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所謂「順民」,是順依民心的意思。文章列舉歷史上商湯用自己的身體作犧牲爲民求雨;文王辭去紂封給他的千里之地,爲民請除炮烙之刑;越王勾踐「內親羣臣,下養百姓,以來其心」,終於「殘吳二年而霸」等事例,說明了「先順民心,故功名成」,以及「以德得民心」的道理。本篇承繼了孟、荀重視民衆的思想,反映了新興地主階級對民心的重視。
【原文】
二曰:
先王先順民心,故功名成。夫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名者,上世多有之矣。失民心而立功名者,未之曾有也。得民必有道 (1)。萬乘之國,百戶之邑,民無有不說。取民之所說而民取矣,民之所說豈衆哉?此取民之要也。
【注釋】
(1)必:「心」字之誤。
【翻譯】
第二:
先王首先順依民心,所以功成名就。依靠仁德博取民心而建立大功、成就美名的,古代大有人在。失去民心而建立功名的卻不曾有過。獲得民心是有方法的。無論是具有萬輛兵車的大國,還是僅有百戶的小邑,人民無不有喜歡的事。只要做人民所喜歡的事,就是得民心了。人民所喜歡的事難道會很多嗎?這是取得民心的關鍵。
【原文】
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 (1)。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於桑林 (2),曰:「餘一人有罪 (3),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餘一人。無以一人之不敏 (4),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於是剪其髮 (5),故其手 (6),以身爲犧牲 (7),用祈福於上帝 (8)。民乃甚說,雨乃大至。則湯達乎鬼神之化、人事之傳也 (9)。
【注釋】
(1)正:這裡是治理的意思。
(2)桑林:古地名。湯祀神之所。
(3)餘一人:古代天子自稱。
(4)不敏:不才,自謙之詞。
(5)翦其發:剪去頭髮是古代的一種刑罰。
(6):疑是「磿(lì)」字之誤。磿,通「櫪」,壓擠。「櫪手」是古代的一種刑罰。用繩聯小木棍五根,套入手指收緊,狀如後來的「拶(zǎn)指」。商湯自剪其髮,自拶其手,以示自責。
(7)犧牲:供祭祀用的純色體全的牲畜。
(8)用:以。
(9)傳:轉移。這裡指轉移的道理。
【翻譯】
從前,湯滅掉夏,治理天下。天大旱,五年沒有收成。湯於是在桑林用自己的身體向神祈禱,說:「我一人有罪,不要禍及天下人;即使天下人有罪,罪責也都在我一人身上。不要因我一人不才,致使天帝鬼神傷害人民的生命。」於是湯剪斷自己的頭髮,拶起自己的手指,把自己的身體作爲犧牲,向天帝求福。人民於是非常高興,大雨於是也下起來。湯可說是通曉鬼神的變化、人事的轉移了。
【原文】
文王處岐事紂,冤侮雅遜 (1),朝夕必時,上貢必適,祭祀必敬。紂喜,命文王稱西伯 (2),賜之千里之地。文王載拜稽首而辭曰 (3):「願爲民請炮烙之刑 (4)。」文王非惡千里之地,以爲民請炮烙之刑,必欲得民心也。得民心則賢於千里之地 (5),故曰文王智矣。
【注釋】
(1)冤侮:遭受冤枉、輕慢。雅:正,合乎規範。
(2)西伯:古代統領一方的長官稱伯。文王統領雍州(古九州之一,包括今陝西北部、甘肅大部及青海一部),在西方,故稱西伯。
(3)載拜:拜兩拜。載,通「再」。稽(qǐ)首:古人最恭敬的禮節,動作近似於叩頭,但要先拜,然後兩手合抱按地,頭伏在手前邊的地上,並停留一會兒,整個動作都較緩慢。
(4)請炮烙之刑:請求除去炮烙之刑。炮烙,殷紂所用的酷刑。炮,燒烤。烙,當作「格」。格爲銅器,格下燒炭,使犯人步行格上,墮入火中而死。後人改「格」爲「烙」,解爲燒灼之義。
(5)賢:勝過。
【翻譯】
文王居於岐山臣事紂王,雖遭冤枉侮慢,依然雅正恭順,早晚朝拜不失其時,進獻貢物一定合宜,祭祀一定誠敬。紂很高興,封文王爲西伯,賞他縱橫千里的土地。文王再拜稽首,辭謝說:「我不要千里的土地,只願替人民請求廢除炮烙之刑。」文王並不是厭惡土地,用它替人民請求廢除炮烙之刑,是一定要博得民心。得到民心,它的好處勝過縱橫千里的土地。所以說,文王是相當明智了。
【原文】
越王苦會稽之恥 (1),欲深得民心,以致必死於吳 (2)。身不安枕席,口不甘厚味,目不視靡曼 (3),耳不聽鐘鼓。三年苦身勞力,焦唇乾肺 (4),內親羣臣,下養百姓,以來其心 (5)。有甘脆不足分,弗敢食;有酒流之江,與民同之。身親耕而食,妻親織而衣。味禁珍,衣禁襲 (6),色禁二。時出行路,從車載食,以視孤寡老弱之漬病、困窮、顏色愁悴、不贍者 (7),必身自食之。於是屬諸大夫而告之曰 (8):「願一與吳徼天下之衷 (9)。今吳、越之國相與俱殘 (10),士大夫履肝肺 (11),同日而死,孤與吳王接頸交臂而僨 (12),此孤之大願也。若此而不可得也,內量吾國不足以傷吳,外事之諸侯不能害之 (13),則孤將棄國家,釋羣臣,服劍臂刃 (14),變容貌,易姓名,執箕帚而臣事之 (15),以與吳王爭一旦之死。孤雖知要領不屬 (16),首足異處,四枝布裂 (17),爲天下戮 (18),孤之志必將出焉!」於是異日果與吳戰於五湖 (19),吳師大敗,遂大圍王宮,城門不守,禽夫差,戮吳相 (20),殘吳二年而霸。此先順民心也。
【注釋】
(1)越王:指越王勾踐。會稽之恥:指越王勾踐被吳王夫差戰敗,困於會稽,被迫屈膝求和一事。會稽,山名,在今浙江紹興東南。
(2)致必死:決心捨命拼死的意思。
(3)靡曼:指美色。
(4)干肺:肺氣枯竭。
(5)來:使……來(歸依)。
(6)襲:衣外加衣。
(7)漬(zì):病。
(8)屬(zhǔ):聚集。
(9)「願一」句:這句的大意是,要與吳國一決勝負。下,疑是衍文。徼(yāo),求。衷,正。
(10)今:「令」字之誤。殘:毀滅。
(11)履肝肺:形容戰爭殘酷激烈,多所殺傷。履,踏,踩。
(12)接頸交臂:描寫肉搏之狀。僨(fèn):僵仆,這裡指死。
(13)事:所事。
(14)服:佩帶。臂:用如動詞,持。
(15)臣:奴僕。
(16)要(yāo)領不屬(zhǔ):指受腰斬、斬首之刑。要,古「腰」字。領,脖子。屬,連。
(17)四枝布裂:指車裂,即五馬分屍,古代一種最殘酷的刑罰。四枝,即四肢。布,分散。
(18)戮:辱。
(19)五湖:這裡指太湖。
(20)吳相:指太宰嚭(pǐ)。
【翻譯】
越王深爲會稽之恥而痛苦,想要深得民心,以求和吳國拼死一戰。於是他身不安於枕席,口不嘗食美味,眼不看美色,耳不聽音樂。三年的時間,苦心勞力,唇乾肺傷,對內愛撫羣臣,對下休養百姓,以便使他們一心歸順自己。有甜美的食物,如不夠分,自己不敢獨自吃;有酒把它倒入江中,與人民共飲。靠自己親身耕種吃飯,靠妻子親手紡織穿衣。飲食禁求珍奇,衣服禁穿兩層,衣飾禁用二色。時常出外巡視,隨從車輛載著食物,去探望孤寡老弱中那些生病的、窮困的、面色憔悴的、飲食不足的人,一定親自給他們食物吃。然後,他召集諸大夫,向他們宣告說:「我願與吳國一決勝負。讓吳、越兩國一道毀滅,士大夫踏肝踐肺同日戰死,我跟吳王頸臂相交肉搏而亡,這是我最大的願望。如果這些辦不到,從國內考慮估量我們的國力不足以損傷吳國,從國外考慮結盟的諸侯也不能毀滅它,那麼,我將拋棄國家,離開羣臣,身帶佩劍,手執利刃,改變容貌,更換姓名,手執箕帚,充當奴僕,侍奉吳王,以便跟吳王決死於一旦之間。我雖然知道這樣做會遭致腰斷頸絕,頭腳異處,四肢分裂,被天下人所羞辱,但是我的志向一定要付諸實施!」後來越國終於與吳國在五湖決戰,吳國軍隊大敗,越國軍隊於是包圍了吳王的王宮,攻下城門,活捉了夫差,殺死了吳相,滅掉吳國之後二年,越國稱霸諸侯。這都是先順依民心的結果啊。
【原文】
齊莊子請攻越 (1),問於和子 (2)。和子曰:「先君有遺令曰:『無攻越。越,猛虎也。』」莊子曰:「雖猛虎也,而今已死矣。」和子曰以告鴞子 (3)。鴞子曰:「已死矣,以爲生。」故凡舉事,必先審民心,然後可舉。
【注釋】
(1)齊莊子:即田莊子,田和之父,齊宣公之相。
(2)和子:春秋時齊國田常的曾孫田和,公元前386年始列爲諸侯,爲田姓齊國第一個國君。
(3)曰:疑是衍文(依孫人和說)。鴞(xiāo)子:齊國之相。
【翻譯】
齊莊子請求攻打越國,徵求和子的意見。和子說:「先君有遺命說:『不可攻打越國。越國是只猛虎。』」莊子說:「雖然是只猛虎,但是現在已經死了。」和子把這話告訴鴞子,鴞子說:「雖然已經死了,但人們還認爲它活著。」所以,凡行事,一定要先考察民心,然後才可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