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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 貴直論 原亂

【原文】
亂必有弟①。大亂五,小亂三②,亂三。故《詩》曰「毋過亂門」,所以遠之也。慮福未及③,慮禍過之,所以完④之也。武王以武得之,以文持之,倒戈弛弓,示天下不用兵,所以守之也。晉獻公立驪姬⑤以爲夫人,以奚齊爲太子。里克⑥率國人以攻殺之。荀息立其弟公子卓。已葬⑦,里克又率國人攻殺之。於是晉無君。公子夷吾重賂⑧秦以地而求入,秦繆公率師以納之。晉人立以爲君,是爲惠公。惠公既定於晉,背秦德而不予地。秦繆公率師攻晉,晉惠公逆之⑨,與秦人戰於韓原。晉師大敗,秦獲惠公以歸,囚之於靈台⑩。十月,乃與晉成,歸惠公而質太子圉。太子圉逃歸也。惠公死,圉立爲君,是爲懷公。秦繆公怒其逃歸也,起奉公子重耳以攻懷公,殺之於高梁,而立重耳,是爲文公。文公施捨,振廢滯,匡乏困,救災患,禁淫慝,薄賦斂,宥罪戾,節器用,用民以時,敗荊人於城濮,定襄王,釋宋圍,出谷戍,外內皆服,而後晉亂止。故獻公聽驪姬,近梁五、優施,殺太子申生,而大難隨之者五,三君死,一君虜,大臣卿士之死者以百數,離咎二十年。自上世以來,亂未嘗一。而亂人之患也,皆曰一而已,此事慮不同情也。事慮不同情者,心異也。故凡作亂之人,禍希不及身。

【注釋】
①弟:次序,這裡指發展過程。②三:指多次。③及:指達到實際程度。④完:保全。⑤驪姬:驪戎國君的女兒,初爲獻公妾,後立爲夫人,讒害太子申生等,亂晉國。⑥里克:晉大夫。⑦已葬:指葬晉獻公以後。里克殺奚齊在晉獻公死而未葬的時候,已葬之後又殺公子卓。⑧賂:贈送財物。⑨逆:迎。⑩靈台:高台名。歸:用如使動,送回。質:以……爲人質。圉(yǔ):晉惠公太子的名字。高梁:晉地,在今山西省臨汾縣東北。振:舉,指起用。廢:被廢棄罷黜的人。滯:沉滯於下不得升遷的人。淫慝(tè):邪惡。定襄王:指安定周襄王的王位。出谷戍:使駐守谷邑的楚軍撤離。殺太子申生:獻公二十一年(公元前656年),聽信驪姬讒言,逼太子申生自殺。三君:指奚齊、卓子、懷公。離:通「罹(lí)」,遭受。情:實,實際。

【譯文】
禍亂一定按等次順序而至。大亂多次發生以後,還會有數次小亂,然後經過數次討亂,禍亂才能平息。所以古詩中說「不要從作亂者門前經過」,這是遠離禍亂的方法。對福祉寧可估計不足,對災禍寧可估計過分,這是保全自身的方法。武王以武力得天下,以文德治天下,倒置干戈,鬆開弓弦,向天下表示不再用兵,這是保有天下的方法。晉獻公立驪姬爲夫人,以奚齊爲太子。獻公剛死,里克就率領同人攻殺了奚齊。荀息又立奚齊的弟弟公子卓爲君。安葬獻公以後,里克又率領國人攻殺了公子卓。這時晉國莫有君主,公子夷吾拿土地給秦國送厚禮,以求回國爲君。秦穆公帶領軍隊把他送入晉國。晉人立夷吾爲國君,這就是惠公。惠公在晉國安定下來以後,背棄秦國之恩,不給秦國土地。素穆公率領軍隊進攻晉國,晉惠公迎敵,與秦軍戰於韓原。晉軍大敗,秦俘獲晉惠公帶回秦國,囚禁在靈台。到了十月,才同晉媾和,釋放惠公回國,而以他的太子圉爲人質。後來太子圉逃回晉國。惠公死了,圉立爲國君,這就是懷公。秦穆公對圉逃歸很惱怒,就扶植公子重耳,幫助他進攻懷公,把懷公殺死在高梁,立重耳爲國君,這就是文公。文公施布德惠,舉用被廢黜的舊臣和長期不得進用的人,救助錢財匱乏生活困難的人,賑濟遭受災荒禍患的人,禁絕邪惡,減輕賦稅,赦免罪犯,減省所用器物,按一定時令役使民衆,在城濮打敗楚軍,安定周襄王的王位,爲宋國解圍,使戍守谷邑的楚軍撤離,國外國內都很敬服,而後晉國禍亂才停息。所以獻公聽信驪姬,寵幸梁五、優施,殺害太子申生,隨之而來的大禍有五次,三個國君被殺,一個國君被俘,大臣、卿士死於禍亂的數以百計,使晉國遭受災禍二十年之久。從上古以來,禍亂從來沒有隻發生一次就停息的。而作亂的人的弊病,正在於全都認爲禍亂只發生一次就會停息。這是想法和事實不一致。想法和事實不一致,都是由於思想不符合實際。所以凡是作亂的人,災禍很少不降到自己身上。

作者:呂不韋門客(戰國時期)

《呂氏春秋》是戰國末期秦國丞相呂不韋組織門客編寫的一部典籍。呂不韋(?-前235年),衛國濮陽(今河南濮陽)人。商人出身,後成為秦國丞相。該書匯集了各家學說,是雜家的代表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