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三筆 卷四
三豎子
【原文】
趙爲秦所圍,使平原君求救於楚,楚王未肯定從①。毛遂曰:「白起,小豎子②耳!興師以與楚戰,舉鄢、郢,燒夷陵,辱王之先人,此百世之怨也③。」是時,起已數立大功,且勝於長平矣。人告韓信反,漢祖以問諸將,皆曰:「亟發兵坑豎子耳④!」帝默然。唯陳平以爲兵不如楚精,諸將用兵不能及信。英布反,書聞⑤,上召諸將問計,又曰:「發兵擊之,坑豎子耳!」夫白起、信、布之爲人,才能不可掩,以此三人爲豎子,是天下無復有壯士也。毛遂之言,只欲激怒楚王,使之知合縱之利害,故不得不以起爲懦夫。至如高帝諸將,不過周勃、樊噲之儔。韓信因執而歸,棲棲然處長安爲列侯,蓋一匹夫也,而噲喜其過己,趨拜送迎,言稱臣,況於據有全楚萬乘之地,事力強弱,安可同日而語!英布固嘗言:「諸將獨患淮陰、彭越,今皆已死,余不足畏。」則豎子之對,可謂勇而無謀,殆與張儀詆蘇秦爲反覆之人相似。高帝默然,顧深知其非⑥也。至於陳平,則不然矣。若乃韓信謂魏將柏直爲豎子,則誠然。柏直庸庸無所知名,漢王亦稱其口尚乳臭,直一豎子也。阮籍登廣武,嘆曰:「時無英雄,使豎子成名。」蓋嘆是時⑦無英雄如昔人者。俗士不達,以爲籍譏漢祖,雖李太白亦有是言,失之矣。
【注釋】
①未肯定從:沒有確定是不是要出兵。
②豎子:小子,傢伙,表示對人非常不屑。
③此百世之怨:這是百世都難化解的仇怨。
④亟發兵坑豎子:趕緊發兵攻打他,活埋這個傢伙。
⑤書聞:文書交與高祖知道。
⑥顧深知其非:因爲深知這種說法並不確切。
⑦是時:當時。
【譯文】
戰國時趙國被秦國包圍,趙國國王派平原君趙勝向楚國求救,楚王確定不下來出兵與否。
平原君的食客毛遂說:「秦將白起,臭小子而已!曾發兵與楚作戰,攻取了楚國的鄢(今河南鄢陵)、首都郢(今湖北江陵)兩城,在夷陵(今湖北宜昌市東),焚燒了楚國先王墓,侮辱您的先王,這是百世難解的宿怨。」這時候,白起已多次立下戰功,而且在與趙國的長平(今山西高平西北)之戰中已大獲全勝。有人告發韓信謀反,漢高祖劉邦就此事向各位將領詢問解決辦法,都說:「急速發兵活埋這個臭小子!」高祖默默無語。只有陳平認爲漢朝軍隊沒有楚軍精幹,各位將領用兵的本領趕不上韓信。英布謀反,文書傳遞給漢高祖,高祖召見各位將領詢問計策,將領們又回答說:「發兵攻打他,活埋這個臭小子!」白起、韓信、英布三位將領,才能決不可掩蓋,把這三個人當做臭小子,這天下就再也沒有壯士了。毛遂的話,只是想激怒楚王,讓他明白合縱抗秦的好處,所以不得不把白起當做懦夫。至於像漢高祖的各位將領,都不過是周勃、樊噲一類的水平。當初韓信因蕭何追趕而回歸劉邦手下,在不安中處長安爲列侯,那時他僅僅是一介匹夫,而樊噲驚喜他的才能超過自己,趨奉拜謁高送遠迎,說話必稱臣,更何況現在占據全楚萬輛戰車的地盤,其實力的強弱,今昔怎麼能同日而語!英布本來就曾說過:「在各位將領中,我只害怕淮陰侯韓信、梁王彭越,現在他二人全都已經被殺死了,剩下的沒有值得害怕的了。」用「臭小子」這個稱呼回答問題,可算得上是有勇無謀,幾乎和張儀詆毀蘇秦爲反覆無常的小人差不多。漢高祖默然無語,是深知他們說的不對。至於陳平,則不像其他將領那樣。如果是韓信稱魏將柏直爲臭小子,則確實是這樣。柏直庸庸碌碌,沒有什麼知名之處,漢王也稱他爲口中尚含乳臭,真正的一個臭小子。三國時魏國作家阮籍登廣武(在今河南滎陽)山,感嘆說:「時代沒有英雄,使臭小子成就功名!」這是感嘆他那個時代沒有產生像古代那樣的英雄。世俗之士不通曉事理,以爲這是阮籍譏諷漢高祖,即使李太白也有這樣的說法,這話說錯了。
省錢百陌
【原文】
用錢爲幣①,本皆足陌②。梁武帝時,以鐵錢③之故,商賈浸以奸詐自破④,嶺以東,八十爲百,名曰「東錢」;江、郢以上,七十爲百,名曰「西錢」;京師以九十爲百,名曰「長錢」。大同元年,詔通用足陌,詔下而人不從,錢陌益少⑤,至於末年,遂以三十五爲百。唐之盛際,純用足錢。天祐中,以兵亂窘乏,始令以八十五爲百。後唐天成,又減其五。漢乾祐中,王章爲三司使,復減三。皇朝因漢制,其輸官者,亦用八十,或八十五,然諸州私用,猶有隨俗至於四十八錢。太平興國二年,始詔民間緡錢⑥,定以七十七爲百。自是以來,天下承用⑦,公私出⑧納皆然,故名「省錢」。但數十年來,有所謂「頭子錢」,每貫五十六,除中都及軍兵俸料外,自余州縣官民所當得,其出者每百才得七十一錢四分,其入⑨者每百爲八十二錢四分,元無所謂七十七矣。民間所用,多寡又益不均雲。
【注釋】
①用錢爲幣:拿銅錢來做貨幣流通。
②足陌:即足陌錢,古代制錢每貫十足爲百枚,稱「足陌錢」。陌通「佰」。
③鐵錢:將流通貨幣由銅錢改爲鐵錢。
④商賈浸以奸詐自破:商人便私下裡行奸使詐破壞了足錢爲百的規矩。
⑤錢陌益少:貨幣分量都不足,且越來越少。
⑥緡錢:用繩穿連成串的錢。
⑦承用:承襲沿用。
⑧出:支出。
⑨入:收入。
【譯文】
用銅錢做貨幣流通,本來都足夠100文。南朝梁武帝的時候,因銅錢改爲鐵錢的緣故,商賈便私下作奸行詐自行破壞了100文的規矩,在萌渚嶺(今湖南江華)以東,以80文爲100文,起名叫「東錢」;長江、郢(今湖北江陵)以西,以70文爲100文,起名叫「西錢」;京師(今江蘇南京)以90文爲100文,起名叫「長錢」。梁武帝大同元年,下詔統一用足數的百文流通,但雖然下了詔書,而人們並不實行,錢陌越來越少,到了大同末年,最終以35文爲一百。唐朝興盛時期,全部通行足一百文的錢。唐哀帝天祐年間因戰亂而經濟睏乏,國家開始允許以85文爲100文。後唐天成年間又減去了其中五文(以80文爲100文),五代時後漢高祖劉嵩乾祐年間,王章任三司使,又減去了三文(以77文爲100文)。宋朝沿襲後漢的制度,其中輸官的人,也以80或85文(爲100文),然而各州私下使用,還有隨當地習俗達到以48文爲100文的。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開始下詔書規定民間用繩子穿的緡錢,全部以77文爲百文。從這時開始,全國承襲沿用,國家和個人支出或收回都使用這個數,所以起名叫「省錢」。但幾十年來,有所說的「頭子錢」,每貫56文,除了首都以及軍隊中的士兵領軍餉以外,剩餘各州縣的官吏和百姓應當得到的是,支出的每百文才得71.4文,收回的每百文得82.4文,本來就沒有所說77文(爲100文)。民間所用的數目,多少就更不均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