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唐餘干縣廚王立調選,傭居大寧里。文書有誤,爲主司駁放①。資財盪盡,仆馬喪失,窮悴頗甚,每丐食於佛祠。徒行晚歸,偶與美婦人同路。或前或後依隨。因誠意與言,氣甚相得。立因邀至其居,情款甚洽。翌日謂立曰:「公之生涯,何其困哉!妾居崇仁里,資用稍備。倘能從居乎?」立既悅其人,又幸其給,即曰:「仆之厄塞,阽②於溝瀆,如此勤勤,所不敢望焉,子又何以營生?」對曰:「妾素賈人③之妻也。夫亡十年,旗亭之內,尚有舊業。朝肆暮家,日贏錢三百,則可支矣。公授官之期尚未,出遊之資且無,脫不見鄙,但同處以須冬集可矣。」立遂就焉。閱其家,豐儉得所。至於扃鎖之具,悉以付立。每出,則必先營辦立之一日饌焉,及歸,則又攜米肉錢帛以付立。日未嘗缺。立憫其勤勞,因令傭買仆隸。婦托以他事拒之,立不之強也。周歲,產一子,唯日中再歸爲乳耳。凡與立居二載,忽一日夜歸,意態惶惶,謂立曰:「妾有冤讎,痛纏肌骨,爲日深矣。伺便復仇,今乃得志。便須離京,公其努力。此居處,五百緡自置,契書在屏風中。室內資儲,一以相奉。嬰兒不能將去,亦公之子也,公其念之。」言訖,收淚而別。立不可留止,則視其所攜皮囊,乃人首耳。立甚驚愕。其人笑曰:「無多疑慮,事不相縈。」遂挈囊逾垣而去,身如飛鳥。立開門出送,則已不及矣。方徘徊於庭,遽聞卻至。立迎門接俟,則曰:更乳嬰兒,以豁離恨,就撫子。俄而復去,揮手而已。立回燈褰④帳,小兒身首已離矣。立惶駭,達旦不寐。則以財帛買仆乘,游抵近邑,以伺其事。久之,竟無所聞。其年立得官,即貨鬻⑤所居歸任。爾後終莫知其音問也。(出《集異記》)
 
【注釋】
 
①駁放:謂科舉時期否定已發榜公布的中試者而貶黜之。
 
②阽(diàn):臨近邊緣。
 
③賈(gǔ)人:商人。
 
④褰(qiān):撩起;揭起(衣服、帳子等)。
 
⑤鬻:賣。
 
【翻譯】
 
唐朝時,餘干縣尉王立調選,租房住在大寧里。因爲文書出錯,被上司解職。他的錢用光了,僕人和馬匹都沒了,窮困潦倒,經常去佛祠討飯吃。他徒步過去,早出晚歸,偶然和一個漂亮女人同路。那女人或前或後地跟著他。兩個人說話開誠布公,意氣很是相投。王立就邀請婦人到他的住處,二人深情款款,深情蜜意。第二天,婦人對王立說:「你的生活現在太難了!我住在崇仁里,花費不缺。你要不要和我去那裡住?」王立本來就很喜歡這個女人,又覺得很幸運,就說:「我現在正倒黴,差不多要倒斃街頭,你如此待我,真讓我喜出望外。你現在是做什麼營生的呢?」婦人回答說:「我是一個商人的妻子,丈夫死了十年,街上還有正在營業的店鋪。我白天開店,晚上回家,每天能收入三百文,足夠花銷的了。你還不到授官的日子,又沒錢出去遊歷,如果不嫌棄我的話,我們就住一起吧。」王立立馬答應。看她的家庭,豐儉合適。她把家裡的鑰匙都交給了王立,每天出去,一定會先準備好一天的飯食,回來時,又會帶回米、肉、錢和布匹交給王立。天天如此。王立憐惜婦人勞累,讓她僱僕人,或者買奴隸使喚,婦人總是找理由拒絕,王立也不強求。一年後,生了一個兒子,每天中午回來餵一次奶。就這樣,和王立一起生活了二年,忽然一天晚上回來,婦人神情惶恐不安。她對王立說:「我有冤讎,刻骨銘心已經好長時間。一直想報仇,如今總算如願。我就要離開京城了,希望你繼續努力,好好過日子。這處房子是我花五百緡自己買的,契書在屏風裡。室內存的東西全都送給你。孩子我帶不走,他也是你的兒子,希望你好好照顧他。」說完,擦乾了眼淚就要走,王立留不住,看她隨身帶的皮囊裡面,裝著一個人頭。王立十分驚愕,婦人笑著說:「別多心,這事和你沒什麼相干。」立即拿著皮囊越牆而去,就像一隻飛鳥。王立開門出去送行,婦人早已走遠,趕不上了。王立在院中徘徊,忽然又聽到女人回來了。他門口迎接,婦人說:「再餵孩子一次奶吧,排解一下離恨。」她就抱起孩子愛撫。不一會兒又走了,只是揮了揮手。王立掌燈回到室內,掀開帳子,孩子已經身首分離。王立十分恐懼,睜眼到天明。變賣了財產,買了馬和奴僕,到附近縣內去住,等著看這件事的進展。過了很長時間,也沒聽到什麼風聲。這年,王立得了官,就賣了住房去赴任了。以後始終沒能收到她的音信。 

作者:李昉等(宋代)

李昉(925年-996年),字明遠,深州饒陽(今河北饒陽)人。北宋文學家、政治家。歷仕後漢、後周,入宋後官至中書侍郎、平章事,封太師。學識淵博,曾主持編撰《太平御覽》《太平廣記》《文苑英華》等大型類書和文集。《太平廣記》是李昉等奉宋太宗之命編撰的大型文言小說總集,收錄漢至宋初的文言小說,共五百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