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經]
十有四年春〔1〕,意如至自晉。
三月,曹伯滕卒。
夏四月。
秋,葬曹武公。
八月,莒子去疾卒〔2〕。
冬,莒殺其公子意恢。
【注釋】
〔1〕十有四年:公元前528年。
〔2〕莒子去疾:莒著丘公。
【原文】
[傳]
十四年春,意如至自晉,尊晉罪己也〔1〕。尊晉罪己,禮也。
南蒯之將叛也,盟費人。司徒老祁、慮癸僞廢疾〔2〕,使請於南蒯曰:「臣願受盟而疾興,若以君靈不死,請待間而盟〔3〕。」許之。二子因民之欲叛也,請朝衆而盟。遂劫南蒯曰:「羣臣不忘其君〔4〕,畏子以及今,三年聽命矣。子若弗圖,費人不忍其君,將不能畏子矣。子何所不逞欲?請送子。」請期五日。遂奔齊。侍飲酒於景公。公曰:「叛夫!」對曰:「臣欲張公室也〔5〕。」子韓晳曰:「家臣而欲張公室,罪莫大焉。」司徒老祁、慮癸來歸費,齊侯使鮑文子致之〔6〕。
【注釋】
〔1〕此句釋經書意如而不冠「季孫」之意。杜註:「以舍族爲尊晉罪己。」
〔2〕僞廢疾:假裝得了病。廢,同「發」。
〔3〕間:病稍痊癒。
〔4〕君:指季氏。
〔5〕張:強大。
〔6〕致之:送還費邑。南蒯將費送給齊國。
【原文】
夏,楚子使然丹簡上國之兵於宗丘〔1〕,且撫其民。分貧振窮〔2〕,長孤幼,養老疾,收介特〔3〕,救災患,宥孤寡,赦罪戾,詰奸慝,舉淹滯。禮新敘舊〔4〕,祿勛合親〔5〕,任良物官。使屈罷簡東國之兵於召陵〔6〕,亦如之。好於邊疆,息民五年,而後用師,禮也。
【注釋】
〔1〕簡:選拔檢閱。上國:楚之西部。兵:指軍隊、武器。宗丘:在今湖北秭歸縣。
〔2〕分:與。振:救。
〔3〕介特:單身流民。
〔4〕新:寄居的人。
〔5〕祿:獎賞。合:和睦。
〔6〕召陵:在今河南郾城縣東。
【原文】
秋八月,莒著丘公卒,郊公不戚〔1〕。國人弗順,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輿〔2〕。蒲餘侯惡公子意恢而善於庚輿〔3〕,郊公惡公子鐸而善於意恢。公子鐸因蒲餘侯而與之謀曰:「爾殺意恢,我出君而納庚輿。」許之。
【注釋】
〔1〕郊公:著丘之子。
〔2〕庚輿:後立爲共公。
〔3〕蒲餘侯:莒大夫茲夫。
【原文】
楚令尹子旗有德於王〔1〕,不知度,與養氏比〔2〕,而求無厭,王患之。九月甲午,楚子殺鬥成然〔3〕,而滅養氏之族。使鬥辛居鄖〔4〕,以無忘舊勛〔5〕。
【注釋】
〔1〕有德:杜註:「有佐立之德。」
〔2〕養氏:養由基之後,子旗之黨。
〔3〕鬥成然:即蔓成然,亦即子旗。
〔4〕鬥辛:子旗之子。鄖:見桓公十一年注。
〔5〕舊勛:鬥氏爲令尹子文之後,子旗又有佐立之功。
【原文】
冬十二月,蒲餘侯茲夫殺莒公子意恢,郊公奔齊。公子鐸逆庚輿於齊。齊隰黨、公子鉏送之,有賂田。
晉邢侯與雍子爭鄐田〔1〕,久而無成。士景伯如楚〔2〕,叔魚攝理〔3〕,韓宣子命斷舊獄,罪在雍子。雍子納其女於叔魚,叔魚蔽罪邢侯。邢侯怒,殺叔魚與雍子於朝。宣子問其罪於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賂以買直,鮒也鬻獄〔4〕,邢侯專殺,其罪一也。己惡而掠美爲昏〔5〕,貪以敗官爲墨〔6〕,殺人不忌爲賊。《夏書》曰:『昏、墨、賊,殺〔7〕。』皋陶之刑也。請從之。」乃施邢侯而屍雍子與叔魚於市。
【注釋】
〔1〕邢侯:楚申公巫臣之子。雍子:楚臣,襄公二十六年逃到晉國,晉國讓他居鄐地。
〔2〕士景伯:晉國的理刑官。
〔3〕叔魚:羊舌鮒。
〔4〕鬻獄:受賄而不以情理判曲直。
〔5〕昏:昏亂。
〔6〕墨:貪墨。
〔7〕所引文爲逸《書》。
【原文】
仲尼曰:「叔向,古之遺直也〔1〕。治國制刑,不隱於親〔2〕,三數叔魚之惡,不爲末減〔3〕。曰義也夫,可謂直矣!平丘之會,數其賄也〔4〕,以寬衛國,晉不爲暴。歸魯季孫,稱其詐也〔5〕,以寬魯國,晉不爲虐。邢侯之獄,言其貪也,以正刑書,晉不爲頗〔6〕。三言而除三惡,加三利,殺親益榮,猶義也夫〔7〕!」
【注釋】
〔1〕古之遺直:有古人遺風。
〔2〕隱:包庇,隱瞞。親:叔魚爲叔向之弟。
〔3〕末減:減輕。
〔4〕數其賄:指向屠伯責叔魚瀆貨無厭,見上年傳。
〔5〕稱其詐:指推薦叔魚能勸行,見上年傳。
〔6〕頗:偏。
〔7〕猶義:同「由義」,行義。
【翻譯】
[經]
十四年春,意如從晉國回來。
三月,曹武公滕去世。
夏四月。
秋,安葬曹武公。
八月,莒著丘公去疾去世。
冬,莒國殺死他們的公子意恢。
[傳]
十四年春,意如從晉國回來,《春秋》僅稱呼他的名字是表示尊敬晉國責備自己。尊敬晉國責備自己,是合乎禮的。
南蒯準備叛變時,與費邑官吏們結盟。司徒老祁、慮癸假裝得了病,派人向南蒯請求說:「臣願接受盟約而病發作,如果托您的福能不死,等病稍好些再結盟。」南蒯答應了。二人依靠百姓打算叛變南蒯,就集聚衆人一起結盟。於是就劫持南蒯,說:「臣子們不能忘記自己的君主,因爲害怕你一直拖到今天,已經服從你的命令三年了。你如果不另外想辦法,費人不忍心對君主這樣,將會不再害怕你了。你在什麼地方不能滿足自己的欲望呢?請送走你。」南蒯請求等待五天,屆時就逃往齊國。南蒯在齊國陪侍齊景公飲酒,景公開玩笑稱他爲「叛徒」,他回答說:「臣想使公室強大。」子韓晳說:「作爲家臣而想要使公室強大,沒比這更大的罪了。」司徒老祁、慮癸前來歸還費邑,齊景公派鮑文子來移交費邑。
夏,楚平王派然丹在宗丘選拔檢閱西部的軍隊與裝備,同時安撫當地的人民。令他施捨貧苦救濟窮人,撫育年幼的孤兒,贍養年老有病的人,收容單身流民,救濟受災的人,寬免孤兒寡婦的賦稅,赦免有罪的人,究治奸邪,舉拔被埋沒的人才。對移民加以禮遇,對原來的居民加以溫慰,賞賜有功的人,和睦親屬,任用賢良,物色官吏。派屈罷在召陵選拔檢閱東部的軍隊與裝備,也像然丹一樣做。與四面的鄰國和好,讓百姓休息五年,然後用兵,這是合乎禮的。
秋八月,莒著丘公去世,郊公不悲哀。國人看不慣,想立著丘父的弟弟庚輿。蒲餘侯厭惡公子意恢而與庚輿友善,郊公厭惡公子鐸而與意恢友善。公子鐸依靠蒲餘侯而與他商議說:「你殺死意恢,我趕走國君而接納庚輿。」蒲餘侯答應了。
楚令尹子旗對楚平王有恩德,行爲沒有節制,他與養氏勾結,而貪得無厭,平王爲之不安。九月甲午,楚平王殺死子旗,而滅了養氏一族。讓鬥辛居住在鄖地,以表示不忘記鬥氏過去的功勞。
冬十二月,蒲餘侯茲夫殺死莒公子意恢,郊公逃往齊國。公子鐸去齊國迎接庚輿。齊隰黨、公子鉏送他,莒國送給他們土地。
晉邢侯與雍子爭奪鄐地的田地,很久沒有結果。士景伯去楚國,叔魚代理他的職務,韓宣子命令他審理以往的案件,罪在雍子。雍子把女兒嫁給叔魚,叔魚曲斷邢侯有罪。邢侯發怒,在朝廷上殺死了叔魚與雍子。宣子向叔向詢問如何定他們的罪。叔向說:「三人罪相同,處決活著的人、把已死的人暴露屍體就可以了。雍子自己知道自己的罪而通過賄賂求取勝訴,叔魚受賄而不秉公審理,邢侯擅自殺人,他們的罪輕重相等。自己惡而想取得美名就是昏,貪婪而玩忽職守就是墨,殺人而沒有顧忌稱爲賊。《夏書》說:『昏、墨、賊,殺死。』這是皋陶的刑法。請照辦。」於是殺死邢侯而把雍子、叔魚的屍體暴露在市上。
孔子說:「叔向,有古人正直的遺風。治理國家制定刑法,不包庇自己的親人,三次責備叔魚的罪惡,不爲他減輕開脫。這是合乎道義的啊,稱得上正直了!平丘盟會,責備他貪財,以寬免衛國,晉國因此而做到了不凶暴。遣返魯季孫,稱道他的奸詐,以寬免魯國,晉國因此而避免了殘虐。邢侯這次案件,說明他貪婪,以維護法律,晉國因此而做到了不偏差。三次說叔魚而除掉了三次罪惡,增加了三項利益,殺了親人而名譽更加顯榮,這是做事合乎道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