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雁宿於江湖之岸,沙渚①之中,動計千百,大者居其中,令雁奴圍而警察②。南人有采捕者,俟其天色陰暗,或無月時,於瓦罐中藏燭,持棒者數人,屏氣潛行。將欲及之,則略舉燭,便藏之。雁奴驚叫,大者亦驚,頃之復定。又欲前舉燭,雁奴又驚。如是數四,大者怒啄雁奴,秉燭者徐徐逼之,更舉燭,則雁奴懼啄,不復動矣。乃高舉其燭,持棒者齊入羣中,亂擊之,所獲甚多。昔有淮南人張凝評事話之,此人親曾采捕。(出《玉堂閒話》)
【注釋】
①沙渚:小沙洲。
②警察:警覺觀察。
【翻譯】
大雁夜間棲息在江河與湖的岸邊,以及沙洲上,動不動就是千百隻爲一羣。大的雁睡在中間,讓雁奴圍在外面擔任警戒。南方有捕捉大雁的人,專等天色陰暗或沒有月光的時候,在瓦罐中藏好蠟燭,幾個人拿著棒子,屏住呼吸悄悄地過去。快要到雁羣那裡的時候,就稍微舉一下蠟燭再藏起來。雁奴驚叫,大雁也驚醒了,不一會兒又安定下來。又向前舉起蠟燭,雁奴又驚叫。像這樣反覆幾次,大雁氣得啄雁奴,拿蠟燭的人再慢慢地向前逼進,再舉起蠟燭。雁奴害怕被啄,不再動彈。於是人就高高地舉起蠟燭,拿棒子的人一起衝進雁羣中,一通亂打,能捕獲到很多大雁。從前有個淮南人張凝評事講述了這件事,他曾經親自捕過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