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代文學/ 左傳/ 莊公十九年

【原文】
 
[經]
 
十有九年春〔1〕,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公子結媵陳人之婦於鄄〔2〕,遂及齊侯、宋公盟〔3〕。
 
夫人姜氏如莒。
 
冬,齊人、宋人、陳人伐我西鄙〔4〕。
 
【注釋】
 
〔1〕十有九年:公元前675年。
〔2〕公子結:魯大夫。媵:陪嫁。諸侯娶於一國,二國以庶出之女陪嫁稱媵。時衛女嫁陳宣公爲夫人,魯女陪嫁。鄄:衛地,在今山東鄄城縣西北。
〔3〕齊侯:齊桓公。宋公:宋桓公。
〔4〕鄙:邊境。
 
 
【原文】
 
[傳]
 
十九年春〔1〕,楚子御之,大敗於津〔2〕。還,鬻拳弗納〔3〕。遂伐黃〔4〕,敗黃師於踖陵〔5〕。還,及湫〔6〕,有疾。夏六月庚申卒,鬻拳葬諸夕室〔7〕,亦自殺也,而葬於絰皇〔8〕。
 
【注釋】
 
〔1〕此段與上一年傳文相連。
〔2〕津:在今湖北江陵縣南。
〔3〕鬻拳:楚大閽(守城門的官)。
〔4〕黃:國名,嬴姓,地在今河南潢川縣西。
〔5〕踖(què)陵:黃地。
〔6〕湫:在今湖北鍾祥縣北。
〔7〕夕室:或謂地名,或謂楚國君主冢墓所在之稱。
〔8〕經皇:地宮的前庭。
 
 
【原文】
 
初,鬻拳強諫楚子,楚子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鬻拳曰:「吾懼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楚人以爲大閽,謂之大伯〔1〕,使其後掌之〔2〕。君子曰:「鬻拳可謂愛君矣,諫以自納於刑,刑猶不忘納君於善。」
 
【注釋】
 
〔1〕大伯:同「太伯」。
〔2〕使其後:讓他的子孫後代。
 
 
【原文】
 
初,王姚嬖於莊王〔1〕,生子頹。子頹有寵,蒍國爲之師。及惠王即位〔2〕,取蒍國之圃以爲囿〔3〕,邊伯之宮近於王宮〔4〕,王取之。王奪子禽祝跪與詹父田〔5〕,而收膳夫之秩〔6〕,故蒍國、邊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作亂,因蘇氏〔7〕。秋,五大夫奉子頹以伐王,不克,出奔溫〔8〕。蘇子奉子頹以奔衛。衛師、燕師伐周。冬,立子頹。
 
【注釋】
 
〔1〕王姚:周莊王妾,姚姓。嬖:受寵。
〔2〕惠王:莊王孫,僖王子。〔3〕圃:種菜的園子。囿:圈養牲畜的地方。
〔4〕邊伯:周大夫。
〔5〕子禽祝跪:周大夫。杜注以爲二人,但與下「五大夫」之數不合。
〔6〕膳夫:管飲食的官。此指石速。秩:俸祿。
〔7〕蘇氏:蘇忿生家人。隱公十一年,周桓王曾奪蘇忿生十二邑之田,蘇氏當即因此恨周室。
〔8〕溫:蘇氏屬邑。
 
【翻譯】
 
[經]
 
十九年春,周曆正月。
 
夏四月。
 
秋,公子結送衛國出嫁到陳國女子的陪嫁魯女到達鄄地,因此與齊桓公、宋桓公結盟。
 
夫人姜氏去莒國。
 
冬,齊國人、宋國人、陳國人進攻我國西部邊境。
 
[傳]
 
十九年春,楚文王率兵抵抗,在津地被打得大敗。回到國內,鬻拳不肯開門讓他進城。楚文王便領兵攻打黃國,在踖陵打敗黃國軍隊。回國路上,到達湫地,得病。夏六月庚申,楚文王去世,鬻拳把他安葬在夕室,他也自殺,安葬在文王地宮的前庭。
 
起初,鬻拳堅決諫阻楚文王,楚文王不聽從,鬻拳用武器對著他,楚文王害怕而只好聽從。鬻拳說:「我用武器威脅君王,沒有比這罪行更大的罪了。」於是自己斬下了雙腿。楚國人讓他擔任大閽,稱之爲太伯,並讓他後人世代掌此職。君子說:「鬻拳可稱得上愛護君王了,因爲諫阻君王而自己對自己施刑,受了刑仍然不忘使國君走正道。」
 
起初,王姚有寵於周莊王,生下子頹。子頹受到寵愛,派蒍國做他的老師。到周惠王繼承王位,奪取蒍國的菜園子做自己養牲畜的地方,邊伯的住宅靠近王宮,周惠王也占取了。周惠王強取子禽祝跪及詹父的田地,又收回了膳夫石速的俸祿。因此,蒍國、邊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發動叛亂,依靠蘇氏。秋,五位大夫事奉子頹攻打周惠王,沒有取勝,逃亡到溫邑。蘇子事奉子頹逃亡到衛國。衛國、燕國的軍隊進攻周朝。冬,立子頹爲君王。

作者:左丘明(春秋時期)

左丘明(約前502年-約前422年),春秋末期魯國史學家、文學家。與孔子同時代或稍晚,曾任魯國史官。相傳為《左傳》的作者,也有學者認為《左傳》可能是戰國時期的作品。左丘明不僅創作了《左傳》,還著有《國語》,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史學家和文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