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李生伯言,沂水人,抗直有肝膽。忽暴病,家人進藥,卻之曰:「吾病非藥餌可療,陰司閻羅缺,欲吾暫攝其篆耳。死勿埋我,宜待之。」是日果死。騶從導去,入一宮殿,進冕服,隸胥祗候甚肅。案上簿書叢沓。一宗,江南某,稽生平所私良家女八十二人。鞫之,佐證不誣。按冥律,宜炮烙。堂下有銅柱,高八九尺,圍可一抱,空其中而熾炭焉,表里通赤。羣鬼以鐵蒺藜撻驅使登,手移足盤而上。甫至頂,則煙氣飛騰,崩然一響如爆竹,人乃墮。團伏移時,始復甦,又撻之,爆墮如前。三墮,則匝地如煙而散,不復能成形矣。又一起,爲同邑王某,被婢父訟盜占生女。王即生姻家。先是,一人賣婢,王知其所來非道,而利其直廉,遂購之。至是王暴卒。越日,其友周生遇於途,知爲鬼,奔避齋中,王亦從入。周懼而祝,問所欲爲。王曰:「煩作見證於冥司耳。」驚問:「何事?」曰:「余婢實價購之,今被誤控。此事君親見之,惟借季路一言,無他說也。」周固拒之。王出曰:「恐不由君耳。」未幾,周果死,同赴閻羅質審。李見王,隱存左袒意。忽見殿上火生,焰燒梁棟。李大駭,側足立。吏急進曰:「陰曹不與人世等,一念之私不可容。急消他念,則火自熄。」李斂神寂慮,火頓滅。已而鞫狀,王與婢父反覆相苦。問周,周以實對,王以故犯論笞。笞訖,遣人俱送回生,周與王皆三日而蘇。
李視事畢,輿馬而返。中途見闕頭斷足者數百輩,伏地哀鳴。停車研詰,則異鄉之鬼,思踐故土,恐關隘阻隔,乞求路引。李曰:「余攝任三日,已解任矣,何能爲力?」衆曰:「南村胡生,將建道場,代囑可致。」李諾之。至家,騶從都去,李乃蘇。胡生字水心,與李善,聞李再生,便詣探省。李遽問:「清醮何時?」胡訝曰:「兵燹之後,妻孥瓦全,向與室人作此願心,未向一人道也。何知之?」李具以告。胡嘆曰:「閨房一語,遂播幽冥,可懼哉!」乃敬諾而去。次日,如王所,王猶憊臥。見李,肅然起敬,申謝佑庇。李曰:「法律不能寬假。今幸無恙乎?」王云:「已無他症,但笞瘡膿潰耳。」又二十餘日始痊,臀肉腐落,瘢痕如杖者。
異史氏曰:陰司之刑,慘於陽世,責亦苛於陽世。然關說不行,則受殘酷者不怨也。誰謂夜台無天日哉?第恨無火燒臨民之堂廨耳!
【翻譯】
李伯言是沂水人,爲人耿直,有俠肝義膽。一天,他忽然得了暴病,家人給他送來藥,他推辭道:「我的病不是藥物可以治好的,陰曹缺一名閻羅,想讓我暫時去代理一下。我死後不要埋,等我回來。」這一天,他果然死了。有侍從引導李伯言進了一座宮殿,給他換上官服,戴上王者的帽子,兩旁衙役肅立伺候,十分恭敬。桌案上文書案卷很多,堆得很零亂。李伯言拿起一宗文捲來看,上面記載江南省某生,經調查一生姦污良家婦女八十二人。把某生提來審訊,證據確鑿。按陰司的法律,應處以炮烙之刑。廳堂下立有一根銅柱,高八九尺,有一抱粗,柱子中空,裡邊裝著燒紅的炭,里外通紅。一羣小鬼用鐵蒺藜抽打驅趕某生爬銅柱,某生移動手腳,盤柱而上。剛爬到柱頂,只見煙氣飛騰,「呯」的一聲響如爆竹,人就摔到地上。蜷伏了一會兒,才甦醒過來,羣鬼又抽打他爬柱,爬到頂依然爆響一聲落在地上。就這樣摔了三次,某生落地變作一股煙慢慢消散,再也不能成爲人形了。還有一宗案子,是李伯言同縣的王某,婢女的父親控告他霸占自己的女兒。王某原是李伯言的一位姻親。此前,有一人來賣婢女,王某知道不是正道來的,可是貪圖價錢便宜,就買了下來。接著王某暴病而死。過了兩天,他的朋友周生在路上遇著王某,知道是碰見了鬼,急忙跑回家躲避,王某也跟著周生來到他家。周生十分害怕,向他禱告,問他要幹什麼。王某說:「請你到陰司去做證人。」周生驚訝地問:「爲什麼事?」王某說:「我那個婢女是按價購買的,而今天誤被控告霸占。這件事你是親眼看見的,只想借你君子一言作個證明,此外沒有什麼事。」周生堅決拒絕王某的要求。王某臨走時說:「這事恐怕就由不得你了。」不久,周生果然死去,和王某一起到閻王爺那裡當堂對質。李伯言見是王某,心中暗有袒護之意。忽然看見閻羅殿上起火,燒著了房梁。李伯言大爲驚懼,側身站立。只聽一位小吏急忙說道:「陰間和陽世不同,一點兒私心雜念都不容。趕快消除雜念,火自然就會熄滅。」李伯言收了雜念,心情平靜下來,那火頓時就滅了。過了一會兒,開始審訊,王某和那婢女之父反覆申訴,互相指責。李伯言問周生,周生據實以告,於是王某以明知故犯罪被判杖刑。打過之後,李伯言派人把周生等人都送回陽世,周生和王某都在死後三天復甦。
李伯言處理完公務,乘馬車返回。路上遇到幾百個缺頭斷腳的鬼,伏在地上哀嚎。李伯言停下車來探問究竟,原來是一些死於異鄉的鬼魂,想回故鄉,恐怕關卡阻礙,乞求李伯言發給通行證。李伯言說:「我在陰間任職三天,現在已經離職了,還有什麼能力呢?」衆鬼魂說:「南村有位胡生,將要設道場,念經超度亡靈,請轉告他,他會幫我們的。」李伯言答應了。回到家裡,隨從的人馬都離去了,他也甦醒過來。胡生字水心,和李伯言有交情,聽說他死而復生,便來探望。李伯言急忙問:「道場何時開設?」胡生驚訝道:「兵荒馬亂之後,妻兒幸而保全下來,前些時和內人說過這種心愿,從沒向旁人說過。你是怎麼知道的?」李伯言把實情告訴了他。胡生慨嘆道:「閨房裡說句話,就能傳播到陰間,太可怕了!」於是答應了李伯言的囑咐離去。第二天,李伯言到王某家,王某仍然疲倦地躺在牀上。見李伯言來到,馬上起身,恭敬致謝,感謝李伯言的庇護。李伯言說:「陰司的法律是不容有絲毫寬恕的。現在你身體好了嗎?」王某說:「已經沒什麼事了,只是打板子的傷口已經化膿潰爛了。」又過了二十多天,王某的傷才好,臀部的爛肉都掉了,留下的瘢痕就像挨過板子那樣。
異史氏說:陰司的刑法,比陽世更慘酷,責罰也比陽世苛刻。可是講情袒護都行不通,那些受酷刑的人也都沒有怨言。誰說陰間暗無天日?只恨沒有那一把火把陽世的公堂燒掉。
【點評】
作品寫「抗直有肝膽」的李伯言在陰間暫時代理閻羅時的見聞和感受。
所謂在陰間代理閻羅,自然是作家爲自己表情達意所設計的一個虛擬平台,通過這一平台,展示其賞善罰淫的意圖。這意圖表現爲兩個方面,一個是民生中善惡是有報應的,另一個則是報應執法必須公正。所謂由瀕死復生的人暫時代理陰間的閻羅之職,或在陰間「走無常」的說法,並非蒲松齡的專利,民間多有傳說。像同在卷三的《閻羅》也是同一題材,它們反映了古代中國人對於自己製造出來的虛幻世界參與和證實的願望,反映了對於虛幻世界和現實世界共同的司法公正的渴望。
李伯言在陰間共處理了兩個案例。一宗是姦淫婦女案,又一起是「盜占生女」案。一宗只是陪襯,其中對於冥間炮烙之刑的描寫驚心駭目,慘厲恐怖。但案例的重點在「又一起」。而「又一起」的重點也並非案情本身,而是李伯言對於案情的處理由有所私心到嚴格遵守法律公正的過程,曲折反映了蒲松齡對於現實社會中司法吏治缺乏公正的不滿和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