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李公著明,慷慨好施。鄉人某,傭居公室。其人少游惰,不能操農業,家窶貧。然小有技能,常爲役務,每賚之厚。時無晨炊,向公哀乞,公輒給以升斗。一日,告公曰:「小人日受厚恤,三四口幸不殍餓,然曷可以久?乞主人貸我綠豆一石作資本。」公忻然,立命授之。某負去,年餘,一無所償。及問之,豆貲已蕩然矣。公憐其貧,亦置不索。
公讀書於蕭寺。後三年餘,忽夢某來,曰:「小人負主人豆直,今來投償。」公慰之,曰:「若索爾償,則平日所負欠者,何可算數?」某愀然曰:「固然。凡人有所爲而受人千金,可不報也;若無端受人資助,升斗且不容昧,況其多哉!」言已,竟去。公愈疑。既而家人白公:「夜牝驢產一駒,且修偉。」公忽悟曰:「得毋駒爲某耶?」越數日歸,見駒,戲呼某名,駒奔赴如有知識。自此遂以爲名。
公乘赴青州,衡府內監見而悅之,願以重價購之。議直未定,適公以家中急務不及待,遂歸。又逾歲,駒與雄馬同櫪,齕折脛骨,不可療。有牛醫至公家,見之,謂公曰:「乞以駒付小人,朝夕療養,需以歲月,萬一得痊,得直與公剖分之。」公如所請。後數月,牛醫售驢,得錢千八百,以半獻公。公受錢,頓悟,其數適符豆價也。噫!昭昭之債而冥冥之償,此足以勸矣。
【翻譯】
李著明性情慷慨,樂於施捨。同鄉某人住在他家當僱工。該人從小到處遊蕩,生性懶惰,不肯以農爲業,家境窮困。不過,他有些手藝,經常幹些雜活,李著明往往多給他賞錢。有時早晨沒米做飯,向李著明哀求借點兒糧食,李著明總是給他一升半斗的。有一天,這人對李著明說:「小人天天受您豐厚的周濟,一家三四口人才倖免餓死,不過這哪能長久維持下去?求您借給我一石綠豆做本錢吧。」李著明欣然同意,立即命人給他綠豆。同鄉背走綠豆,一年多以後仍然一點兒也沒償還。等問起此事時才知道,一石綠豆的本錢已經蕩然無存。李著明可憐他窮,也就放在一邊,沒去索債。
李著明在寺院裡讀書。過了三年多時間,忽然夢見那個同鄉前來,說:「小人欠主人綠豆錢,現來償還。」李著明安慰他說:「我如果要你償還,那你平時所欠的,怎麼算得清?」同鄉愁容滿面地說:「話是可以這樣說。但大凡一個人做過些什麼而接受別人上千兩的銀子,可以不再回報;如果無故接受別人的資助,連一升半斗的都不容含糊不清,何況欠了那麼多!」說罷直接走了。李著明醒來愈覺疑惑不解。不久家人稟告李著明說:「夜裡母驢生了一頭小驢駒子,挺高大的。」李著明忽然明白過來,說:「莫非小驢駒子便是那個人嗎!」過了幾天,李著明回到家中,看見小驢駒子,開玩笑叫那人的名字,小驢駒子便跑到他跟前,像聽懂他的話似的。從此,李著明便以那個同鄉的名字稱呼小驢駒子。
李著明騎著小驢前往青州時,衡王府內監見到小驢非常喜歡,願意用高價買它。價錢還沒談妥,適值李著明家中有急事不能再等,便回家了。又過了一年,小驢與一匹雄馬同拴在一個槽里,被雄馬咬斷脛骨,無法治好。有一位獸醫前往李著明家,見到小驢,對李著明說:「請把小驢交給我,我早晚加以治療調養,等上一陣子,萬一能夠治好,賣了錢與您平分。」李著明同意了他的請求。幾個月後,獸醫賣驢得到一千八百錢,把一半送給李著明。李著明接過錢來,頓時明白過來,這個數目正好與綠豆的價錢相符。唉!陽間的債務到陰間也要償還,這是對世人的最好的勸導。
【點評】
明臧晉叔《元曲選》中有《龐居士誤放來生債》一劇,其中有這樣的情節:「〔內驢馬牛做聲科〕〔正末雲〕是甚麼人這般說話?我試聽咱。〔驢雲〕馬哥,你當初爲甚麼來?〔馬雲〕我當初少龐居士十五兩銀子,無的還他。我死之後,變做馬填還他。驢哥,你可爲甚麼來?〔驢雲〕我當初少龐居士的十兩銀子,無錢還他,死後變做個驢兒與他拽磨。牛哥,你可爲甚麼來?〔牛雲〕你不知道。我在生之時,借了龐居士銀十兩,本利該二十兩,不曾還他。我如今變一隻牛來填還他。」中國民間在欠了別人人情時,也往往有「變牛變馬來償還」一說。《蹇償債》大概就是在這樣的文化傳統的基礎上產生的。
不過,《蹇償債》較之以往同類的因果報應文學作品不同的地方是,其一,劃清了勞動所得和借欠的區別。「凡人有所爲而受人千金,可不報也;若無端受人資助,升斗且不容昧,況其多哉!」其二,在情節上務求曲折。鄉人某變成小驢後,先是被衡府內監看中,交易未成,後又被馬咬斷脛骨,爲牛醫領去,最後才被牛醫所賣,「得錢千八百,以半獻公。公受錢,頓悟,其數適符豆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