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公案話本/ 狄公案/ 第九回 陶土工具結無辭 狄縣令開棺大驗

卻說狄公見周氏問他開棺無傷,誣害良民,律例上是何處分,狄公冷笑了一聲道:「本縣無此膽量,也不敢窮追此案。昨已向你婆婆說明,若死者沒有傷痕,本縣先行自己革職治罪。此時若想用言恐嚇,就此了結這案件,在別人或可爲汝矇混,本縣面前也莫生此妄想。」傳令將唐氏、周氏先行帶往屍場。一聲招呼,那些差役也不由她辯白,早已將她兩人拖下,推推擁擁上了差轎,直向高家窪而去。狄公隨即也就帶同刑仵等人,上轎而去。一路之上,那些百姓聽著開棺揭驗,皆說輕易不見的事件,無不攜老扶幼,隨著轎子前去看望。

約有午初時分,已到皇華鎮上。早有何塏同土工陶大喜前來迎接,說道:「屍場已布置停妥,請太爺示下。」狄公招呼他兩人退下,向著洪亮道:「汝前日在浴堂裡面聽那袁五說,那個洗澡的後生就開店在畢家左近,汝此刻且去訪一訪,是何名姓,到高家窪回報本縣。今日諒來不及回城,開驗之後,就在前日那客店內暫作公館。」吩咐已畢,復行起轎前行,沒有一會時節,早已到了前面。只見墳冢左首搭了個蘆席棚子,裡面設了公案,所有聽差人衆皆在右首蘆席棚下,挖土的器具已放在墳墓面前。狄公下轎,先到墳前細看了一遍,然後入了公座。將陶大喜同周氏帶上,問道:「前日本縣在此,汝說這墳冢是畢家所葬,此話可實在麼?此事非比平常,設若開棺揭驗不是畢順,這罪名不小,那時後悔就遲了。」陶大喜道:「小人何敢撒謊?現在他母親妻子全在此地,豈有訛錯之理!」狄公道:「非是本縣拘執,奈周氏百般奸惡,她與本縣還問那誣害良民的處分呢。若不是畢順的墳冢,不但阻礙這場相驗,連本縣總有罪名了。汝且具了結狀,若不是畢順,將汝照例懲辦。」隨向周氏說道:「汝可聽見麼?本縣向爲百姓理案,從無袒護自己的意見。可知這一開棺,那屍骸骨就百般苦惱,汝是他結髮的夫妻,無論謀弒怎樣,此時也該祭拜一番,以盡生前的情意。」說著,就令陶大喜領她前去。可憐唐氏見狄公同她媳婦說了這話,眼見得兒子翻屍倒骨,一陣心酸,早忍不住嚎陶大哭。揪住周氏說道:「我的兒呀,我畢家就如此敗壞!兒子身死已是家門不幸,死之後還要遭這禍事!遇見這個狗官,叫我怎不傷心?」只見周氏高聲說道:「我看你不必哭了,平時在家,容不得我安靜。無辜帶人回來,找出這場禍事,現在哭也是無益。既要開棺揭驗,等他驗不出傷來,那時也不怕他是官是府。皇上立法叫他來治百姓的,未曾叫他害人。那個反坐的罪名,也不容他不受,叫我祭拜,我就祭拜便了。」當時將她婆婆推了過去,自己走到墳前拜了兩拜。不但沒有傷心的樣子,反而現出那淫潑的氣象,向著陶大喜罵道:「你這老狗頭,多言多語,此時在他面前討好,開驗之後,諒你也走不去。你動手罷,祖奶奶拜祭過了。」陶大喜爲她罵了一頓,真是無辜受屈。因她是個苦家,在屍場上面不敢與她爭論,只得轉身來回狄公。狄公見周氏如此撒潑,心下想到:「我雖欲爲畢順伸冤,究竟不能十分相信。因是死者的妻子,此時開棺翻骨,就該悲傷不已,故令她前去祭拜,見她的動靜。哪知她全不悲苦,反現出這兇惡的形象,還有什麼疑惑?必定是謀弒無疑了。」隨即命土工開挖。陶大喜一聲領命,早已與那許多夥計鏟挖起來。

沒有半個時辰,已將那個棺柩現出。衆人上前,將浮土拂了去,回稟了狄公,擡至驗場上面。此時唐氏見棺柩已被人挖出,早哭得死去活來,昏暈在地。狄公只得令人攙扶過去,起身來至場上,先命何塏同差役去開棺蓋。衆人領命上前,才將蓋子掀下,不由得一齊倒退了幾步,一個個嚇得吐舌搖脣,說道:「這事真奇怪了,即便身死不明,決不至一年有餘兩隻眼睛猶如此睜著。你看這形像,豈不可怕!」狄公聽見,也就到了棺柩旁邊,向里一看,果見兩眼與核桃相似,露出外面,一點光芒沒有,但見那灰色的樣子,實是駭異,乃道:「畢順,畢順,本縣今日特來爲汝伸冤,汝若有靈,趕將兩眼閉去,好讓衆人進前。無論如何,總將你這案件訊問明白便了。」哪知人雖身死,陰靈實是不散,狄公此話方才說完,眼望著閉了下去。所有那班差役以及閒雜人等,無不驚嘆異常,說這人謀死無疑了,不然何以這樣靈驗?當即狄公轉身過來,內有幾個膽大差役,先動手將畢順擡出了棺木,放在屍場上面。先用蘆席遮了陽光,仵作上來稟道:「屍身入土已久,就此開驗恐難現出。須先洗刷一番,方可依法行事,求太爺示下。」狄公道:「本縣也知這緣故,但是他衣服未爛,四體尚全,還可以減相驗,免令死者再受洗刷之苦。」仵作見狄公如此說,只得將屍身的衣服輕輕脫去。那身上的皮膚已是朽爛不堪,許多碎布粘在上面,欲想就此開驗,無奈那皮色如同灰土,仿佛不用酒噴辨不出傷痕所在,只得復行回明了。狄公令陶大喜擇了一方寬展的閒地,挖了深塘,左近人家取來一口鐵鍋,就在那荒地上與衆人燒出一鍋熱水。先用軟布浸溼,將碎布揩去,復用熱水在渾身上下洗了一次。然後仵作取了一斗碗高粱燒酒,四處噴了半會,用布將屍者蓋好。

此時屍場上面如人山人海相似,皆擠作一團,望那仵作開驗。只見他自頭臉兩陽驗起,一步一步到小腹爲止,仍不見他稟報傷痕,衆人已是疑惑。復見他與差役將屍身搬起,翻過脊背,從頭頂上驗至轂道,仍與先前一般,又不見報出何傷。狄公此時也就著急,下了公案,在場望著衆人動手。現在上身已經驗過,只得來驗下半部。腿部所有的皮膚骨節,全行驗到,現不出一點傷痕。仵作只得來稟狄公說:「小人當這差使,歷來驗法皆分正面陰面,此兩處無傷,方用銀簽入口,驗那服毒藥害。畢順外體上下無傷,求太爺示下。」狄公還未開口,早有那周氏揪著那仵作,怒道:「我丈夫身死已一年,太爺無故誣害,說他身死不明,開棺揭驗。現在渾身無傷,又要銀簽入口,豈不是無話搪塞,想出這來害人!無論是暴病身亡,即便被這狗官看出破綻,是將他那腹內的毒氣,這一年之久也該發作,豈有周身無傷無毒腹內有毒之理?他不知情理,你是有傳授的,當這差使非止一年,爲何順他的意旨令死者吃苦?這事斷不可行!」說著,揪了仵作,哭鬧不休。狄公道:「本縣與你已言定在前,若是死者無傷,情甘反坐。這項公事昨日已申詳上憲,豈能有心搪塞?但是歷來驗屍,外體無傷須驗內腹,此是定律。汝何故揪著公差,肆行撒潑,難道不知王法麼?還不從速放下,讓他再驗腹內。若果仍至無傷,本縣定甘反坐便了,此時休得無禮。」周氏說道:「我看太爺也不必認真,此刻雖是無傷,還可假詞說項。若是與死者作對,驗畢之後仍無毒物,恐你反坐的罪名,太爺就掩飾不來了。」一番話,說得仵作不敢動手。不知狄公當時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作者:佚名(清光緒年間)

清光緒年間小說家,作者身份不詳,生平事跡已不可考。該書成書於清光緒年間,作者取材於民間流傳的狄仁傑斷案傳說,又借鑑了《百家公案》《施公案》等小說而寫成,具有一定的社會批判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