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本篇旨在闡述因時變法的主張。題爲「察今」,既是對「法先王」主張的否定,同時又強調了考察當令社會的實際是制定法度的依據。文章指出,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並非先王之法不賢,而是由於時勢變化了,因此,法度也應隨之變化。文章列舉了荊人慾襲宋、楚人有涉江者、有過於江上者等寓言故事,說明如果因循守舊,不知變化,那是非常荒謬的,其結果必然失敗。

本篇反對泥古不化、墨守成法,主張「世變時移,變法宜矣」,具有樸素辯證法的因素,符合當時登上統治地位的新興地主階級的政治需要,在歷史上有一定進步意義。

【原文】

八曰: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賢也,爲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經乎上世而來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損之,胡可得而法?雖人弗損益,猶若不可得而法。東夏之命 (1),古今之法,言異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於此。其所欲同,其所爲異。口惽之命不愉 (2),若舟車衣冠滋味聲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誹。天下之學者多辯,言利辭倒,不求其實,務以相毀,以勝爲故 (3)。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雖可得,猶若不可法。

【注釋】

(1)東:指東夷,東方少數民族。夏:指華夏,中原各國。命:名,指事物的名稱。

(2)口惽之命:指方言。惽,通「吻」。愉:通「渝」,改變。這句是說,各地方言的差別是存在的。

(3)故:事。

【翻譯】

第八:

當今的君主爲什麼不效法先王的法度?並不是先王的法度不好,是因爲它不可能被效法。先王的法度,是經過前代流傳下來的,有的人增補過它,有的人刪削過它,怎麼可能被效法?即使人們沒有增補、刪削過,還是不可能被效法。東夷和華夏對事物的名稱、言詞不同;古代和現代的法度、典制不一樣。所以古代的名稱與現在的叫法大多不相通,現在的法度與古代的法度大多不相合。不同習俗的人民,與這種情況相似。他們所要實現的願望相同,他們的所作所爲卻不同。各地的方言不能改變,如同船、車、衣、帽、美味、音樂、色彩的不同一樣。可是人們卻自以爲是,反過來又互相責難。天下有學識的人大都善辯,言談鋒利,是非顛倒,不求符合實際,致力於互相詆毀,以爭勝爲能事。先王的法度,怎麼可能被效法呢?即使可能,還是不可以效法。

【原文】

凡先王之法,有要於時也 (1)。時不與法俱至,法雖今而至,猶若不可法。故擇先王之成法 (2),而法其所以爲法。先王之所以爲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爲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則可以知人,察今則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與我同耳。有道之士,貴以近知遠,以今知古,以所見知所不見。故審堂下之陰 (3),而知日月之行,陰陽之變;見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魚鱉之藏也;嘗一脟肉 (4),而知一鑊之味 (5),一鼎之調。

【注釋】

(1)要於時:與時代相合。要,合。

(2)擇:通「釋」,放棄,丟開。

(3)陰:指日影、月影。

(4)一脟(luán)肉:一塊肉。脟,同「臠」,切成塊狀的肉。

(5)鑊(huò):無足的鼎,與下文的「鼎」,都是古代煮肉器具。

【翻譯】

凡是先王的法度,都是與當時的時勢相符合的。時勢不能與法度一起流傳下來,法度雖然流傳到現在,還是不可以效法。所以要放棄先王的現成法度,而取法他們制定法度的依據。先王制定法度的依據是什麼呢?先王制定法度的依據是人,而自己也是人,所以考察自己就可以知道別人,考察現在就可以知道古代。古今的道理是一樣的,別人與自己是相同的。通曉事理的人,他們的可貴之處在於由近的推知遠的,由現在的推知古代的,由見到的推知見不到的。所以,觀察堂屋下面的陰影,就可以知道日月運行的情況,陰陽變化的情況;看到瓶里的水結的冰,就知道天下已經寒冷,魚鱉已經潛藏了;嘗一塊肉,就可以知道一鍋肉的味道,一鼎肉味道的調和情況。

【原文】

荊人慾襲宋,使人先表澭水 (1)。澭水暴益 (2),荊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餘人,軍驚而壞都舍 (3)。向其先表之時可導也 (4),今水已變而益多矣,荊人尚猶循表而導之,此其所以敗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於此。其時已與先王之法虧矣 (5),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爲治,豈不悲哉?

【注釋】

(1)表:做標記。下文「循表」之「表」指標記。澭水:古水名,也作「灉水」。其故道爲黃河所淤塞,已無遺蹟可尋,當在今河南省境內。

(2)暴:突然。益:同「溢」,水滿外溢。

(3)而:如。都舍:都市裡的房子。

(4)向:從前。可導:指可以沿著標記渡過去。

(5)虧:通「詭」,異。

【翻譯】

楚國人想偷襲宋國,派人先在澭水中設置渡河的標誌。澭水突然上漲,楚國人不知道,按照標誌夜裡渡河,淹死的有一千多人,軍隊驚亂的狀況就像城市裡的房屋倒坍一樣。當初他們事先設置標誌的時候,是可以沿著標誌渡河的,現在河水已經發生變化上漲了,楚國人還按照標誌渡河,這就是他們所以失敗的原因。現在的君主要效法先王的法度,與這種情況相似。他所處的時代已經與先王的法度不適應了,卻還說,這是先王的法度,應該效法它。用這種辦法治理國家,難道不是很可悲嗎?

【原文】

故治國無法則亂,守法而弗變則悖,悖亂不可以持國。世易時移,變法宜矣。譬之若良醫,病萬變,藥亦萬變。病變而藥不變,向之壽民,今爲殤子矣。故凡舉事必循法以動,變法者因時而化,若此論則無過務矣。夫不敢議法者,衆庶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因時變法者,賢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聖 (1),其法皆不同。非務相反也,時勢異也。故曰良劍期乎斷,不期乎鏌鋣 (2);良馬期乎千里,不期乎驥驁 (3)。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注釋】

(1)七十一聖:指古代的聖賢君主。

(2)鏌鋣:(mòyé):寶劍名。

(3)驥驁(jì』ào):千里馬名。

【翻譯】

所以,治理國家沒有法度就會出現混亂,死守法度不加改變就會發生謬誤,出現謬誤和混亂,是不能保守住國家的。社會變化了,時代發展了,變法是應該的了。這就像高明的醫生一樣,病萬變,藥也應該萬變。病變了藥卻不變,本來可以長壽的人,如今就會成爲短命的人了。所以凡是做事情一定要依照法度行動,變法的人要隨著時代而變化,如果懂得這個道理,那就沒有錯誤的事了。那些不敢議論法度的,是一般的百姓;死守法度的,是各種官吏;順應時代變法的,是賢明的君主。因此,古代享有天下的七十一位聖賢君主,他們的法度都不相同。並不是他們一定要彼此相反,而是因爲時代和形勢不同了。所以說,好劍期求它能砍斷東西,不一定期求它是鏌鋣那樣的寶劍;好馬期求它能行千里遠,不一定期求它是驥驁那樣的寶馬。成就功名,這正是先王所追求的目標啊。

【原文】

楚人有涉江者,其劍自舟中墜於水,遽契其舟 (1),曰:「是吾劍之所從墜。」舟止,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劍不行,求劍若此,不亦惑乎?以故法爲其國,與此同。時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爲治,豈不難哉?

【注釋】

(1)遽:速。契:刻。

【翻譯】

楚國人有個渡江的,他的劍從船上掉到水裡,他急忙在船邊刻記號,說:「這裡是我的劍掉下去的地方。」船停了,就從他刻記號的地方下水去找劍。船已經移動了,可是劍卻沒有移動,像這樣尋找劍,不是太胡塗了嗎?用舊法來治理自己的國家,與這個人相同。時代已經改變了,可是法度卻不隨著改變,想用這種辦法治理好國家,難道不是很難嗎?

【原文】

有過於江上者,見人方引嬰兒而欲投之江中,嬰兒啼。人問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雖善游,其子豈遽善游哉 (1)?以此任物,亦必悖矣。荊國之爲政,有似於此。

【注釋】

(1)豈遽:等於說「豈」。

【翻譯】

有個從江邊經過的人,看見一個人正拉著小孩想把他扔到江中,小孩哭起來。人們問這人爲什麼,他說:「這個小孩的父親善於游泳。」小孩的父親雖然善於游泳,那小孩難道就善於游泳嗎?用這種方法來處理事物,也一定是荒謬的了。楚國處理政事的情況,與此相似。

作者:呂不韋門客(戰國時期)

《呂氏春秋》是戰國末期秦國丞相呂不韋組織門客編寫的一部典籍。呂不韋(?-前235年),衛國濮陽(今河南濮陽)人。商人出身,後成為秦國丞相。該書匯集了各家學說,是雜家的代表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