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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僧 法度

【原文】
釋法度,黃龍人也。南齊初,游於金陵。高士齊郡名僧紹,隱居琅邪之攝山,挹度清真,待以師友。及亡,舍所居山爲棲霞寺。先是有道士欲以寺地爲觀,住者輒死。後爲寺,猶多恐懼。自度居之,羣妖皆息。經歲余,忽聞人馬鼓角之聲,俄見一人投刺於度曰:「靳尚。」度命前之。尚形甚閒雅,羽衛亦衆。致敬畢,乃言:「弟子主有此山,七百餘年矣。神道有法,物不得干。前後棲托,或非真實。故死病繼之,亦其命也。法師道德所歸,謹舍以奉給,並願受五戒①,永結來緣。」度曰:「人神道殊,無容相屈,且檀越②血食世祀,此最五戒所禁。」尚曰:「若備門庭,輒先去殺。」於是辭去。明旦,一人送錢一萬,並香燭等,疏云:「弟子靳尚奉供。」至其月十五日,度爲設會,尚又來,同衆禮拜行道,受戒而去。既而攝山廟巫夢神告曰:「吾已受戒於度法師矣,今後祠祭者勿得殺戮。」由是廟中薦獻菜飯而已。

【注釋】
①五戒:亦作「五誡」。指佛教在家信徒終身應遵守的五條戒律,即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②檀越:指施主。

【譯文】
佛教僧侶法度,黃龍人。南齊初年,雲遊於金陵。高士齊,郡名僧紹,隱居在琅邪的攝山,敬慕法度清明真純,以師友相待。等到他去世時,把自己居住的宅院施捨出來作爲棲霞寺院。開始有個道士想把寺院的地方作爲道觀,結果是誰住在那裡誰就會死。後來做了佛寺,仍有許多令人恐懼的現象發生。自從法度住在這裡之後,各種妖怪都平息了。過了一年多,忽然聽到人聲馬蹄聲和鼓角爭鳴的聲音,一會兒就看見一人跑過來投名片請謁見法度,自稱「靳尚」。法度叫他靠近些。靳尚的相貌非常閒適雅致,隨從的人也很多。他向法度致敬之後,說道:「我們占有這座山已經七百多年了,神仙道士有法術,他物不能侵犯。至於前一輩與後一輩互相轉換托生的事,恐怕不是真實的,所以死於疾病的人相繼出現,這也是他們的命運該當如此。法師您乃是道德所歸,現僅以此山奉送給您,並且願意接受佛教五戒,與佛教永結未來之緣。」法度說:「人與神仙所信奉的道理不一樣,不能委屈哪一方服從對方,況且施主您是講究以血肉食品當做祭禮的,這是佛門五戒之中最爲禁忌的。」靳尚說:「如有祭品設在門前,我就首先去掉殺牲之物。」於是告辭而去。第二天,有個人送來一萬個錢,還有香燭之類,上面寫著:「弟子靳尚奉供。」到了這個月的十五日那天,法度爲他舉辦法會,靳尚又來到,與衆僧一起禮拜行道,受完齋戒離開。後來攝山廟裡的巫師夢見神仙告訴他說:「我已經在法度法師門下受戒了,今後祭祀時不要殺戮生靈了。」從此,攝山廟裡的祭品只有菜蔬飯食之類,再無腥葷之物。

作者:李昉等(宋代)

李昉(925年-996年),字明遠,深州饒陽(今河北饒陽)人。北宋文學家、政治家。歷仕後漢、後周,入宋後官至中書侍郎、平章事,封太師。學識淵博,曾主持編撰《太平御覽》《太平廣記》《文苑英華》等大型類書和文集。《太平廣記》是李昉等奉宋太宗之命編撰的大型文言小說總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