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代文學/ 左傳/ 哀公三年

【原文】
 
[經]
 
三年春〔1〕,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
 
夏四月甲午,地震。
 
五月辛卯,桓宮、僖宮災。
 
季孫斯、叔孫州仇帥師城啓陽〔2〕。
 
宋樂髡帥師伐曹。
 
秋七月丙子,季孫斯卒。
 
蔡人放其大夫公孫獵於吳〔3〕。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4〕。
 
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邾。
 
【注釋】
 
〔1〕三年:公元前492年。
〔2〕啓陽:在今山東臨沂縣北。
〔3〕公孫獵:杜注謂公子駟之黨。
〔4〕秦伯:秦惠公。
 
 
【原文】
 
[傳]
 
三年春,齊、衛圍戚,求援於中山。
 
夏五月辛卯,司鐸火〔1〕。火逾公宮,桓、僖災。救火者皆曰:「顧府〔2〕。」南宮敬叔至〔3〕,命周人出御書〔4〕,俟於宮,曰:「庀女而不在,死。」子服景伯至〔5〕,命宰人出禮書〔6〕,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校人乘馬〔7〕,巾車脂轄〔8〕。百官官備,府庫慎守,官人肅給〔9〕。濟濡帷幕,郁攸從之〔10〕,蒙葺公屋。自大廟始,外內以悛〔11〕,助所不給。有不用命,則有常刑,無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駕乘車〔12〕。季桓子至,御公立於象魏之外〔13〕。命救火者傷人則止,財可爲也。命藏《象魏》〔14〕,曰:「舊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無備而官辦者,猶拾瀋也〔15〕。」於是乎去表之槀〔16〕,道還公宮〔17〕。孔子在陳,聞火,曰:「其桓、僖乎!」
 
【注釋】
 
〔1〕司鐸:或以爲宮名,或以爲宮中官署名。
〔2〕府:府庫,藏財物的地方。
〔3〕南宮敬叔:南宮閱,孔子弟子。
〔4〕周人:掌管周書與典籍的官。御書:進與國君的書,即國君所讀的書。
〔5〕子服景伯:子服何,魯大夫。
〔6〕宰人:掌禮法的官。
〔7〕校人:掌馬的官。
〔8〕巾車:掌車的官。
〔9〕官人:即館人,主館舍的官。
〔10〕郁攸:救火用具。
〔11〕悛:次序。
〔12〕乘車:國君所乘車。
〔13〕象魏:宮廷外的闕門。
〔14〕象魏:典章。當時法令等懸掛闕門,故此以象魏稱典章。
〔15〕杜註:「瀋,汁也。言不備而責辦,不可得。」
〔16〕槀:乾枯易燃之物。
〔17〕道:隔離道。還:同「環」。
 
 
【原文】
 
劉氏、范氏世爲婚姻,萇弘事劉文公,故周與范氏。趙鞅以爲討,六月癸卯,周人殺萇弘。
 
秋,季孫有疾,命正常曰〔1〕:「無死。南孺子之子〔2〕,男也,則以告而立之。女也,則肥也可〔3〕。」季孫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載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遺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則以告於君與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衛。康子請退〔4〕。公使共劉視之〔5〕,則或殺之矣,乃討之。召正常,正常不反。
 
【注釋】
 
〔1〕正常:季桓子的寵臣。
〔2〕南孺子:季桓子之妻。
〔3〕肥:季康子。
〔4〕退:退位。
〔5〕共劉:魯大夫。
 
 
【原文】
 
冬十月,晉趙鞅圍朝歌,師於其南。荀寅伐其郛,使其徒自北門入,己犯師而出〔1〕。癸丑,奔邯鄲。十一月,趙鞅殺士皋夷〔2〕,惡范氏也。
 
【注釋】
 
〔1〕杜註:「荀寅使在外救己之徒擊趙氏,圍之北門,因外內攻得出。」
〔2〕士皋夷:即范皋夷,范氏之族。
 
【翻譯】
 
[經]
 
三年春,齊國夏、衛石曼姑率領軍隊包圍戚邑。
 
夏四月甲午,發生地震。
 
五月辛卯,桓公廟、僖公廟發生火災。
 
季孫斯、叔孫州仇率領軍隊修築啓陽的城牆。
 
宋樂髡率領軍隊攻打曹國。
 
秋七月丙子,季孫斯去世。
 
蔡國人把他們的大夫公孫獵流放到吳國。
 
冬十月癸卯,秦惠公去世。
 
叔孫州仇、仲孫何忌率領軍隊包圍邾國。
 
[傳]
 
三年春,齊國、衛國的軍隊包圍戚邑,戚邑向中山國求援。
 
夏五月辛卯,司鐸發生火災。大火蔓延過公宮,桓公廟、僖公廟被燒毀。救火的人都說:「去搶救府庫。」南宮敬叔到來,命令周人搬出國君所讀的書,等在宮中,說:「把這交給你們,如果出問題,就處死。」子服景伯到來,命令宰人搬出禮書,等候命令,如果不能完成指令,按常規處罰。校人套上馬,巾車給車軸上好油。百官都各守其職,府庫慎重防守,官人認真地供應物品。用打溼的帷幕進去,救火器具跟著,把公屋覆蓋起來。從太廟開始搶救,從外到內依次施行,隨時增援人力物力不足的地方。有誰不出力的,按常規處罰,決不赦免。公父文伯來到,命令校人套上哀公所乘的車。季桓子到來,駕車把哀公送到宮廷闕門外。命令救火的人受了傷就停下來,認爲財物日後還能創造。命令把典章收藏好,說:「舊的典章不能丟失。」富父槐到來,說:「沒有準備而叫百官辦這辦那,就同要撿起潑在地上的湯水。」因此就清除火勢蔓延方向的乾枯易燃物品,環繞公宮開闢隔火道。孔子在陳國,聽說發生火災,說:「莫非是桓公廟、僖公廟吧!」
 
劉氏、范氏世代結爲婚姻,萇弘是劉文公的屬官,所以周朝支持范氏。趙鞅因此而討伐,六月癸卯,周朝人殺死了萇弘。
 
秋,季孫生病,命令正常說:「你一定不要爲我而死。南孺子懷孕如果生下個男孩,你就報告國君立他爲繼承人。如果是個女孩,就立肥。」季孫去世,康子即位。安葬後,康子在朝廷上,南孺子生下男孩,正常把孩子裝在車上去朝廷,報告說:「季孫斯有遺言,命令他的賤臣說:『南氏生下男孩,就去報告君王、大夫而立他爲繼承人。』現在孩子已經出生,是個男孩,謹此報告。」說完後就逃往衛國。康子請求退位。哀公派共劉去探視,有人已經把孩子殺死了,於是誅殺殺人兇手。召見正常,正常不肯回國。
 
冬十月,晉趙鞅包圍朝歌,軍隊駐紮在城南。荀寅攻打朝歌外城的晉軍,讓他的部下從北門進城,自己突圍而出。癸丑,逃往邯鄲。十一月,趙鞅殺死士皋夷,是因爲憎惡范氏的緣故。

作者:左丘明(春秋時期)

左丘明(約前502年-約前422年),春秋末期魯國史學家、文學家。與孔子同時代或稍晚,曾任魯國史官。相傳為《左傳》的作者,也有學者認為《左傳》可能是戰國時期的作品。左丘明不僅創作了《左傳》,還著有《國語》,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史學家和文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