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越東有沐之國,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父死,則負其母而棄之,言鬼妻,不可與共居。楚之南,炎人之國,其親戚死,刳①其肉而棄之,然後埋其骨,乃成孝子也。秦之西有義渠之國,其親戚死,聚柴而焚之,薰其煙上,謂之登煙霞,然後成爲孝。此上以爲政,下以爲俗,而未足爲非②也。見《墨子》。(出《博物志》)
【注釋】
①刳(kū):剖開後再挖空。
②非:非議。
【翻譯】
越國東部有個沐國,這個國家的人的長子生下來,就會被分解吃掉,說這樣對弟弟好。父親死了,兒子就把母親背出去扔掉,說是鬼的妻子,不能跟他們住在一起。楚國南邊是炎人國,他們的親人死了,就把肉刮下來扔掉,然後埋掉骨頭,就可以成爲孝子了。秦國的西邊有個義渠國,親人死了,就架起柴堆來燒,把親人的屍體放在煙上熏,稱爲「登煙霞」,這樣才會被認爲孝。這些做法,在上是官府規定,在下是民間風俗,沒什麼值得非議的。這些事《墨子》上都有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