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2.阮籍遭母喪,在晉文王坐,進酒肉。司隸何曾①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喪,顯於公坐飲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風教。」文王曰:「嗣宗毀頓如此,君不能共憂之,何謂!且有疾而飲酒食肉,固喪禮也②!」籍飲啖不輟,神色自若。
【注釋】
①何曾(199—278):原名瑞諫,又名諫,字穎考。陳郡陽夏縣(今河南太康)人。曹魏太僕何夔之子,西晉開國功臣。歷任司隸校尉、尚書、征北將軍、司徒等職,封爵朗陵侯。
②《禮記》上規定居喪期間,身體有需要,就可以洗頭洗澡;如果生病,就可以喝酒吃肉,病癒之後再恢復常規居喪之禮。如果無法承擔喪事的悲痛,就等於不慈不孝。
【翻譯】
阮籍爲母親服喪時,在晉文王司馬昭的宴席上喝酒吃肉。司隸校尉何曾也在座,說:「您正在用孝道治理天下,阮籍服著重喪,卻公然在您的宴席上喝酒吃肉,應該把他流放到偏遠之地,來端正風俗教化。」文王說:「嗣宗已經哀傷疲憊成這樣了,您不能跟我一起爲他擔憂,還說這些!再說有病而喝酒吃肉,這本來就合乎喪禮啊!」阮籍吃喝不停,神色不變。
【點評】
阮籍的超然物外、無視禮教,反而讓很多人維護,連權臣司馬昭也包庇他,這也是他的個人魅力所致吧。換了其他人,這是作死的行爲。阮籍有後台撐腰,自然有恃無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