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4. 嵇康與呂安①善,每一相思,千里命駕。安後來,值康不在,喜②出戶延之,不入,題門上作「鳳」字而去。喜不覺,猶以爲欣。故作鳳字,凡鳥也。
【注釋】
①呂安(?—262):字仲悌,山東東平人,當過鎮北將軍,後來因爲家族的通姦案而牽累到嵇康,最終和嵇康一起被殺。
②喜:嵇喜,字公穆,嵇康的哥哥。歷官揚州刺史、太僕、宗正。
【翻譯】
嵇康和呂安關係很好,只要想念對方了,即使相隔千里,也馬上乘車出發去相見。後來有一次,呂安來了,嵇康正好不在家,嵇喜出門來接他,呂安不進家,在門上題了個「鳳」字就走了。嵇喜沒明白他的意思,還因此感到高興。之所以寫「鳳」字,是因爲把它拆開就是「凡鳥」二字。
【點評】
「鳳」的繁體字「鳳」可以分開成爲「凡鳥」二字。不過這到底是不是呂安的本意,也不好說。話說嵇康之死,就是因爲呂安的家事被牽連,兩人一起被司馬昭冤枉殺害,也是同生共死的難兄難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