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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篇 致諸弟·帶歸度歲之資

【原文】
澄侯、溫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
廿五日遣春二、維五歸家,曾寄一函,並諭旨奏摺二冊。廿六日水師在九江開仗獲勝,陸路塔、羅之軍在江北蘄州之蓮花橋大獲勝仗,殺賊千餘人,二十八日克復廣濟縣城。初一日在大河埔大獲勝仗,初四日在黃梅城外大獲勝仗,初五日克復黃梅縣城。該匪數萬,現屯踞江岸之小池口,與九江府城相對。塔、羅之軍即日追至江岸,即可水陸夾擊。能將北岸掃除,然後可渡江以剿九江府之賊。

茲因魏蔭亭親家還鄉之便,付去銀一百兩,爲家中卒歲之資。以三分計之:新屋人多,取其二以供用;老屋人少,取其一以供用。外五十兩一封,以送親族各家,即往年在京寄回之舊例也。以後我家光景略好,此項斷不可缺,家中卻不可過於寬裕。處此亂世,愈窮愈好。
我現在軍中聲名極好,所過之處,百姓爆竹焚香跪迎,送錢米豬羊來犒軍者絡繹不絕。以祖宗累世之厚德,使我一人食此隆報,享此榮名,寸心兢兢①,且愧且慎。現在但願官階不再進,虛名不再張,常葆此以無咎②,即是持家守身之道。至軍事之成敗利鈍,此關乎國家之福,吾惟力盡人事,不敢存絲毫僥倖之心。諸弟稟告堂上大人,不必懸念。
咸豐四年十一月初七日書於武穴舟中

【注釋】
①寸心兢兢:指心裡戰戰兢兢的樣子。
②無咎:無過錯。

【譯文】
澄侯、溫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
二十五日派春二、維五回家,曾經寄了一封信,並諭旨奏摺二冊。二十六日水師在九江開仗得勝,陸路塔、羅的軍隊在江北蘄州的蓮花橋大獲全勝,殺敵一千多人,二十八日收復廣濟縣城。初一日在大河埔大獲全勝,初四日在黃梅城外大獲全勝,初五日收復黃梅縣城。敵軍幾萬人,現屯踞江岸的小池口,和九江府城相對。塔、羅的軍隊,當日追到江岸,便可水陸夾攻,能將北岸掃除,然後可以渡江去剿九江府之敵。
乘魏蔭亭親家回家之便,寄去銀子一百兩,爲家中年底的用度。分成三份,新屋人多,可占兩份供他們用;老屋人少,可分一份。另外五十兩的一封,送親戚族人各家,即往年的舊例。以後我家光景略好,這個項目決不可缺,家中卻不可過於寬裕,因處在動亂年代,越窮越好。
我現在軍隊中聲名極好,所過之處,百姓放爆竹,焚香跪著迎接,送錢、米、豬、羊來犒賞軍隊的人絡繹不絕。憑藉祖宗一代又一代積累下來的厚德,使我一個人得到隆重的回報,享這麼大的榮名,心裡真是戰戰兢兢,又慚愧又謹慎。現在只願官階不要再升,虛名不要再張大,保持現狀,不出過失,便是持家守身的道理。至於軍事的成與敗,利與不利,這是關係國家的福澤,我只能盡人事,不敢存一點僥倖心理,弟弟們請稟告堂上大人,不必懸念。
咸豐四年十一月初七日寫於武穴船中

作者:曾國藩(清代)

曾國藩(1811年-1872年),初名子城,字伯涵,號滌生,湖南湘鄉人。清末政治家、軍事家、理學家。曾任兩江總督、直隸總督等職,是湘軍的創建者和統帥。著有《曾文正公全集》,其中《家書》主要講述了治家、教子、修身等方面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