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行第一
【題解】
德行指美好的道德品行。本篇所談的是那個社會士族階層認爲值得學習的、可以作為準則和規範的言語行動。涉及面很廣,從不同的方面、不同的角度反映出當時的道德觀念,內容豐富。
忠和孝,即效忠君主和尊順、侍奉父母,自古就是立身行事的基本準則,本書必然加以重視。所以,寧死不投降,爲舊主殉節得到頌揚。孝行是鞏固家庭的基礎,這裡有好幾則文字從多方面宣揚了孝行,甚至說它的感染力無窮,不但能感動冥頑不靈者,還能驚天地而位鬼神,於冥冥之中善有善報,讓孝子得到「純孝」之報。書中還點明孝順和其他美德是相輔相成的,例如第38 則說范宣小時候懂得孝敬,長大後「潔行廉約」,操守可嘉。孝順又和敬老尊賢密不可分。敬老也是古人讚賞的美德,第33 則記下謝安小時借老的故事;至於尊賢,在好幾則里都曾涉及。
篇中還強調自身修養的重要性。不能自命不凡,要處處謙虛謹慎;應該心平氣和,喜怒不形於色;不怕犯錯誤,知過必改才是有德;生活要儉樸,不能暴珍天物,連掉落的飯粒也要撿起來吃;爲官要清廉,不能汲汲於名利。保持情操高潔,追求高尚的事業,以發揚名教爲己任。在對入關係上,提倡慎於待人接物,與人爲善,不輕易褒貶人物;要重人輕物,仗義疏財,以至重義輕生;還有知恩必報,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等等。這多是值得肯定的。其寧一些主張跟封建王朝的黑暗統治分不開。例如第15 則記阮籍「未嘗臧否人物」。第16 則記嵇康是「未嘗見其喜溫之色」。這都透露出當時司馬氏統治的陰森恐怖。
每個時代所特有的道德觀念,決定人們的言行,支配著人們對人、對物,對事的取捨。例如人們認爲隱士是清高的,並不把歸隱看成逃避現實的表現,所以隱士也成了高潔的名士而受到尊敬。又如強調做人要曠達,氣量恢宏,兼容並包,「如萬頃之敗」,雖深不可測,也同樣受人尊敬。此外,一些不符合禮制的做法也在反對之列,反對這類做法,也正是維護道德的表現。例如第35 則反對不符禮制、沒有節制的祭祀;第39 則認爲離婚是一種過錯;第23 則反對放蕩不羈等。
也有一些條目所涉內容跟德行沒有多少聯繫。例如記載各用不同方法治家而殊途同歸;贖出刑徒用爲官吏等等。
道德品行是適應社會和統治階級的要求而產生的,必將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有所改變。五四運動就已經提出反對舊道德提倡新道德的口號,今天更容易明白,不能以古人的褒貶爲褒貶。當然,在反對某些陳腐道德的同時,也必須承認歷史上某些正確的道德觀念及優良的道德傳統,還是值得繼承和發揚的。
(1)陳仲舉言爲士則,行爲世范①。登車攬轡,有澄清天下之志②。爲豫章太守,至,便問徐孺子所在,欲先看之③。主簿白:「羣情慾府君先人廨。」④陳曰:「武王式商容之閭,席不暇暖⑤。吾之禮賢,有何不可!」
【注釋】
①陳仲舉:名著,字仲舉,東漢桓帝末年,任太傅。當時宦官專權,他與大將軍竇武謀誅宦官,未成,反被害。按:這一句說他的言行是士人、世人的榜樣。士:讀書人。
②登車攬轡:坐上車子,拿起繮繩。這裡指走馬上任。攬,拿住;轡,牲口的嚼子和繮繩。
③豫章:豫章郡,郡的首府在南昌(今江西省南昌縣)。太守:郡的行政長官。徐孺子:名稚,字孺子,東漢豫章南昌人,是當時的名士、隱士。
④主簿:官名,主管文書簿籍,是屬官之首。白:陳述;稟報。府君:對太守的稱呼。太守辦公的地方稱府,所以稱大守爲府君。廨(xiè):官署;衙門。
⑤式商容之閭:在商容居住的里巷門外立標誌來表彰他。式,等於表,表彰;商容是商紂時的大夫,當時被認爲是賢人;閭,指里巷。
【譯文】
陳仲舉的言論和行爲是讀書人的準則,是世人的模範。他初次做官,就有志刷新國家政治。出任豫章太守時,一到郡,就打聽徐孺子的住處,想先去拜訪他。主簿稟報說:「大家的意思是希望府君先進官署視事。」陳仲舉說:「周武王剛戰勝殷,就表彰商容,當時連休息也顧不上。我尊敬賢人,不先進官署,又有什麼不可以呢!」
(2)周子居常云:「吾時月不見黃叔度,則鄙吝之心已復生矣!」①
【注釋】
①周子居:名乘,字子居,東漢時人,不畏強暴,陳仲舉曾贊他爲「治國之器」。時月:時日。黃叔度:名憲,字叔度,出身貧寒,有德行,得到時人讚譽。
【譯文】
周子居常說:「我過一段時間見不到黃叔度,庸俗貪婪的想法就又滋長起來了!」
(3)郭林宗至汝南,造袁奉高,車不停軌,鸞不輟軛①;詣黃叔度,乃彌日信宿②。人間其故,林宗曰:「叔度汪汪如萬頃之肢,澄之不清,擾之不濁,其器深廣,難測量也③。」
【注釋】
①郭林宗:名泰,字林宗,東漢人,博學有德,爲時人所重。造:到..去,造訪。袁奉高:名閬(làng),字奉高,和黃叔度同爲汝南郡慎陽人,多次辭謝官府任命,也很有名望。曾爲汝南郡功曹,後爲太尉屬官。郭泰說他的才德像小水,雖清,卻容易舀起來。「車不」兩句:車不停軌、鸞不輟軛兩句同義,指車子不停留,這裡形容下車時間短暫。軌,車軸的兩頭,這裡指車輪。鸞,裝飾在車上的鈴子,這裡指車子。軛,架在牲口脖子上的曲木。
②彌日:終日;整天。信宿:連宿兩夜。
③汪汪:形容水又寬又深。陂(bēi):湖泊。器:氣量。
【譯文】
郭林宗到了汝南郡,去拜訪袁奉高,見面一會兒就走了;去拜訪黃叔度,卻留宿一兩天。別人問他什麼原因,他說:「叔度好比萬頃的湖泊那樣寬闊、深邃,不可能澄清,也不可能攪渾,他的氣量又深又廣,是很難測量的呀!」
(4)李元禮風格秀整,高自標持,欲以天下名教是非爲己任①。後進之士,有升其堂者,皆以爲登龍門②。
【注釋】
①李元禮:名膺,字元禮,東漢人,曾任司隸校尉。當時朝廷綱紀廢弛,他卻獨持法度,以聲名自高。後謀誅宦官未成,被殺。風格秀整:風度出衆。品性端莊。高自標持:自視甚高;很自負。名教:以儒家所主張的正名定分為準則的禮教。
②升其堂:登上他的廳堂,指有機會接受教誨。龍門:在山西省河津縣西北,那裡水位落差很大,傳說龜魚不能逆水而上,有能游上去的,就會變成龍。
【譯文】
李元禮風度出衆,品性端莊,自視甚高,他要把在全國推行儒家禮教、辨明是非看成自己的責任。後輩讀書人有能得到他教誨的,都自以爲登上了龍門。
(5)李元禮嘗嘆荀淑、鍾皓曰:「荀君清識難尚,鍾君至德可師。」①
【注釋】
①荀淑:字季和,東漢穎川郡人,曾任朗陵侯相(所以下面第6 則中又叫荀朗陵)。他和鍾皓(字季明)兩人都以清高有德,名重當時。尚:超過。
【譯文】
李元禮曾經讚嘆荀淑和鍾皓兩人說:「荀君識見高明,人們很難超過他;鍾君有最美好的德行,卻是可以學習的。」
(6)陳太丘詣荀朗陵,貧儉無僕役,乃使元方將車,季方持杖後從①。長文尚小,載著車中。既至,荀使叔慈應門,慈明行酒,徐六龍下食②。文若亦小,坐著膝前③。於時太史奏:「真人東行。」④
【注釋】
①陳太丘:名寔,字仲弓,曾任太丘縣長,所以稱陳太丘。古代常以官名稱人。元方、季方:都是陳寔的兒子,元方是長子,名紀,字元方;季方是少子,名湛,字季方。父子三人才德兼備,知名於時。下旬的長文是陳寔的孫子陳羣。
②叔慈、慈明、六龍:苟淑有八個兒子,號稱八龍。叔慈、慈明是他兩個兒子的名字,其餘六人就是這裡所說的六龍了。下旬的文若是荀淑的孫子荀或。應門:照管門戶,指開門迎送賓客等事,這裡指迎接。下食:上萊。
③膝前:膝上。「前」是泛向性的,沒有確定的方位意義。
④太史:官名,主要掌管天文曆法。真人:修真得道的人,此指德行最爲高潔的人。關於「真人東行」一語,余嘉錫氏以爲「此蓋好事者爲之,本無可信之理。據《漢雜事》所載,殆時人欽重太丘名德,造作此言,與荀氏無與焉。」(見(世說新語箋疏)第8 頁)
【譯文】
太丘縣縣長陳皇去拜訪朗陵侯相荀淑,因爲家貧、儉樸,沒有僕役侍候,就讓長子元方駕車送他,少子季方拿著手杖跟在車後。孫子長文年紀還小,就坐在車上。到了荀家,荀淑讓叔慈迎接客人,讓慈明勸酒,其餘六個兒子管上菜。孫子文若也還小,就坐在荀淑膝上。這時候太史啓奏朝廷說:「有真人往東去了。」
(7)客有問陳季方:「足下家君太丘有何功德而荷天下重名?①」季方曰:「吾家君譬如桂樹生泰山之阿,上有萬側之高,下有不測之深②;上爲甘露所沾,下爲淵泉所潤③。當斯之時,桂樹焉知泰山之高,淵泉之深!不知有功德與無也!」
【注釋】
①家君:父親。對自己或他人父親的尊稱。荷(hè):擔當;承受。
②阿(ē):山的拐角兒。切(rèn):長度單位,一何等於七尺或八尺
③淵泉:深泉。
【譯文】
有位客人問陳季方:「令尊太丘長有哪些功勳和品德,因而在天下享有崇高的聲望?」季方說:「我父親好比生長在泰山一角的桂樹;上有萬丈高峯,下有深不可測的深淵;上受雨露澆灌,下受深泉滋潤。在這種情況下,桂樹怎麼知道泰山有多高,深泉有多深呢!不知道有沒有功德啊!」
(8)陳元方子長文,有英才,與季方子孝先各論其父功德,爭之不能決,咨於太丘①。太丘曰:「元方難爲兄,季方難爲弟②。」
【注釋】
①咨:詢問。
②「元方」兩句:指兩人論排行有長幼之別,論功德就難分高下。按:這兩句不會是陳寔的原話,因爲父親不會稱呼兒子的字。
【譯文】
陳元方的兒子陳長文,有傑出的才能,他和陳季方的兒子陳孝先各自論述自己父親的事業和品德,兩人爭執不下,便去問祖父太丘長陳寔。陳寔說:「元方很難當哥哥,季方也很難當弟弟。」
(9)荀巨伯遠看友人疾,值胡賊攻郡,友人語巨伯曰:「吾今死矣,子可去!」①巨伯曰:「遠來相視,子令吾去;敗義以求生,豈荀巨伯所行邪!」賊既至,謂巨伯曰:「大軍至,一郡盡空,汝何男子,而敢獨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寧以我身代友人命。」賊相謂曰:「我輩無義之人,而入有義之國!」遂班軍而還,一郡並獲全②。
【注釋】
①荀巨伯:東漢人,因重視友誼而聞名。胡:古時西方、北方各少數民族統稱胡。子:對對方的尊稱,相當於「您」。
②班軍:班師;出征的軍隊調回去。
【譯文】
荀巨伯到遠處探望朋友的病,正好碰上外族強盜攻打郡城,朋友對巨怕說:「我這下活不成了,您可以走了!」巨伯說:「我遠道來看您,您卻叫我走;損害道義來求活命,這難道是我荀巨伯幹的事嗎!」強盜進了郡城,對巨伯說:「大軍到了,全城的人都跑光了,你是什麼樣的男子漢,竟敢一個人留下來?」巨伯說:「朋友有病,我不忍心扔下他,寧願我自己代朋友去死。」強盜聽了互相議論說:「我們這些不講道義的人,卻侵入有道義的國家!」於是就把軍隊撤回去了,全城也因此得以保全。
(10)華歆遇子弟甚整,雖閒室之內,嚴若朝典①。陳元方兄弟恣柔愛之道②。而二門之里,兩不失雍熙之軌焉③。
【注釋】
①華歆:字子魚,漢桓帝時爲尚書令,入魏後官至太尉。同邴原、管寧一起在外求學,三人很友好,當時人們稱他們三人爲一龍,說華歆是龍頭。管寧是龍腹,邴原是龍尾。閒室:靜室,這裡指家庭。朝典:朝廷的禮儀。
②恣:任憑。柔愛:和睦、友愛。
③二門:兩家。雍熙:和樂。軌:法則;準則。
【譯文】
華歆對待子弟很嚴肅,雖然是在家裡,禮儀也像在朝廷上那樣莊敬嚴肅。陳元方兄弟卻是儘量實行和睦友愛的辦法。但是兩個家庭內部,都沒有失掉和睦安樂的治家準則。
(11)管寧、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不異,華捉而擲去之①。又嘗同席讀書,有乘軒冕過門者,寧讀如故,歆廢書出看②。寧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注釋】
①捉:握;拿。擲:扔;拋。
②席:坐席,是古人的坐具。軒冕:大夫以上的貴族坐的車和戴的禮帽。這裡是指有達官貴人過門。寧、歆:上文稱管,這裡稱寧,同指管寧;上文稱華,這裡稱歆,同指華歆。古文慣例,人名已見子上文時,就可以單稱姓或名。廢:放棄;放下。
【譯文】
管寧和華歆一同在菜園裡刨地種菜,看見地上有一小片金子,管寧不理會,舉鋤鋤去,跟鋤掉瓦塊石頭一樣,華歆卻把金子撿起來再扔出去。還有一次,兩人同坐在一張坐席上讀書,有達官貴人坐車從門口經過,管寧照舊讀書,華歆卻放下書本跑出去看。管寧就割開蓆子,分開座位,說道:「你不是我的朋友。」
(12)王朗每以識度推華歆①。歆蠟日嘗集子侄燕飲,王亦學之②。有人向張華說此事,張曰:「王之學華,皆是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遠③。」
【注釋】
①王朗:字景興,漢末爲會稽太守,人魏後官至司徒。識度:識見、氣度。
②蠟(zhà):祭祀名,古代一種年終祭祀,在十二月合祭萬物之神。燕:通「宴」。
③形骸之外:指表面的東西。形骸:指人的身體。
【譯文】
王朗常常在識見和氣度方面推崇華歆。華歆曾經在蜡祭那天把子侄聚到一起宴飲,王朗也學他的做法。有人向張華說到這事,張華說:「王朗學華歆,都是學些表面的東西,因此距離華歆越來越遠。」
(13)華歆、王朗俱乘船避難,有一人慾依附,歆輒難之①。朗曰:「幸尚寬,何爲不可?」後賊追至,王欲舍所攜人。歆曰:「本所以疑,正爲此耳。既已納其自托,寧可以急相棄邪②!」遂攜拯如初。世以此定華、王之優劣。
【注釋】
①避難(nàn):這裡指躲避漢魏之交的動亂。輒:立即;就。
②疑:遲疑;猶豫不決。納其自托:接受了他的託身的請求,指同意他搭船。
【譯文】
華歆、王朗一同乘船避難,有一個人想搭他們的船,華歆馬上對這一要求表示爲難。王朗說:「好在船還寬,爲什麼不行呢?」後來強盜追來了,王朗就想甩掉那個搭船人。華歆說:「我當初猶豫,就是爲的這一點呀。已經答應了他的請求,怎麼可以因爲情況緊迫就拋棄他呢!」便仍舊帶著並幫助他。世人憑這件事來判定華歆和王朗的優劣。
(14)王祥事後母朱夫人甚謹①。家有一李樹,結子殊好,母恆使守之②。時風雨忽至,祥抱樹而泣③。祥嘗在別牀眠,母自往暗斫之;值祥私起,空所得被④。既還,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請死。母於是感悟,愛之如己子。
【注釋】
①王祥:字休徵,魏晉時人,是個孝子。因爲侍奉後母,年紀很大才進入仕途,官至太常、太保。
②好:美好;優良。守:守護。指防止風雨鳥雀糟蹋。
③時:有時。
④暗斫(zhuó):偷偷地砍殺。私:小便。
【譯文】
王祥侍奉後母朱夫人非常小心。他家有一棵李樹,結的李子特別好,後母一直派他看管著。有時風雨忽然來臨,王祥就抱著樹哭泣。有一次,王祥在另一張牀上睡覺,後母親自去暗殺他;正好碰上王祥起夜出去了,只砍著空被子。王祥回來後,知道後母爲這事遺憾不止,便跪在後母面前請求處死自己。後母因此受到感動而醒悟過來,從此就當親生兒子那樣愛他。
(15)晉文王稱阮嗣宗至慎,每與之言,言皆玄遠,未嘗臧否人物①。
【注釋】
①阮嗣宗:阮籍,字嗣宗,魏代人,竹林七賢之一,是著名的文學家。在大將軍,晉文王司馬昭輔政時,任大將軍從事中郎。步兵校尉。對可馬氏的黑暗統治抱消極抵抗的態度,談玄學,縱酒,不議論別人,行爲狂放,不拘禮法。玄遠:奧妙深遠。臧否(Pǐ):褒貶;評論。
【譯文】
晉文王稱讚阮嗣宗是最謹慎的,每逢和他談話,他的言辭都很奧妙深遠,未曾評論過別人的短長。
(16)王戎云:「與稽康居二十年,未嘗見其喜慍之色①。」
【注釋】
①嵇(jī)康:字叔夜,任魏朝中散大夫,世稱稽中散,與阮籍等稱竹林七賢,爲人內心謹慎,而行爲狂放,崇尚老莊哲學,藉以反對司馬氏的黑暗統治,後遭誣害,被司馬昭處死。
【譯文】
王戎說:「和嵇康相處二十年,未曾看見過他有喜怒的表情。」
(17)王戎、和嶠同時遭大喪,俱以孝稱①。王雞骨支牀,和哭泣備禮②。武帝謂劉仲雄曰:「卿數省王、和不③?聞和哀苦過禮,使人憂之。」仲雄曰:「和嶠雖備禮,神氣不損;王戎雖不備禮,而哀毀骨立④。臣以和嶠生孝,王戎死孝⑤。陛下不應憂嶠,而應憂戎。」
【注釋】
①王戎:字濬沖,晉代人。受命征伐吳國,吳國平定後,封爵安豐侯。任光祿勛、吏部尚書,因母親喪事離職。服喪期間,不拘禮制,飲酒食肉,但面容憔悴。和嶠(qiáo):字長輿,任中書令、尚書,因母親喪事離職。服喪期間,謹守禮法,量米而食,不多吃飯,但不如王戎憔悴。大喪:父母之喪。
②雞骨支牀:指骨瘦如柴,意同下文的哀毀骨立。
③劉仲雄:名毅,字仲雄,爲人剛直,任司隸校尉、尚書左僕射。卿:君稱臣爲卿。數(shuò):屢次;經常。省(Xǐng):探望。不:同否。
④哀毀骨立:形容悲哀過度,瘦弱不堪,剩個骨架立著。
⑤生孝:指遵守喪禮而能注意不傷身體的孝行。死孝:對父母盡哀悼之情而至於死的孝行。
【譯文】
王戎和和嶠同時喪母,都因爲盡孝得到讚揚。王戎骨瘦如柴,和嶠哀痛哭泣,禮儀周到。晉武帝對劉仲雄說道:「你經常去探望王戎、和嶠嗎?聽說和嶠過於悲痛,超出了禮法常規,真令人擔憂。」仲雄說:「和嶠雖然禮儀周到,精神狀態沒有受到損傷;王戎雖然禮儀不周,可是傷心過度,傷了身體,骨瘦如柴。臣認爲和嶠是生孝,王戎是死孝。陛下不應爲和嶠擔擾,而應該爲王戎擔憂。」
(18)梁王、趙王,國之近屬,貴重當時①。裴令公歲請二國租錢數百萬,以恤中表之貧者②。或譏之曰:「何以乞物行惠?」③裴曰:「損有徐,補不足,天之道也④。」
【注釋】
①梁王、趙王:梁王,司馬肜(róng),司馬懿的兒子。晉武帝(司馬懿的孫子)即位後,封梁王,後任征西大將軍,官至太宰。趙王,司馬倫,司馬懿的兒子。晉武帝時封趙王,晉惠帝時起兵反,自爲相國,又稱皇帝,後敗死。
②裴令公:裴楷,字叔則,官至中書令,尊稱爲裴令公。二國:指梁王、趙王兩人的封國。國是侯王的封地。恤:周濟,中表:指中表親,跟父親的姐妹的子女和母親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之間的親戚關係。
③或:有人。
④天之道:自然法則;天理。
【譯文】
梁王和趙王是皇帝的近親,貴極一時。中書令裴楷請求他們兩個封國每年撥出賦稅錢幾百萬來周濟皇親國戚中那些貧窮的人。有人指責他說:「爲什麼向人討錢來做好事?」裴楷說:「破費有餘的來補助欠缺的,這是天理。」
(19)王戎云:「太保居在正始中,不在能言之流①。及與之言,理中清遠②。將無以德掩其言③!」
【注釋】
①太保:指第14 則中的王祥。王祥曾任太保之職,這裡以官名代人名。正始:三國時魏帝曹芳年號。能言:指能清談。魏晉時士大夫崇尚清談,主張不務實際,專談玄理,這形成了一種風氣。
②理中:恰當的義理;正理。按:《晉書·王祥傳)作」理致」(義理和情致)。
③將無:恐怕..吧,用來表示猜測而意思偏於肯定。
【譯文】
王戎說:「太保處在正始年代,不屬於擅長清談的那一類人。等到和他談論起來,原來義理清新深遠。他不以能言見稱,恐怕是崇高的德行掩蓋了他的善談吧!」
(20)王安豐遭艱,至性過人①。裴令往吊之,曰:「若使一慟果能傷人,濬沖必不免滅性乏譏②。」
【注釋】
①王安豐:就是第17 則中的王戎。艱:父母喪。至性:純真的天性。
②滅性:指因爲哀傷過度而毀滅性命。《孝經·喪親章》「毀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所以哀傷過度而喪命,古人認爲是不合聖人之教的。
【譯文】
安豐侯王濬沖在服喪期間,哀毀之情超過一般人。中書令裴楷去弔唁後,說道:「如果一次極度的悲哀真能傷害人的身體,那麼濬沖一定兔不了會被指責爲不要命。」
(21)王戎父渾,有令名,官至涼州刺吏①。渾薨,所歷九郡義故,懷其德惠,相率致賻數百萬,戎悉不受②。
【注釋】
①令名:好名聲。刺史:晉代全國分若干個州,州的最高行政長官稱刺史。
②薨(hōng):古代王侯死叫做薨。王渾曾封爲貞陵亭侯,所以他的死可以稱薨。九郡:據《晉書·地理志),涼州管轄八個郡,所以有以爲這裡的九郡應是八郡。但是也有說《御覽)是引作「州郡」的,認爲「九」是「州」的誤字。我們暫從後者。義故:義從和故吏。指自願受私人招募從軍的官佐和舊部下。賻(fù):送給別人辦喪事的財物。
【譯文】
王戎的父親王渾,很有名望,官職做到涼州刺史。王渾死後,他在各州郡做官時的隨從和舊部下,懷念他的恩惠,相繼湊了幾百萬錢送給王戎做喪葬費,王戎一概不收。
(22)劉道真嘗爲徒,扶風王駿以五百匹布贖之①;既而用爲從事中郎②。當時以爲美事。
【注釋】
①徒:服勞役的罪犯。扶風王駿:晉宣王司馬懿的兒子司馬駿,封爲扶風王。贖:用財物來抵銷罪過,解除刑罰。
②從事中郎:官名,大將軍府的屬官,主管文書、謀劃。
【譯文】
劉道真原來是個罰服勞役的罪犯,扶風王司馬駿用五百匹布來替他贖罪;不久又任用他做從事中郎。當時人們都認爲這是值得稱頌的事。
(23)王平子、胡毋彥國諸人,皆以任放爲達,或有裸體者①。樂廣笑曰:「名教中自有樂地,何爲乃爾也!」②
【注釋】
①王平子:王澄,字平子,曾任荊州刺史。胡毋彥國:姓胡毋,名輔之,字彥國,曾任湘州刺史。任放:任性放縱,指行爲放縱,不拘禮法。據劉孝標註所引的王隱《晉書)說,這些人「去巾幘,脫衣服,露醜惡,同禽獸。甚者名之爲通,次者名之爲達也。」或:又。
②樂廣:字彥輔,歷任河南尹、尚書令,名望很高,說話得體,能寬恕人。名教:禮教。參見第4 則注①。
【譯文】
王平子、胡毋彥國等人都以放蕩不羈爲曠達,有時還有人赤身露體。樂廣笑著說:「名教中自有令人快意的境地,爲什麼偏要這樣做呢!」
(24)郗公值永嘉喪亂,在鄉里,甚窮餒①。鄉人以公名德,傳共飴之②。公常攜兄子邁及外生周翼二小兒往食③。鄉人曰:「各自飢困,以君之賢,欲共濟君耳,恐不能兼有所存。」公於是獨往食,輒含飯著兩頰邊,還吐與二兒。後並得存,同過江④。郗公亡,翼爲剡縣,解職歸,席苫於公靈牀頭,心喪終三年⑤。
【注釋】
①郗(xī)公:郗鑒,以儒雅著名,過江後歷任兗州刺史、司空、太尉。永嘉喪亂:晉懷帝永嘉年間(公元307—312 年),正當八王之亂以後,政治腐敗,民不聊生。至永嘉五年(公元311 年),在山西稱帝的匈奴貴族劉聰(國號漢)將領石勒、劉曜俘殺宰相王衍,攻破洛陽,俘懷帝,焚毀全城,史稱永嘉之亂。窮:生活困難。餒(něi):飢餓。
②傳:輪流,飴(sì):通「飼」,給人吃。
③外生:外甥。
④過江:指渡過長江到江南。永嘉之亂,中原人士紛紛過江避難,後來鎮守建康的琅邪王司馬睿即帝位,開始了東晉時代。
⑤爲剡(shàn)縣:指做判縣縣令。判縣,古屬會稽郡(今浙江嵊縣)。席苫(shān):鋪草墊子爲席,坐、臥在上面。古時父母死了,就要在草墊子上枕著土塊睡,叫做「寢苫枕塊。」靈牀:爲死者設置的坐臥用具。心喪:好象哀悼父母一樣的做法而沒有孝子之服。古時父母死,服喪三年;外親死,服喪五個月。郗鑒是舅父,是外親,周翼卻守孝三年,所以稱心喪。
【譯文】
郗鑒在永嘉喪亂時期,住在家鄉,生活很困難,經常挨餓。鄉里因爲他德高望重,便大家輪流供他飯吃。郗鑒經常帶著哥哥的兒子郗邁和外甥周翼這兩個小孩去吃。鄉里說:「各家自己也窮困挨餓,只是因爲您的賢德,想合夥接濟您就是了,恐怕不能兼顧兩個小孩。」郗鑑於是便單獨去吃,吃完後總是兩個腮幫子含滿了飯,回來便吐出給兩個小孩吃。後來都活了下來,一起到了江南。郗鑒死時,周翼正任剡縣縣令,他辭職回去,在郗鑒靈牀前盡孝子禮,寢苫枕塊,守孝足足三年。
(25)顧榮在洛陽,嘗應人請,覺行炙人有欲炙之色。因輟己施焉①。同坐嗤之,榮曰:「豈有終日執之,而不知其味者乎!」②後遭亂渡江,每經危急,常有一人左右己③。問其所以,乃受炙人也④。
【注釋】
①行炙人:傳遞菜餚的僕役。炙,烤肉。因:於是;就。輟己:指自己停下來不吃,讓出自己那一份。
②嗤(chī):譏笑。
③左右:幫助。
④所以:緣故。
【譯文】
顧榮在洛陽的時候,一次應邀赴宴,發現上菜的人有想吃烤肉的神情,就把自己那一份讓給了他。同座的人都笑話顧榮,顧榮說:「哪有成天端著烤肉而不知肉味這種道理呢!」後來遇上戰亂過江避難,每逢遇到危急,常常有一個人在身邊護衛自己。便問他爲什麼這樣,原來就是得到烤肉的那個人。
(26)祖光祿少孤貧,性至孝,常自力母炊爨作食①。王平北聞其佳名,以兩婢餉之,因取爲中郎②。有人戲之者曰:「奴價倍婢。」祖云:「百里奚亦何必輕於五羖之皮邪③!」
【注釋】
①祖光祿:祖納,字士言,東晉時任光祿大夫。炊爨(cuàn):生火做飯。
②王平北:王義(yì),字叔元,曾任平北將軍。餉:贈送。取:任用。中郎:近侍之官,擔任護衛、侍從,所以下文戲稱爲奴。
③百里奚(xī):人名。關於百里奚,歷史上有不同記載,據《史記·秦本紀)載,百里奚是春秋時虞國大夫,晉國滅虞國時俘虜了他。逃跑後,被楚國人抓住,秦穆公聽說他有才德,就用五張羊皮贖了他,授以國政,號爲五羖大夫。羖(gǔ):黑色的公羊。
【譯文】
光祿大夫祖納少年時死了父親,家境貧寒,他生性最孝順,經常親自給母親做飯。平北將軍王義聽到他的好名聲,就把兩個婢女送給他,並任用他做中郎。有人跟他開玩笑說:「奴僕的身價比婢女多一倍。」祖納說:「百里奚又何嘗比五張羊皮輕賤呢!」
(27)周鎮罷臨川郡還都,未及上,住泊青溪渚①。王丞相往看之②。時夏月,暴雨卒至,舫至狹小,而又大漏,殆無復坐處③。王曰:「胡威之清,何以過此④!」即啓用爲吳興郡。
【注釋】
①住泊:停泊。青溪渚(zhǔ):地名,臨近建康。
②王丞相:王導,字茂弘,輔助晉元帝經營江左,任揚州刺史、錄尚書事,後任丞相。
③卒:通「猝」(cù),突然。舫(fǎng):船。殆(dài):幾乎。
④胡威:人名。胡威的父親胡質爲官清廉,做荊州刺史時,胡成從京都去看他。胡威回家時,他只給了一匹絹做口糧錢。胡威一路上自己打柴做飯,胡質手下一個都督在途中常資助胡威。胡威問明情況後,把那匹絹給了都督,並把這事告訴了父親。胡質認爲這有損於自己的清廉,就把那個都督抓來打了一百棍,把他開除了。
【譯文】
周鎮從臨川郡解任坐船回到京都,還來不及上岸,船停在青溪渚。丞相王導去看望他。當時正是夏天,突然下起暴雨來,船很狹窄,而且雨漏得厲害,幾乎沒有可坐的地方。王導說:「胡威的清廉,哪裡能超過這種情況呢!」立刻起用他做吳興郡太守。
(28)鄧攸始避難,於道中棄己子,全弟子①。既過江,取一妾,甚寵愛。歷年後,訊其所由,妾具說是北人遭亂②;憶父母姓名,乃攸之甥也。攸素有德業,言行無玷,聞之哀恨終身,遂不復畜妾③。
【注釋】
①鄧攸:字伯道。弟弟早死,留下一個兒子由鄧攸撫養。逃難路上,他挑著兩個孩子,覺得勢難兩全,就捨棄了自己的兒子,保全了弟弟的兒子。
②歷:經過。所由:根由,指身世。
③德業:德行和事業。玷(diàn):汙點;過失。
【譯文】
當初鄧攸躲避永嘉之亂,逃難江南,在半路上扔下了自己的兒子,保全了弟弟的兒子。過江以後,娶了一個妾,非常寵愛。一年以後,詢問她的身世,她便詳細訴說自己是北方人,遭逢戰亂,逃難來的;回憶起父母的姓名,原來她竟是鄧攸的外甥女。鄧攸一向德行高潔,事業有成就,言談舉止都沒有汙點,聽了這件事,傷心悔恨了一輩子,從此便不再娶妾。
(29)王長豫爲人謹順,事親盡色養之孝①。丞相見長豫輒喜,見敬豫輒嗔②。長豫與丞相語,恆以慎密爲端。丞相還台,及行,未嘗不送至車後③。恆與曹夫人並當箱篋④。長豫亡後,丞相還台,登車後,哭至台門;曹夫人作簏,封而不忍開⑤。
【注釋】
①王長豫:王悅,字長豫,是王導的長子,名望很高,能承歡膝下,得到王導的偏愛,官至中書侍郎。色養:指侍養父母有喜悅的容色。
②敬豫:王恬,字敬豫,是王導的次子,放縱好武,不拘禮法,曾任魏郡太守。
③台:中央機關的官署,這裡指尚書省。按當時王導錄尚書事。
④曹夫人:王導的妻子,姓曹。並當:也作屏當。整理;收拾。篋(qiè):小箱子。
⑤簏(lù):竹箱子。
【譯文】
王長豫爲人謹慎和順,侍奉父母神色愉悅,克盡孝道。丞相王導看見長豫就高興,看見敬豫就生氣。長豫和王導談話,總是以謹慎細密爲本。王導要去尚書省,臨走,長豫總是送他上車。長豫常常替母親曹夫人收拾箱籠衣物。長豫死後,王導到尚書省去,上車後,一路哭到官署門口;曹夫人收拾箱籠,一直把長豫收拾過的封好,不忍心再打開。
(30)桓常侍聞人道深公者①,輒曰:「此公既有宿名,加先達知稱,又與先人至交,不宜說之②。」
【注釋】
①桓常侍:桓彝,字茂倫,曾任散騎常侍,是在皇帝左右以備顧問的官。深公:竺法深,是一個德行高潔,善談玄理的和尚。
②宿名:久爲人知的名望。先達:前輩賢達。
【譯文】
散騎常侍桓彝聽到有人談論竺法深,就說:「此公素來有名望,而且受到前輩賢達的賞識、讚揚,又和先父是最好的朋友,不該談論他。」
(31)庾公乘馬有的盧,或語令賣去①,庾云:「賣之必有買者,即復害其主,寧可不安己而移於他人哉!昔孫叔敖殺兩頭蛇以爲後人,古之美談②。效之,不亦達乎!」
【注釋】
①庾公:庚亮,字元規,任征西大將軍、荊州刺史。的盧:馬名。馬白額人口至齒者名的盧。按迷信說法,這是凶馬,它的主人會得禍。
②孫叔敖:春秋時代楚國的令尹。據賈誼《新書》載,孫叔敖小時候在路上看見一條兩頭蛇,回家哭著對母親說:聽說看見兩頭蛇的人一定會死,我今天竟看見了。母親問他蛇在哪裡,孫叔敖說:我怕後面的人再見到它,就把它打死埋掉了。他母親說:你心腸好,一定會好心得好報,不用擔心。
【譯文】
庾亮駕車的馬中有一匹的盧馬,有人告訴他,叫他把馬賣掉。庾亮說:「賣它,必定有買主,那就還要害那個買主,怎麼可以因爲對自己不利就轉嫁給別人呢!從前孫叔敖打死兩頭蛇,以保護後面來的人,這件事是古時候人們樂於稱道的。我學習他,不也是很曠達的嗎!」
(32)阮光祿在剡①,曾有好車,借者無不皆給。有人葬母,意欲借而不敢言。阮後聞之,嘆曰:「吾有車而使人不敢借,何以車爲②!」遂婪之。
【注釋】
①阮光祿:阮裕、字思曠,任東陽太守,後被召爲金紫光祿大夫,不肯就任。不過也因此而用官名稱呼他爲阮光祿。判:即第24 則中的判縣。阮裕去職還家,住在剡山。
②何以車爲:要車子做什麼。「何以..爲」是文言文表示反問的習慣用法。
【譯文】
光祿大夫阮裕在剡縣的時候,曾經有過一輛很好的車,不管誰向他借車,沒有不借的。有個人要葬母親,心想借車,可是不敢開口。阮裕後來聽說這件事,嘆息說:「我有車,可是讓別人不敢借,還要車子做什麼呢!」就把車子燒了。
(33)謝奕作剡令,有一老翁犯法,謝以醇酒罰之,乃至過醉,而猶未已①。太傅時年七八歲,著青布褲,在兄膝邊坐,諫曰:「阿兄,老翁可念,何可作此!」②奕於是改容曰:「阿奴欲放去邪?」③遂遣之。
【注釋】
①令:指縣令,一縣的行政長官。醇酒:含酒精度高的酒。
②太傅:官名,這裡指謝安。謝安,字安石,謝奕的弟弟,後任中書監、錄尚書事,進位太保,死後贈大傅。膝邊:膝上。」邊」是泛向性的,沒有確定的方位意義,正像第6 則中的「膝前」一樣。諫(jiàn):規勸。念:憐憫;同情。
③容:面容;臉上的神色。阿奴:對幼小者的愛稱。這裡是哥哥稱呼弟弟。
【譯文】
謝奕做判縣縣令的時候,有一個老頭兒犯了法,謝奕就拿醇酒罰他喝,以至醉得很厲害,卻還不停罰。謝安當時只有七八歲,穿一條藍布褲,在他哥哥膝上坐著,勸告說:「哥哥,老人家多麼可憐,怎麼可以做這種事!」謝奕臉色立刻緩和下來,說道:「你要把他放走嗎?」於是就把那個老人打發走了。
(34)謝太傅絕重褚公,常稱「褚季野雖不言,而四時之氣亦備。」①
【注釋】
①褚(chǔ)公:指褚裒(póu),字季野,曾任兗州刺史,死後贈太傅。《晉書·褚裒傳)說:桓彝認爲「季野有皮裡陽秋」,就是說他雖然口裡不說別人的好壞,可是心裡是有褒貶的。常:通「嘗」,曾經。氣:氣象,指冷熱風雨陰晴等現象。
【譯文】
太傅謝安非常敬重褚季野,曾經稱頌說:「褚季野雖然口裡不說,可是心裡明白是非,正像一年四季的氣象那樣,樣樣都有。」
(35)劉尹在郡,臨終綿惙,聞閣下詞神鼓舞①,正色曰:「莫得淫祀②!」外請殺車中牛祭神,真長答曰:「丘之禱久矣,勿復爲煩!」③
【注釋】
①劉尹:劉惔(tán),字真長,任丹陽尹,即京都所在地丹陽郡的行政長官。綿惙(chuǒ):氣息微弱.指奄奄一息。閣:供神佛的地方。祠:祭祀。是爲除病禱告。鼓舞:擊鼓舞蹈。這是祭神的一種儀式。
②淫祀:濫行祭祀。不該祭祀而祭祀,即不合禮制的祭祀,叫淫祀。
③車中牛:駕車的牛。晉代常坐牛車,殺駕車的牛來祭祀是常事。丘之禱久矣:這句話出自《論語·述而》。一次,孔子(名丘)得了重病,他的弟子子路請求允許向神禱告,孔子說:「丘之禱久矣」(我早就禱告過了),委婉拒絕了子路的請求。劉惔喜歡老莊之學,純任自然,所以不想祭神。
【譯文】
丹陽尹劉真長在任內,臨終奄奄一息之時,聽見供神佛的閣下正在擊鼓、舞蹈,舉行祭祀,就神色嚴肅地說:「不得濫行祭祀!」屬員請求殺掉駕車的牛來祭神,劉真長回答說:「我早就禱告過了,不要再做煩擾人的事!」
(36)謝公夫人教兒,問太傅:「那得初不見君教兒?」答曰:「我常自教兒①。」
【注釋】
①「我常」句:指自己的爲人處世,都是兒子所能看到、聽到的,可以效法,是一種身教。
【譯文】
謝安的夫人教導兒子時,追問太傅謝安:「怎麼從來沒有見您教導過兒子?」謝安回答說:「我經常以自身言行教導兒子。」
(37)晉簡文爲撫軍時,所坐牀上,塵不聽拂,見鼠行跡,視以爲佳①。有參軍見鼠白日行,以手板批殺之,撫軍意色不說②。門下起彈,教曰:「鼠被害,尚不能忘懷;今復以鼠損人,無乃不可乎?」③
【注釋】
①晉簡文:晉簡文帝司馬昱(yù),即位前封會稽王,任撫軍將軍,後又進位撫軍大將軍、丞相,牀:坐具。古時候臥具叫牀,坐具也叫牀。聽:聽憑;任憑。
②參軍;官名,是將軍幕府所設的官。手板:即「笏」,下屬謁見上司時所拿的狹長板子,上面可以記事。魏晉以來習慣執手板。批殺:打死。說:通「悅」,高興。按:大概因爲不高興,就有責備,所以下文才說」以鼠損人」。
③門下:門客,貴族家裡養的幫閒人物,教:告訴。無乃:恐怕。用來表示語氣比較緩和的反問。
【譯文】
晉簡文帝還在任撫軍將軍的時候,他坐牀上的灰塵不讓擦去,見到老鼠在上面走過的腳印,認爲很好看。有個參軍看見老鼠白天走出來,就拿手板把老鼠打死,撫軍爲這很不高興。他的門客站起來批評,勸告他說:「老鼠給打死了,尚且不能忘懷;現在又爲了一隻老鼠去損傷人,恐怕不行吧?」
(38)范宣年八歲,後園挑菜,誤傷指,大啼①。人問:「痛邪?」答曰:「非爲痛,身體髮膚,不敢毀傷,是以啼耳②。」宣潔行廉約,韓豫章遺絹百匹,不受③;減五十匹,復不受;如是減半,遂至一匹,既終不受。韓後與范同載,就車中裂二丈與范,云:「人寧可使婦無褌邪?」④范笑而受之。
【注釋】
①范宜:字宣子,家境貧寒,崇尚儒家經典。居住在豫章郡,後被召爲太學博士、散騎郎,推辭不就。挑:挑挖;挖出來。
②「身體」句:語出《孝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身,軀幹。體,頭和四肢。
③潔行:品行高潔。廉約:廉潔儉省。韓豫章:韓伯,字康伯,歷任豫章太守、丹楊尹、吏部尚書。遺(wèi):贈送。
④褌(kūn):褲子。
【譯文】
范宣八歲那年,有一次在後園挖菜,無意中傷了手指。就大哭起來。別人問道:「很痛嗎?」他回答說:「不是爲痛,身體髮膚,不敢毀傷,因此才哭呢。」范宣品行高潔,爲人清廉儉省,有一次。豫章太守韓康伯送給他一百匹絹,他不肯收下;減到五十匹,還是不接受;這樣一路減半,終於減至一匹,他到底還是不肯接受。後來韓康伯邀范宣一起坐車,在車上撕了兩丈絹給范宣,說:「一個人難道可以讓老婆沒有褲子穿嗎?」范宣才笑著把絹收下了。
(39)王子敬病篤,道家上章,應首過,問子敬由來有何異同得失①。子敬云:「不覺有餘事,唯憶與郗家離婚②。」
【注釋】
①王子敬:王獻之,字子敬,是晉代大書法家王羲之的兒子,信奉五斗米道,「道家」句:道家,本來指一個學術派別,這裡指道教,具體指五斗米道,這是一種道教團體,東漢未張陵創立,利用符咒辟邪驅鬼,爲人治病。受道的人出五斗米。有病就請道家做章表,寫明病人姓名、服罪之意,向上天禱告除難消災,這叫上章。病人要但白自己的罪過,這叫首過。由來;向來;一向。異同得失:異同和得失是兩個們義複詞。異同,指異,即和平常不同的;得失,指失,即過失,過錯。
②郗家:王獻之娶郗曇的女兒爲妻,後離婚。
【譯文】
王子敬病重,請道家主持上表文禱告,本人應該坦白過錯,道家問子敬一向有什麼異常和過錯。子敬說:「想不起有別的事,只記得和郗家離過婚。」
(40)殷仲堪既爲荊州;值水儉,食常五碗盤,外無餘餚;飯粒脫落盤席間,輒拾以啖之①。雖欲率物,亦緣其性真素②。每語子弟云:「勿以我受任方州,雲我豁平昔時意,今吾處之不易③。貧者士之常,焉得登枝而捐其本④!爾曹其存之⑤!」
【注釋】
①殷仲堪:晉孝武帝太元十七年(公元392 年)任荊州刺史,太元十九、二十年,荊、徐二州水災。他篤信天師道,生活儉省,可是事神不借錢財。水儉:因水災而年成不好。儉:歉收。五碗盤:古代南方一種成套食器,由一個托盤和放在其中的五隻碗組成,形制較小(參看《文史知識》1991 年第5 期駱曉平文)。啖(dàn):吃。
②率物:率人,爲人表率。真素:真誠無飾;質樸。
③方州:州。豁(huò):拋棄。時意:時俗。
④常:常態。「焉得」句:意指不能因爲登上高枝就拋棄樹幹,比喻不能因爲身居高位就忘掉了做人的根本。
⑤其:表命令、勸告的語氣副詞,大致可譯「還是、要」。
【譯文】
殷仲堪就注荊州刺史以後,正遇上水災歉收,吃飯通常只用五碗盤,除外沒有其他葷菜;飯粒掉在盤裡或坐席上,馬上撿起來吃了。這樣做,雖然是想給大家做個好榜樣,也是因爲他的本性質樸。他常常告誡子侄們說:「不要因爲我擔任一個州的長官,就認爲我把平素的生活習慣拋棄了,現在我的這種習慣並沒有變。貧窮是讀書人的常態,怎麼能做了官就丟掉做人的根本呢!你們要記住我的話!」
(41)初,桓南郡、楊廣共說殷荊州,宜奪殷覬南蠻以自樹①。覬亦即曉其旨。嘗因行散,率爾去下舍,便不復還,內外無預知者②。意色蕭然,遠同斗生之無慍③。時論以此多之④。
【注釋】
①桓南郡:指桓玄。桓玄字敬道,繼承了他父親桓溫的爵位,封爲南郡公,和殷仲堪是好朋友。楊廣:殷仲堪爲荊州刺史時,任用楊廣的弟弟楊佺期爲司馬。殷仲堪起兵反,把軍旅之事全部交給佺期兄弟掌握。殷覬(jì):字伯通,任南蠻校尉,是掌管南蠻地區的長官。他是殷仲堪的堂兄,殷仲堪想邀他起兵謀反,殷覬不參加;楊廣勸仲堪殺了殷覬,仲堪不同意。殷覬也自動讓了位。樹:樹立;建立。
②因:趁著。行散:魏晉士大夫喜歡服五石散,吃後要走路,以便散發,這叫行散。魯迅《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說:」五石散的基本,大概是五樣藥:石鐘乳,石硫黃,白石英,紫石英,赤石脂。」「先吃下去的時候,倒不怎樣的,後來藥的效驗既顯,名曰『散發』。倘若沒有『散發』,就有弊而無利。因此吃了之後不能休息,非走路不可,因走路才能散發,所以走路名曰『行散』。」率爾:輕率;隨便。下舍:住宅。
③蕭然:悠閒的樣子。斗生:指春秋時楚國令尹(宰相)子文,就是斗穀於菟(Dòu gòu wūtú)。據《論語·公冶長)說,他三次做令尹,沒有一點高興的神色,又三次被罷官,也沒有一點怨恨的神色。慍(yùn):怨恨。
④多:稱讚。
【譯文】
當初,南郡公桓玄和楊廣一起去勸說荊州刺史殷仲堪,認爲他應該奪取殷覬主管的南蠻地區來建立自己的權力。殷覬也馬上明白了他們的意圖。一次趁著行散,隨隨便便地離開了家,便不再回來,里里外外沒有人事先知道。他神態悠閒,和古時候的楚國令尹子文一樣沒有怨恨。當時的輿論界就因爲這事讚揚他。
(42)王僕射在江州,爲殷。桓所逐,奔竄豫章,存亡未測①。王綏在都,既憂戚在貌,居處飲食,每事有降②。時人謂爲試守孝子③。
【注釋】
①王僕射(yè):王愉,字茂和,於公元398 年出任江州刺史、都督江州及豫州之四郡軍事。這招致豫州刺史庾楷的怨恨,庾楷就和桓玄、殷仲堪共推王恭爲盟主,起兵反帝室。這時王愉到任不久,沒有準備,就逃亡到臨川,被俘。桓玄篡位後,升他爲尚書左僕射(尚書省的副職)。
②王綏:字彥猷,王愉的兒子,在桓玄任太尉時,他任太尉右長史。憂戚:憂愁。
③試守孝子:等於說見習孝子。官吏正式任命前,先主持其事以試其才能,稱爲試守。王綏在父親存亡未測之時便做出居喪的樣子,所以人們模仿職官稱謂,稱他爲試守孝子。
【譯文】
僕射王愉任江州刺史時,被殷仲堪、桓玄起兵驅逐,逃亡到了豫章,生死未知。他的兒子王綏在京都,聽到消息,便面容優愁,起居飲食,每一事都有所降低。當時的人把他稱爲試守孝子。
(43)桓南郡既破殷荊州,收殷將佐十許人,咨議羅企生亦在焉①。桓素待企生厚,將有所戮,先遣人語云:「若謝我,當釋罪②。」企生答曰:「爲殷荊州吏,今荊州奔亡,存亡未判,我何顏謝桓公!」既出市,桓又遣人問欲何言③。答曰:「昔晉文王殺嵇康,而嵇紹爲晉忠臣④;從公乞一弟以養老母。」桓亦如言宥之。桓先曾以一羔裘與企生母胡;胡時在豫章,企生問至,即日焚裘⑤。
【注釋】
①「桓南」句:公元399 年,桓玄攻據荊州,殺殷仲堪。荊州人士無不謁見桓玄,獨羅企生不去,被桓玄逮捕殺害。收:收捕;逮捕。將佐:將領和僚屬,十許人:十來人。羅企生:字宗伯,在殷仲堪幕府任咨議參軍,掌管謀劃。殷仲堪敗走,文武官員沒有誰送行,只有羅企生隨從。
②謝我:向我謝罪。
③市:刑場。何言:意思是「言何」,說什麼。
④嵇康:見第16 則注①。嵇紹:嵇康的兒子。嵇康被司馬昭誣害處死。但嵇紹在晉代累升至散騎常侍。永興元年(公元304 年)晉惠帝親征成都王司馬穎,敗於盪陰,百官逃散,獨嵇紹以身保衛惠帝而死。羅企生引述這件事,是要求桓玄不搞株連,不殺害他的弟弟。
⑤問:消息。
【譯文】
南郡公桓玄打敗荊州刺史殷仲堪以後,逮捕了殷仲堪的將佐十來人,咨議參軍羅企生也在裡面。桓玄向來待企生很好,當他打算殺掉一些人的時候,先派人去告訴企生說:「如果向我認罪,一定免你一死。」企生回答說:「我是殷荊州的官吏,現在荊州逃亡,生死不明,我有什麼臉向桓公謝罪!」綁赴刑場以後,桓玄又差人問他還有什麼話要說。企生答道:「過去晉文王殺了嵇康,可是他兒子嵇紹卻做了晉室的忠臣;因此我想請桓公留下我一個弟弟來奉養老母親。」桓玄也就按他的要求饒恕了他弟弟。桓玄原先曾經送給羅企生母親胡氏一領羔皮袍子;這時胡氏在豫章,當企生被害的消息傳來時,當天就把那領皮袍子燒了。
(44)王恭從會稽還,王大看之①。見其坐六尺簟,因語恭:「卿東來,故應有此物,可以一領及我。」②恭無言。大去後,即舉所坐者送之。既無餘席,便坐薦上③。後大聞之,甚驚,曰:「吾本謂卿多,故求耳。」對曰:「丈人不悉恭,恭作人無長物④。」
【注釋】
①王恭:字孝伯,歷任中書令。青州、兗州刺史,爲人清廉。晉安帝時起兵反對帝室,被殺。會稽:郡名,郡治在今浙江省紹興縣。王大:王忱,小名佛大,也稱阿大、是王恭的同族叔父輩;官至荊州刺史。
②蕈(diàn):竹蓆。卿:六朝時,在對稱中,尊輩稱晚輩,或同輩熟人間的親熱稱呼。東來:從東邊來。東晉的國都在建康,會稽在建康東南。故:「通」,「固」,本來;自然。可以:是兩個詞,「可」是可以,「以」是拿。
③薦:草蓆。
④丈人:古時晚輩對長輩的尊稱。長(zhàng)物:多餘的東西。
【譯文】
王恭從會稽回來後,王大去看望他。看見他坐著一張六尺長的竹蓆子,便對王恭說:「你從東邊回來,自然會有這種東西,可以拿一張給我。」王恭沒有說什麼。王大走後,王恭就拿起所坐的那張竹蓆送給王大。自己既沒有多餘的竹蓆,就坐在草蓆子上。後來王大聽說這件事,很吃驚,對王恭說:「我原來以爲你有多餘的,所以問你要呢,」王恭回答說:「你不了解我,我爲人處世,沒有多餘的東西。」
(45)吳郡陳遺,家至孝。母好食鐺底焦飯,遺作郡主簿,恆裝一囊,每煮食,輒貯錄焦飯,歸以遺母①。後值孫恩賊出吳郡,袁府君即日便征②。遺已聚斂得數斗焦飯,未展歸家,遂帶以從軍③。戰於滬瀆,敗,軍人潰散,逃走山澤,皆多飢死,遺獨以焦飯得活。時人以爲純孝之報也。
【注釋】
①鐺(chēng):一種鐵鍋。貯錄:貯藏。
②孫恩:東晉末,孫恩聚衆數萬,攻陷郡縣。後來攻打臨海郡時被打敗,跳海死。袁府君:即袁山松,任吳國內史(諸侯王封國內掌民政的長官,相當於太守)。
③未展:未及。
【譯文】
吳郡人陳遺,在家裡非常孝順。他母親喜歡吃鍋巴,陳遺在郡里做主簿的時候,總是收拾好一個口袋,每逢煮飯,就把鍋巴儲存起來,等到回家,就帶給母親。後來遇上孫恩賊兵侵入吳郡,內史袁山松馬上要出兵征討。這時陳遺已經積攢到幾斗鍋巴,來不及回家,便帶著隨軍出征。雙方在滬瀆開戰,袁山松打敗了,軍隊潰散,都逃跑到山林沼澤地帶,沒有吃的,多數人餓死了,唯獨陳遺靠鍋巴活了下來。當時人們認爲這是對他純厚的孝心的報應。
(46)孔僕射爲孝武侍中,豫蒙眷接①。烈宗山陵,孔時爲太常,形素羸瘦,著重服,竟日涕泗流連,見者以爲真孝子②。
【注釋】
①孔僕射:孔安國,晉孝武帝時歷任侍中(皇帝的近侍官)、太常(管祭祀禮樂)、尚書左右僕射等職。豫:喜悅;幸福。眷接:恩寵和接待。
②烈宗:晉孝武帝廟號,即死後立室奉祀時起的名號。山陵:帝王的墳墓,這裡指歸山陵,即死。羸瘦:瘦弱。重服:孝服中之重者,即父母喪時所穿的孝服。涕泗:眼淚和鼻涕。
【譯文】
僕射孔安國任晉孝武帝的侍中,幸福地得到孝武帝的恩寵禮遇。孝武帝死,當時孔安國任太常,他的身體一向瘦弱,穿著重孝服,一天到晚眼淚鼻涕不斷,看見他的人都認爲他是真正的孝子。
(47)吳道助。附子兄弟居在丹陽郡後①。遭母童夫人艱,朝夕哭臨及思至,賓客吊省,號踴哀絕,路人爲之落淚②。韓康伯時爲丹陽尹,母殷在郡,每聞二吳之哭,輒爲悽惻。語康伯曰:「汝若爲選官,當好料理此人③。」康伯亦甚相知④。韓後果爲吏部尚書⑤。大吳不免哀制,小吳遂大貴達⑥。
【注釋】
①吳道助、附子:吳坦之,小名道助;吳隱之,小名附子。隱之歷任廣州刺史、尚書、領軍將軍。
②哭臨(lìn):哭吊死者的哀悼儀式。號踴:號哭跳躍,指哀痛到極點。
③選官:主管銓選的官。料理:照顧。
④知:友愛。
⑤吏部尚書:吏部的行政長官。吏部掌管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等。
⑥不免哀制:指經不起喪親的悲痛而死。
【譯文】
吳道助和吳附子兄弟倆住在丹陽郡官署的後面。遇上母親童夫人逝世,他們在早晚哭吊以及思念深切、賓客來弔唁時,都頓足號哭,哀慟欲絕,過路的人也因此落淚。當時韓康伯任丹陽尹,母親殷氏住在郡府中,每逢聽到吳家兄弟倆的哭聲,總是深爲哀傷。她對康伯說:「你如果做了選官,應該妥善照顧這兩個人。」韓康伯也和他們結成知己。後來韓康伯果然出任吏部尚書。這時大吳已經死了,小吳終於做了大官,非常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