,正月朔日,百官會行省,朝服以俟。
要束木召至其家,受賀畢,方詣省望闕,賀如常儀。又陰召卜者有不軌言。至是,
中書列其罪以聞,世祖命械致湖廣,即其省戮之。

作者:佚名(清代或近代)

《清貪官傳》是記述清代貪官汙吏的典籍,作者不詳,成書於清代或近代。該書主要記錄了清代貪官的劣跡,反映了清代官場的腐敗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