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南齊東陽女子婁逞,變服詐爲丈夫。粗會棋博①,解文義。游公卿門。仕至揚州從事而事洩。明帝令東還,始作婦人服。嘆曰:「有如此伎,還爲老嫗,豈不惜哉。」史臣曰:「此人妖也。陰爲陽,事不可。」後崔惠景舉事不成應之。(出《南史》)
【注釋】
①棋博:博弈。
【翻譯】
南齊東陽女子婁逞,變換服飾,裝扮成男子。她粗懂一些棋藝博戲,能解文義。在公卿門第交遊。做官做到揚州從事,事情洩漏。齊明帝讓她東歸,才穿上女人的服裝。她嘆息說:「我有這樣的本事,回家當個老太太,難道不可惜嗎?」史臣說:「這人是個妖。陰變成陽。這樣的事是不可以的。」後來崔惠景舉大事不成,應了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