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樂仲,西安人。父早喪,遺腹生仲。母好佛,不茹葷酒。仲既長,嗜飲善啖,竊腹誹母,每以肥甘勸進。母咄之。後母病,彌留,苦思肉。仲急無所得肉,刲左股獻之。病稍瘥,悔破戒,不食而死。仲哀悼益切,以利刃益刲右股見骨。家人共救之,裹帛敷藥,尋愈。心念母苦節,又慟母愚,遂焚所供佛像,立主祀母。醉後,輒對哀哭。年二十始娶,身猶童子。娶三日,謂人曰:「男女居室,天下之至穢,我實不爲樂!」遂去妻。妻父顧文淵,浼戚求返,請之三四,仲必不可。遲半年,顧遂醮女。仲鰥居二十年,行益不羈:奴隸優伶皆與飲;里黨乞求,不靳與;有言嫁女無釜者,揭竈頭舉贈之,自乃從鄰借釜炊。諸無行者知其性,咸朝夕騙賺之。或以賭博無貲,對之欷歔,言追呼急,將鬻其子,仲措稅金如數,傾囊遺之。及租吏登門,自始典質營辦。以故,家日益落。
先是,仲殷饒,同堂子弟爭奉事之,凡有任其取攜,莫之較。及仲蹇落,存問絕少。仲曠達,不爲意。值母忌辰,仲適病,不能上墓,欲遣子弟代祀,諸子弟皆謝以故。仲乃酹諸室中,對主號痛,無嗣之戚,頗縈懷抱,因而病益劇。瞀亂中,覺有人撫摩之,目微啓,則母也。驚問:「何來?」母曰:「緣家中無人上墓,故來就享,即視汝病。」問:「母向居何所?」母曰:「南海。」撫摩既已,遍體生涼。開目四顧,渺無一人,病瘥。
既起,思朝南海。會鄰村有結香社者,即賣田十畝,挾貲求偕。社人嫌其不潔,共擯絕之。乃隨從同行。途中牛酒薤蒜不戒,衆更惡之,乘其醉睡,不告而去。仲即獨行。至閩遇友人邀飲,有名妓瓊華在座。適言南海之游,瓊華願附以行。仲喜,即待趣裝,遂與俱發。雖寢食與共,而毫無所私。既至南海,社中人見其載妓而至,更非笑之,鄙不與同朝。仲與瓊華知其意,乃任其先拜而後拜之。衆拜時,恨無現示。及二人拜,方投地,忽見遍海皆蓮花,花上瓔珞垂珠。瓊華見爲菩薩,仲見花朵上皆其母。因急呼奔母,躍入從之。衆見萬朵蓮花,悉變霞彩,障海如錦。少間,雲靜波澄,一切都杳,而仲猶身在海岸。亦不自解其何以得出,衣履並無沾濡。望海大哭,聲震島嶼。瓊華挽勸之,愴然下剎,命舟北渡。
途中有豪家招瓊華去,仲獨憩逆旅。有童子方八九歲,丐食肆中,貌不類乞兒。細詰之,則被逐於繼母。心憐之,兒依依左右,苦求拔拯,仲遂攜與俱歸。問其姓氏,則曰:「阿辛,姓雍,母顧氏。嘗聞母言:適雍六月,遂生余。余本樂姓。」仲大驚,自疑生平一度,不應有子。因問樂居何鄉,答云:「不知。但母沒時,付一函書,囑勿遺失。」仲急索書,視之,則當年與顧家離婚書也。驚曰:「真吾兒也!」審其年月良確,頗慰心愿。然家計日疏,居二年,割畝漸盡,竟不能畜僮僕。
一日,父子方自炊,忽有麗人入,視之,則瓊華也。驚問:「何來?」笑曰:「業作假夫妻,何又問也?向不即從者,徒以有老嫗在,今已死。顧念不從人,無以自庇;從人,則又無以自潔。計兩全者,無如從君,是以不憚千里。」遂解裝代兒炊。仲良喜。至夜,父子同寢如故,另治一室居瓊華。兒母之,瓊華亦善撫兒。戚黨聞之,皆[生僻字] 仲,兩人皆樂受之。客至,瓊華悉爲治具,仲亦不問所自來。瓊華漸出金珠,贖故產,廣置婢僕馬牛,日益繁盛。仲每謂瓊華曰:「我醉時,卿當避匿,勿使我見。」華笑諾之。一日,大醉,急喚瓊華。華艷妝出,仲睨之良久,大喜,蹈舞若狂,曰:「吾悟矣!」頓醒。覺世界光明,所居廬舍,盡爲瓊樓玉宇,移時始已。從此不復飲市上,惟日對瓊華飲。瓊華茹素,以茶茗侍。
一日,微醺,命瓊華按股,見股上刲痕,化爲兩朵赤菡萏,隱起肉際,奇之。仲笑曰:「卿視此花放後,二十年假夫妻分手矣。」瓊華信之。既爲阿辛完婚,瓊華漸以家付新婦,與仲別院居。子婦三日一朝,事非疑難不以告。役二婢,一溫酒,一瀹茗而已。一日,瓊華至兒所,兒媳咨白良久,共往見父。入門,見父白足坐榻上。聞聲,開眸微笑曰:「母子來大好!」即復瞑。瓊華大驚曰:「君欲何爲?」視其股上,蓮花大放,試之,氣已絕。急以兩手捻合其花,且祝曰:「妾千里從君,大非容易。爲君教子訓婦,亦有微勞。即差二三年,何不一少待也?」移時,仲忽開眸笑曰:「卿自有卿事,何必又牽一人作伴也?無已,姑爲卿留。」瓊華釋手,則花已複合。於是言笑如初。
積三年餘,瓊華年近四旬,猶如二十許人。忽謂仲曰:「凡人死後,被人捉頭舁足,殊不雅潔。」遂命工治雙槥。辛駭問之,答云:「非汝所知。」工既竣,沐浴妝竟,命子及婦曰:「我將死矣。」辛泣曰:「數年賴母經紀,始不凍餒。母尚未得一享安逸,何遂舍兒而去?」曰:「父種福而子享,奴婢牛馬,皆騙債者填償汝父,我無功焉。我本散花天女,偶涉凡念,遂謫人間三十餘年,今限已滿。」遂登木自入。再呼之,雙目已含。辛哭告父,父不知何時已僵,衣冠儼然。號慟欲絕。入棺,並停堂中,數日未殮,冀其復返。光明生於股際,照徹四壁。瓊華棺內則香霧噴溢,近舍皆聞。棺既合,香光遂漸減。
既殯,樂氏諸子弟覬覦其有,共謀逐辛,訟諸官。官莫能辨,擬以田產半給諸樂。辛不服,以詞質郡,久不決。初,顧嫁女於雍,經年餘,雍流寓於閩,音耗遂絕。顧老無子,苦憶女,詣婿,則女死甥逐。告官,雍懼,賂顧,不受,必欲得甥。窮覓不得。一日,顧偶於途中,見彩輿過,避道左。輿中一美人呼曰:「若非顧翁耶?」顧諾。女子曰:「汝甥即吾子,現在樂家,勿訟也。甥方有難,宜急往。」顧欲詳詰,輿已去遠。顧乃受賂入西安。至,則訟方沸騰。顧自投官,言女大歸日,再醮日,及生子年月,歷歷甚悉。諸樂皆被杖逐,案遂結。及歸,述其見美人之日,即瓊華沒日也。辛爲顧移家,授廬贈婢。六十餘,生一子,辛顧恤之。
異史氏曰:斷葷戒酒,佛之似也。爛熳天真,佛之真也。樂仲對麗人,直視之爲香潔道伴,不作溫柔鄉觀也。寢處三十年,若有情、若無情,此爲菩薩真面目,世中人烏得而測之哉!
【翻譯】
樂仲是西安人。他父親死得早,母親遺腹生下了樂仲。母親信佛,從來不沾酒肉。樂仲長大以後,嗜好吃喝,對母親不吃酒肉暗自感到很可笑,常常拿來好吃的肉食勸母親吃。母親就呵責他。後來母親生了病,彌留之際,苦苦要求吃肉。樂仲一下子找不到肉,情急之下,就割下左大腿的肉請母親吃。母親的病稍微好點兒以後,後悔破了戒,絕食而死。樂仲更加悲傷地悼念母親,又用鋒利的刀子割右大腿上的肉,連骨頭都露出來了。家裡的人一齊救他,替他敷上藥,裹好傷口,不久就好了。樂仲想母親一生苦苦守節,又對母親信佛這種愚昧的做法而感到悲痛,於是燒掉了母親原來供奉的佛像,立了牌位祭祀母親。每次喝醉了酒,就對著母親的牌位哀聲痛哭。樂仲到二十歲時才娶妻,還是處男。娶妻三天,他對別人說:「男女住在一間屋裡,是天下最汙穢的事情,我實在不覺得快樂!」於是他就休了妻子。他的岳父顧文淵央求親戚代爲請樂仲同意他女兒回去,儘管再三請求,樂仲堅決不同意。過了半年,顧文淵只好讓女兒改嫁了。樂仲獨身生活了二十年,行爲更加無拘無束:無論是僕人還是戲子都和他們一起飲酒;鄉里的鄰居朋友有所乞求,他都毫不吝嗇地解囊相助;有人說嫁女兒沒有鍋,他就把自家竈台上的鍋拿去送給別人,而自己卻再從鄰居家借鍋來做飯。那些品行不端的人知道了他這種習性,常常來騙他的東西。有的因爲賭博沒有本錢,在他面前哀聲哭泣,說是官府催他還債很急迫,打算賣了兒子還債,樂仲就把自己交稅的錢拿出來,全部給了那個人。等到催租的官吏上門向他要錢時,他自己才開始典當東西籌集銀兩交稅。因此,樂仲家越來越敗落。
原來,樂仲家富裕的時候,同族的子弟們爭先恐後地侍奉他。凡是家裡有的東西,樂仲都隨他們拿走,不和他們計較。等到樂仲家道敗落,那些子弟就很少來問候他了。樂仲爲人曠達,並不是很在意。一天,正值母親的忌日,樂仲恰巧生病,不能上墳,就想請同族子弟代爲祭掃,但那些人都推託有事不願去。樂仲只好在家裡灑酒拜祭,對著母親的牌位號啕大哭,沒有後嗣的悲傷,在他的心中久久縈繞,因此,他的病情更加重了。就在他心緒煩亂之中,忽然覺得有人撫摩他,他微微睜開眼睛一看,原來是母親。樂仲吃驚地問道:「您怎麼來了?」母親說:「只因爲家裡沒有人上墳,所以到家裡來享受祭奠,順便也看一下你的病。」樂仲又問:「母親一向住在什麼地方?」母親回答說:「南海。」等母親撫摩完畢,樂仲感到全身生出涼意,睜開眼睛一看,周圍竟然一個人也沒有,他的病也就好了。
樂仲病癒以後,就想著要去南海朝拜。正好鄰村有人結成香社,集體去南海朝神,樂仲就賣掉十畝田,帶著錢請求與他們一同前往。香社人嫌他不潔淨,都拒絕他加入。樂仲便跟在他們後面隨行。途中,樂仲照樣吃肉喝酒,葷腥不戒,那些人更加厭惡他,趁他喝醉酒睡著了,便不告而別。樂仲只好獨自上路。到了福建,樂仲碰到朋友請他喝酒,有位名妓瓊華也在座。剛好說到南海之行,瓊華願意跟樂仲一同前往。樂仲很高興,就讓她迅速收拾行裝以後,便一同出發了。兩個人雖然吃住在一起,卻毫無私情發生。等樂仲到了南海,香社的人看他帶著妓女前來,更是嘲笑他,不屑和他一起朝拜。樂仲和瓊華明白他們的意思,就等他們先拜祭完了再朝拜。那些人朝拜的時候,只恨佛沒有顯示徵兆。等到樂仲、瓊華二人朝拜的時候,他們剛跪倒在地,忽然看見遍海都是蓮花,花上掛著成串的珠子。瓊華見到蓮花中是菩薩,而樂仲看見花朵上都是他的母親。他便急忙呼喊著奔向母親,跳進花中跟著母親。衆人看見萬朵蓮花全都變成了彩霞,像錦緞一樣遮住大海。一會兒工夫,雲靜波澄,剛才的一切都消失了,而樂仲還身在海岸。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麼從海中出來的,身上的衣服鞋子也一點兒沒有打溼。樂仲望著大海放聲大哭,哭聲震動了島嶼。瓊華挽著他的胳膊加以勸慰,然後神情淒涼地離開廟,叫了船北上。
途中,有個富豪人家將瓊華招去,樂仲便一個人住在旅店裡。有個剛八九歲的小孩在店裡乞討,但樣子並不像乞丐。樂仲細細地詢問他,原來是被繼母趕出來的。樂仲很可憐他,小孩依戀地靠在他的左右,苦苦地請求樂仲救他脫離苦海,樂仲就帶著他一起回家。問起他的姓氏,小孩說:「我叫阿辛,姓雍,母親姓顧。曾經聽母親說過:她嫁到雍家六個月,就生下了我,我本來姓樂。」樂仲大驚,自己懷疑平生就那麼一次三天的婚姻,不應該有兒子的。便問那姓樂的住在什麼地方,小孩回答道:「我也不知道。但母親去世前,交給我一封信,囑咐我不要遺失。」樂仲急忙要來信,打開一看,正是當年他寫給顧家的離婚文書。他吃驚地說:「真是我的兒子啊!」再一算孩子的出生年月確實符合,他也感到很欣慰。但是家裡的錢日漸減少,過了兩年,田地漸漸賣光了,竟然連僕人也僱不起了。
一天,父子倆正在自己做飯,忽然有個美麗的女子進來,一看,原來是瓊華。樂仲吃驚地問道:「你怎麼來了?」瓊華笑著說:「我們已經做過假夫妻了,怎麼又問呢?當初沒有馬上跟你回來,只是因爲老媽媽還在,現在她已經死了。我想如果不嫁個男人,無法保護自己;如果嫁人,又無從保持自己的貞潔。而兩全之計,就是不如跟著你,所以我不遠千里趕來了。」說完,她就卸裝替孩子做飯。樂仲十分高興。到了晚上,父子倆像平時一樣睡在一屋,又另外收拾了一間屋子給瓊華住。兒子把瓊華當作母親,瓊華也很好照顧兒子。親戚朋友聽說以後,都給樂仲送來吃的,兩人很高興地接受了。有客人來訪,瓊華都做好接待,而樂仲也不問她東西是從哪裡來的。漸漸地,瓊華拿出金銀珠寶替樂仲贖回原來的產業,廣爲購買婢女、僕人、牛馬,家業日益繁盛起來。樂仲每每對瓊華說:「我喝醉的時候,你就要避開,不要讓我看見你。」瓊華笑著答應了他。一天,樂仲喝得大醉,急忙呼喚瓊華。瓊華身穿艷裝出來,樂仲斜眼看了她很久,忽然大喜,手舞足蹈,像發狂一樣,喊道:「我醒悟了!」酒一下子就醒了。他只覺得眼前的世界一片光明,所住的房舍都變成了瓊樓玉宇,過了一段時間幻景才消失。從此以後,樂仲不再到集市上喝酒,只是和瓊華對坐飲酒。瓊華吃素,以茶代酒相陪。
一天,樂仲喝得有點兒醉,讓瓊華替他按摩大腿,只見腿上當年刀割的傷痕,已經化爲兩朵紅蓮花,隱隱約約地在肉里突起。瓊華很好奇,樂仲笑著說:「等你看見這兩朵花開放以後,我們這對二十年的假夫妻就該分手了。」瓊華相信了他的話。他們替阿辛完婚以後,瓊華就漸漸地把家中事務交給新媳婦管理,自己和樂仲住到別的院子裡。兒媳婦三天拜見瓊華一次,不是什麼疑難的事情也就不報告了。樂仲和瓊華只用兩個婢女,一個負責溫酒,一個負責煮茶。一天,瓊華來到兒子住的地方,新媳婦和她說了很久,然後一同去見樂仲。一進門,就看見樂仲光著腳坐在牀上。聽到她們的聲音,樂仲睜開眼睛,微笑著說:「你們母子來得太好了!」說完,又閉上了眼睛。瓊華大驚,問道:「你要幹什麼?」看他的大腿上兩朵蓮花已經完全綻放,用手一試,樂仲已經氣絕。瓊華就用兩手將紅蓮花合上,並且禱告說:「我不遠千里來跟著你,實在是不容易。替你教導兒子媳婦,也算有一點兒功勞。就差兩三年的時間,爲什麼不能再等一會兒呢?」過了一會兒,樂仲忽然睜開眼睛,笑著說:「你自有你自己的事,何必又要拉一個人做伴呢?沒辦法,姑且爲你再留一段時間吧。」瓊華放開手,只見那兩朵紅蓮花又合上了。於是兩人又像平常一樣說笑起來。
又過了三年多,瓊華將近四十歲,但還像二十多歲的人。她忽然對樂仲說:「人死了以後,都要被人弄頭擡腳,很不雅潔。」於是讓工匠打造兩口棺材。阿辛驚訝地問怎麼回事,瓊華回答說:「這事你不明白。」棺材打好以後,瓊華沐浴梳妝完畢,告訴兒子和媳婦說:「我就要死了。」阿辛哭泣著說:「這麼多年來全靠母親操持,才不至於挨餓受凍。母親還沒有享受到一點兒安逸,爲什麼就要舍下孩兒離去呢?」瓊華說:「父親種下福種由兒子享受,那些奴婢牛馬,都是騙債的人拿來償還你父親的,我並沒有什麼功勞。我原本是散花天女,因爲偶然動了凡念,於是被貶到人間三十多年,到今天期限已經滿了。」說完就蹬著木頭,進了棺材。阿辛再叫她時,瓊華已經閉上雙眼。阿辛哭著去告訴父親,父親不知什麼時候已經僵硬了,衣冠穿戴得整整齊齊。阿辛號啕大哭,傷心欲絕。阿辛把父親裝進棺材,和瓊華的棺材一併停放在大堂上,幾天沒有入殮,希望他們還能醒過來。只見一道亮光從樂仲的大腿間射出,照亮了四壁。而瓊華的棺材裡,則散發出濃濃的香霧,附近的人家都能聞到。等棺材合上以後,香霧和亮光才漸漸減弱。
樂仲、瓊華下葬以後,樂家的本族子弟們覬覦他家的財產,一起商量趕走阿辛,就到官府去告狀。縣官不能分辨真僞,打算將一半的田產分給那些本族子弟。阿辛不服,將官司打到郡里,很長時間沒有判決。當初,顧家把女兒嫁給雍家,過了一年多,雍氏流落到福建,音訊就斷絕了。顧翁老年無子,苦苦地思念女兒,就到女婿家去,才知道女兒已經死了,外孫也被趕走了。顧翁告到官府,雍家害怕了,就想拿錢收買顧翁,但顧翁不肯接受,一定要得到外孫。到處尋找也找不到阿辛。一天,顧翁偶然走在路上,看見一輛車經過,他便避開在路邊。車裡的一個美人喊道:「你不是顧翁嗎?」顧翁回答說是。那女子說:「你的外孫就是我的兒子,現在樂家,你不要告狀了。你的外孫現在有難,應該馬上趕去。」顧翁還想問個究竟,車子已經走遠了。顧翁於是拿了雍家收買他的錢啓程去西安。他到的時候,樂家關於財產的官司正打得熱鬧。顧翁自己到公堂投案,講述了女兒被休回家的時間、再嫁的日子,以及生孩子的年月,詳詳細細地說個清楚。那些樂家的本族子弟都被打了一頓逐了出去,案子就結了。等到他們回到家,說起見到美人的日子,原來就是瓊華去世的那一天。阿辛替顧翁搬了家,給他房子,還送給他婢女。顧翁六十多歲生了一個兒子,阿辛照顧撫養他。
異史氏說:不沾葷腥,遠離妻室,只是與佛相似而已。天真爛漫,才是佛的真性。樂仲對于美人,只是把她看作是芳香純潔的求道同伴,而不是同牀共枕的情侶。兩人共同居住三十年,好像是有情,又好像是無情,這就是菩薩的真面目,世上的人們怎麼可能猜測出來呢!
【點評】
樂仲是作者試圖塑造的一個集儒家至孝和佛教狂禪於一身的人物。在他的身上,有許多被常人認爲人格分裂之處。他至孝,但是對於信佛的母親並不順從,母親好佛,「不茹葷酒」,他卻「嗜飲善啖,竊腹誹母」,實際上違背了《孝經》「事長則順」的原則。他絕情地對待妻子,可是與妓女舜華一見如故。至於信佛,不僅沒有見他如何敬佛,敬法,敬僧,反而焚佛像,吃酒食肉,帶著妓女去南海。小說最後寫他突然悟道成佛。蒲松齡在「異史氏曰」中讚美他:「斷葷戒酒,佛之似也。爛熳天真,佛之真也。」「此爲菩薩真面目,世中人烏得而測之哉!」都令人有些莫名其妙。樂仲的形象及意識大概是明清之際所謂狂禪思潮的產物,在文學的繼承上顯然受有《水滸傳》中魯智深的影響。
樂仲去南海尋母的情節有人認爲與《續金瓶梅》中了空(西門慶遺腹子)到南海尋母的情節十分雷同,認爲蒲松齡和《續金瓶梅》的作者丁耀亢或者是互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