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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家篇 致諸弟·迎養父母叔父

【原文】
澄侯、溫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
正月初六日接到家信三函:一系十一月初三所發,有父親手諭,溫弟代書者;一系十一月十八所發,有父親手諭,植弟代書者;一系十二月初三澄侯弟在縣城所發一書,甚爲詳明,使遊子在外,巨細瞭然。
廟山上金叔,不知爲何事而可取騰七之數?若非道義可得者,則不可輕易受此。要做好人,第一要在此處下手,能令鬼服神欽,則自然識日進,氣日剛。否則不覺墮入卑汙一流,必有被人看不起之日,不可不慎。諸弟現處極好之時,家事有我一人擔當,正當做個光明磊落神欽鬼服之人,名聲既出,信義既著①,隨便答應,無事不成,不必受此小便宜也。
父親兩次手諭,皆不欲予乞假歸省,而予之意甚思日侍父母之側,不得不爲迎養之計。去冬曾以歸省迎養二事,與諸弟相商,今父親手示,不許歸省,則迎養之計更不可緩。所難者,堂上有四位老人,若專迎父母而不迎叔父母,不特予心中不安,即父母心中亦必不安;若四位並迎,則叔母病未全好,遠道跋涉尤艱。予意欲於今年八月初旬,迎父親、母親、叔父三位老人來京,留叔母在家,諸弟婦細心伺候,明年正月元宵節後,即送叔父回南,我得與叔父相聚數月,則我之心安。父母得與叔父同行數千里到京,則父母之心安。叔母在家半年,專僱一人服侍,諸弟婦又細心奉養,則叔父亦可放心。叔父在家,抑鬱數十年,今出外瀟灑半載,又得與侄兒、侄婦、侄孫團聚,則叔父亦可快暢。在家坐轎至湘潭,澄侯先至潭,僱定好船,伺候老人開船後,澄弟即可回家。船至漢口,予遣荊七在漢口迎接,由漢口坐三乘轎至京,行李婢僕,則用小車,甚爲易辦。求諸弟細商堂上老人,春間即賜回信,至要至要!
李澤顯李英燦進京,余必加意庇護。八斗沖地,望繪圖與我看。諸弟自侍病至葬事,十分勞苦,我不克幫忙,心甚歉愧!
京師大小平安。皇太后大喪,已於正月七日至廿六日滿,脫去孝衣。初八日系祖父冥誕,我作文致祭,即於是日亦脫白孝,以後照常當差。心中萬緒,不及盡書,統容續布。
兄國藩手草。
道光三十年正月初九日

【注釋】
①著:建立。

【譯文】
澄侯、溫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
正月初六日,接到家信三封:一封是十一月初三發的,有父親手諭,溫弟代寫的;一封是十一月十八日發的,有父親手諭,植弟代寫的;另一封是十二月初三,澄侯弟在縣城發的,信寫得很詳細明白,使我們在外面的遊子,家中大小事情都明了。
廟山上的金叔,不知道爲了什麼事可取「騰七之數」,如果不是合乎道義的,那就不可以輕易接受。要做一個好人,第一要在這個地方下手,能使得鬼服神欽,見識自然一天天增進,正氣一天天剛健。不然的話,不知不覺便墮落到卑汙一流,必定有被人看不起的一天,不可以不慎重。諸位弟弟現在正處在極好的時候,家裡事由我一個人擔當,正應該做一個光明磊落、神欽鬼服的人,名聲一旦傳了出去,信義一經確立,隨便說一句,無事不成,不必要貪這點小便宜。
父親兩次手諭,都說不想我請假探親,而我的意思是想天天侍候在父母身邊,這點做不到,便不得不行迎養的計劃了。去年冬天曾經與你們相商,現在父親不許我回家探親,那迎養的計劃便不可以再遲了。所爲難的地方,是堂上有四位老人,如果專迎接父母,而不迎接叔父母,不僅我心裡不安,就是父母親心裡也一定不安。如果四位都接來,又考慮叔母病沒有全好,遠道旅行,跋山涉水尤其艱苦。我的意思想在今年八月初旬,接父母親和叔父三位老人來京城,留叔母在家,諸位弟媳婦細心伺候,明年正月元宵節以後,送叔父回鄉。我能夠和叔父相聚幾個月,我的心安,父母能夠與叔父同行幾千里到京城,父母的心也安。叔母在家半年,專門請一個人服侍,諸位弟媳婦又細心奉養,叔父也可以心安。叔父在家,抑鬱了幾十年,現在出外瀟灑半年,又可與侄兒、侄媳婦、侄孫團聚,叔父也可快樂舒暢。在家坐轎到湘潭,澄侯先去,僱好船隻,伺候老人開船之後,澄弟即可回家。船到漢口,我派荊七在那裡迎接,由漢口坐三乘轎子到京城。行李和婢女僕人,用小車,比較容易辦理。請諸位弟弟和堂上老人細細商量,春間即賜回信,至要至要!
李澤顯、李英燦進京,我一定加倍注意庇護他們。八斗沖地,希望繪個圖給我看。諸位弟弟從服侍老人疾病直到辦葬事,十分辛苦,我不能幫忙,心裡很抱歉、很慚愧!
京城的大小都平安。皇太后大喪事,已經在正月七日至二十六日滿了,脫掉孝衣。初八日是祖父冥誕,我作文致祭,即在這天也脫白孝,以後照常當差。心緒萬千,不得一一寫出,等以後繼續再寫。
兄國藩手草。
道光三十年正月初九日

作者:曾國藩(清代)

曾國藩(1811年-1872年),初名子城,字伯涵,號滌生,湖南湘鄉人。清末政治家、軍事家、理學家。曾任兩江總督、直隸總督等職,是湘軍的創建者和統帥。著有《曾文正公全集》,其中《家書》主要講述了治家、教子、修身等方面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