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南陽鄂氏,患狐,金錢什物,輒被竊去。迕之,祟益甚。鄂有甥姬生,名士不羈,焚香代爲禱免,卒不應。又祝舍外祖使臨己家,亦不應。衆笑之。生曰:「彼能幻變,必有人心。我固將引之,俾入正果。」數日輒一往祝之。雖不見驗,然生所至,狐遂不擾。以故,鄂常止生宿。生夜望空請見,邀益堅。一日,生歸,獨坐齋中,忽房門緩緩自開。生起致敬曰:「狐兄來耶?」殊寂無聲。一夜,門自開。生曰:「倘是狐兄降臨,固小生所禱祝而求者,何妨即賜光霽?」卻又寂然。案頭有錢二百,及明失之。生至夜,增以數百,中宵,聞布幄鏗然。生曰:「來耶?敬具時銅數百備用。仆雖不充裕,然非鄙吝者。若緩急有需,無妨質言,何必盜竊?」少間,視錢,脫去二百。生仍置故處,數夜不復失。有熟雞,欲供客而失之。生至夕,又益以酒,而狐從此絕跡矣。鄂家祟如故。生又往祝曰:「仆設錢而子不取,設酒而子不飲。我外祖衰邁,無爲久祟之。仆備有不腆之物,夜當憑汝自取。」乃以錢十千、酒一罇,兩雞皆聶切,陳几上。生臥其傍,終夜無聲,錢物如故。狐怪從此亦絕。
 
生一日晚歸,啓齋門,見案上酒一壺,燂雞盈盤,錢四百,以赤繩貫之,即前日所失物也。知狐之報。嗅酒而香,酌之色碧綠,飲之甚醇。壺盡半酣,覺心中貪念頓生,驀然欲作賊,便啓戶出。思村中一富室,遂往越其牆。牆雖高,一躍上下,如有翅翎。入其齋,竊取貂裘、金鼎而出,歸置牀頭,始就枕眠。天明,攜入內室。妻驚問之,生囁嚅而告,有喜色。妻駭曰:「君素剛正,何忽作賊!」生恬然不爲怪,因述狐之有情。妻恍然悟曰:「是必酒中之狐毒也。」因念丹砂可以卻邪,遂研入酒,飲生。少頃,生忽失聲曰:「我奈何做賊!」妻代解其故,爽然自失。又聞富室被盜,噪傳里黨。生終日不食,莫知所處。妻爲之謀,使乘夜拋其牆內,生從之。富室復得故物,事亦遂寢。
 
生歲試冠軍,又舉行優,應受倍賞。及發落之期,道署樑上黏一帖云:「姬某作賊,偷某家裘、鼎,何爲行優?」梁最高,非跂足可黏。文宗疑之,執帖問生。生愕然,思此事除妻外無知者,況署中深密,何由而至?因悟曰:「此必狐之爲也。」遂緬述無諱,文宗賞禮有加焉。生每自念:無所取罪於狐,所以屢陷之者,亦小人之恥獨爲小人耳。
 
異史氏曰:生欲引邪入正,而反爲邪惑。狐意未必大惡,或生以諧引之,狐亦以戲弄之耳。然非身有夙根,室有賢助,幾何不如原涉所云,家人寡婦,一爲盜汙遂行淫哉!吁!可懼也!生一日晚歸,啓齋門,見案上酒一壺,燂雞盈盤,錢四百,以赤繩貫之,即前日所失物也。知狐之報。嗅酒而香,酌之色碧綠,飲之甚醇。壺盡半酣,覺心中貪念頓生,驀然欲作賊,便啓戶出。思村中一富室,遂往越其牆。牆雖高,一躍上下,如有翅翎。入其齋,竊取貂裘、金鼎而出,歸置牀頭,始就枕眠。天明,攜入內室。妻驚問之,生囁嚅而告,有喜色。妻駭曰:「君素剛正,何忽作賊!」生恬然不爲怪,因述狐之有情。妻恍然悟曰:「是必酒中之狐毒也。」因念丹砂可以卻邪,遂研入酒,飲生。少頃,生忽失聲曰:「我奈何做賊!」妻代解其故,爽然自失。又聞富室被盜,噪傳里黨。生終日不食,莫知所處。妻爲之謀,使乘夜拋其牆內,生從之。富室復得故物,事亦遂寢。
 
生歲試冠軍,又舉行優,應受倍賞。及發落之期,道署樑上黏一帖云:「姬某作賊,偷某家裘、鼎,何爲行優?」梁最高,非跂足可黏。文宗疑之,執帖問生。生愕然,思此事除妻外無知者,況署中深密,何由而至?因悟曰:「此必狐之爲也。」遂緬述無諱,文宗賞禮有加焉。生每自念:無所取罪於狐,所以屢陷之者,亦小人之恥獨爲小人耳。
 
異史氏曰:生欲引邪入正,而反爲邪惑。狐意未必大惡,或生以諧引之,狐亦以戲弄之耳。然非身有夙根,室有賢助,幾何不如原涉所云,家人寡婦,一爲盜汙遂行淫哉!吁!可懼也!
 
吳木欣云:「康熙甲戌,一鄉科令浙中,點稽囚犯。有竊盜,已刺字訖,例應逐釋。令嫌『竊』字減筆從俗,非官板正字,使刮去之,候創平,依字彙中點畫形象另刺之。盜口占一絕云:『手把菱花仔細看,淋漓鮮血舊痕斑。早知面上重爲苦,竊物先防識字官。』禁卒笑之曰:『詩人不求功名,而乃爲盜?』盜又口占答之云:『少年學道志功名,只爲家貧誤一生。冀得貲財權子母,囊游燕市博恩榮。』」即此觀之,秀才爲盜,亦仕進之志也。狐授姬生以進取之資,而返悔爲所誤,迂哉!一笑。
 
【翻譯】
 
南陽鄂家有狐狸爲患,家裡的金錢器物動不動就被偷走。如果觸犯它,受到的禍害更加厲害。鄂氏有個外甥叫姬生,是一個名士,爲人豪放不羈,他焚香禱告,企圖代替鄂家請求狐狸不要爲患,但沒有作用。他又祈求狐狸捨棄外祖父家而到自己家去作亂,狐狸也不肯答應。大家嘲笑姬生。他說:「狐狸既然能夠變幻人形,就一定具備人心。我一定要引導它,讓它得成正果。」此後他隔幾天就去一次,向狐狸禱告。雖然不是很靈驗,卻是姬生一來,狐狸就不來騷擾了。因此,鄂家常常邀請姬生留宿。姬生到了夜晚就望著星空請求見狐狸一面,而且邀請得越來越堅決。一天,姬生回到家裡,一個人坐在書房裡,忽然房門慢慢地自己打開了。姬生站了起來,一邊行禮,一邊說道:「是狐兄來了嗎?」卻又是四下寂靜無聲。又一個晚上,門又自己開了。姬生說:「如果是狐兄大駕光臨,小生本來就禱告要求一見,何妨顯形相見呢?」但是仍然寂靜無聲。案頭上原來有二百文錢,到天亮時發現丟了。姬生到了晚上,又增加了幾百文錢,半夜時分,就聽見布帳發出響聲。姬生說:「是狐兄來了嗎?我已經準備了幾百文錢供你使用。我雖然不很富裕,但也不是一個吝嗇的人。如果你確實需要用錢,不妨直言相告,何必要盜竊呢?」過了一小會兒,再看那些錢,已經少掉了二百文。姬生把剩下的錢仍舊放在原處,幾個晚上不再丟失。還有隻熟雞,本來打算給客人吃的,又丟失了。姬生到了晚上,又加上酒,從此以後,狐狸就絕跡了。但鄂家狐狸還是作祟。姬生又前去禱告說:「我放了錢你不拿,擺了酒你不喝。我的外祖父年邁體衰,不要老是在他家作祟。我準備了一些不成敬意的東西,今天晚上任憑你自己拿走吧。」他便將一萬文錢、一壇酒和兩隻已經切成薄片的雞放在几案上。姬生就在桌子旁邊睡覺,但一整夜都沒有動靜,錢和吃的原封不動,狐狸從此絕跡了。
 
一天,姬生回家晚了,打開書房門一看,桌上放著一壺酒,滿滿一盤烤熟的雞,還有四百文錢,用紅繩子穿在一起,就是前些日子丟掉的東西。他知道這是狐狸報答他的。他一嗅酒壺,覺得很香;倒出來一看,酒是碧綠色的,喝著感覺很醇美。一壺酒喝乾,他有了些醉意,覺得心中頓時產生了貪婪的欲望,突然間就想去做賊,便打開門走了出去。他想起來村裡有一個富人,就前往他家,要翻牆進去。牆雖然很高,但他很輕易地就跳上跳下,好像長了翅膀一樣。他闖入屋內,偷了貂裘、金鼎就跑了出來,回家後放在牀頭,這才躺下睡覺。天亮以後,姬生把東西帶進內室。妻子吃驚地問他是怎麼回事,姬生含含糊糊地告訴了她,而且臉上顯出高興的表情。妻子驚駭地說:「夫君素來剛正,怎麼會忽然做賊去呢!」姬生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不覺得奇怪,還說狐狸很有情義。妻子恍然大悟,說:「這一定是中了酒里的狐毒了。」於是想起丹砂可以用來驅邪,便找來丹砂研成末,摻到酒里,讓姬生喝下去。過了一會兒,姬生忽然失聲喊道:「我怎麼會做賊呢!」妻子就向他解釋了做賊的原因,姬生茫然沒有主見,不知怎麼辦是好。又聽說富人家裡被偷的事情,已經傳遍了鄉里。姬生整天吃不下飯,不知如何處置那些東西。妻子替他想了個辦法,讓他趁著夜色把東西扔到富人家牆內。姬生聽從了她的的意見。富人家看被偷的東西自己又回來了,事情也就這麼平息了。
 
姬生在歲試中得了冠軍,又被舉薦爲品行優良,應該受到加倍的獎賞。等到發榜的那一天,道署的房樑上黏了一張帖子,上面寫道:「姬某曾經做過賊,偷了某某人家的貂裘、金鼎,怎麼能說是品行優良呢?」那道署房梁很高,不是普通人踮起腳就可以黏上去的。主考官很懷疑,拿著帖子問姬生是怎麼回事。姬生很驚愕,想到這件事除了妻子以外沒有人知道,何況道署衙門森嚴,帖子是從哪裡來的呢?他於是醒悟道:「這一定是狐狸幹的好事。」他便不加隱諱地詳細敘述了事情的經過,主考官仍舊給了他豐厚的獎賞和禮物。姬生常常自己想:我也沒有得罪狐狸,它之所以屢屢陷害我,大概也是小人恥於他一個人做小人吧。
 
異史氏說:姬生原本是想引邪入正,卻反而被邪惡的狐狸迷惑。狐狸的本意未必是要做大惡事,也許是因爲姬生用開玩笑的方法引導它,它也就用類似的方法戲弄姬生吧。但是,如果不是姬生天生有慧根,家裡又有賢內助,幾乎就要像西漢原涉所說的,家人、寡婦,一旦被強盜姦污,就會自暴自棄呀!唉,可怕啊!
 
吳木欣說:「康熙甲戌年間,一個舉人到浙中擔任縣令,清點稽查獄中的犯人。有一個竊盜,已經刺完字了,依照慣例應該將他逐出釋放。但縣令嫌『竊』字減筆從俗,不是官版的正字『竊』,便命人把字刮掉,等傷口癒合以後,又依照字彙里的筆畫形象給他重新刺了一個『竊』字。這個竊盜便隨口吟了一首詩道:『手把菱花仔細看,淋漓鮮血舊痕斑。早知面上重爲苦,竊物先防識字官。』獄卒笑話他說:『你這個詩人爲什麼不去求功名,卻要去做竊盜呢?』竊盜又口誦一詩,回答道:『少年學道志功名,只爲家貧誤一生。冀得貲財權子母,囊游燕市博恩榮。』」由此看來,秀才改行做強盜,同樣也是爲了求取功名。狐狸教給姬生圖謀進取的資本,而他卻反悔,認爲被狐狸所誤導,真是迂腐啊!一笑。
 
【點評】
 
本篇由「正文」和「附則」兩部分組成。正文中的姬生打算按照人的道德標準去影響和改造狐狸,結果喝了毒酒,差點兒反被狐狸影響和改造。蒲松齡的結論是與小人交往要小心,以防自己陷進去。附則是蒲松齡的友人吳木欣講的笑話。
 
在一般情況下,《聊齋志異》中的「附則」往往與正文以類相從,只是附庸,情節上並不發生聯繫。《姬生》篇的「附則」卻由此及彼,在議論中聯繫到正文的情節——即提供理解正文狐狸行爲的另一個思路——順帶諷刺了科舉中的賄賂現象,買官鬻爵現象,也使得「正文」與「附則」成爲一個整體,這可以看做是《聊齋志異》結構上的一種創新。

作者:蒲松齡(清代)

蒲松齡(1640年-1715年),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自稱異史氏,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人。清代文學家、小說家。出身書香門第,早年熱衷科舉,但屢試不第,直至七十一歲才成為歲貢生。曾長期在鄉間設館教學,生活貧困。著有《聊齋志異》《聊齋俚曲》等,其中《聊齋志異》是中國文言短篇小說的巔峰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