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20.王安豐①遭艱,至性過人。裴令往吊之,曰:「若使一慟果能傷人,濬沖②必不免滅性之譏。」
【注釋】
①王安豐:即王戎,當時是安豐縣侯,古代習慣稱呼官名。
②濬沖:還是王戎,他字濬沖。古人稱呼一個人的方式真的很多。
【翻譯】
安豐縣侯王戎在服喪期間,表達孝道的情緒遠遠超過普通人。裴楷去弔唁後,說道:「如果一次過度的悲傷果真讓身體嚴重損害,那麼濬沖一定免不了會被世人指責爲過猶不及,超出了人之常情。」
【點評】
這篇其實是承接上文17篇裴令公的看望,說王戎悲傷得有些太過了,嚴重損害身心。儒家認爲所有感情都不應該過分,悲痛過度以致損害身心健康反而不值得肯定。所以說,凡事過猶不及。