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24.王大爲吏部郎,嘗作選草①;臨當奏,王僧彌②來,聊出示之。僧彌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選者近半,王大甚以爲佳,更寫即奏。
【注釋】
①王大:王忱。吏部郎:官名,尚書省內分科主事的長官。選草:擬舉薦授官人員的名單初稿。
②王僧彌:王珉(351—388),字季琰,小字僧彌,山東琅琊(今山東臨沂市)人,是王珣的弟弟,曾任散騎郎、黃門侍郎。
【翻譯】
王忱做吏部郎時,曾起草過一份推薦官員的名單。就要上奏時,王珉來了,王忱就隨便拿出來給他看看。王珉趁著這個機會按自己的意思替換了近一半人選,王忱覺得改得很不錯,就重新謄寫了一份上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