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李晦爲雍州長史,私第①有樓,下臨酒肆。其人嘗候晦言曰:「微賤之人,雖則禮所不及,然家有長幼,不欲外人窺之。家逼②明公③之樓,出入非便,請從此辭。」晦即日毀其樓。(出《譚賓錄》)
 
【注釋】
 
①私第:舊時官員私人所置的住所。
 
②逼:接近,靠近。
 
③明公:舊時對有名位者的尊稱。
 
【翻譯】
 
李晦是雍州長史,私人住宅中有樓房,下臨酒肆。酒肆的人曾等著李晦來時說道:「我是個卑賤的人,雖然要說的事兒是禮法涉及不到的,然而家中有老有少,不想讓外人窺看他們。可是我家靠近大人您家的樓,出入不便,請允許我從此離開。」李晦當天就拆了那座樓。 
 

作者:李昉等(宋代)

李昉(925年-996年),字明遠,深州饒陽(今河北饒陽)人。北宋文學家、政治家。歷仕後漢、後周,入宋後官至中書侍郎、平章事,封太師。學識淵博,曾主持編撰《太平御覽》《太平廣記》《文苑英華》等大型類書和文集。《太平廣記》是李昉等奉宋太宗之命編撰的大型文言小說總集,收錄漢至宋初的文言小說,共五百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